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3009308845P/2025-00034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巴南区南彭街道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5-09-25 | [ 发布日期 ] | 2025-09-25 |
重庆市巴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申报2025年巴南区畜禽散养户产业提升补助项目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进一步加大巴南区畜禽散养户发展力度,降低散养户养殖成本,提升散养户抗风险能力,促进养殖规模有序扩大,现将2025年巴南区畜禽散养户产业提升补助项目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对发展仔猪、家禽、犊牛、羊羔等幼龄畜禽,且符合年出栏标准的畜禽散养户,给予产业提升补助。(年出栏标准:生猪散养户指年出栏200头以下,家禽散养户指年出栏1000只以下,养牛散养户指年出栏5头以下,养羊散养户指年出栏200头以下)。
二、申报时间
从即日起至2025年9月26日(星期五)。逾期未申请的,视为主动放弃相关权益。
三、补助标准
采取自愿申报方式,申报对象根据畜禽产业提升内容和规模申报,补助数量原则上不超过全区上限,若超出分类补助数量,补助标准按照分类据实同比例缩减。
1.仔猪:饲养仔猪200元/头,单户补助上限不超过3头(仔猪指体重不超过25kg),全区补助上限数量≤1500头。
2.家禽:饲养家禽10元/只,单户补助上限不超过20只,全区补助上限数量≤14000只。
3.犊牛:饲养犊牛1000元/头,单户补助上限不超过1头(犊牛指体重不超过200kg),全区补助上限数量≤20头。
4.羊羔:饲养羊羔200元/只,单户补助上限不超过5只(羊羔指体重不超过50kg),全区补助上限数量≤200只。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流程。申请人根据畜禽产业提升内容和规模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产业提升补助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经村委会审核同意后报镇(街道)审定,镇(街道)需对申报的产业提升补助项目内容及规模、补助金额等信息汇总(见附件2),并在镇(街道)、村两级各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于10月20日(星期一)前将产业提升补助项目申报表、两级公示图片和项目申报汇总备案表纸质件(一式两份)交区疫控中心207室,电子件通过渝快政传至杨艳处。
(二)验收流程。验收工作由所在镇(街道)、村干部对实施补助的产业项目进行验收(需提供每户验收图片),并将验收合格的产业内容及规模、补助金额等信息汇总(见附件3),并在镇(街道)、村两级各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于11月10日前将产业提升补助项目验收汇总备案表、巴南区农业项目资金拨付申请表、农业项目镇(街道)验收表、两级公示图片和每户验收图片纸质件(一式两份)交区疫控中心207室,电子件通过渝快政传至杨艳处。区农业农村委将对验收合格的补助对象中随机抽取一部分,通过实地抽查或电话抽查的方式进行复核。
五、工作要求
(一)统筹组织申报。各镇街根据实际,统筹做好畜牧散养户产业提升补助申报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组织申报、实施和验收。原则上按照申报规模据实补助,但不得超过申报规模。申报完成后不得随意调整项目内容,并在镇村两级进行公示。
(二)规范资金用途。各镇街要严格按照《巴南区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巴南区财政局关于加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的通知》(巴南委农办发〔2022〕1号)要求,规范资金使用范围,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三)强化纪律要求。各镇街要据实申报,并对申报情况进行仔细审核查验,严禁弄虚作假套取骗取衔接资金,守牢财政专项资金“高压线”意识,管好用好衔接资金。若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1.巴南区 镇产业提升补助项目申报表(模板)
2.巴南区 镇产业提升补助项目申报汇总备案表
3.巴南区 镇产业提升补助项目验收汇总备案表
重庆市巴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年9月10日
(联系人:杨艳,联系电话:66232859)
附件1 巴南区镇产业提升补助项目申报表 | |||||
申请人 |
人员类别 |
家庭人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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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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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一、项目主要内容及规模 | ||||
申请人 意见 |
本人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现申报产业提升补助资金 元。 | ||||
村委会 审核意见 |
负责人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 ||||
镇街 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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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人员类别填写脱贫户、监测对象,如不属于上述类别,则无需填写。
附件2
巴南区镇产业提升补助项目申报汇总备案表 | ||||||||||
巴南区 镇人民政府(盖章) 审核人: 填报人: 联系方式: 日期: 年 月 日 | ||||||||||
序号 |
姓名 |
人员类别 |
家庭人口 |
所在村 |
联系电话 |
申报养殖内容 |
规模(头/只) |
申报奖补金额(元) |
备注 | |
单价 |
总额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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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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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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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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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备注:人员类别填写脱贫户、监测对象2类,如不属于上述类别,则无需填写。
附件3
巴南区镇产业提升补助项目验收汇总备案表 | |||||||||
镇街(盖章) 审核人: 填报人: 联系方式: 日期: 年 月 日 | |||||||||
序号 |
姓名 |
人员类别 |
家庭人口 |
联系电话 |
所在村 |
项目申报情况 |
项目完成情况 |
奖补金额(元) |
备注 |
合计 |
备注:人员类别填写脱贫户、监测对象2类,如不属于上述类别,则无需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