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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3688921886R/2021-00037 [ 发文字号 ] 巴南委农办发〔2021〕13号
[ 主题分类 ] 社会救助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巴南区龙洲湾街道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08-27 [ 发布日期 ] 2021-09-20

中共重庆市巴南区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巴南区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巴南区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巴南区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工作实施方案

为引导和支持脱贫家庭(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增强脱贫人口内生动力,提高脱贫人口自我发展能力,促进就业增收,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按照市乡村振兴局《关于继续开展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工作的通知》(渝乡振发〔2021〕15号)精神,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期间继续开展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工作,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对全区建档立卡脱贫户家庭、监测帮扶对象家庭中符合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条件的子女,做到“应补尽补”。

二、补助对象

区内建档立卡脱贫户(以下简称脱贫户)、监测帮扶对象户中有子女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家庭。

(一)脱贫户家庭及监测帮扶对象家庭。脱贫户家庭是指农村建档立卡脱贫户家庭。监测对象家庭,是指全国防返贫监测系统登记在册,且没有被标注为“风险消除”家庭。监测对象户在开学之日未被标注“风险消除”的,享受补助政策,在开学之日已被标注“风险消除”的,不再享受补助政策(脱贫不稳定户除外)。

(二)子女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脱贫户家庭、监测帮扶对象家庭子女在校学习,并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中、高等职业教育学籍管理系统注册正式学籍。中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高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等。

三、补助标准

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分春季、秋季发放,每季1500元),该政策自2021年秋季开始执行。

脱贫户、监测帮扶对象中接受高等职业教育的学生,如享受了“重庆籍建档立卡贫困大学生学费资助(即最高8000元学费资助)”等重庆地方政府资助政策的,不同时享受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

四、补助期限

脱贫户家庭和监测帮扶对象家庭子女接受职业教育(包括在校学习和顶岗实习),其家庭均可享受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对休学的学生暂停补助,停止休学返校学习后可继续享受补助。对退学的学生停止补助。对中职毕业后直接升入高职院校学习的学生,其家庭继续享受补助。

五、补助方式

(一)生源地补助。凡符合条件的脱贫户家庭和监测对象户家庭,无论其子女在何地就读,均在其家庭所在地申请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

(二)直补到户。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资金一律通过“一卡通”直接发放到脱贫户和监测帮扶对象家庭。

(三)分期发放。每学年分秋季学期、春季学期两期发放“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

六、审核步骤

(一)严格审核补助人员资格。符合申请条件学生填写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助学补助申报表(详见附件2),并提供相关申请材料,村委会、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逐级审核申报对象资格及学籍在校在读信息。

(二)公示监督。审核通过后,对拟补助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在区、镇(街)、村三级进行公示公告。公示时间为5天(公示内容包括补助学生姓名、补助学生户主姓名、家庭住址、在校就读情况、补助金额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实名举报),公示现场拍摄照片并留存。对群众举报的不符合条件的补助对象,经镇(街)查实后由区乡村振兴局核准后取消补助对象资格。

(三)资金拨付。公示结束后,镇(街)将公示情况报送区乡村振兴局,区乡村振兴局将补助资金直接拨付到各镇(街),各镇(街)再将补助资金通过“一卡通”直接发放到脱贫户家庭和监测帮扶家庭。

七、时间安排

(一)春季学期。3月10日至4月30日前进行宣传、申报,5月30日前完成审核,6月30日前补助到位。

(二)秋季学期。9月10日至10月31日进行宣传、申报,11月30日前完成审核,12月30日前补助到位。

八、任务分工

(一)乡村振兴部门。加强与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排查摸底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监测对象家庭子女接受教育培训情况,落实雨露计划助学补助,引导初、高中毕业的孩子接受职业教育,开展效果监测评估。

(二)教育部门。利用完善的教育体系,宣传贫困家庭子女职业教育扶持政策,为贫困家庭提供信息和咨询服务,保证贫困家庭子女职业教育质量。比对补助对象是否享受“重庆籍建档立卡贫困大学生学费资助(即最高8000元学费资助)”等重庆地方政府资助政策。

(三)人社部门。加强对所属技工院校的监督管理,保障参加职业教育贫困家庭学生的就学质量。落实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政策,加大对贫困家庭学生的补贴力度。加强对就业创业工作的组织领导,提供就业信息服务,促进贫困家庭子女毕业后尽快实现就业。

九、相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助学关系到脱贫户的切身利益,是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区、镇(街)、村三级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安排专职人员具体负责。要结合建档立卡动态管理工作,对脱贫户家庭、监测帮扶对象家庭子女在校教育基本情况定期进行摸底调查,提高数据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二)调动力量,广泛宣传。各镇(街)要广泛利用会议、广播、电视、报刊、新媒体等形式宣传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相关政策,尤其要发挥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结对帮扶责任人的作用,进村入户宣传好政策,切实提高政策知晓度,确保符合条件的家庭应享尽享。

(三)严格审核,规范操作。各镇(街)申报的学生名单,镇(街)、村两级要入户逐人审核,主要核实建档立卡身份、是否在校、学籍证明有关资料是否符合要求等。对审核通过的名单要严格公示程序,接受群众监督。严格按照补助资金拨付程序,将补贴资金直补到户。通过严格审核、规范管理,确保补助对象准确无误。

(四)加强考核,强化落实。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工作的开展情况将纳入区对镇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也作为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工作情况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应学尽学。脱贫户家庭、监测帮扶对象家庭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应该全部参加职业教育。二是应补尽补。符合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条件的脱贫户家庭、监测帮扶对象家庭学生,应该全部及时得到助学补助。


附件:

1.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助学补助申报流程

2.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助学补助申报表

3.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助学补助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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