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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洞镇关于做好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征收工作的重要通知

日期:2023-11-06
【字号:

(一)参保时间

1.2023年集中参保时间为:截止2023年12月31日。在集中参保期内参保并完成缴费的,从2024年1月1日起享受待遇。在2024年1月1日至2月29日期间参保缴费的,自完清费用的次月1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2. 自2023年起,在渝高校大学生(含全日制研究生)参加居民医保的参保缴费期从学年调整为自然年度,待遇享受时间为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新生入学时参加我市下一年度居民医保的,待遇享受时间为完成缴费的次日至次年12月31日。调整当年,已参加2023年9月至2024年学年度居民医保的大学生,待遇享受时间从2023年9月至2024年12月。

(二)参保缴费地点

参加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的城乡居民,可在户籍所在村居办理参保缴费。

(三)缴费、资助参保标准

1. 我市2024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一档380元/人·年、二档755元/人·年。

2.资助对象资助标准

认定部门

资助人员类别

参保档次

资助标准(元)

缴费金额(元)

区民政局

特困人员;城乡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一档

380

0

二档

380

375

城乡低保对象

一档

342

38

二档

380

375

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边缘户

一档

266

114

二档

380

375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在乡老复员退伍军人,三属人员(烈士,因公牺牲,病故军人遗属)

二档

755

0

享受国家定期抚恤的优抚对象(不含1-6级残疾军人);参战、参试、带病回乡退役军人;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人员

一档

380

0

二档

380

375

区残联

三、四级残疾人员

一档

190

190

二档

190

565

城乡重度(一、二级)残疾人员

一档

380

0

二档

380

375

市教委、生源地民政、    残疾等职能部门

家庭困难的大学生

一档

245

135

二档

350

405

区卫生健康委

计划生育奖扶对象

一档

304

76

二档

304

451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含农村独生子女四级残疾扶助)对象及其子女,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

一档

380

0

二档

380

375

区乡村振兴局

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

一档

266

114

二档

380

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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