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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业务办事指南 (灵活就业人员)

日期:2026-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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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时间:

达到法定或弹性退休年龄当月并完清所有缴费(节假日除外)。(不提前或延迟申报)

待遇支付起始时间社保经办机构从审核通过的退休时间的次月开始发放基本养老金。

二、办理退休条件(以下两个条件同时满足)

1、达到法定或弹性退休年龄;

2、符合申报当年国家规定最低缴费年限;

(注:非本市户籍人员需在本市累计参保至少10年)

男:满60周岁;

  女:1996年1月以前参保人员50周岁;1996年1月以后参保人员55周岁;   

三、办理退休需要提供的资料

    1、填写《重庆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申报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时间申请书》;

  2、身份证原件;

  3、社会保障卡(需到相对应银行开通金融功能);

四、增发待遇及其他情况处理

  (1)1996年1月以前参保的人员,可享受独生子女增发和孤寡待遇。需提供《独生子女光荣证》或《婚育情况证明》。其他增发待遇请提前咨询社保经办机构。

  (2)需提取《职工档案》办理退休的人员,请咨询就业中心(66291563)、街道社保所、单位或破产单位的主管部门等,社保中心仅保管退休人员《职工档案》。

五、办理退休流程

1、线下办理:巴南区李家沱街道办事处4楼受理,受理完成后由社保中心进行档案审核;      

2、线上办理:详见《退休“一件事”(办理流程)》。

3、办理进度及结果查询:受理或档案审核完成后,即可离开受理现场并关注办理进度,业务办结后,可用扫描“业务受理单”右上角二维码自行下载打印或到区内就近社保所领取相关文书。

  联系电话:62587886(李家沱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养老保险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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