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李家沱街道>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策文件>其他文件

[ 索引号 ] 115001130092935406/2021-0028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巴南区李家沱街道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09-24 [ 发布日期 ] 2021-09-24

关于印发《李家沱街道三轮车综合整治工作 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相关部门,有关单位:

经街道办事处同意,现将《李家沱街道三轮车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贯彻执行,确保完成整治任务。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李家沱街道办事处

2021912


(此件公开发布)


李家沱街道三轮车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为净化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按照市、区关于城市提升行动和中心城区机动车综合整治行动的决策部署,李家沱街道决定从即日起在辖区组织开展三轮车综合整治行动,结合辖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按照市、区相关工作要求,坚持“打击非法、规范秩序、疏堵结合、综合治理”原则,采取规范管理、分类整治、源头监管和帮扶疏导等措施,依法开展三轮车综合整治工作。通过开展“百日”重点整治,推动建立完善“街镇吹哨、部门报道”的综合治理模式,构建“党政主导、部门联动、街道统筹、齐抓共管”的共建共治工作格局,不断提升三轮车治理社会化、系统化、精准化水平,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进一步提升城市品质。

二、组织领导

成立街道三轮车综合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在街道城管执法大队,由分管城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城管执法大队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主任城管执法大队办公室成员,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统筹三轮车整治工作。综合组下设宣传摸底组、执法和突发事件现场处置组、困难帮扶组、信访维稳组。

)宣传摸底组

成员单位:党群办(牵头)、应急办、城管大队、经发办、社事办、社保所、各村(社区)。

工作职责:负责统筹安排宣传发动、摸底排查、宣传报道、舆论引导等工作。

)执法和突发事件现场处置组

成员单位:应急办(牵头)、城管大队、交巡警李家沱勤务大队、李家沱派出所、交通执法巴南大队、各村(社区)。

工作职责:具体负责查处三轮车闯限、违停、非法营运、占道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快速现场处置,打击处理阻碍执法、聚众闹事等涉嫌违法犯罪行为。

)困难帮扶组

成员单位:社事办(牵头)、社保所、各村(社区)。

工作职责:具体负责解决三轮车整治对象中符合条件人员的低保、再就业等帮扶工作。

)信访维稳组

成员单位:平安办(牵头)、应急办、城管大队、社事办、社保所、党群办、李家沱派出所、各村(社区)。

工作职责:负责不稳定因素的摸排、重点人员稳控、办理来信来访和指导突发事件处置以及网络舆情应对处置等工作。

三、整治标准及要求

(一)严格限行。按照《巴南区三轮车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巴南府办发〔202168的文件精神,李家沱全域为三轮车限行区,每天7002400,除由市残联统一核准的残疾人驾驶的残疾人代步三轮车辆、由市邮政管理部门统一核准的从事快递业的三轮车辆外的其他三轮车,禁止在李家沱街道行政区域内道路通行。

(二)严格查处。加大对无牌无证、超员、违法载人、闯红灯、占道违停、随意掉头、逆向行驶、非法营运等重点违法乱象的查处力度。

四、职责分工

(一)党政办:负责对各项工作进行督导协调。

(二)党群办:负责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和网络舆情处置工作。

(三)平安办:负责整治中的维稳工作,拟定风险化解预案、开展信访矛盾化解等工作。

(四)应急办:协调组织交巡警、交通执法、派出所、市场监管所、城管大队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专项整治三轮车交通违法行为和非法营运行为,配合邮政部门规范管理快递行业。

(五)经发办:配合区经信委做好三轮车生产、市场准入和产品的认证管理工作;配合区经信委组织相关执法部门查处、取缔生产不符合国家标准三轮车企业。

(六)社事办:配合辖区学校对学生进行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发放宣传资料,要求学生并号召其家长自觉抵制乘坐非法营运机动三轮车。负责核查残疾人证、开展残疾人代步车摸底工作;配合区残联做好残疾人代步车规范管理工作,统一核发残疾人三轮车专用标志;对从事非法营运的残疾人进行正确引导和宣传教育,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残疾人非法营运的处置;牵头开展残疾人就业帮扶、救助等工作;牵头做好残疾人稳定工作。

(七)社保所:负责将三轮车综合整治对象中符合低保条件的人员纳入低保范围,对确有特殊困难的,按有关政策给予救助。负责对三轮车综合整治中的就业困难人员开展就业帮扶,对有培训意愿的就业困难人员开展职业培训。

(八)城管服务中心:负责道路设施完好、安全和畅通,划定无障碍停车位以及快递专用停车位。

(九)城管执法大队:负责严格控制城市道路非规划地段占道停车行为,查处人行道非划定位置停放机动车和摆摊设点等违法行为。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各类专用停车位的监管执法。

(十)司法所:加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监督,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十一)财政办:负责三轮车综合整治工作的经费保障。

(十二)李家沱派出所:负责打击涉黑涉恶涉乱等违法犯罪行为,对聚众闹事、阻挠执法、暴力抗法的组织者和牵头人实施重点掌控,依法进行打击。

(十三)交巡警李家沱勤务大队:负责三轮车综合整治路面执法工作,开展三轮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

(十四)交通执法巴南大队:负责三轮车非法营运的执法查处工作。

(十五)李家沱市场监管所:负责依法监管三轮车交易市场和经营行为,依法查处未经国家生产许可生产、非法改装、无证经销、销售超标三轮车等违法行为,配合相关部门对销售的三轮车合格条件进行核查。

(十六)各村(社区):负责开展本辖区三轮车的摸排、宣传、维稳、帮扶工作,配合执法部门开展执法整治。

五、工作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1917日前)

1.广泛宣传。一是组织络媒体等媒介,通过“劝导+警示+直播+曝光”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集中整治宣传行动,引导舆论、营造声势。二是组织召开座谈会、院坝会,听取各方对整治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三是深入辖区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店堂门市开展三轮车综合整治宣传教育,发放宣传资料,告知整治标准和要求。四是组织辖区各学校加强对师生、家长的交通安全教育,号召学生及家长拒绝乘坐非法营运的三轮车。五是由交巡警李家沱勤务大队牵头,开展一次守法出行的宣传教育活动,讲清说明违法危害后果。

2.调查摸底。一是应急办配合市邮政管理局六分局,以辖区快递公司企业和管理网点等为主,对辖区快递公司企业的加盟品牌平台、企业分支机构、站点名称及地址、企业负责人及联系方式、配送人员、配送车辆等相关信息开展摸排调查,并建立台账;二是社事办负责摸清辖区残疾人驾驶的三轮车数量、三轮车辆情况及车主、家庭成员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体情况、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工作及收入情况、主要社会关系中是否有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或在社会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人;三是各村(社区)负责,摸清辖区除快递以及残疾人以外三轮车数量,包括三轮车辆情况及车主、家庭成员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工作及收入情况、主要社会关系中是否有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或在社会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人。

3.重点排查。平安办负责,对辖区驾驶三轮车的人员进行排查,对有号召力、影响力的和极力阻扰整治工作的人员会同派出所进行法制教育,采取重点掌控措施,消除工作障碍。

4.规范管理。社事办配合区残联,对残疾人驾驶的代步车逐一登记、建立台账,统一核发残疾人专用标志,确保车辆专用标志和驾驶人残疾证明“两对应”,方便辨识查证;应急办配合市邮政管理六分局,对快递行业的三轮车实行“六统一”规范管理,统一核发行业车辆专用标志,做到“一人一车一证一码”。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1918日至1218日)

1.强化规范停车。城管服务中心负责,根据道路条件在残疾人、快递停车需求量大的区域,规范施划无障碍停车位及快递专用停车位,完善标志、标线、物理隔离等交通设施,城管大队、各村(社区)加强对停车秩序的管护。

2.强化违法整治。918日起,区公安分局牵头组建李家沱片区整治组。由应急办牵头,在李家沱辖区设立12个执法管控点,每个执法管控点由联合执法队伍负责(每个执法管控点11人,街道应急办1人带队,交巡警李家沱勤务大队2人、李家沱派出所1人、城管4人、交通2人、市邮政管理局六分局1人,每个单位的执勤人员至少由1名正式工作人员或民警带领),开展为期3个月的集中整治,每天730分至2130分为重点,每天集中执法时间不少于4个小时。

3.强化分类处理。一是查处重点。李家沱片区整治组要依法查处三轮车非法营运,违法停放、违反限行规定、逆行、不按规定载人、闯红灯等违法行为。二是分段推进。2021918日至920日,为管控宣传劝导阶段,对闯禁三轮车要进行宣传教育并进行登记,告知其再次闯禁将被处罚。三是明确任务。921日至1218日,李家沱片区整治组每天查处三轮车违反限行规定不少于15件,查处三轮车非法营运不少于2件,查处违法占用人行道和占道摆摊设点不少于2件,扣留三轮车不少于4辆。四是分类处置。对于查处的交通违法行为,由交巡警进行处罚;对于查处的非法营运,由交通执法部门进行处罚;对于三轮车摆摊设点、占用人行道等行为,由城管进行处罚;对于需要扣留车辆的,由交巡警负责拖移扣留;对于残疾人三轮车违法行为,由社事办协调区残联配合执法人员进行疏导稳控;对于快递业三轮车,由市邮政管理局六分局进行甄别并配合执法人员进行处罚,并将违法人员车辆情况通报给所属单位;对于不配合执法的三轮车驾驶人,由平安办负责引导至疏导点进行疏导稳控,不属于本辖区常住人口的,要及时通报区信访办及所属镇街;对于涉嫌拒绝、阻碍执法、暴力抗法的,由派出所牵头进行处置并对违法犯罪嫌疑人进行处理;对于扣留的车辆,由区三轮车整治办负责统一处置。

4.强化源头监管。李家沱市场监管所要对辖区三轮车生产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查处、取缔生产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生产企业;加强车辆交易市场经营行为的监管,对车辆经营网点的非法改装、无证经销、超范围经营等问题进行查处,对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车辆的经营网点进行取缔;应急办配合市邮政管理局六分局定期对违法突出、事故多发的快递公司企业进行警示约谈,抄送对应企业总部,提升“自上而下”的交通安全管理力度和效果。

5.强化救助帮扶。社保所牵头负责。一是符合低保条件的,按低保政策纳入低保范围;二是不符合低保条件,家庭确有特殊困难的,可纳入建档特殊困难家庭;三是纳入低保和建档特殊困难家庭的人员,符合大病医疗救助、临时困难救助、重特大疾病和慢性疾病医疗救助条件的,可按相关政策和程序给予救助;四是不符合低保和建档特殊困难家庭条件,家庭确有特殊困难的,可向街道办申请一次性临时救助。

6.强化出行保障。应急办配合交通部门,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主城区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69号)要求,打通出行“最后一公里”,挤压三轮车非法运营空间。

7.强化矛盾化解。平安办牵头,各村(社区)负责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及时掌握三轮车驾驶员不稳定苗头,对整治中引发的信访稳定问题,街道领导必须第一时间到现场做好思想劝导工作,及时化解矛盾,防止发生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确保一旦发生集访等群体性事件能够依法妥善处置。

(三)提升巩固阶段(20211219日至长期)

贯彻落实区三轮车整治办的部署,适时调度开展综合整治,维持高压整治的态势。应急办配合交通部门及时收集社情民意,合理增加运力,优化公交线路,延长营运时间,解决群众出行难问题。按照区三轮车整治办制定的考核细则,将三轮车的整治纳入街道日常考核内容,巩固整治工作成果。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科室、村(社区)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把该项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成立相应组织机构,主要负责人亲自抓,确保整治工作落实落地。

(二)强化宣传引导。党群办及时报道整治工作动态,曝光三轮车道路交通违法和非法营运行为,阐明其危害性,做好社会舆论引导,建立政府主导、行业监管、舆论监督的治理机制。党群办和平安办要对有关网络舆情进行监督和研判,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处置。

(三)强化督促考核。按照区三轮车整治办制定的考核细则,街道将三轮车整治工作纳入街道日常考核内容,对整治行动迟缓、工作推进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加强督导、限期整改,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督促此项工作落实到位。

(四)强化矛盾化解。平安办牵头负责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努力将各类不稳定因素化解在萌芽状态,对整治中引发的信访稳定问题,街道领导必须第一时间到现场做好思想劝导工作,及时化解矛盾。对妨碍、阻挠、围攻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或者围堵国家机关、干扰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的,派出所要依法进行快速处置、严厉打击,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