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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巴南区李家沱街道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2-05-27 | [ 发布日期 ] | 2022-05-30 |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李家沱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加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安全生产 管理的工作方案》通知
各村居、街道相关部门,李家沱市场监督所、李家沱派出所、巴滨路派出所:
为进一步做好辖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有效遏制安全事故发生,经街道领导同意,现印发《加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方案》,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李家沱街道办事处
2022年5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李家沱街道加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安全
生产管理工作方案
根据区安委会《关于加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八条措施的通知》(巴南安办〔2021〕88号)和区商务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安全监督的通知》,结合辖区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的
按照区商务委对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布局要求,合理布局辖区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及网点,引导鼓励现有企业、个体户推行绿色分拣。
二、工作机构
由街道经发办牵头,综合执法大队、生态环保中心、李家沱市场监督所、李家沱派出所、巴滨路派出所、各村居参与的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安全工作协调联动机制,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集专题会,研究相关工作,组织联合执法检查,统筹推进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促进行业安全有序发展。
三、工作内容
(一)全面摸排。各村居要动态掌握辖区再生资源回收经营相关情况,摸清底数、建立台账。
(二)整治标准。按照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布局“主干道严禁、次干道严控、背街小巷规范管理”的要求,于2022年6月20日完成整治工作。
1.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必须“三有三不”:有营业执照、有岗位规程、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不得回收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不得擅自动火作业切割密闭罐、承压罐,不得擅自处置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
2.再生资源回收点必须“三要三不”:要设置烟感器、要配备灭火器材、电气线路要穿管;不得是“三合一”场所,不得违章搭建,不得锁闭出口和通道。
3.办理相关证照。(1)办理营业执照,再生资源经营者应到市场监管部门办理;(2)办理备案手续,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到公安部门办理备案;(3)办理回收危险废物(废油漆桶、铅蓄电池)许可,到生态环境部门申报。
四、相关单位职责分工
(一)经发办负责指导再生资源回收产业布局,督促限额以下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的安全监管。
(二)综合执法大队负责对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违反消防安全的行为进行查处。
(三)生态环保中心负责对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生产、加工中出现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四)李家沱市场监督所负责对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而擅自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业务的进行查处。
(五)李家沱派出所、巴滨路派出所负责对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未如实进行登记的进行查处。
(六)村居负责对辖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负责对本辖区内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个体商户日常安全监管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压实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以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的实际行动做好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专项整治工作。
(二)整改落实。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形成问题清单,对消防设施类、严禁经营行为类,督促现场整改;对消防通道、电线穿管、相关证照,督促限期整改。
(三)及时报送。各村居将再生资源回收网点整治情况统计表于6月15日电子件和纸质件报送街道经发办403,联系人:沈光容,联系电话:62852904,QQ:496331423。
附件:李家沱街道再生资源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统计表
附件
李家沱街道再生资源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统计表 | |||||||||||||||||
填报单位: | |||||||||||||||||
序号 | 名称 | 地址 |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三有三不 | 三要三不 | 整改情况 | 备注 | ||||||||||
是否有营业执照 | 是否有岗位操作规程 | 是否有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 | 是否回收固体废物、危险物 | 是否处置动火作业切割密闭罐、承压罐 | 是否处置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 | 是否设置烟感器 | 是否配备灭火器材 | 是否电线穿管 | 是否“三合一”场所 | 是否违章搭建 | 是否锁闭出口和通道 | ||||||
村居负责人: | 填表人: | 填表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