| [ 索引号 ] | 115001130093092662/2025-00011 | [ 发文字号 ] | 花溪街发〔2025〕12号 |
| [ 主题分类 ] | 农业、林业、水利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 发布机构 ] | 巴南区花溪街道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5-12-29 | [ 发布日期 ] | 2025-12-31 |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花溪街道办事处关于成立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委会、街道相关岗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渝府发〔2025〕10号)和《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巴南府发〔2025〕13号)精神,切实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经街道研究,决定成立花溪街道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现通知如下:
一、农业普查总体安排
(一)普查对象和范围。普查的对象是在全区行政区域内的下列个人和单位: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普查的行业范围包括: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
(二)普查内容和时间。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农业生产条件、粮食和大食物生产情况、农业新质生产力情况、乡村发展基本情况、农村居民生活情况等。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6年12月31日24时,时期资料为2026年年度资料。
二、组成人员
组 长:赵 峰 花溪街道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张宇峰 花溪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何沛洋 花溪街道宣传统战委员
成 员:街道经济发展岗、财政管理岗、宣传统战岗、社区事务岗相关负责人及岔路口村、民主村、建新村、花溪村、新屋村、先锋村书记等。
三、工作机构及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经济发展岗,具体承担日常工作,并加强与各个岗位的沟通协调;财政管理岗负责加强经费保障,将普查经费纳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保障普查工作顺利开展;宣传统战岗负责加强宣传引导,广泛深入宣传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社区事务岗负责提供农业普查需要的相关资料。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调整发生变动的,由其接任者自然替补,不再另行发文通知。领导小组在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花溪街道办事处
2025年12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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