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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30093088292/2020-0007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巴南区界石镇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0-09-22 [ 发布日期 ] 2020-09-22

重庆市巴南区界石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情况

界石镇地处巴南区西部,属于环樵坪经济区核心区域,近年来,通过“大开发、大建设”,逐渐成为了巴南区经济发展的一片热土和重要的工业经济增长极,是主城南部重要的人口聚集地和产城融合新区。辖区幅员面积64.83平方公里,有条件建设用地近40平方公里,城镇规划面积约30平方公里,城镇建设空间充足。辖6个村、6个社区,户籍人口4.4万人,流动人口5万余人。通过多年的开发建设,界石镇城市面貌焕然一新、基础设施逐渐完善、群众生活逐年提高,“四镇”建设成效渐次凸显。

(一)职能职责。在界石镇党委的领导下,对界石镇辖区行使管理职权的基层行政组织,行使人民政府赋予的职权。

(二)机构设置。纳入界石镇2019年财政总决算的部门主要是:行政机构1个,事业机构7个(界石镇政府、退役军人服务站、生态环保服务中心、城镇管理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

(三)单位构成。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9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界石镇政府、退役军人服务站、生态环保服务中心、城镇管理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

(四)机构改革情况。根据中共重庆市巴南区委办公室、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巴南区优化完善镇街机构设置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巴南委办发〔2019〕48号),经区委、区政府批准,界石镇于2019年5月对界石镇机构设置进行调整。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10,386.98万元,支出总计10,386.98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751.76万元、增长36.04%,主要原因是公共安全、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方面的收支增加。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10,386.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25.32万元,增长37.36%,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社会保障和就业出、卫生健康、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住房保障、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收入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178.76万元,占98.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预算收入208.21万元,占2.0%。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10,386.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751.76万元,增长36.04%,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社会保障和就业出、卫生健康、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住房保障、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等方面的增加。其中:基本支出5,012.84万元,占48.26%;项目支出5,374.13万元,占51.74%。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无年末结转和结余,与2018年度相比,均无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0,386.98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751.76万元,增长36.04%。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社会保障和就业出、卫生健康、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住房保障、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等方面收支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178.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29.10万元,增长34.82%。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社会保障和就业出、卫生健康、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住房保障、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等方面收入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750.27万元,增长37.02%。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城乡社区、住房保障、农林水等方面追加预算投入。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178.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55.54万元,增长33.52%。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社会保障和就业出、卫生健康、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住房保障、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等方面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750.27万元,增长37.02%。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社会保障和就业出、卫生健康、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住房保障、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等方面追加了年初预算。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23.17万元,占19.8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60.17万元,增长14.76%,主要原因是追加了一般公共服务的投入。

(2)公共安全支出93.83万元,占0.9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3.83万元,增长0.00%。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8.38万元,占2.0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4.27万元,增长121.42%,主要原因是追加了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投入。

(4)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572.08万元,占25.2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45.08万元,增长10.53%,主要原因是追加了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投入。

(5)卫生健康支出482.89万元,占4.7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7.69万元,增长89.22%,主要原因是追加了卫生健康方面的投入。

(6)节能环保支出892.32万元,占8.7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2.32万元,增长31.22%,主要原因是追加了节能环保方面的投入。

(7)城乡社区支出2,126.07万元,占20.8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66.01万元,增长100.56%,主要原因是追加了城乡社区方面的投入。

(8)农林水支出1,030.54万元,占10.1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6.42万元,增长26.58%,主要原因是追加了农林水方面的投入。

(9)交通运输支出58.50万元,占0.5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8.5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追加了交通运输方面的投入。

(1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9.94万元,占0.2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0.06万元,下降71.51%,主要原因是减少了自然资源海洋气象方面的支出。

(11)住房保障支出323.95万元,占3.1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8.95万元,增长13.67%,主要原因是追加了住房保障方面的投入。

(1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37.25万元,占1.3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7.25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追加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的投入。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012.8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911.6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16.17万元,增长21.55%,主要原因是调整薪酬、人员增加等导致的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2,101.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64.42万元,增长84.84%,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核算范围与2018年相比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维修维护、租赁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208.2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6.21万元,增长1,635.08%,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的收入。本年支出208.2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6.21万元,增长1,635.08%,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60.4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63万元,下降1.03%,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04万元,下降3.26%,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上年数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有所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4.65万元,主要是本年参加了区统战部组织的赴台交流学习。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5万元,下降1.06%,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数有所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4.65万元,主要原因是去年未安排出国出访人员。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2.66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车购置,本年未购置公务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7.51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财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49万元,下降1.02%,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数有所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6.12万元,增长51.35%,主要原因是外出执法等用车时长增加,故燃料费等增加

公务接待费8.31万元,主要是协调群众矛盾、接待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加班用餐等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9万元,下降1.07%,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数有所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4万元,下降1.66%,主要原因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有所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3人(其中村干部2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5辆;国内公务接待141批次903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3.17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77.6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水电费、网络费、印刷费、宣传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26.02万元,增长163.12%,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核算范围进一步规范,与2018年相比核算范围增加。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7.6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38万元,下降36.38%,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精简会议。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26.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56万元,增长195.76%,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培训方面的投入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7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3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1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64.2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7.7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18.6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7.8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64.2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64.2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货物采购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对6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62项,涉及资金1519.05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全部完成了绩效目标。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详见附件1)

2018年四好农村公路建设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该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良好,未发现绩效目标执行不良情况,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8.50万元,执行数为48.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改造农村公路2.196公路,二是居民出行平均缩短时间0.5小时。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66419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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