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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3MB1F16980X/2021-00187 [ 发文字号 ] 莲花办发〔2021〕82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巴南区莲花街道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08-23 [ 发布日期 ] 2021-09-01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莲花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莲花街道持证残疾人基本状况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莲花办发〔202182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莲花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莲花街道持证残疾人基本状况调查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街道相关科室:

    按照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秘书处《关于印发<巴南区持证残疾人基本状况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巴南府残工委秘发〔2021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莲花街道持证残疾人基本状况调查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莲花街道办事处

                                               2021823


莲花街道持证残疾人基本状况调查实施方案


为扎实做好我街道持证残疾人基本状况调查工作,根据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秘书处《关于印发<巴南区持证残疾人基本状况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巴南府残工委秘发〔2021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论述,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残疾人事业的新部署新要求,进一步巩固、完善我街道持证残疾人基本状况调查工作长效机制。

二、工作目标

通过调查,全面精准掌握我街道各类持证残疾人基本情况,进一步建立科学规范、系统完整的残疾人基础信息数据库,为上级制定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详实、可靠的依据,深入推进残疾人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

三、组织领导

成立莲花街道持证残疾人基本状况调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指导本辖区的持证残疾人基本状况调查工作组织和实施。

组 长:林 华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熊维萍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白秀英 宣传委员、统战委员

刘 洋 纪工委书记

成 员:刘 莉 民政和社区事务办公室主任

许 江 党政办公室负责人

李永亮 党群工作办公室负责人

吴芳莉 财政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民政和社区事务办公室,由刘莉同志任主任,社事办工作人员为办公室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街道持证残疾人基本状况调查的前期准备、人员培训、综合协调及组织实施、业务指导、质量监督、数据分析等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数据更新小组、质量考核小组、宣传推广小组、综合小组。数据更新小组负责人为左勇,负责调查信息数据的人员培训、业务指导、信息录入、汇总、上报等工作;质量考核小组负责人为许艳萍,负责调查工作质量监督,数据的分析、审核等工作;宣传小组负责人为谭松,负责加大宣传,营造氛围,争取残疾人的支持和配合并做好相关图像资料的收集、报送工作;综合小组负责人田富贵,负责统筹协调,积极配合其他小组工作,确保调查工作顺利完成。

四、工作制度

(一)数据更新工作制度。在持证残疾人基本状况调查工作开展及信息数据使用过程中除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外,要严格遵守以下保密规定:

1.对工作中接触到的残疾人信息、统计信息要严格保密,不得擅自泄露或者私自向第三方提供。

2.持证残疾人基本状况调查管理系统实行实名登记制度,系统用户对进入和管理系统的用户账号及相关信息及在系统中进行数据统计分析查询和信息提取等行为本身具有保密义务,不得泄露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使用。

3.相关数据仅限在涉残相关工作中使用,不得用于与残疾人工作无关及营利性活动。但根据政府要求、命令或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提供的除外。

4.未经授权,不得发布任何持证残疾人基本状况调查统计类数据。

()质量考核制度

按照“全过程控制”的原则,对登记工作、数据处理、检查验收等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和步骤,实行全程质量控制。验收标准及考核标准为:

1.《残疾人登记表》总调查项目记录差错率≤0.3%

差错率=填写差错总项目数÷【验收残疾人登记表份数×27(检查项目数)】

2.《社区登记表》总调查项目记录差错率≤5%

差错率=填写差错总项目数÷【验收社区登记表份数×9(检查项目数)】

3.考核标准

1)数据质量差错率≤0.3%,全额拨付工作补贴;差错率每差距0.3%,工作补贴相应扣减5%

2)长期居住在本辖区的残疾人入户调查率达100%,每差一户扣10%

3)按时上报数据及报表,逾期未报,不予发放工作补贴。

五、信息采集对象、内容

持证残疾人基本状况调查对象是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莲花街道户籍的残疾人。

持证残疾人基本状况调查登记内容是残疾人的主要生存与发展项目(基本信息、住房、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基本医疗与康复、无障碍、文化体育等方面的基本状况与需求)以及辖区所有村(社区)的基本公共服务设施情况。

持证残疾人基本状况调查指标为全国持证残疾人基本状况调查及补充问题27项调查指标、村(社区)基本状况调查9项调查指标。持证残疾人基本状况调查的各项指标只填报截至当年930日的信息(即2020101日至2021930日),2021930日以后发生的变更,在下一年度更新时填报。

六、采集人员及方式

持证残疾人基本状况调查登记员原则上以村(社区)残协专职委员为主,按“优中选优、强中选强”的原则选配。基本状况调查登记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原则上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水平,通过培训能正确理解和准确把握登记表各项指标的含义,能熟练运用手机APP终端采集数据。

(二)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待人和气,为群众所信任。

(三)认真负责,工作细致,吃苦耐劳,有奉献精神。

(四)身心健康,能坚持现场调查登记工作。

持证残疾人基本状况调查方式包括入户调查、电话询问、窗口服务、移动终端采集填报等方式。基层调查员要密切与辖区残疾人的联系,深入残疾人家庭走访慰问,信息采集入户率达到90%以上。村(社区)在办理残疾人证、采集康复、教育、培训、维权等业务数据的同时,可及时登记或录入相关信息数据,逐步实现业务数据与信息状况调查数据同步采集。

七、工作安排

(一)准备阶段(2021825日前)

街道负责制定实施方案;组建调查队伍,组织开展培训,安排村(社区)入户调查,分配辖区调查员账号。本街道的持证残疾人基本状况调查培训工作采取现场教学方式。

村(社区)在村(社区)“两委”领导下,组织实施状况

调查工作,落实调查员,开展上门入户调查。

(二)登记阶段(2021年的930日前)

各村(社区)调查员入户调查如实了解被调查人情况,准确填写调查表,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汇总调查表,完成上报工作;街道残联掌握调查进度,控制调查质量,完成验收(验收方法见附件3),开展数据复核,汇总数据,统一归档。街道残联加强工作业务指导和对各村(社区)开展工作情况检查。

(三)区级复核、数据纠错及上报阶段(20211025

日前)

根据各级残联反馈的数据信息,村(社区)调查员对数据进行复核纠错,完成二次上报。街道负责督促整改,并配合区残联聘请的第三方机构对我街道上报数据进行验收。同时,报送报表和状况调查工作总结。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充分利用村民代表会议、居民会议、院坝会、宣传栏、横幅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同时利用微信、QQ、美篇、朋友圈等网络新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党和政府及社会各界对残疾人事业的关心重视和对广大残疾人的关爱帮助,宣传调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增进社会公众和广大残疾人对调查工作的了解和支持。

(二)经费配备,强化工作保障

持证残疾人基本状况调查工作经费列入区级财政预算,包括基本状况调查培训教师经费及调查人员的交通、通讯、误工等补贴经费,街道对培训、宣传、人力、物资等不足部分应作相应保障,齐心协力打造基本状况调查工作升级版。

(三)提高意识,保障人员安全

根据疫情防控的具体要求,增强大局意识,抓好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残疾人基本民生保障工作的同时,结合残联系统开展的特殊困难残疾人家庭走访探视专项行动,扎实开展入户登记,并大力开展疫情防控教育,普及健康知识,提高相关工作人员和残疾人的自我保护意识,保障信息采集队伍和残疾人的生命健康安全。


附件:1.莲花街道持证残疾人基本状况调查工作数据处理细则

2.残疾人登记表指标项逻辑关系

3.莲花街道持证残疾人基本状况调查质量控制细则










附件1

莲花街道持证残疾人基本状况调查工作

数据处理细则


一、组织实施

莲花街道持证残疾人基本状况调查数据处理工作按照“统一组织、中央部署、分级处理”原则组织实施,由区残联负责全区数据处理工作的组织实施、技术保障支持及其过程中的相关协调工作,对镇街状况调查办数据处理工作进行全程指导、监督、检查,及时反映和解决数据处理中的问题,管理镇街系统用户,对镇街上报的状况调查信息数据进行审核、上报。

街道残联组织相关的数据处理人员,完成年度本辖区内状况调查信息数据的录入、审核、汇总、上报工作。

二、工作任务

数据处理工作主要任务包括信息数据的录入、编辑净化、抽查以及数据的汇总分析等。

(一)工作内容。数据处理以《持证残疾人基本状况调查登记表-个人登记表》(以下简称《残疾人登记表》)、《持证残疾人基本状况调查登记表-社区登记表》(以下简称《社区登记表》)为直接处理对象。

(二)数据量。以村(社区)为单位填报的《社区登记表》 和以残疾人为单位填报的《残疾人登记表》截至填报时间为本年930日的持证残疾人数为准。

三、质量控制

(一)数据录入。严格按照持证残疾人基本状况调查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状况调查管理系统)设定的数据审核规则开展数据录入。对登记表中不符合系统设定的逻辑审核规则而产生的疑问数据,应由同级或下级残联工作人员向填报单位查询核实,对确有错误的数据在原表中予以更正,并注明数据更正原因、时间和责任人。

(二)数据检查。状况调查管理系统通过数据检查和比对功能对每一单位的当年数据处理进度情况及相对上年的变动情况进行检查比对,并予以提示。检查内容主要包括:调查表已报、未报情况及入户填报率;一户多残对应情况;主要调查指标相对上年数据的变化等。对于系统提示的异常信息,要认真核实,及时处理。

(三)评估报告。区残联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状况调查工作进行评估,形成评估报告。

四、保密要求

村(社区)要建立严格的保密机制和安全保障制度,保障状况调查数据处理工作顺利进行和数据安全,做到安全防范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经手的登记表必须严格保密,特别是涉及残疾人个人隐私的信息数据。各级数据处理人员都要严格遵守保密守则,要保护好系统账号和密码,不得外泄。

街道、村(社区)工作人员未经授权不得对外发布数据处理的各种信息。

附件2

残疾人登记表指标项逻辑关系


残疾人登记表中较多部分涉及根据年龄的控制。年龄按照当年930日的周岁年龄计算。

未标明可多选的指标均为单选。

一、基础信息部分

1.R3.婚姻状况】:20周岁及以上残疾人填报。

2.R4.联系人姓名】:智力、精神和17周岁及以下残疾人填报,多重残疾中包含智力或精神残疾的,也需填报此项。

3.R5.本人或联系人联系电话】:“固话”和“手机”至少填报一项。

4.R6.是否在敬(养)老院、福利院、荣军院等居住】:选“是”仅填报“教育”、“社会保障”、“基本医疗与康复”三个部分的调查信息,其他部分信息不需要填报。

二、住房部分

5.R7家庭住房状况】:选择 “4.自建房”时,4.1农村危房必填。

三、教育部分

6.R8.受教育程度】:15周岁及以上残疾人填报。

四、就业部分(男16-59周岁、女16-54周岁填报)

7.R9.是否就业】:选“1.是”,则【R10.未就业主要生活来源】不能填写,直接跳转【R11】;选“2.否”,则【R10.未就业主要生活来源】必填。

8.R11.目前就帮扶需求】:1-5项可多选。“6.无需求”与前5项互斥,选“6.无需求”则不允许选1-5项。选1-5项则不允许选“6.无需求”。

五、社会保障部分

9.R12.参加职工社会保险情况】:16周岁及以上残疾人填报,1-3项可多选。“4.未参加”与前3项互斥,选“4.未参加”则不允许选1-3项。选1-3项则不允许选“4.未参加”。

10.12.参加职工社会保险情况】中若选择了“2.医疗保险”,则【R13.是否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只能选为“2.否”。

11.R13.是否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选“2.否”直接跳转【R15】。

12.R14.是否享受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补贴】:选“1是”,则【R15.过去一年内社会救助及住房改善情况】中的选项“2.医疗救助”也必须选中。

13. R15.过去一年内社会救助及住房改善情况】:1-4项可多选。“5.无”与前4项互斥,选“5.无”则不允许选1-4项。选1-4项则不允许选“5.无”。

14.R15.过去一年内社会救助及住房改善情况】选择“4.享受住建部门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时,【R7家庭住房状况】若为“4.自建房”且“4.1农村危房”选择“是”,给予提示性警告。

15.R17.残疾人养老服务-服务现状】和【R18.残疾人养老服务-服务需求】:60岁及以上残疾人填报。

16.R19.以老养残家庭基本情况】:法定抚养人年龄超过60周岁的填报,选项“1.法定抚养人年龄为60-69周岁”和选项“2.法定抚养人年龄为70周岁及以上”不能同时选择;选项“3.抚养残疾人1人”和选项“4.抚养残疾人2人及以上”不能同时选择;选项1和选项2必选一项,选项3和选项4必选一项。

六、基本医疗与康复部分

17.R21.针对自身残疾,过去一年内是否得到过以下服务】:1-4项可多选。“5.未得到”与前4项互斥,选“5.未得到”则不允许选1-4项。选1-4项则不允许选“5.未得到”。

17.R22.针对自身残疾,目前是否还需要以下服务】:1-4项可多选。“5.不需要”与前4项互斥,选“5.不需要”则不允许选1-4项。选1-4项则不允许选“5.不需要”。

七、无障碍部分

18.R23.过去一年内您家是否进行过无障碍改造】:选择“2.否”时,【R24.过去一年内您家是否进行过的无障碍改造项目】不填,跳转至【R25.目前您家还有哪些无障碍改造需求】。

19.R24.过去一年内您家是否进行过的无障碍改造项目】:1-7项可多选,其中选项“5.闪光门铃、可视门铃等”只能是听力残疾及多重残疾中包含听力残疾的人选填此项;选项“6.煤气泄漏报警发声装置、读屏软件等”只能是视力残疾及多重残疾中包含视力残疾的人选填此项。

20.R25.目前您家还有哪些无障碍改造需求】:1-7项可多选,其中选项“5.闪光门铃、可视门铃等”只能是听力残疾及多重残疾中包含听力残疾的人选填此项;选项“6.煤气泄漏报警发声装置、读屏软件等”只能是视力残疾及多重残疾中包含视力残疾的人选填此项。选项“8.无需求”与选项1-7互斥,选“8.无需求”则不允许选1-7项。选1-7项则不允许选“8.无需求”。

八、文化体育部分(6-69周岁填报)

21.R26.过去一年内是否经常参加文化体育活动】:选“是”直接跳转补充问题B1

22.R27.不能经常参加文化体育活动的原因】:可多选。

九、补充问题

23.R6是否在敬(养)老院、福利院、荣军院等居住】选“是”时,“户主姓名”和“户主身份证号”不需要填写;集体户口的残疾人在“户主姓名”下填写“集体户口”四个字,“户主身份证号”可以为空。

十、其他

24.“申报人”、“信息采集员”和“填表时间”必须填写。

十一、横向部委数据、业务系统数据校验提示

25.R8.受教育程度】:与上一年度教育部提供的本年度应毕业应届毕业生数据比较进行强制性校验,R8所选择受教育程度必须与教育部提供的数据一致。

26.R9.是否就业】:与就业培训系统数据比较进行提示性校验,调查填报结果与就业培训系统最新一条就业情况数据不符,系统提示“就业培训系统提示202*年,已就业/未就业”。

27.12.是否参加职工社会保险】: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养老保险数据比较进行提示性校验,调查时未选择“1.养老保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提供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数据中有此残疾人时,系统提示“人社部数据提示,该残疾人参加过养老保险”。

28.R21.针对自身残疾,过去一年内是否得到过以下服务】:与精准康复系统数据比较进行提示性校验,如调查填报的康复服务与精准康复系统相应时间段数据不符,系统会提示“精准康复系统提示202*年,享受过**康复服务”。

29.R23.过去一年内您家是否进行过无障碍改造】:与家庭无障碍改造系统数据比较进行提示性校验,调查填报结果与无障碍改造系统相应时间段数据不符,系统提示“家庭无障碍改造系统提示202*年,享受过家庭无障碍改造服务”。








附件3

莲花街道2021年全国持证残疾人基本状况

调查工作质量控制细则


根据《重庆市全国持证残疾人基本状况调查工作实施方案》和《全国持证残疾人基本状况调查工作质量控制细则》,制定本细则。

一、质量控制目的

为提高信息数据基本状况调查工作质量,对人为误差进行有效控制,确保通过登记建立的数据全面、真实、可靠,确保登记对象不重不漏、各项数据准确合理。

二、质量控制范围

按照“全过程控制”的原则,对方案制定、业务培训、物资准备、登记工作、数据处理、检查验收等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和步骤,实行全程质量控制。

三、质量控制内容要求

(一)方案制定。主要内容:实施方案及其相关工作细则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完整性。具体要求:科学规范、上下衔接、内容合理、标准统一、工作过程全覆盖。

(二)业务培训。主要内容:培训的全面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具体要求:应培尽培、内容完整、重点突出。

(三)物资准备。主要内容:物资的充分性和实用性。具体要求:物资准备充分,经济实用。

(四)登记工作。主要内容:登记的全面性和数据的可靠性。具体要求:登记对象、登记报表填报全面、完整,各项指标数据准确、可靠。

(五)数据处理。主要内容:数据处理过程的完整性、合理性和准确性。具体要求:复查、录入、编辑、审核、抽查、汇总、比对和评估的每一个步骤都不能少,都要做到位,要应审尽审、准确无误(具体参照数据处理方案)。

四、质量控制组织实施

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组织实施,层层建立岗位责任制,责任明确到人。成立质量控制检查组,组长是质量控制和验收工作的负责人。街道、村(社区)调查小组组长是本级质量控制的执行负责人。

五、数据质量检查验收

数据质量检查验收工作采取街道、区级逐级抽查的方法进行。上一级验收不合格的资料予以退回下一级,被退回单位应对所有登记表重新复查,查改后重新上报,上级单位重新抽查验收,直至验收合格。

(一)验收方法

1.街道验收。街道对每个村(社区)随机抽取10名残疾人,对其个人登记表内容进行验收,不足10人的按实际人数验收。同时,对《社区登记表》、《残疾人登记表封面》进行验收。

2.区级验收。区残联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基本状况调查工作全过程、数据质量、残疾人满意度进行独立客观、真实准确的评估。第三方机构进驻23个镇街,开展全覆盖全过程评估。数据抽样核查采取入户与电话核查结合进行。

1)巴南区现在持证残疾人约2.5万人,抽样核查对象应不少于区内各镇街持证残疾人数的10%,其中,入户核查人数不低于抽样核查对象的10%,其他为电话核查。

2)街道状况调查工作质量分2段进行核查控制。即完成辖区内状况调查工作调查量的50%100% 2个阶段。

3)入驻街道后再开展入户或电话核查。

4)核查内容:街道调查工作安排部署情况。核查数据质量情况。核查《全国持证残疾人基本状况调查登记表-个人登记表》、《全国持证残疾人基本状况调查登记表-社区登记表》填报是否达到质量控制要求,对各镇街填列的调查表按抽样比例进行逻辑审查,并审查相关项目准确性,计算差错率。

验收时要避免抽取相同的村(社区)。

(二)验收标准及考核标准

1.《残疾人登记表》总调查项目记录差错率≤0.3%

差错率=填写差错总项目数÷【验收残疾人登记表份数×27(检查项目数)】

2.《社区登记表》总调查项目记录差错率≤5%

差错率=填写差错总项目数÷【验收社区登记表份数×9(检查项目数)】

3.考核标准

1)数据质量差错率≤0.3%,全额拨付工作补贴;差错率每

差距0.3%,工作补贴相应扣减5%

2)长期居住在本辖区的残疾人入户调查率达100%,每差

一户扣10%

3)按时上报数据及报表,逾期未报,不予发放工作补贴。

六、数据资料管理

数据资料要严格按照保密要求进行管理,不得随意在互联网上传报,按照上报要求逐一上报。

七、工作纪律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相关规定,坚决杜绝篡改工作资料和结果行为的发生,不得弄虚作假,对违反者将依法予以查究。

(二)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保密守则,为登记对象保密,杜绝发生数据信息和个人信息泄密事件。


附件:3-1.全国持证残疾人基本状况调查工作流程图

3-2.《残疾人登记表》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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