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30093083510/2022-00051 | [ 发文字号 ] | 木洞府发〔2022〕38号 |
[ 主题分类 ] | 农业、林业、水利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巴南区木洞镇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2-04-24 | [ 发布日期 ] | 2022-04-30 |
重庆市巴南区木洞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木洞镇2022年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
为持续高效推动我镇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工作开展,提高科学施肥用药水平,促进农业绿色发展。根据《重庆市巴南区农业农村委关于印发重庆市巴南区2022年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工作方案的通知》(巴南农业发〔2022〕55号),我镇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木洞镇2022年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村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木洞2022年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工作方案
重庆市巴南区木洞镇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4日
(此件删减后公开)
附件
木洞镇2022年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工作方案
2021年,木洞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巩固提升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工作走深走实。为持续推动我镇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工作开展,提高科学施肥用药水平,促进农业绿色发展,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单位面积用量高的地区、作物和新型经营主体为重点,因地制宜推广配方肥、有机肥、秸秆还田、水肥一体化、绿肥栽培等化肥减量重点技术和抗病品种、绿色防控、专业化统防统治等农药减量重点技术,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推动全镇2022年化肥使用量减少0.2%、农药使用量使用量减少0.1%左右。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技术培训指导。区级召开工作推进、技术观摩及培训会2次以上,重点培训各镇街专业技术人员、经销商、规模种植户、专业化服务组织等。我镇召开技术观摩和培训会议不少于2次,在关键农时季节,对村社干部、技术人员,辖区经销商、规模种植户等实现培训全覆盖,并建立培训档案,重点强化规模种植户科学施肥用药培训指导,加快新技术新品种推广应用。
(二)持续推进配方肥落地。继续开展测土配方施肥补充采样工作,力争基本实现主要农作物规模种植户采样全覆盖,及时为业主提供土壤养分数据及推荐配方。要加强测土配方施肥合作企业管理,引导合作企业按方生产配方肥,组织规模种植户与合作企业加强对接。积极引导配方肥进镇农资店,拓宽普通农户购买配方肥产品渠道。
(三)健全规模种植户农事记录及减量情况调查。镇、村要督促指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依法建立健全生产记录,农产品生产记录应当保存二年以上;鼓励引导其他规模种植户建立生产记录,规范填写生产记录中化肥农药购买和使用情况,使用记录应包括施用日期、产品名称、养分/有效成分含量、用量等信息。要建立规模种植户清单,及时做好规模种植户化肥农药使用情况调查,形成减量效果汇总表,并及时报送区农业农村委农技站备案抽查核验。
(四)扎实做好减量成效典型调查。完成2户肥料施用情况典型调查和10户农药施用情况典型调查。各村要围绕重点减量技术,及时收集汇总相关技术推广情况,并做好全年减量技术成效情况初步会商分析。
(五)扎实落实试验示范。一是做好化肥农药减量示范。在墙院村、海眼村开展土壤酸化改良示范项目;二是规范示范片管理。涉及区、镇联建的示范片均要确定具体行政责任人和技术责任人,明确创建的目标作物、目标产量、主推技术,规范建立化肥农药减量示范片到户台账。三是积极开展新技术试验。各村要充分利各类项目资金、积极争取本级财政资金,根据产业发展实际,积极探索开展缓控释肥、机械深施肥,生物农药、纳米农药、静电喷雾器等化肥农药减量新技术新产品的试验示范。
(六)积极探索新机制。各村要结合社会化服务项目,鼓励扶持统配统施、统防防治的服务组织。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镇长刘松任组长,副镇长郭存执为副组长,经发办、农服中心中心、各村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协调指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服中心。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至少每半年专题研究化肥农药减量工作1次。各司其职,层层压实责任。
(二)强化调度通报检查。化肥农药减量工作纳入粮食安全考核、乡村振兴绩效考核和环保专项督查,同时也是2022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检查的重点内容。各村要压实属地责任和主体责任,镇级将定期开展调度,对工作开展不力的村加强监督检查力度,综合运用函告、通报、约谈、限期整改等方式倒逼责任落实。将对工作推进有力、成效明显的村,在相关资金、项目上给予倾斜。镇、村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相关要求,加强农事记录的执法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符合立案的依法查处。加强农药和肥料市场监督管理,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劣产品违法行为,确保农户用上放心药放心肥。
(三)严格依法优化产业布局。认真贯彻《重庆市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渝推长办发﹝2019﹞40号)。区相关单位要进一步加强相关宣传培训、技术指导和执法检查力度。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禁止从事农业种植;已有的农业种植,各村应当按照属地原则制定限期退出计划并组织实施。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增使用农药、化肥的农业种植;已有农业种植的,各村应当有序调整为生态有机农业,实施科学种植和污染防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