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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起-巴南区创业担保贷款办理指南

日期:2025-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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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南区创业担保贷款办理指南(20245月起)

个人贷款

小微企业贷款

贷款对象

1.申请人年满16周岁且贷款期内未达到退休年龄,属于下列重点就业群体之一:

(1)创业前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2)城乡低保人员;

(3)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4)残疾人;

(5)退役军人;

(6)刑满释放人员;

(7)毕业10年内的高校毕业生;

(8)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

(9)脱贫人口;

(10)网络商户;

(11)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2.自主创业,项目位于重庆市内,且真实有效。

3.除助学贷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配偶无其他贷款。

1.属于现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

2.小微企业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前1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员工(包括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城乡低保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残疾人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毕业10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脱贫人口等)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5%),并与职工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3.企业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4.小微企业在重庆市注册登记且住所地在重庆市内且存续。

额度期限及利率

个人贷款最高额度30万元。

贷款期限单次最长3年,累计不超过3次。

贷款利率不超过LPR+50BPs

LPR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由有关机构于每月20日左右公布,以2024422日公布的1年期LPR3.45%为例,LPR+50BPs3.95%

多名符合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对象合伙创业,可按照33万元/人申请合伙贷款,额度上限为400万元。

小微企业贷款最高额度400万元。

贷款期限单次最长2年,累计不超过3次。

贷款利率不超过LPR+50BPs

贷款贴息

贷款利息的50%由财政补贴。

创业担保贷款按季度贴息。每个季度结束后,经办银行根据贷款客户偿还利息情况,计算贴息金额,向财政申请资金进行补贴。

贷款本金或利息逾期的情况,逾期的当季度不予贴息。贷款本金展期的情况,展期的当季度起不予贴息。

担保措施

1.创业担保贷款由重庆市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费率不超过0.8%

2.10万元以内的个人贷款,免除反担保要求;超过10万元的个人贷款,由申请人提供反担保措施,可以采取自然人保证或房地产抵押的反担保方式。

3.小微企业贷款有申请企业提供反担保措施,可以采取自然人保证或房地产抵押的反担保方式。

办理方式

个人贷款可向创业所在区县、户籍所在区县的街道(乡镇)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申报,小微企业贷款可向企业注册所在区县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申报。可自主选择网络办理或现场办理的方式。

1.网络办理:可通过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重庆人社”APP、“重庆就业”微信小程序等网络渠道申请办理。

2.现场办理:创业地或户籍地在巴南的个人贷款对象,到街道(镇)社保所填表申报。注册地在巴南的企业贷款对象,向巴南区就业和人才中心申报。

办理创业担保贷款需要做些什么

1.个人、小微企业满足贷款对象条件;

2.完善反担保条件,采取自然人保证或房地产抵押的反担保方式,10万元以内的个人贷款免除反担保要求。

3.通过现场办理或网络办理的方式向人社部门提交贷款申请,积极配合银行和市小微担保公司开展调查工作。

4.按照市小微担保公司的收费标准缴纳担保费,原则上不超过0.8%

5.按照贷款合同相关条款,规范使用贷款资金,及时足额偿还利息、本金。

6.创业项目出现经营异常等情况,提前告知人社部门、银行和市小微担保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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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405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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