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接龙镇2021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各村居、各镇属部门: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重庆市巴南区应急管理局2021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结合我镇实际,制发《接龙镇2021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巴南区接龙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4日
接龙镇2021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按照《安全生产法》《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执法,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实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加强事故预防,不断提升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能力,推动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落实,结合全市的“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执法检查要求,按计划实施监督检查,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科学性规范性实效性,促进安全生产走向法治轨道。
三、工作要求
(一)科学编制计划
结合我镇安全生产工作总体部署,科学、合理地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明确日常监督检查、专项监督检查和随机抽查的相关内容。
(二)分级履行职责
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监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推进综合监管、行业监管相互衔接,区、镇相关部门相互协调,落实具体监督检查任务。
(三)依法严格处罚
按照“严字当头、落实到位”要求,依法严厉处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确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确保监督检查的严肃性。
(四)注重检查效果
对查处的每一个事故隐患要“追踪到底、整改到位”,形成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整改的闭环管理,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执法效能,做到踏石留印,确保监督检查的实效性。
四、监督检查重点内容
应对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监督检查,包括:
1.依法通过安全生产行政审批相关情况。
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考核相关情况。
3.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等情况。
4.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用于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等情况。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技术管理人员相关情况。
6.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和实习生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其技术交底情况。
7.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设置安全公示、警示相关情况。
8.对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的情况。
9.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演练应急预案的情况。
10.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11.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12.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督促整改安全问题的情况。
13.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14.制定、实施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15.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16.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五、监督检查计划的实施和保障
(一)全面实施以计划为导向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工作方法和基本程序要求,全面实施以计划为导向的监督检查,转变监管执法方式,用监督检查计划统揽监督检查工作,不断增强监督检查的权威性。
(二)认真开展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总结评估。各镇属部门要评估分析月度监督检查计划完成情况,建立监督检查工作台帐,完成监督检查计划。
(三)严格履行监督检查法定职责。监督检查计划是监管执法检查人员依法履职、科学履职的基本依据,必须严格执行。在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和生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时,已经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处理的,应当作为相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依据。
附件:
1.2021年接龙镇应急办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2.2021年接龙镇行业监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附件1:
2021年接龙镇应急办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
(一)全镇各类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区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以内,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
(二)强化危化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等风险等级高、危险性大、容易发生事故的行业和领域的监督检查,同步加强乡村道路交通安全执法检查、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执法检查,夯实全镇安全工作基本面。
二、监督检查人员
目前,镇应急办在岗行政执法人员分别是胥伟(武装部长、副镇长,同时分管和联系执法办公室、执法大队、市场监督所,城镇管理服务中心,0.25人)、牟伟、彭君模、余瑜、吕志刚、付良财。
三、行政执法人员总数和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日
(一)总法定工作日:5.25人×261天=1370天。
(二)监督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1370天)-其他执法工作日(185天)-非执法工作日(964天)=221天。
(三)其他执法工作日共185天。
1.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共计:5人×5天=25天。
2.安全生产举报查处共计:5人×10天=50天。
3.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报告的受理、登记建档、跟踪监控、督促整改共计:5人×10天=50天。
4.区安委会、区安监局等分管部门部署的专项执法检查共计:6人×10天=60天。
(四)非行政执法工作日共964天。
1.学习、培训、考核共计:6人×5天=30天。
2.文件拟制、资料报送等日常事务性工作共计:6人×20天=120天。
3.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共计:2人×15天+4人×10天=70天。
4.病假、事假预计:6人×10天=60天。
5.检查指导行业主管部门、企业工作共计:4人×2天=8天。
6.参与区安监局组织的安全生产工作会共计:2人×10天=20天。
7.参加区消防工作会共计:2人×10天=20天。
8.联系交委工作共计:2人×5天=10天。
9.参加区交通安全工作会共计:2人×5天=10天。
10.参加镇级其它工作会共计:2人×20天+4人×10天=80天。
11.开展征兵、民兵整组工作共计:2人×30天=60天。
12.参与森林防火工作共计:6人×5天=30天。
13.参与安监、交通、消防方面的矛盾纠纷协调共计:6人×5天=30天。
14.参加民调、松树线虫防治等宣传走访共计:6人×10天=60天
15.参加脱贫攻坚工作:6人×36天=216天.
16.参加党群活动共计:6人×10天=60天。
17.组织召开全镇相关安全工作会:6人×10天=60天。
18.消防队相关工作:2人×10天=20天。
四、重点监管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
(一)危化品行业经营单位4家(3家加油站、1家工业气体门市)。
(二)非煤矿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1家(重庆怡海通建材有限公司)。2家已停产(重钢集团接龙铁矿、神盾水泥厂)。隆盛一井正在封井。
(三)烟花爆竹行业(领域)经营单位44家(销售企业3家、零售点41家)。
(四)乡村道路交通安全协助监管(乡村道路隐患排查和整治由派出所、公巡队和公路办共同负责,应急办协助配合)。
(五)消防安全监管(由行业监管部门、消防、派出所、消防办、政府专职消防队、村(居)委会组成。农贸市场、敬老院、学校、医院等重点防火单位和派出所列管单位由派出所负责;其它单位(商户)由属地村(居)委负责,专职消防队协助配合;消防队负责对村(居)消防安全工作的督察督导)。
五、监督检查工作日安排(236天)
(一)交通安全计划监督检查。
1.交通执法检查每月9次,每次3人以上,每月检查7个劝导站的履职情况各2次以上,同时,随机在辖区内乡村道路上设卡检查过往车辆。
2.人员安排:责任领导胥伟,责任人彭君模,配合人牟伟、余瑜、付良财。
(二)危险化学品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检查。
1.每个月检查1家危险品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包括接龙加油站、中石油南吉加油站、中石化新湾加油站、刘老幺气体经营部、太平天然气阀室,分别检查1次。
2.人员安排:责任领导胥伟,责任人牟伟,配合人余瑜。
(三)烟花爆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检查。
1.对凉水烟花爆竹仓库每月检查1次;对41家烟花爆竹销售点每季度检查1次。
2.人员安排:责任领导胥伟,责任人吕志刚,配合人余瑜、付良财。
(四)对3家非煤矿山企业开展检查。
1.重庆怡海通建材有限公司每月检查1次;已关停的重钢集团接龙铁矿、神盾水泥厂每季度检查1次;正在封井的隆盛一井每季度检查1次。
2.人员安排:责任领导胥伟,责任人牟伟,配合人余瑜、付良财。
(五)工商贸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检查。
1.每季度对辖区工商贸行业小微企业及停工停产企业检查一次。主要检查怡海通建材有限公司、祥云塑料制品厂、富勋机电加工厂的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安全教育和培训、隐患排查治理、安全规章制度的建立及落实情况;重钢集团接龙铁矿、神盾水泥厂停工停产、设备封存及人员安全值守情况。
2.人员安排:责任领导胥伟,责任人余瑜,配合人牟伟、付良财。
(六)消防检查。
1.检查时间及检查对象:一月份检查春龙烟花爆竹仓库、辖区烟花爆竹经营户,二月份检查小观敬老院、和平桥敬老院、接龙敬老院,三月份检查辖区学校和幼儿园,四月份检查凤梧超市、世纪华联超市、怡海通建筑有限公司、丽景花园项目部,五月份检查场镇临街店铺、住宅小区、九小场所,六月份检查南吉加油站、新湾加油站、接龙加油站,七月份检查凤梧超市、世纪华联超市、怡海通建筑有限公司、丽景花园项目部,八月份检查南吉加油站、新湾加油站、接龙加油站,九月份检查辖区学校和幼儿园,十月份检查春龙烟花爆竹仓库、辖区烟花爆竹经营户,十一月份检查小观敬老院、和平桥敬老院、接龙敬老院,十二月份检查场镇临街店铺、住宅小区、九小场所。
2.检查内容:灭火器是否正常、消防通道是否畅通、员工能否正确使用灭火器、是否存在三合一情况,疏散指示标志是否完善,应急照明、消火栓能否正常使用,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等消防工作。
3.人员安排:责任领导胥伟,责任人付良财,配合人牟伟、吕志刚、余瑜。
(七)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监管。
1.监管内容:在春节前制定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方案,组织召开1次燃放安全工作会,在各加油站、刘老幺气体门市、太平阀室等重点区域拉横幅、喷绘警示标志,在禁放区域张贴禁放标致,在除夕夜燃放重点时段安排人员值守。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划分的单位(部门)职责加强安全监管。
2.人员安排:责任领导胥伟,责任人吕志刚,配合人牟伟、余瑜、付良财。
(八)辖区建筑施工安全检查。
1.时间安排:从综合监管、属地监管的角度,每季度对辖区高速公路建设单位(重点为渝黔扩能中铁十四局三项目部、十四局五项目部、十八局一分部)、高层建筑(丽景花园)检查不少于1家次。
2.检查内容:施工单位是否有安全预案、是否对员工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开展隐患的排查整治、是否有安全设施、警示标志、工人是否穿戴安全防护用品以及炸药库安全等。
3.人员安排:责任领导胥伟,责任人牟伟,配合人余瑜、付良财。
(九)专项现场抽查。
1.对职责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专项现场执法抽查,具体抽查方案根据区安监局的通知要求制定。
2.人员安排:责任领导胥伟,责任人牟伟,配合人余瑜、付良财。
(十)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次数
依据区委、区政府《关于贯彻落实<重庆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巴南委发[2018]43号)的通知》要求,按照从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原则,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每月至少带队检查2次安全生产工作、上路检查交通安全工作不少于6次;应急办其他人员按计划完成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
附件2:
2021年接龙镇行业领域安全生产
监督检查计划
一、公路建设安全监督检查计划
(一)检查时间及检查对象
1.农村公路安全督查计划:负责乡村道路隐患排查整治工作,1月份检查河嘴村、新湾村、塘边村农村公路安全;2月份检查铁矿村、桂兴村、石磅村农村公路安全;3月份检查桥边村、柴坝村、塘边村农村公路安全;4月份检查新槐村、青山村、河嘴村农村公路安全;5月份检查马路村、自力村、关塘村农村公路安全;6月份检查春龙村、荷花村、马路村农村公路安全;7月份检查关塘村、中山村、自力村农村公路安全;8月份检查碑垭村、石磅村农村公路安全;9月份检查中山村、春龙村、荷花村农村公路安全;10月份检查新湾村、新槐村、青山村农村公路安全;11月份检查桥边村、柴坝村农村公路安全;12月份检查铁矿村、桂兴村、碑垭村农村公路安全。
2.在建公路的检查计划:因在建公路的时间现无法确定(在今后从动工之日起每15天检查一次安全生产)。
(二)人员安排
责任领导万孝基,责任人石国伟,配合人黄奇。
(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次数
依据区委、区政府《关于贯彻落实<重庆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巴南委发[2018]43号)的通知》要求,按照从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原则,分管领导每月至少带队检查2次安全生产工作;其他人员按计划完成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
二、机关事务安全监督检查计划
(一)检查时间及检查对象
1月份检查政府食堂;2月份检查政府办公场所、档案室;3月份检查公务车辆及驾驶员;4月份检查政府办公场所;5月份检查应急物资库;6月份检查公务车辆及驾驶员;7月份检查政府食堂;8月份检查公务员周转房;9月份检查公务车辆及驾驶员;10月份检查政府办公场所、档案室;11月份检查公务员周转房;12月份检查公务车辆及驾驶员。
(二)人员安排
责任领导陈欢,责任人郭萃,配合人杨顺利、蒋小涵、王海峰。
(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次数
依据区委、区政府《关于贯彻落实<重庆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巴南委发[2018]43号)的通知》要求,按照从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原则,分管领导每月至少带队检查2次安全生产工作;其他人员按计划完成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
三、文化体育安全监督检查计划
(一)检查时间及检查对象
1.文物安全及文体设施安全检查:1月份检查新正街、塘边村、铁矿村、桂兴村农家书屋、广播室、文物安全、体育器材设施安全。2月份检查柴坝村、桥边村、龙潭街、碑垭村、石磅村农家书屋、广播室、文物安全、体育器材设施安全。3月份检查河嘴村、新湾村、青山村、新槐村农家书屋、广播室、文物安全、体育器材设施安全。4月份检查春龙村、荷花村、自力村农家书屋、广播室、文物安全、体育器材设施安全。5月份检查小观居、马路村、关塘村、中山村农家书屋、广播室、文物安全、体育器材设施安全。6月份检查接龙场镇文化市场安全。7月份检查新正街、塘边村、铁矿村、桂兴村农家书屋、广播室、文物安全、体育器材设施安全。8月份检查柴坝村、桥边村、龙潭街、碑垭村、石磅村农家书屋、广播室、文物安全、体育器材设施安全。9月份检查河嘴村、新湾村、青山村、新槐村农家书屋、广播室、文物安全、体育器材设施安全。10月份检查春龙村、荷花村、自力村农家书屋、广播室、文物安全、体育器材设施安全。11月份检查小观居、马路村、关塘村、中山村农家书屋、广播室、文物安全、体育器材设施安全。12月份检查接龙镇场镇文化市场安全。
2.文化活动安全检查:根据实际活动开展情况进行。
(二)人员安排
责任领导张谊,责任人陈泽惠,配合人李谣、 江帅、李应全。
(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次数
依据区委、区政府《关于贯彻落实<重庆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巴南委发[2018]43号)的通知》要求,按照从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原则,分管领导每月至少带队检查2次安全生产工作;其他人员按计划完成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
四、企业生产安全监督检查计划
(一)检查时间及检查对象
1月份检查快捷燃气经营部;2月份检查祥云塑料制品厂;3月检查富勋机电加工厂;4月份检查怡海通砖厂;5月份检查辖区内农产品加工企业;6月份检查辖区三个加油站;7月份检查辖区内民宿和农家乐;8月份检查凤梧超市八中店、世界华联超市;9月份检查龙泉谷景区;10月份检查花果山景区;11月份检查农贸市,12月份检查零售商店。
(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内容
辖区内工业企业、旅游企业、农产品加工企业、民宿、农家乐、液化汽销售点、商贸企业、农贸市场的安全隐患监督检查,同时配合区市场监管局做好有关检查工作。
(三)人员安排
责任领导杨金川,责任人罗乐,配合人胡小凤、石新。
(四)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次数
依据区委、区政府《关于贯彻落实<重庆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巴南委发[2018]43号)的通知》要求,按照从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原则,分管领导每月至少带队检查2次安全生产工作;其他人员按计划完成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
五、农业生产安全监督检查计划
(一)检查时间及检查对象
1.一月份检查设置疫木疫材点、木材加工厂生产安全;检查森林防火检查站7个(新槐村双新桥头、铁矿村三公里、关塘村小观场口、青山村河口塘大桥、自力村小溪园路口、春龙道班、碑垭村预制场)和荷花村烟包老瞭望;检查镇辖区内所有养殖场1-2次;检查农业企业安全、蔬菜基地投入品使用安全;检查荷花村饮水工程,春龙村饮水工程;抽查龙潭街、小观居、新正居的农村沼气池安全;变型拖拉机、拖拉机、收割机的隐患排查,检查无牌无证、假牌假证、超速超限行驶,检查桥边村、柴坝村的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检查镇辖区内水库安全1次。
2.二月份检查设置疫木疫材点、木材加工厂生产安全;森林防火检查站7个(新槐村双新桥头、铁矿村三公里、关塘村小观场口、青山村河口塘大桥、自力村小溪园路口、春龙道班、碑垭村预制场)和荷花村烟包老瞭望塔;检查镇辖区内所有养殖场1-2次;检查农药经营门市、投入品市场;检查新湾村饮水工程,自力村饮水工程;抽查龙潭街、小观居、新正居的农村沼气池安全;变型拖拉机、拖拉机、收割机的隐患排查,无牌无证、假牌假证、超速超限行驶检查,检查自力村、马路村、关塘村、中山村的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检查镇辖区内水库安全1次。
3.三月份检查设置疫木疫材点、木材加工厂生产安全;森林防火检查站7个(新槐村双新桥头、铁矿村三公里、关塘村小观场口、青山村河口塘大桥、自力村小溪园路口、春龙道班、碑垭村预制场)和荷花村烟包老瞭望塔;检查镇辖区内所有养殖场1-2次;检查农药经营门市、投入品市场;检查中山村饮水工程,关塘村饮水工程马路村饮水工程;检查全镇防雷电安全工作;抽查龙潭街、小观居、新正居的农村沼气池安全;变型拖拉机、拖拉机、收割机的隐患排查,无牌无证、假牌假证、超速超限行驶检查,检查新正居、铁矿村的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检查镇辖区内水库安全1次。
4.四月份检查设置疫木疫材点、木材加工厂生产安全;森林防火检查站7个(新槐村双新桥头、铁矿村三公里、关塘村小观场口、青山村河口塘大桥、自力村小溪园路口、春龙道班、碑垭村预制场)和荷花村烟包老瞭望塔;检查镇辖区内所有养殖场1-2次;检查农药经营门市和相关农业企业;检查新槐村饮水工程,青山村饮水工程;抽查碑垭村、石磅村、桂兴村、铁矿村、新槐村、春龙村、荷花村的农村沼气池安全;变型拖拉机、拖拉机、收割机的隐患排查,无牌无证、假牌假证、超速超限行驶检查,检查新湾村、河嘴村的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检查镇辖区内防汛抗旱情况1次;检查镇辖区内水库安全1次。
5.五月份检查设置疫木疫材点、木材加工厂生产安全;森林防火检查站7个(新槐村双新桥头、铁矿村三公里、关塘村小观场口、青山村河口塘大桥、自力村小溪园路口、春龙道班、碑垭村预制场)和荷花村烟包老瞭望塔;检查镇辖区内所有养殖场1-2次,开展春季全镇大动物疫情防控检查1次;“三品一标基地”安全专项检查;检查桥边村饮水工程,铁矿村饮水工程;抽查碑垭村、石磅村、桂兴村、铁矿村、新槐村、春龙村、荷花村的农村沼气池安全;变型拖拉机、拖拉机、收割机的隐患排查,无牌无证、假牌假证、超速超限行驶检查,检查春龙村、荷花村的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检查镇辖区内防汛抗旱情况1次;检查镇辖区内水库安全1次。
6.六月份检查设置疫木疫材点、木材加工厂生产安全;森林防火检查站7个(新槐村双新桥头、铁矿村三公里、关塘村小观场口、青山村河口塘大桥、自力村小溪园路口、春龙道班、碑垭村预制场)和荷花村烟包老瞭望塔;检查镇辖区内所有养殖场1-2次;检查农业企业安全、蔬菜基地投入品使用安全;检查碑垭村饮水工程;检查全镇防雷电安全工作;抽查碑垭村、石磅村、桂兴村、铁矿村、新槐村、春龙村、荷花村的农村沼气池安全;变型拖拉机、拖拉机、收割机的隐患排查,无牌无证、假牌假证、超速超限行驶检查,检查青山村、新槐村的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检查镇辖区内防汛抗旱情况1次;检查镇辖区内水库安全1次。
7.七月份检查设置疫木疫材点、木材加工厂生产安全;森林防火检查站7个(新槐村双新桥头、铁矿村三公里、关塘村小观场口、青山村河口塘大桥、自力村小溪园路口、春龙道班、碑垭村预制场)和荷花村烟包老瞭望塔;检查镇辖区内所有养殖场1-2次;检查农业企业安全、蔬菜基地、家庭农场所投入品使用安全;检查桂兴村饮水工程,石磅村饮水工程;抽查塘边村、马路村、中山村、新湾村、河嘴村的农村沼气池安全;变型拖拉机、拖拉机、收割机的隐患排查,无牌无证、假牌假证、超速超限行驶检查,检查碑垭村、石磅村的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检查镇辖区内防汛抗旱情况1次;检查镇辖区内水库安全1次。
8.八月份检查设置疫木疫材点、木材加工厂生产安全;森林防火检查站7个(新槐村双新桥头、铁矿村三公里、关塘村小观场口、青山村河口塘大桥、自力村小溪园路口、春龙道班、碑垭村预制场)和荷花村烟包老瞭望塔;检查镇辖区内所有养殖场1-2次;检查农业企业安全、蔬菜基地投入品使用安全;检查马路村饮水工程,河咀村饮水工程;抽查塘边村、马路村、中山村、新湾村、河嘴村的农村沼气池安全;变型拖拉机、拖拉机、收割机的隐患排查,无牌无证、假牌假证、超速超限行驶检查,检查铁矿村、新正居的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检查镇辖区内防汛抗旱情况1次;检查镇辖区内水库安全1次。
9.九月份检查设置疫木疫材点、木材加工厂生产安全;森林防火检查站7个(新槐村双新桥头、铁矿村三公里、关塘村小观场口、青山村河口塘大桥、自力村小溪园路口、春龙道班、碑垭村预制场)和荷花村烟包老瞭望塔;检查镇辖区内所有养殖场1-2次;检查农业企业安全、蔬菜基地、专业合作社、投入品使用安全;检查荷花村饮水工程,春龙村饮水工程;检查全镇防雷电安全工作;抽查塘边村、马路村、中山村、新湾村、河嘴村的农村沼气池安全;变型拖拉机、拖拉机、收割机的隐患排查,无牌无证、假牌假证、超速超限行驶检查,检查桂兴村、龙潭居的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检查镇辖区内防汛抗旱情况1次;检查镇辖区内水库安全1次。
10.十月份检查设置疫木疫材点、木材加工厂生产安全;森林防火检查站7个(新槐村双新桥头、铁矿村三公里、关塘村小观场口、青山村河口塘大桥、自力村小溪园路口、春龙道班、碑垭村预制场)和荷花村烟包老瞭望塔;检查镇辖区内所有养殖场1-2次;“三品一标基地”安全专项检查;检查石磅村饮水工程,桂兴村饮水工程;抽查自力村、青山村、关塘村、柴坝村、桥边村的农村沼气池安全;变型拖拉机、拖拉机、收割机的隐患排查,无牌无证、假牌假证、超速超限行驶检查,检查新正居、塘边村的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检查镇辖区内防汛抗旱情况1次;检查镇辖区内水库安全1次。
11.十一月份检查设置疫木疫材点、木材加工厂生产安全;森林防火检查站7个(新槐村双新桥头、铁矿村三公里、关塘村小观场口、青山村河口塘大桥、自力村小溪园路口、春龙道班、碑垭村预制场)和荷花村烟包老瞭望塔;检查镇辖区内所有养殖场1-2次,开展春季全镇大动物疫情防控检查1次;检查农业企业安全、蔬菜基地投入品使用安全;检查桥边村饮水工程,柴坝村饮水工程,河咀村饮水工程;抽查自力村、青山村、关塘村、柴坝村、桥边村的农村沼气池安全;变型拖拉机、拖拉机、收割机的隐患排查,无牌无证、假牌假证、超速超限行驶检查,检查小观居、自力村的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检查镇辖区内水库安全1次。
12.十二月份检查设置疫木疫材点、木材加工厂生产安全;森林防火检查站7个(新槐村双新桥头、铁矿村三公里、关塘村小观场口、青山村河口塘大桥、自力村小溪园路口、春龙道班、碑垭村预制场)和荷花村烟包老瞭望塔;检查镇辖区内所有养殖场1-2次;检查农业企业安全、蔬菜基地环境安全;检查新槐村饮水工程,自力村饮水工程5、检查全镇防雷电安全工作;抽查自力村、青山村、关塘村、柴坝村、桥边村的农村沼气池安全;变型拖拉机、拖拉机、收割机的隐患排查,无牌无证、假牌假证、超速超限行驶检查,检查碑垭村、桂兴村、铁矿村的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检查镇辖区内水库安全1次。
(二)人员安排
责任领导黄德亮,责任人匡帮明,配合人吕泽、周洪、刘钢、龙明海、李自勇、陶冶、吴兆兰。
(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次数
依据区委、区政府《关于贯彻落实<重庆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巴南委发[2018]43号)的通知》要求,按照从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原则,分管领导每月至少带队检查2次安全生产工作;其他人员按计划完成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
六、建筑、地灾安全监督检查计划
(一)农房建设安全监督检查计划
1.检查时间及检查对象:1月份检查塘边村;2月份检查河嘴村;3月份检查铁矿村;4月份检查桂兴村;5月份检查柴坝村;6月份检查桥边村;7月份检查碑垭村、石磅村;8月份检查新槐村、月份检查青山村;9月份检查荷花村、春龙村;10月份检查新湾村;11月份检查自力村、马路村;12月份检查关塘村、中山村。
2.检查内容:重点检查施工人员使用安全设备设施情况,施工过程是否规范等;抽查农房建设安全、农村危旧房及附属设施安全、查看各村农房建设安全巡查记录和台账、房屋及附属设施安全监管工作和村(居)排查记录和台账。
3.人员安排:责任领导杨金川,责任人古越,配合人吕波、张红林。
(二)环保和“两违整治”工作安全检查计划
1.检查时间及检查对象:规建办每月检查督促1次,重点检查“两违整治”安全施工设施,安全方案预案,巡查记录,抽查农村连片整治项目运转情况、企业和畜禽养殖场排污情况、饮用水源污染等环保安全问题,检查村(居)环保巡查台账。
2.人员安排:责任领导杨金川,责任人古越,配合人吕波、张红林。
(三)地质灾害防治监督检查计划
1.检查时间及检查对象:1月份检查铁矿村;2月份检查桂兴村;3月份检查柴坝村;4月份检查桥边村;5月份检查碑垭村;6月份检查石磅村;7月份检查新槐村;8月份检查青山村;9月份检查荷花村、春龙村;10月份检查新湾村;11月份检查马路村;12月份检查中山村。汛期加强检查力度,汛期前对43地灾点完成检查1次。
2.检查内容:43个地质灾害防治点。主要察看地质灾害是否在加重,是否有人在居住,给危害人是否告知到位,警示标志是否齐全,地灾员是否有效监管。
3.人员安排:责任领导杨金川,责任人古越,配合人程勇。
(四)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次数
依据区委、区政府《关于贯彻落实<重庆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巴南委发[2018]43号)的通知》要求,按照从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原则,分管领导每月至少带队检查2次安全生产工作;其他人员按计划完成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
七、市政安全监督检查计划
(一)检查时间及检查对象
1.一月份对市政相关基础设施(路灯线路、市政道路、人行道等)进行一次安全专项检查,对日常巡逻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督促重庆博润环卫有限公司对清洁工开展安全教育。
2.二月份对市政相关基础设施(路灯线路、市政道路、人行道等)进行一次安全专项检查,对日常巡逻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督促各行政村对农村垃圾收运员进行安全教育。
3.三月份对市政相关基础设施(路灯线路、市政道路、人行道等)进行一次安全专项检查,对日常巡逻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对洒水车驾驶员开展一次安全培训,并责成驾驶员对驾驶车辆进行安全检查。
4.四月份对市政相关基础设施(路灯线路、市政道路、人行道等)进行一次安全专项检查,对日常巡逻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督促重庆博润环卫有限公司对清洁工开展安全教育。
5.五月份对市政相关基础设施(路灯线路、市政道路、人行道等)进行一次安全专项检查,对日常巡逻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督促各行政村对农村垃圾收运员进行安全教育。
6.六月份对市政相关基础设施(路灯线路、市政道路、人行道等)进行一次安全专项检查,对日常巡逻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对洒水车驾驶员开展一次安全培训,并责成驾驶员对驾驶车辆进行安全检查。
7.七月份对市政相关基础设施(路灯线路、市政道路、人行道等)进行一次安全专项检查,对日常巡逻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督促重庆博润环卫有限公司对清洁工开展安全教育。
8.八月份对市政相关基础设施(路灯线路、市政道路、人行道等)进行一次安全专项检查,对日常巡逻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督促各行政村对农村垃圾收运员进行安全教育。
9.九月份对市政相关基础设施(路灯线路、市政道路、人行道等)进行一次安全专项检查,对日常巡逻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对洒水车驾驶员开展一次安全培训,并责成驾驶员对驾驶车辆进行安全检查。
10.十月份对市政相关基础设施(路灯线路、市政道路、人行道等)进行一次安全专项检查,对日常巡逻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督促重庆博润环卫有限公司对清洁工开展安全教育。
11.十一月份对市政相关基础设施(路灯线路、市政道路、人行道等)进行一次安全专项检查,对日常巡逻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督促各行政村对农村垃圾收运员进行安全教育。
12.十二月份对市政相关基础设施(路灯线路、市政道路、人行道等)进行一次安全专项检查,对日常巡逻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对洒水车驾驶员开展一次安全培训,并责成驾驶员对驾驶车辆进行安全检查。
(二)人员安排
责任领导胥伟,责任人胡启焱,配合人杨秀华、江顺、李原锋。
(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次数
依据区委、区政府《关于贯彻落实<重庆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巴南委发[2018]43号)的通知》要求,按照从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原则,分管领导每月至少带队检查2次安全生产工作;其他人员按计划完成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
八、社会服务安全监督检查计划
(一)检查时间及检查对象
1月份检查接龙敬老院,接龙中心小学;2月份检查小观敬老院,小观小学校;3月份检查和平桥敬老院、光彩小学校;4月份检查接龙敬老院、南坨小学校;5月份检查小观敬老院、凉水小学校;6月份检查和平桥敬老院、接龙中学校;7月份检查接龙敬老院、接龙中心幼儿园;8月份检查小观敬老院、启明星幼儿园;9月份检查和平桥敬老院、龙缘江山幼儿园;10月份检查接龙敬老院;11月份检查小观敬老院;12月份检查和平桥敬老院;
责任领导陈欢,责任人王孝强,配合人周倩、石国琴。
(二)安全监督检查内容
1、消防安全检查,主要检查灭火器是否正常,消防通道是否畅通,工作人员是否能正确使用灭火器,消防器具是否正正常,是否有给院民,学生,群众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是否有安全设施设备,警示标志等消防工作。
2、食品安全,主要检查是否有食品安全制度,食堂工作人员是否有健康证,是否有食品卫生许可证,每天是否有留样食品,并登记在册等其它工作;
(三)人员安排
责任领导陈欢,责任人王孝强,配合人周倩、石国琴。
(四)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次数
依据区委、区政府《关于贯彻落实<重庆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巴南委发[2018]43号)的通知》要求,按照从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原则,分管领导每月至少带队检查2次安全生产工作;其他人员按计划完成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
九、便民服务阵地安全监督检查计划
(一)检查时间及检查对象
1月份检查新正街社区、塘边村;2月份检查新湾村、河嘴村;3月份检查小观社区、关塘村;4月份检查自力村、马路村;5月份检查青山村、新槐村;6月份检查桂兴村、碑垭村;7月份检查龙潭社区、石磅村;8月份检查春龙村、荷花村;9月份柴坝村、桥边村;10月份检查铁矿村、中山村;11月份检查新正街社区、塘边村;12月份检查新湾村、河嘴村。
(二)人员安排
责任领导彭莉,责任人文利娟,配合人邓美玲、袁娅萍。
(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次数
依据区委、区政府《关于贯彻落实<重庆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巴南委发[2018]43号)的通知》要求,按照从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原则,分管领导每月至少带队检查2次安全生产工作;其他人员按计划完成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