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30093083510/2022-00069 | [ 发文字号 ] | 木洞府发〔2022〕62号 |
[ 主题分类 ] | 林业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巴南区木洞镇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2-07-01 | [ 发布日期 ] | 2022-07-10 |
重庆市巴南区木洞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木洞镇2022年度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居)民委员会,各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木洞镇2022年度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严防死守,确保辖区的安全稳定。
重庆市巴南区木洞镇人民政府
2022年7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木洞镇2022年度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1总则
1.1目的
贯彻落实“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科学扑救、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建立健全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机制,依法有力有序有效实施森林火灾应急处置,最大程度减少森林火灾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森林防火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重庆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重庆市森林防火条例》《巴南区突发公共事件综合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
1.3工作原则
森林火灾应对工作实行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响应。坚持统一领导、预防为主,分级负责、属地为主,以人为本、科学扑救,快速反应、各方联动的工作原则。
1.4现状
木洞镇位于巴南区西部,长江南岸,属重庆主城区,距区政府驻地龙洲湾50公里。根据二调结果,全镇森林面积59000亩,其中松林面积8300亩。防火设施简陋,监测手段差,扑火队伍建设滞后,扑火工具落后,扑救森林火灾难度较大;由于受地理条件和气候因素的影响,防火期不明显,一年四季都有发生山火的可能,防火任务较为艰巨。
1.5灾害分级
根据森林火灾发生的面积、伤亡人数或直接经济损失程度,森林火灾分为一般森林火灾、较大森林火灾、重大森林火灾、特别重大森林火灾(详见附录8.3)。
1.6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镇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森林火灾应对工作,不包括场镇和国际生物城发生的城市园林火灾。
2组织机构及主要职责
2.1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
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为森林火灾应急指挥机构,负责调度指挥各村(居)和镇属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扑救森林火灾的各项工作,决策火场扑救战略战术和实施方案,下达扑救指示、命令,调度扑火力量、物资、设备等。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镇应急办,承担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具体工作。
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指挥长由镇长刘松担任,副指挥长由武装部长、副镇长张宗智,副镇长郭存执担任。成员单位包括镇镇党政办、镇党群办、镇社事办、镇平安办、镇财政办、应急办、镇综合执法办、镇农服中心、镇文服中心、镇生态环保中心、镇人武部、木洞派出所、青山派出所、木洞公巡大队、巴南区第三人民医院、电信公司(名单详见附录8.4)。根据工作需要,可增加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各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1)镇应急办:参与森林火灾扑救指挥决策,为领导当好参谋助手;掌握火情动态和扑火进展,上报火情、灾情信息;传达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指示精神;调查一般火灾,协助较大火灾损失调查和火案查处;组织扑火队伍参加森林火灾扑救工作;提供消防车,开展以水灭火救援;设立火场前线指挥部;通知并协调人武部、派出所、消防、党政办、社事办、农服中心等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参加扑救的相关工作。
(2)镇人武部:参与指挥决策,负责协调组织部队和民兵预备役等扑火队伍参加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3)镇农服中心:负责全镇森林防火宣传监督和管理工作;参与指挥决策,负责联系区气象局,分析和预报火场天气状况和变化发展趋势,为扑火决策提供依据;负责向区政府争取森林防火专项补助资金。
(4)镇财政办公室:负责统筹落实森林防火补助资金;负责火灾扑救资金安排调度;负责对森林防火资金使用进行规范化管理。
(5)镇社事办公室:负责联系扑火救灾中的医疗救护工作;协调灾民临时安置和生活保障以及灾后救济;联系督促在镇学生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
(6)镇平安建设办公室:负责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森林防火工作监护责任,协助维护火灾现场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稳定。
(7)镇党政办公室:负责安排扑火队伍的运输车辆,为扑火人员和物资快速运输提供支持保障;负责扑火现场饮水、食品等后勤物资保障供给工作。
(8)木洞、青山派出所:参与指挥决策,调遣民警辅警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维护火灾现场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稳定,协助村社撤离转移灾区群众,组织调查森林火灾案件等工作。
(9)木洞公巡大队:负责扑救森林火灾交通干线及火场附近交通管理,保障交通畅通。
(10)镇党群办(纪委):负责监督扑火命令的执行等行政效能监察,查处扑救森林火灾中不作为、失职、渎职等责任事件。
(11)镇文服中心:负责村村通广播对森林防火的播放宣传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林区旅游单位做好森林火灾预防,以及发生森林火灾后协助开展紧急避险工作。
(12)镇综合行政执法办:负责森林火灾相关安全事故调查。
(13)电信公司:负责扑火现场应急通信保障工作。
(14)镇党群办(宣传统战):负责协调、指导和组织新闻媒体开展森林防火的宣传报道工作,发布经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审定的森林火灾信息和扑救情况。
(15)镇生态环保中心:负责对火灾事故次生突发环境事件周围区域环境开展应急监测,提出防止事态扩大和控制污染的要求或者建议;指导开展事故现场污染物的清除、放射源的安全转移以及生态破坏的恢复等工作。
(16)各村(居)民委员会:参与指挥决策,执行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决定,负责调集本地扑火队伍参加扑救工作;负责支援扑火队伍和物资的引导、接送、后勤保障、撤离转移灾区群众、火场清理留守、火灾善后处置;配合火灾损失调查和火案查处。
2.2 森林火灾扑救指挥
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根据需要,在森林火灾现场成立前线指挥部负责指挥。参加扑火的单位和个人要服从前线指挥部统一指挥。前线指挥部工作组及职责如下:
2.2.1 综合调度组
镇应急办牵头,镇人武部、镇农服中心、电信公司等有关单位和村民委员会参加。掌握火情动态、前线指挥部的扑火方案、扑火兵力部署、火场天气情况;与前线指挥部建立通信联系,保证信息传递畅通;上报有关森林火灾情况报告,及时传达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指示精神;联系、协调有关部门调动扑火兵力等;负责汇总扑火工作情况、总结报告,归档森林火灾的文件资料。
2.2.2 火场扑救组
镇应急办牵头,镇人武部、镇农服中心、木洞派出所、青山派出所、森林灭火突击小分队和村(居)民委员会参加。赶赴火场第一线组织指挥火线扑救,协调调度前线扑火力量,落实扑火方案具体措施,完成前线指挥部下达扑救任务。
2.2.3 后勤保障组
镇党政办牵头,镇社事办、镇农服中心、镇财政办等相关部门和村(居)民委员会参加。组织供应扑火物资,确保扑火人员、机具、设备及救援物资快速运输。
2.2.4 事故调查组
镇综合行政执法办牵头,镇农业服务中心、镇社事办、镇应急办等相关部门和村民委员会参加。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调查火灾原因和肇事者,调查有关部门和单位在火源控制管理、火灾指挥调度、火情报告、扑火机具储备、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渎职、失职行为。
2.2.5 医疗救护组
巴南区第三人民医院牵头。组织有关医疗单位对伤员及时实施救治,尽最大努力减少伤亡。
2.2.6 新闻报道组
镇党群办(宣传信息)牵头,镇应急办、镇农服中心、镇文服中心参加。负责火情和扑火救灾情况的宣传报道,协调新闻单位采访报道具体事宜。负责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新闻发布工作。
2.27 治安维护组
镇平安办牵头,木洞公巡大队、木洞派出所、青山派出所、火灾所属村委会参加。维护社会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处置群体事件,维护社会平安稳定。
2.28 灾情分析组
镇农服中心牵头,镇生态环保中心、镇社事办、镇应急办参加,开展灾害损失评估和灾时跟踪评估,为抢险救灾决策提供信息支持;参与制定救援救灾方案。
2.3 森林火灾扑救指挥中的镇、村职责及任务
村民委员会职责任务:发生森林火灾的村民委员会立即就地就近组织应急队伍扑救,进行先期应急处置;主要领导靠前指挥,建立引路等各类标志、标牌;组织向导队伍;全面掌握火灾现场的地形地貌和自然、社会情况;负责火灾现场的宣传教育和扑灭火场的值守工作。
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职责任务:统一领导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主要领导靠前指挥,设立前线指挥部;制定和实施扑救方案;全面掌握火场动态情况,分析火场发展趋势;全面掌握扑火人员、装备、给养数量及行动情况,安排扑火任务和工作计划;直接调度指挥现场扑火人员实施扑救方案;安排协调火场后勤保障工作;负责一般森林火灾调查及扑灭火场的验收;负责前线指挥部的文件资料整理归档和工作总结。
3 预警和信息报告
3.1 预警
3.1.1 预警分级
根据森林火险指标、火行为特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将森林火险预警级别划分为四个等级,由高到低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表示。
森林火险等级与预警信号对应关系如下表:
森林火险等级 | 危险程度 | 易燃程度 | 蔓延程度 | 预警信号颜色 |
Ⅰ | 极度危险 | 极易燃烧 | 极易蔓延 | 红色 |
Ⅱ | 高度危险 | 容易燃烧 | 容易蔓延 | 橙色 |
Ⅲ | 中度危险 | 较易燃烧 | 较易蔓延 | 黄色 |
Ⅳ | 低度危险 | 可以燃烧 | 可以蔓延 | 蓝色 |
3.1.2 预警种类
森林火险预报和服务的种类主要包括:长期趋势预测(季、月、周)森林火险等级预报、节假日(重点时段)森林火险等级预报、每日森林火险等级预报、整点森林火险实况监测报告、重要火灾火场气象和森林火险预报服务等。
3.1.3 预警发布
按照上级部门森林火险预警信息及时发布我镇预警信息。
3.1.4 预警响应
当蓝色和黄色森林火险预警信号发布后,镇村按照防火期森林防火工作安排做好预防工作。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坚持领导带班,昼夜安排人员值班,随时保持通讯联络畅通。林区护林员开展巡山护林,制止违规违章用火行为。各类森林消防队伍作好扑火准备,接到扑火命令后迅速出动。
当橙色森林火险预警信号发布后,镇村密切注意森林火情动态,村村通广播、森林防火宣传车加强森林防火宣传,镇村防火宣传进村入户,镇带班领导要随时掌握情况,镇值班人员及时将森林火险橙色预警信息通知村(居)民委员会和有关人员。林区护林员、巡查队员严密监视林区火情,增派护林员在入山路口和重点部位站岗设卡,逐级加强防火检查督查,严格落实防火责任,停止一切野外用火审批,严禁林区及林区边缘100米范围内一切野外用火,落实高危群体人员监护管控,检查整改火险隐患。森林火灾扑救应急队伍处于临战状态。接到扑火命令后,扑火队伍在15分钟内集结出发。
当红色森林火险预警信号发布后,镇村高度关注森林火情动态,组织宣传车、利用村村通广播等持续宣传,做到进村入户、家喻户晓、人人皆知。镇主要领导主动了解掌握情况,政务值班人员将森林火险红色预警信息通知各村(居)民委员会和镇森林防火扑救应急响应联动部门。禁止一切野外用火,林区护林员、巡查队员严密监控林区火情,增加巡山守卡人员,对主要入山路口、重点地区、重点部位严防死守。层层加强防火检查督查,严格落实防火责任到人,加强高危群体人员监控。森林火灾扑救应急队伍随时待命,接到扑火命令后,在15分钟内集结出发。
3.2 信息报告
按照《森林防火条例》和国务院及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有关森林火灾报告制度的规定,森林火灾信息实行归口分级报告制度。信息报送应及时、准确、详细、规范。凡需向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区应急局)和区委、区政府报告的森林火灾信息,由镇应急办归口上报。
森林火灾发生后,镇应急办应当迅速了解和掌握火情,20分钟内向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区应急局)报送火灾及处置信息。
镇应急办对上级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区应急局)通报的卫星监测热点和森林航空消防直升机发现的疑似火点,应当迅速核查,无论是否为森林火灾,都应在1小时内反馈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区应急局)。
4 应急响应
4.1 分级响应
根据森林火灾发展态势,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及时调整扑火组织指挥机构和力量。火灾发生后,所属村要第一时间采取措施并报镇政府,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初判发生一般森林火灾的,由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负责指挥;初判发生较大及以上森林火灾或区县行政区域交界地的森林火灾,上报市、区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服从指挥长指挥。
4.2 响应措施
4.2.1 扑救火灾
扑救森林火灾应以属地村社干部、群众、基干民兵等扑火力量为主,力争将火灾扑灭在初起阶段。根据火情发展,请示区森林防火指挥部调动专业队伍、邻近镇街和国有林场扑火应急队伍增援参与扑救。各扑火力量在前线指挥部的统一调度指挥下,明确任务分工,落实扑救责任。现场指挥员要熟悉掌握现场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驻地选择和扑火作业时,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变化,确保扑火人员安全。不得动员残疾人员、孕妇和未成年人及其他不适宜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的人员参加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4.2.2 转移安置人员
当居民点、人员密集区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要及时采取有效阻火措施,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受威胁人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要妥善做好转移群众安置工作,确保群众有饭吃、有干净水喝、有衣穿、有住处和必要的医疗保障。
4.2.3 救治伤员
迅速将受伤人员送医疗部门救护,必要时对重伤员实施异地救治。
4.2.4 善后处置
做好遇难人员的善后工作,抚慰遇难家属。对因扑救森林火灾负伤、致残或死亡的人员,由镇政府与区民政局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医疗、抚恤。
4.2.5 保护重要目标
当易燃易爆仓库、供变电站等重要目标和重大危险源受到火灾威胁时,迅速调集队伍,通过开设隔离带等手段,全力消除威胁,确保目标安全。
4.2.6 维护社会治安
加强火灾受影响区域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盗窃、抢劫、哄抢救灾物资、传播谣言等违法犯罪行为。在储备仓库等重要场所加强治安巡逻,维护社会稳定。
4.2.7 新闻报道
及时通过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第一时间发布信息,同时通过授权发布、发新闻稿、接受记者采访和专业网站等多种方式、途径,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地向社会发布森林火灾和应对工作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发布内容包括起火时间、火灾地点、过火面积、损失情况、扑救过程和火案查处、责任追究情况等。有关新闻媒体派记者到火灾现场采访,需征得前线指挥部的批准。记者在采访中要严格遵守宣传纪律,服从现场指挥,不得妨碍火灾扑救工作。
4.2.8 火场清理
森林火灾扑灭后,继续组织扑火人员做好余火清理工作,划分责任区域,并留足人员看守火场。经检查验收,达到无火、无烟、无气后,扑火人员方可撤离。
4.2.9 应急结束
在森林火灾全部扑灭、火场清理验收合格、次生灾害后果基本消除后,由镇政府报请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决定终止应急响应。
4.3 分级响应
根据森林火灾严重程度、发展态势和扑救情况,森林火灾的响应级别由低到高分为四级:
4.3.1 Ⅳ级(一般森林火灾)响应
(1)判定发生初起森林火灾的;
(2)燃烧1小时尚未得到有效控制、发展态势持续蔓延扩大的森林火灾;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由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立即组织扑救,启动本级应急预案,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指挥长任前线指挥长,视情况商请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区应急局)领导到场指导扑救工作。
4.3.2 Ⅲ级(较大森林火灾)响应
(1)初判过火面积超过0.5公顷的森林火灾;
(2)燃烧2小时尚未得到有效控制、发展态势持续蔓延扩大的森林火灾;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及时请示经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进行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并提出建议,由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副指挥长决定启动Ⅲ级响应。
4.3.3 Ⅱ级(重大森林火灾)响应
(1)过火面积超过5公顷的森林火灾;
(2)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或者1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的森林火灾;
(3)燃烧4小时尚未得到有效控制、发展态势持续蔓延扩大的森林火灾;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及时请示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并提出建议,由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常务副指挥长决定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4.3.4 Ⅰ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响应
(1)过火面积超过30公顷的森林火灾;
(2)燃烧8小时尚未得到有效控制、发展态势持续蔓延扩大的森林火灾;
(3)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者10人以上重伤的森林火灾;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及时请示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并提出建议,经报请指挥长同意,由区政府决定启动I级响应。
5 后期处置
5.1 火灾调查
镇政府组织农服中心、应急办、综合行政执法办、派出所等相关部门对森林火灾发生原因及时取证、深入调查,依法查处涉火案件,打击涉火违法犯罪行为,严惩火灾肇事者。
5.2 工作总结
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在扑火工作结束后,及时进行工作总结,重点是总结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扑救的经验和需要吸取的教训,提出改进措施。
5.3 奖励与责任追究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火灾事故中负有责任的人员追究责任。对扑火工作中牺牲人员符合评定烈士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6 综合保障
6.1 队伍保障
加强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动员镇村干部、当地群众参与火灾扑救。镇机关以基干民兵应急力量为主体组建扑火突击队50人,编成3个分队,由镇长刘松任队长,武装部长张宗智、分管林业工作副镇长郭存执任分队长。各村按建制分别组建群众义务扑火队30-100人,由村社干部任队长。村(居)具备迅速组织20人精干扑火应急队伍支援其他村社的能力。
6.2 运输保障
镇机关人员及装备由党政办负责组织输送车辆,其他人员及装备由所属单位自行组织输送。
6.3 航空消防飞机保障
发生森林火灾后,需要实施森林航空消防灭火时,由前线指挥长决定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申请飞机支援灭火。
6.4 通信与信息保障
要建立健全森林防火应急通信保障体系,镇应急办要配备与扑火需要相应的通信设备。电信公司应保障在紧急状态下扑救森林火灾时的通信畅通。镇农服中心联系林业、气象等部门及时提供天气形势分析数据、火场实况图片图像、电子地图及火情调度等信息,为扑火指挥提供辅助决策支持。
6.5 扑火物资储备保障
(1)镇应急办负责建立镇级灭火物资储备库,加强物资储备和维护工作。镇级防火物资储备量要求:常年至少储备油锯6台、水泵20台、水带40盘、灭火水枪4支、铲子30把、喷雾器15个、灭火扫把100把、砍刀50把等。并根据实际需要,添置以水灭火先进设备。
(2)镇应急办负责指导村(居)建立村级防火应急器材室,加强督促检查,村级防火物资储备量要求:常年至少储备灭火扫把50把、砍刀20把、割草刀30把等。
6.6 培训和演练
镇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镇村扑火队伍的培训工作,镇人武部负责基干民兵的扑火培训工作。
6.7 资金保障
镇政府将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落实培训、演练资金。处置森林火灾所需经费,按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有关规定执行。
7 附则
7.1 制定与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镇应急办制定并负责解释。
7.2 生效实施
本预案经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审定,审定通过后报区森林防灭火办备案。
7.3 预案管理与更新
镇应急办负责本预案的管理,原则上每年组织更新一次。
8 附录
8.1 以上、以内、以下的含义
本预案所称以上、以内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8.2 重点地区、重要时段的含义
重点地区:明月山脉
重要时段:国家法定节假日、高温伏旱期。
8.3 森林火灾等级划分
一般森林火灾: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1公顷以下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或者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人以上10人以下的;
较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
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1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10人以上30 人以下的,或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
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1000公顷以上,或者死亡30人以上的,或者重伤100人以上的。
8.4 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名单
职务 | 姓名 | 所在单位及职务 | 联系电话 | 备注 |
指挥长 | 刘 松 | 镇长 | 13896039212 | |
副指挥长 | 张宗智 | 镇武装部长、副镇长 | 13883109116 | |
郭存执 | 副镇长 | 15111876555 | ||
成员 | 刘光华 | 镇党政办主任 | 13996203378 | |
马佶璟 | 镇党群办(纪委)负责人 | 13658366130 | ||
刘 巧 | 党群办(宣传)负责人 | 13436224691 | ||
罗国铭 | 镇社事办副主任 | 17783978177 | ||
任富辉 | 镇平安办主任 | 13983622380 | ||
盛友渝 | 镇财政办主任 | 15215128163 | ||
王忠春 | 镇应急办主任、武装干事 | 13983353622 | ||
罗 楷 | 镇综合行政执法办主任 | 13883771900 | ||
牟明莉 | 镇农服中心主任 | 15223251543 | ||
胡 特 | 镇文服中心主任 | 13635498139 | ||
张 勇 | 镇生态环保中心 | 13883341127 | ||
张 毅 | 木洞派出所所长 | 13350392980 | ||
王 晖 | 青山派出所教导员 | 18716402966 | ||
彭棚举 | 木洞公巡大队队长 | 13883333446 | ||
韦 军 | 电信公司负责人 | 13350355045 | ||
王 平 | 巴南区第三人民医院院长 | 13883307078 |
8.5 森林灭火突击小分队名单
职务 | 姓名 | 联系方式 | 所在单位 | 备注 | |
指挥长 | 刘松 | 13896039212 | 镇政府 | ||
副指挥长 | 张宗智 | 13883109116 | 镇政府 | ||
郭存执 | 15111876555 | 镇政府 | |||
一分队 | 队长 | 王忠春 | 13983353622 | 应急办 | |
队员 | 杨彪 | 15310675618 | 木洞专职消防队 | ||
喻巧林 | 17623059597 | 木洞专职消防队 | |||
张桢 | 17623173907 | 木洞专职消防队 | |||
苏河桥 | 17823342350 | 木洞专职消防队 | |||
罗超 | 18323239170 | 木洞专职消防队 | |||
黄天真 | 17725063936 | 木洞专职消防队 | |||
曾勇 | 13042322998 | 木洞专职消防队 | |||
李橙 | 15025429023 | 木洞专职消防队 | |||
陈赛 | 13638358284 | 应急办 | |||
余乐海 | 15002311442 | 应急办 | |||
二分队 | 队长 | 罗楷 | 13883771900 | 综合行政执法办 | |
队员 | 苏建东 | 13629760016 | 城管执法大队 | ||
冉远凤 | 13883090100 | 城管服务中心 | |||
何小龙 | 18993043338 | 城管执法大队 | |||
何柳 | 15213498484 | 城管执法大队 | |||
刘军 | 13896183811 | 城管执法大队 | |||
王永平 | 18983402838 | 城管执法大队 | |||
吴岱波 | 13709423179 | 城管执法大队 | |||
陈雪松 | 13883359520 | 生态环保中心 | |||
黄尹竹 | 13708308518 | 生态环保中心 | |||
罗国铭 | 17783978177 | 社事办 | |||
石胜文 | 14795294059 | 规建办 | |||
石阳 | 18883658062 | 规建办 | |||
赵志 | 19823631880 | 规建办 | |||
李之明 | 13452325448 | 农服中心 | |||
王乾华 | 15215103071 | 农服中心 | |||
江红 | 15025475887 | 一社区 | |||
肖波 | 13883865838 | 三社区 | |||
三分队 | 队长 | 任富辉 | 13983622380 | 平安办 | |
队员 | 雷雨 | 15086627286 | 规建办 | ||
连伟 | 13508375866 | 规建办 | |||
刘禹 | 15969518617 | 生态环保中心 | |||
方超 | 18983749998 | 生态环保中心 | |||
牟小平 | 18203077599 | 生态环保中心 | |||
代钟 | 13608305766 | 农服中心 | |||
李俊德 | 13452408532 | 经发办 | |||
王孙明 | 18302374995 | 社事办 | |||
朱明亮 | 15823053379 | 农服中心 | |||
王秋 | 15215199235 | 农服中心 | |||
蒋正中 | 13996070306 | 城管执法大队 | |||
牟明中 | 15023760936 | 城管执法大队 | |||
袁文建 | 18725962825 | 城管执法大队 | |||
黄才伟 | 15826116316 | 城管执法大队 | |||
王家胜 | 18623172181 | 城管执法大队 | |||
张劲松 | 15756320057 | 金银桥社区 | |||
胡伟 | 13896169445 | 三社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