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
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流程
(一)办理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主页、本人页、增减页);
3、重庆农村商业银行的存折或者卡复印件1份;
4、有一、二级的重度残疾人,还应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5、属于低保对象、五保供养对象的,还应提供有权机关颁发的《重庆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农村五保供养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二)申报手续的办理
符合参保条件且自愿申请参保的人员,将应提交的资料交本人户籍所在地社保所申报。
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达龄领取待遇资料及办理流程
(一)申办对象
已参保缴费且年满60周岁的本镇街户籍居民。
(二)办理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如是独生子女父母的,需提供《独生子女证》,若无《独生子女证》或遗失的填写《巴南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独生子女家庭承诺书》。
(三)办理程序
由本人携所需资料到社保所填写《中年人员达龄时一次性补足缴费年限选择申请》办理手续。
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死亡领取待遇流程
(一)办理材料
1、户口注销证明;
2、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3、《居保死亡人员银行账户余额领取审批表》(注:银行卡遗失/忘记密码)
(二)办理程序
由代办人携所需材料到社保所办理手续。
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退保流程
(一)申办条件
原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后又按相关政策参加了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或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养老保险或超过法定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并按月享受养老待遇的。
(二)办理材料
退保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三)办理程序
由退保人携所需材料到社保所填写《申请书》和《变更申请表》办理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