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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3009308378P/2023-00026 [ 发文字号 ] 麻柳嘴府发〔2023〕29号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巴南区麻柳嘴镇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07-31 [ 发布日期 ] 2023-08-02

重庆市巴南区麻柳嘴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巴南区麻柳嘴镇人民政府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重庆市巴南区麻柳嘴镇人民政府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重庆市巴南区麻柳嘴镇人民政府

2023年7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巴南区麻柳嘴镇人民政府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目录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工作原则

1.5事件分级

1.6预案体系

2麻柳嘴镇基本信息

2.1基本情况

2.2环境风险源

2.3辖区环境风险受体

2.4风险等级

3组织机构及职责

3.1日常应急管理机构及职责

3.2应急指挥机构职责

4预防和预警

4.1预防

4.2预警

5信息报告与通报

5.1内部报告

5.2信息上报

5.3信息通报

6应急响应

6.1响应条件

6.2响应分级

6.3响应措施

6.4应急终止

7后期工作

7.1后期防控

7.2事件调查

7.3善后工作

7.4总结归档

8应急保障

8.1应急队伍保障

8.2物资装备保障

8.3应急技术保障

8.4应急资金保障

8.5应急通信保障

8.6交通运输保障

8.7责任追究

9宣传、培训和演练

9.1宣传

9.2培训

9.3演练

10应急预案管理

10.1预案管理与更新

10.2预案制定与解释

10.3预案实施时间

11附录

附录1突发环境事件分级标准

附录2 麻柳嘴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队伍通讯录

附录3 巴南区人民政府应急专家名单

附录4 麻柳嘴镇人民政府应急物资装备清单

附录5 巴南区相关职能部门联系方式

附录6 麻柳嘴镇应急组织体系框架图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健全重庆市巴南区麻柳嘴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机制,提高突发环境事件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和危害,保障公众生命健康、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办法》《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重庆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重庆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重庆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重庆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重庆市巴南区生态环境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重庆市巴南区麻柳嘴镇管辖范围内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以及因管辖区域外发生其他事件从而影响重庆市巴南区麻柳嘴镇环境安全的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工作。

核与辐射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按照《重庆市巴南区辐射事故应急预案(2021修订)》等有关规定执行。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按照《重庆市巴南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版)》等有关规定执行。

1.4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积极预防,坚持环境安全属地管理与全过程管理,统一领导、各司其职、协调联动、积极预防、高效预警、快速反应、科学处置、资源共享、保障有力。

1.5事件分级

突发环境事件,是指由于污染物排放或者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等因素,导致污染物等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介质,突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环境质量下降,危及公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或者造成生态环境破坏,或者造成重大社会影响,需要采取紧急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

参照《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有关规定,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事件级别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突发环境事件分级标准,见附录1。

1.6预案体系

本预案为《重庆市巴南区麻柳嘴镇人民政府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向下与麻柳嘴镇辖区内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衔接,向上与《重庆市巴南区生态环境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衔接。当麻柳嘴镇辖区内企业发生突发环境事件,企业预案不能应对时,启动本级预案,并向上级政府部门报告,上级政府部门应急预案启动后,麻柳嘴镇各应急处置队伍、设施、物资等由上级指挥机构调配,配合开展应急处置。

图1-1 应急预案衔接体系图

2麻柳嘴镇基本信息

2.1基本情况

麻柳嘴镇,隶属于重庆市巴南区,地处巴南区东北部,东邻涪陵区新妙镇,南与双河口镇接壤,西临长江与渝北区洛碛镇隔江相望,北接长寿区江南街道,距巴南区人民政府驻地95千米,区域总面积77.94平方千米,辖2个社区,10个行政村,分别为:牌坊社区、麻柳嘴街社区、梓桐村、感应村、水淹函村、牌楼村、人和桥村、望江村、八角村、回龙寺村、赚宝村、平桥村。截至2022年末总人口26476人。

2.2环境风险源

2.2.1固定风险源(排污企业)

根据调查,麻柳嘴镇纳入风险管理的企业有19家,其中攀钢集团重庆钛业有限公司、重庆富江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南松凯博生物制药有限公司、重庆关西涂料有限公司、重庆兴泰濠制药有限公司、重庆盛清水处理科技有限公司风险等级为较大;其余13家企业:重庆麻柳水务有限公司清溪水厂、重庆尚恒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重庆六零七建材有限公司、重庆东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重庆思必水处理材料有限公司、重庆麻柳水务有限公司麻柳污水处理厂、重庆容清建材有限公司、重庆市巴南区幺马冲建材有限公司、重庆川港燃气有限公司巴南分公司、重庆环保投资有限公司(巴南)麻柳嘴镇污水处理厂、攀钢集团重庆钒钛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南城水务有限公司麻柳供水站、重庆神州燃料有限公司风险等级均为一般。

表2-1 麻柳嘴镇环境风险企业一览表

序号

企业名称

行业类别

地址

涉及环境风险物质

环境风险等级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

攀钢集团重庆钛业有限公司

颜料制造(C2643)

重庆市巴南区麻柳嘴镇梓桐路2号

红石膏、热电站锅炉灰渣

较大(H2S1R3)

董云18*******81

2

重庆麻柳水务有限公司清溪水厂

自来水生产和供应

重庆市巴南区麻柳嘴镇牌楼村清溪水厂

盐酸、二氧化氯、柴油、盐酸、氯酸钠、二氧化氯、柴油

一般【一般-大气(Q0)+一般-水(Q0)】

水猛17*******11

3

重庆尚恒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水泥制品制造(C3021)

重庆市巴南区麻柳嘴镇柳兴路

废机油、机油

一般[一般-气(Q0)+一般-水(Q0)]

龙乐15*******14

4

重庆富江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D4500)

重庆市巴南区麻柳嘴镇望江村1社

LNG

较大-大气(Q2-M1-E2)

李天久15*******99

5

重庆六零七建材有限公司

非金属矿采选业(B1200)

重庆市巴南区麻柳嘴镇赚宝村3组

柴油、润滑油、废润滑油

一般[一般-大气(Q0-M1-E3)+一般-水(Q0-M1-E2)]

张老师13*******09

6

重庆东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仓储物流

重庆市巴南区麻柳嘴镇望江村1社

导热油、橡胶油、天然气、危险废物

一般[一般-大气(Q0)+一般-水(Q0)]

王飞13*******59

7

重庆思必水处理材料有限公司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重庆市巴南区麻柳嘴镇梓桐大道B线

98%硫酸、31%盐酸

一般[一般-大气(Q1-M1-E2)+一般-水(Q1-M1-E3)]

郭福平13*******77

8

重庆南松凯博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C2710)

重庆市巴南区麻柳嘴镇梓桐路1号

浓硫酸、乙醇、氢气、液氨、环己烷、异丙醇、二乙胺、盐酸、氯代戊酮、羟乙胺、高浓度废水、双氧水、危险废物

较大[较大-大气(Q2M1E2)+较大-水(Q2M2E2)]

朱坤明18*******04

9

重庆麻柳水务有限公司麻柳污水处理厂

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D4620)

重庆市巴南区麻柳嘴镇牌楼村北侧

柴油、润滑油、油脂

一般【一般-水(Q0)+一般-气(Q0)】

曹光伟18*******39

10

重庆容清建材有限公司

非金属矿采选业(B0210)

重庆市巴南区麻柳嘴镇水淹凼村二社

柴油、润滑油、废润滑油

一般[一般-大气(Q0)+一般-水(Q0)]

沈泽梁13*******30

11

重庆关西涂料有限公司

学原料和化学品制造业/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涂料制造

重庆市巴南区麻柳嘴镇柳兴路80号

二甲苯、甲醇、异丁醇、乙酸乙酯、甲苯、丁醇、醋酸异丁酯、乙酸乙酯、丁酮、醋酸、甲基异丁基酮、丙酮、合成树脂、油性涂料等

较大(较大—大气(Q2-M1-E2)+较大—水(Q2-M1-E2))

魏雪峰

023-66376550

12

重庆市巴南区幺马冲建材有限公司

石灰石、石膏开采(B1011)

重庆市巴南区麻柳嘴镇水淹凼村3组

机油、柴油、废矿物油

一般[一般-大气(Q0)+一般-水(Q0)]

袁忠华

13*******01

13

重庆兴泰濠制药有限公司

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

重庆市巴南区麻柳嘴镇柳青路600号

丙酮、二氯甲烷、乙酸乙酯、正己烷、甲醇、甲苯、乙酸、乙酰氯、异丙醇、盐酸(≥37%)、N,N- 二甲基甲酰胺、乙腈、甲基叔丁基醚、硫酸、冰醋酸、乙酸、硫酸二甲酯、乙醚、乙醇、三氯甲烷、高浓废水、危险废物(废液、废渣)等

较大[较大-大气(Q1-M2-E2)+较大-水(Q1-M2-E1)]

符伟18*******77

14

重庆川港燃气有限公司巴南分公司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重庆市巴南区重庆麻柳沿江开发区麻柳组团规划A7-2/01 地块

天然气(甲烷)、四氢噻吩

一般环境风险—(Q1-P1-E3)

王伟13*******90

15

重庆盛清水处理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污染处理

专用药剂材料制造(C2666)

重庆市巴南区麻柳沿江开发区梓桐路16号

废稀硫酸、七水硫酸亚铁溶液、一水硫酸亚铁溶液、盐酸、硫酸、液氯、丙烯酰胺、氯酸钠、含氯化亚铁废盐酸溶液、双氧水、三氯化铁溶液、丙烯酰胺、实验室废液、废机油、油品

较大[较大-大气(Q2-M1-E2)+较大-水(Q2-M1-E2)]

魏小兵

023-86992253

16

重庆环保投资有限公司(巴南)麻柳嘴镇污水处理厂

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D462)

重庆市巴南区麻柳嘴镇望江村

优氯净、PAC

一般-水(Q0)

刘燕伦

15*******10

17

攀钢集团重庆钒钛科技有限公司

M73研究和试验发展

重庆市巴南区中小企业科技成果转化基地A区A4栋2单元

硫酸、浓盐酸(分析纯,38%)、二甲苯、乙酸乙酯、无水乙醇、浓钛液、成膜助剂GVE、苯丙乳液、短油醇酸树脂、PMA(丙二醇甲醚醋酸酯)、硝基清漆、聚氨酯冲淡剂(里印)、聚氨酯冲淡剂(表印)、丙烯酸油墨冲淡剂、炭黑、阔叶浆、针叶浆、助留剂、湿强剂、化学药品废弃容器、过期失效药品、废浆料、废乙醇、废乙酸乙酯、废活性炭、废活性炭棉、漆渣

一般-大气(Q0)+一般-水(Q0)

淦文军13*******36

18

重庆南城水务有限公司麻柳供水站

社会区域类

重庆市巴南区麻柳嘴镇双石村

盐酸、二氧化氯、次氯酸钠

一般[一般 -大气(Q0)+一般-水(Q0)]

李莲13*******10

19

重庆神州燃料有限公司

机动车燃料零售

重庆市巴南区麻柳嘴镇平桥村4社

汽油、柴油

一般[一般—大气(Q0)+一般—水(Q0)]

谭庆学023-66438341

2.2.2移动风险源

麻柳嘴镇辖区内有部分企业涉及原材料或建材等的运输,会在运输途中排放汽车尾气,且G50S横穿而过。

2.3辖区环境风险受体

环境风险受体主要分为大气环境风险受体和水环境风险受体。

2.3.1大气环境风险受体

表2-2 麻柳嘴镇大气环境风险受体一览表

序号

类型

大气环境受体名称

1

居民点

牌坊社区

2

麻柳嘴街社区

3

梓桐村

4

感应村

5

水淹函村

6

牌楼村

7

人和桥村

8

望江村

9

八角村

10

回龙寺村

11

赚宝村

12

平桥村

13

医疗卫生机构

麻柳嘴卫生院

14

文化教育单位

麻柳小学

15

麻柳中学

2.3.2水环境风险受体

麻柳嘴镇内所有水库都是饮用水源地,辖区水库5座分别是:拦河坝水库、感应洞水库、水淹凼水库、白银洞水库、双石水库。水库情况见表2-3,饮用水源地情况见表2-4。

表2-3 麻柳嘴镇水库基本情况

序号

水库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

拦河坝水库

郑继忠

15*******68

2

感应洞水库

郑继忠

15*******68

3

水淹凼水库

郑继忠

15*******68

4

双石水库

杨科

13*******42

表2-4 麻柳嘴镇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

序号

水源名称

水源类型

保护区划分范围

一级保护区

二级保护区

水域范围

陆域范围

水域范围

陆域范围

1

白银洞水库

小型水库

整个水库正常水位线以下的全部水域面积。

库岸边缘纵深30米至正常水位线以上的全部陆域。

/

/

2.4风险等级

根据《重庆市巴南区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告》中评估结论,麻柳嘴镇综合环境风险等级为“中风险”。

3组织机构及职责

3.1日常应急管理机构及职责

在重庆市巴南区麻柳嘴镇人民政府的统筹协调下,根据工作需要,成立麻柳嘴镇人民政府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麻柳嘴镇应急领导小组),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应急管理事务,办公室常设值班电话为:023-66438085。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包括:

(1)贯彻执行国家、地方人民政府关于突发环境事件的各项要求;

(2)指导加强镇政府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建设;

(3)组建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并进行管理;

(4)向上级和相关部门汇报事件情况,必要时向上级单位发出救援请求;

(5)组织制定、修订并实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应急预案的培训、演练和科普宣教工作;

(6)组织突发环境事件调查,总结应急救援工作的经验教训;

(7)组织建立和管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专家库;

(8)负责应急资金预算、管理、应急物资检查、准备工作。

(9)协调组织各成员单位(部门)排查、治理和监控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隐患。

3.2应急指挥机构职责

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成立重庆市巴南区麻柳嘴镇人民政府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负责领导和指挥辖区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工作。应急指挥部由麻柳嘴镇党委书记任指挥长,党委副书记、镇长任副指挥长(副指挥长可根据事件性质和处置需要增减),主要成员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党政办公室、生态环保服务中心、派出所、卫生院、各村各社区等单位(部门)

指挥部根据工作下设综合协调组、现场处置组、社会稳定组、应急保障组4个工作小组,并按照各自职责组织实施应急处置工作。应急组织机构图见下图。

图3-1 应急组织机构图

3.2.1应急指挥部职责

(1)在职责范围内贯彻落实各项应急工作部署;

(2)收集、掌握事故有关信息,做出采取重大应急处置措施决定;

(3)启动相关处置预案或采取其他措施,根据职责权限发布或协助发布应急处置信息;

(4)组织调度有关应急队伍、专家、物资、装备,共同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5)传达上级命令及报告突发环境事件相关情况。

3.2.2指挥长职责

(1)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亲自(或委托副指挥长)赶赴现场进行指挥,组织开展现场应急处置;

(2)当突发环境事件超出麻柳嘴镇政府应急处置能力时,提请上级政府启动更高层次应急响应;

(3)贯彻执行当地或上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应急指令;按照预警、应急启动或终止条件,决定预案的启动或终止;

(4)研判突发环境事件发展态势,组织制定并批准现场处置方案。

3.2.3副指挥长职责

(1)协助指挥长组织开展现场应急处置;

(2)指挥长不在的情况下代为行使指挥长职责。

3.2.4应急工作组职责

(1)综合协调组

牵头单位:党政办公室

成员单位:生态环保服务中心

1)负责事发现场相关信息的收集、汇总、处理,组织编制突发环境事件报告;

2)及时向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送信息,协调环境应急处置力量、环境应急资源等;

3)负责保持与各单位(部门)的信息联络工作;

4)对预警、应急处置、事故调查、信息报送、信息通报等工作进行统筹协调、指挥调度、督促落实;

5)传达应急指挥部指令;

6)完成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2)现场处置组

牵头单位:生态环保服务中心

成员单位:生态环保服务中心、各村(社区)

1)及时赶赴现场,组织应急力量开展事态分析和先期处置;

2)迅速组织切断污染源,分析污染途径,明确防止污染物扩散的程序;

3)负责监督事件责任单位落实处置方案提出的各项措施,消除污染危害;

4)关闭污染源,安全转移各类污染物、清除现场污染物、控制事故扩大和蔓延;

5)完成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3)社会稳定组

牵头单位:派出所

成员单位:派出所

1)负责设置事故现场警戒区,防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

2)负责事故现场交通管制和疏导,组织人员有序疏散,保护现场财产安全,维护现场秩序,确保抢险救护工作顺利开展;

3)指导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影响区域有关人员的紧急转移和临时安置工作;

4)突发环境事件处置工作结束后,负责开展善后处置工作,防止事件造成次生、衍生危害,尽快恢复正常秩序,确保社会稳定;

5)完成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4)应急保障组

牵头单位:卫生院

成员单位:卫生院

1)组织做好环境应急救援物资及临时安置重要物资的紧急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工作;

2)及时组织调运重要生活必需品,做好受威胁人员转移疏散和临时安置,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和市场供应;

3)保障现场抢险的电力、通讯、水、气供应,提供必要的办公用品和交通、通信工具、器材;

4)完成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4预防和预警

4.1预防

(1)建立环境风险防控体系。结合麻柳嘴镇辖区现有重点水域、风险企业巡查管理制度,有关办公室(中心)、执法大队对区域重点风险企业、重点流域进行调查、登记,定期检查、监测、监控,并监督有关单位落实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2)落实企业环境风险防范主体责任。企业负责排查和治理环境风险隐患,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局审核备案。

(3)完善环境应急预案体系。完善麻柳嘴镇、重点区域和企事业单位的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范体系。

(4)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建立风险评估、联防联控以及联席会议制度,根据各自职责对环境预警信息开展综合分析、风险评估工作,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情况,实现联防联控。

4.2预警

4.2.1信息收集

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值班力量配置,强化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在岗值班制度。相关科室接到群众举报、上级交办、下级报告、相关街道通报等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后,应详细询问和准确记录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种类、数量、程度、接警人、现场联系人、联系方式等信息,并及时通报应急值班人员。应急值班人员接到相关信息通报后,立即向应急负责人报告。

4.2.2预警条件

当出现以下情形,应急指挥部应及时组织风险评估,上级政府或部门根据预测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启动预警

(1)出现事件征兆,有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

(2)发生生产安全事件并可能导致次生突发环境事件的;

(3)收到上级有关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

(4)与麻柳嘴镇相关联的地区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并可能对麻柳嘴镇环境安全等产生影响。

4.2.3预警分级

对可以预警的突发环境事件,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大小、紧急程度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突发环境事件预警级别由高到低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表示,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预警可以升级、降级或解除。

蓝色(Ⅳ级)预警:存在环境安全隐患,可能发生或引发一般突发环境事件致使生态破坏、少量人员中毒伤亡的。

黄色(Ⅲ级)预警:情况比较紧急,可能发生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的,或一般突发环境事件可能进一步扩大影响范围,致使较大生态破坏、较多人员中毒伤亡的。

橙色(Ⅱ级)预警:情况紧急,可能发生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或较大突发环境事件可能进一步扩大范围,致使生态破坏严重、众多人员中毒伤亡的。

红色(Ⅰ级)预警:情况危急,可能发生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或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可能进一步扩大范围,致使重大生态破坏、重大人员中毒伤亡的。

4.2.4预警发布

预警信息由上级政府或部门发布。预警信息主要包括事件类别、预警级别、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当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内容,可以通过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平台或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手机短信、当面告知、“两微一端”等渠道向社会公众发布

4.2.5预警行动

进入预警状态后,视情况启动以下预警行动:

(1)指挥长立即启动本预案,并及时上报。

(2)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并进行妥善安置。

(3)指令各应急小组进入应急状态,实时掌握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

(4)赶赴现场开展调查处置,采取措施防止次生、衍生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并报告污染情况。

(5)组织有关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及专家进行分析研判,预估事件可能的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视情况启动应急响应程序。

(6)调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所需物资和设备,确保应急处置的保障工作。

(7)必要时,及时通过媒体向公众发布信息,加强舆情监测、引导和应对工作。

4.2.6预警调整和解除

上级政府或部门应当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按照规定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重新发布。有事实证明不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或危险已经解除的,上级政府或部门应当及时宣布解除预警,并停止采取有关措施

5信息报告与通报

5.1内部报告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涉事社区、企业或生产经营者应当立即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事态发展情况和先期处置情况,值班电话:023-66438085。应急领导小组接报后,要立即核实情况视情况向镇党委、领导及相关部门报告,并及时通知应急指挥部,同时启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5.2信息上报

当事件可能超出麻柳嘴镇政府处置能力的或可能影响周边区域的,由镇政府指挥长立即上报区人民政府,由区人民政府根据具体情况向区消防、公安、生态环境、应急等主管部门发布通知,并通报其他涉及街道、周边其他企业单位及居民。

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分为初报和续报。初报在发现或者得知突发环境事件后首次上报;续报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事件发展情况后随时上报。

5.2.1信息初报

信息初报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突发环境事件可能或已经发生的时间、地点、事件类别;

(2)可能或已经造成的污染影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潜在危险、危害程度及发展趋势的初步评估等情况;

(3)先期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4)事件发生原因初步分析判断;

(5)报告人姓名、报警电话号码。

镇政府办公室接到突发环境事件报告后,应通报平安建设办公室立即组织先期调查核实,查明引发事件的污染源,确定污染基本情况,并立即将相关情况报告巴南区生态环境局,由巴南区生态环境局负责调查核实突发环境事件级别。

5.2.2信息续报

续报应当在初报的基础上,报告有关处置进展情况。

对初报时要素不齐全或事件衍生出新情况、处置工作有新进展的,要及时续报,每天不少于1次。在初报基础上,报告有关监测数据、发生原因、过程、进展情况、趋势分析、危害程度以及采取的措施、效果等情况。

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要终报,包括措施、过程、结果,潜在或间接危害及损失、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等。

5.3信息通报

突发环境事件已经或可能波及到周边乡镇的或可能造成跨区域污染,应由镇政府指挥长及时上报区人民政府或区生态环境局,并向周边可能受影响的乡镇进行通报

6应急响应

6.1响应条件

当接到预警信息或突发环境事件已经发生时,应立即开展应急响应。

6.2响应分级

根据已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严重程度和发展态势,将应急响应设定为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四个等级,依次分别对应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级别的突发环境事件。

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由麻柳嘴镇人民政府牵头负责开展先期处置工作,视情况,向上级政府或区生态环境局报告,并在上级政府的统一指挥调度下,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6.3响应措施

响应启动后,指挥长或副指挥长应立即发出指令,调集各工作组出警并做好指挥协调、污染处置、现场调查、信息报告、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后勤保障等工作。

6.3.1先期处置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涉事社区、企业或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立即开展先期处置,第一时间通告周边区域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并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控制事态发展,最大限度避免人员伤亡。

6.3.2现场污染处置

现场处置组根据现场情况,结合相关要求组织开展如下污染控制、消除工作:

(1)督促涉事企业或生产经营者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切断和控制厂(场)内有毒有害物料的泄漏,防止泄漏物料进入外部环境造成污染,立即做好消防废水、废液等污染物的收集、清理和安全处置工作。

(2)开展现场踏勘,确定污染物种类和污染范围,组织专家会商,制订污染处置方案。

(3)指导督促救援队伍、企业采取拦截、导流、疏浚等方式,防止水体污染扩大;采取隔离、吸附、打捞、氧化还原、中和、沉淀、消毒、去污洗消、临时收贮、微生物降解、调水稀释、转移异地处置等污染处置方法,或临时建设污染处置工程等方法处置污染物。必要时,要求其他排污单位停产、限产、限排,减轻环境污染负荷。

(4)巡查、收集现场处置情况,评估污染处置效果,并根据污染态势及时调整处置方案。

6.3.3转移安置人员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事发地及影响区域气象、地理环境和人员密集度等情况,设立现场警戒区、交通管制区和重点防护区,确定受威胁人员疏散方式和途径,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转移受威胁人员和可能受影响地区的居民,并妥善做好转移人员安置工作。在疏散和撤离的路线上可设立指示牌,指明方向,人员不要在低洼处滞留;要查清是否有人留在泄漏区或污染区。

当事故威胁到周边乡镇的群众时,及时向区政府报告,由镇政府组织力量负责人员疏散及临时安置工作。

6.3.4医学救援

迅速组织当地医疗资源和力量,对伤病员进行诊断治疗,根据需要及时、安全将重症伤病员转运到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加强救治。开展受污染人员的去污洗消工作,采取保护公众健康措施

6.3.5应急监测

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第一时间向区生态环境监测站请求应急监测救援,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物种类、性质以及当地自然、社会环境状况等,配合监测单位开展应急监测,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决策提供依据

6.3.6市场监管和调控

密切关注受影响地区市场供应情况及社会反映,加强对重要生活必需品等商品的市场监管和调控禁止或限制受污染食品、饮用水的生产、加工、流通和食用,防范因突发环境事件引发中毒事件等。

根据事件处置需求,镇政府为受灾群众和参加应急处置的各部门及社会工作人员提供后勤服务、饮水供应、生活保障、食宿安排、车辆保障、救援物资配送等。

6.3.7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

根据应急指挥部要求组织开展如下信息发布与舆论引导工作。各工作组应急人员要做好保密工作,不得擅自发表意见、接受采访、发布信息、提供资料。

(1)提出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发布建议,通过政府或政府授权发布新闻通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多种形式,借助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多种途径,运用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向社会发布事件有关信息。发布内容包括事件原因、损害程度、泄漏物种类、监测数据、影响范围、应对措施、需要公众配合采取的措施、公众防范常识和事件调查处理进展情况等。

(2)做好突发环境事件舆情监测、收集、研判、报告和引导工作,针对涉及突发环境事件的各种疑问、谣言、传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澄清不实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6.3.8维护社会稳定

加强受影响地区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传播谣言制造社会恐慌、哄抢救灾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转移人员安置点、救灾物资存放点等重点地区治安管控。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工作,防止出现群体性事件,维护当地社会稳定。

6.4应急终止

6.4.1终止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可终止应急行动:

(1)事件现场得到控制,事件条件已经消除;

(2)污染源的泄漏或释放已得到完全控制;

(3)事件造成的危害已彻底消除,无继发可能;

(4)事故现场的各种专业应急处置行动无继续的必要;

(5)采取了必要的防护措施以保护公众免受再次危害,并使事件可能引起的中长期影响降至尽可能低的水平;

(6)根据环境应急监测和初步评估结果,由应急指挥部决定应急响应终止,下达终止指令。

6.4.2终止程序

(1)现场应急小组确认已满足应急终止条件,反馈应急指挥部;

(2)应急指挥部宣布解除应急状态;

(3)应急人员接到应急状态解除通知,清理好应急物资,撤离事件现场。

7后期工作

7.1后期防控

响应终止后,根据需要实施环境监测,督促肇事单位对受污染、破坏的生态环境采取措施予以恢复,对清除污染效果进行评估,防止次生突发环境事件。

7.2事件调查

响应终止后,会同相关部门和专家对事件原因、污染情况进行调查,将调查报告及时上报上级事故调查部门。

7.3善后工作

及时组织制订补助、补偿、抚慰、抚恤、安置、理赔等工作方案和实施工作。

7.4总结归档

事件调查结束后,各工作组牵头科室完成相关文字、影视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并评估预案响应、处置效果、事件影响等情况,形成应急工作总结,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工作建议,将相关材料报送镇平安建设办公室归档。镇平安建设办公室在汇总相关情况的基础上,总结事件经验教训,对事件过程、处置情况、经验教训等进行综合分析,形成总结报告。

8应急保障

8.1应急队伍保障

加强环境应急救援队伍能力建设。应急领导小组中负有应急保障、应急处置职责的成员单位和相关应急处置单位,组建相应的应急队伍,加强队伍的日常培训和应急演练,增强应急处置能力。应急领导小组应不定期组织成员单位实战演练,以提高防范风险和处置“特”情的能力。

8.2物资装备保障

加强专业设备、救援物资、防护器材的储备,鼓励支持社会化应急储备,保障应急装备、应急物资、生活必需品的生产、存储、调拨、供给。加强对环境应急装备和物资储备的动态管理,将环境应急物资储备统筹纳入应急物资库建设。财政办公室要保障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所需必要经费。

8.3应急技术保障

充分利用本单位现有技术人才资源和设备设施资源,在应急状态下提供技术支持。

在应急响应状态下,可请求巴南区生态环境局、区气象局、区卫生健康委等部门为应急决策和响应行动提供所需的环境监测、风速风向、医疗救助等数据和技术支持。

8.4应急资金保障

设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专项资金,用于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所需经费,包括仪器装备、交通车辆、应急咨询、应急处置、应急培训、应急演练、人员防护设备等的工作经费。

8.5应急通信保障

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配备必要的通讯器材,并定期检查维护,保障通讯器材随时处于正常状态。指挥部指挥长、副指挥长、值班人员、成员单位负责人电话要24小时保持畅通,确保应急时能够统一调动有关人员、物资迅速到位。

8.6交通运输保障

应急响应时,充分利用麻柳嘴镇及涉事单位车辆,保证及时调运应急人员、处置人员以及物资装备。调集的各类交通运输工具均应保证性能完好,并处于紧急待命状态;加强应急交通管理,保障运送伤病员、应急救援人员、物资、装备、器材车辆的优先通行。

8.7责任追究

对不按有关规定上报突发环境事件信息,迟报、漏报、瞒报和谎报的;拒不执行指挥部的指令,延误应急抢险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在人员救助、物资调配、事故调查、现场秩序维护等方面不配合、不支持,严重影响和干扰应急处置工作的;应急处置过程中存在其他失职行为的,按照国家、地方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责任。

9宣传、培训和演练

9.1宣传

要向社会公布和宣传突发环境事件的报警电话(12345或12369);通过网络、电视、广播、印刷品等媒体,向公众宣传环境安全的法律法规和突发环境事件预防、处理、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提高公众风险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9.2培训

定期组织开展环境应急知识与技能培训,推广最新知识、先进技术和成功经验,培养一批训练有素的环境应急专业人才;加强对重点风险源和重要风险防范设施等目标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使其熟悉应急处置工作程序和要求,做好实施应急预案各项准备。

9.3演练

结合环境应急预案及相关专项预案每年至少开展1次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提高防范和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技能,增强实战能力;演练后应及时进行总结。

10应急预案管理

10.1预案管理与更新

预案原则上每三年修订一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及时进行修订:

(1)有关法律法规、标准、上级预案内容发生变化的;

(2)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

(3)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4)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5)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6)在突发事件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作出重大调整的;

(7)应急预案发布单位认为应修订的其他情况。

10.2预案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重庆市巴南区麻柳嘴镇人民政府负责制定与解释。

10.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由重庆市巴南区麻柳嘴镇人民政府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11附录

附录1突发环境事件分级标准

附录2麻柳嘴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队伍通讯录

附录3麻柳嘴镇人民政府应急专家名单

附录4麻柳嘴镇人民政府应急物资装备清单

附录5巴南区相关职能部门联系方式

附录6麻柳嘴镇应急组织体系框架图


附录1突发环境事件分级标准

1.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或重伤的;

(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万人以上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丧失或该区域国家重点保护物种灭绝的;

(5)因环境污染造成设区的市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6)造成重大跨国境影响的境内突发环境事件。

2.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

(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该区域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群大批死亡的;

(5)因环境污染造成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6)造成跨省级行政区域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

3.较大突发环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突发环境事件: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

(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000人以上1万人以下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国家重点保护的动植物物种受到破坏的;

(5)因环境污染造成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6)造成跨区县行政区域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

4.一般突发环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突发环境事件: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

(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000人以下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县级行政区域纠纷,引起一般性群体影响的;

(5)因环境污染造成村、社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6)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尚未达到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级别的。

附录2 麻柳嘴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队伍通讯录

应急组织机构

姓名

日常职务

联系方式

指挥部

总指挥

王俊

党委书记

18*******79

副总指挥

彭君洪

党委副书记、镇长

15*******98

综合

协调组

组长

王舜

武装部长、副镇长

17*******98

副组长

高军君

生态环保服务中心负责人

13*******04

组员

田勇

生态环保服务中心干部

13*******80

现场

处置组

组长

经继平

生态环保服务中心干部

18*******06

副组长

谭佳

生态环保服务中心干部

18*******56

组员

刘勇

回龙寺村书记

15*******18

谢文平

牌楼村书记

15*******62

田边

牌坊社区书记

13*******66

江启健

麻柳社区书记

13*******38

张凡

梓桐村书记

17*******12

王邦荣

感应村书记

15*******02

余德海

水淹凼村书记

15*******80

郝永权

八角村书记

13*******19

周荣玲

平桥村书记

15*******14

胡昌木

人和桥村书记

13*******71

连佐强

望江村书记

13*******22

杨洁

赚宝村书记

17*******84

社会稳定组

组长

冯斌

派出所所长

19*******38

副组长

李奇峻

派出所民警

15*******30

组员

周渝林

派出所民警

15*******30

应急

保障组

组长

王万鹏

卫生院科长

18*******19

副组长

付艳

主任

18*******22

组员

张秘

护士长

15*******63

附录3 巴南区人民政府应急专家名单

序号

姓名

性别

技术职称

从事专业

聘用方向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1

黄力武

正高级工程师

环评、清洁生产、安评

清洁生产审核、环境风险

重庆市化工研究院

13*******06

2

林衍良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制药工艺

化工石化医药

中国医药集团重庆医药设计院

13*******81

3

李传福

工程师

环境保护

电磁辐射、核辐射

重庆市宏伟辐射防护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13*******36

4

吴海子

工程师

环境保护

化工石化医药

重庆化工设计研究院

13*******62

5

潘光伟

正高级工程师

环境监测及管理

验收及应急监测

重庆市环境监测中心

13*******21

6

吴淼庄

教授

环境工程

环评、三废治理

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

13*******35

7

胥昌纯

正高级工程师

环境监测及管理

社会区域、交通、采掘、竣工验收

巴南区环境监测站

13*******98

8

胡刚

高级工程师

固体污染防治及管理

固废、环境工程

重庆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18*******60

9

刘元元

副教授

环境工程

土壤、地下水、固体废物污染控制

重庆大学

13*******66

10

王洪

工程师

环境影响评价

环境风险、安全评价

重庆国咨环境评价有限公司

13*******69

11

肖英

工程师

环境影响评价

电磁及电离辐射

重庆宏伟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13*******26

12

杨志敏

副教授

农业环境保护

农业环境保护

西南大学资源环境学院

13*******32

13

陈玉成

教授

环境科学与工程

土壤、肥料

西南大学资源环境学院

15*******16

14

胡兵

高级工程师

环境保护

废水、废气、固废污染控制

重庆大江信达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13*******48

15

张大元

正高级工程师

环境监测

环境监测、综合分析、环评

重庆市环境监测中心

13*******67

16

秦燕

高级工程师

环境监测

环境监测

重庆交通大学

15*******89

17

鲜思淑

正高级工程师

安全评价

环境风险、安全评价

重庆麻柳沿江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13*******82

附录4 麻柳嘴镇人民政府应急物资装备清单

序号

类别

名称

型号

数量

单位

放置位置

责任人及联系电话

1

个人防护类

消防员灭火防护服

5

应急库房

15*******97

2

个人防护类

消防员灭火防护靴

5

应急库房

15*******97

3

个人防护类

综合防毒面具

50

4

应急检测执法类

电动剪扩钳

1

应急库房

15*******97

5

应急检测执法类

消防扳手

8

应急库房

15*******97

6

应急检测执法类

消防水泵

3

7

救援保障类

消防安全绳

30

应急库房

15*******97

8

救援保障类

消防呼救器

2

9

救援工具类

消防安全绳

30

应急库房

15*******97

10

救援工具类

多功能水枪

2

应急库房

15*******97

附录5 巴南区相关职能部门联系方式

序号

单    位

联系电话

1

区政府办公室

023-66221317

2

区生态环境局

023-89812369

3

区应急管理局

023-66221317

4

区发展改革委

023-66221195

5

区经济信息委

023-66221261

6

区商务委

023-66221371

7

区交通局

023-66221409

8

区农业农村委

023-66221151

9

区水利局

023-66222474

10

区卫生健康委

023-66246623

11

区公安分局

023-66221477

12

区财政局

023-66222305

13

区气象局

023-66242422

14

区民政局

023-66223744

15

区纪委监察机关

023-66222616

16

区市场监管局

023-89232046

17

区消防救援支队

023-62583371

18

区城市管理局

023-66238819

19

区林业局

023-66234116

20

区人武部

023-89231810

21

巴南海事处

023-66228858

22

南岸供电巴南客服中心

023-66240022/662400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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