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危房改造政策
一、农村危房改造实施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要以“最贫困群众、最危险房屋”为主要对象,以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为主要群体,以拆除重建、维修加固等方式,切实消除C级或D级危房安全隐患,保障贫困农村群众基本居住安全。
农户申请农村危房改造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农村户口;
2、只有一套住房,且住房为C级或D级危房;
3、修缮加固的C级危房;
4、D级危房拆除重建后的新建房屋建筑面积在80平方米以下。
以下农户不得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范围:
1、无房户;
2、有一套及以上安全住房的农户;
3、属于城镇户口的农户(包括就地农转城的农户);
4、拆除重建的C级危房户;
5、D级危房拆除重建后的新建房屋建筑面积超过80平方米的农户;
6、已纳入易地扶贫搬迁的农户;
7、其他不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的农户。
二、补助标准:C级危房改造补助平均7500元/户;D级危房改造补助平均35000元/户。
三、申请程序:
1、摸底调查;
2、农户自愿申请;
3、村评议、公示;
4、村委会向镇街申请;
5、镇街审核;
6、区级部门审批;
7、镇街、区城乡建设部门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