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3009293620R/2022-00057 | [ 发文字号 ] | 南泉办发〔2022〕55号 |
[ 主题分类 ] | 卫生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巴南区南泉街道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2-05-26 | [ 发布日期 ] | 2022-05-30 |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南泉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南泉街道巩固国家卫生区公共场所暨“五小行业”卫生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南泉办发〔2022〕55号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南泉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南泉街道巩固国家卫生区公共场所暨“五小行业”卫生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南泉市场监管所,南泉派出所,南泉医院,相关部门:
现将《南泉街道巩固国家卫生区公共场所暨“五小行业”卫生专项整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南泉街道办事处
2022年5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南泉街道巩固国家卫生区公共场所暨“五小行业”卫生专项整治方案
为做好公共场所暨 “五小行业”(以下称公共场所)巩固国家卫生区工作,确保公共场所能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区市级、国家级复审,根据重庆市巴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巩固国家卫生区公共场所暨“五小行业”卫生专项整治的通知》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提高公共场所经营者的守法经营意识和卫生知识水平。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卫生知识培训,有效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持有率100%;主要卫生设施配备符合标准要求;设施、功能区域布局合理,符合卫生要求,无店外经营现象;卫生管理制度健全,环境整洁。确保公共场所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达到“群众满意、顾客满意、店家满意”的目标。
二、整治对象
南泉辖区有固定房屋的公共场所,重点是“五小行业”(小浴室、小美容美发、小歌舞厅、小旅店、小网吧)。
三、整治内容
(一)宣传动员
各村居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在辖区广泛开展宣传动员,营造巩卫氛围,采取多种形式向公共场所经营户宣传巩卫标准和相关政策,引导经营户主动整改。
(二)排查摸底
各村居对辖区范围内公共场所开展拉网式检查,摸清基本情况,逐一登记,建立整治台帐,及时向街道民社办反馈公共场所摸底台账清单。
(三)集中整治
各村居负责立即组织开展对辖区内公共场所的摸排工作,重点检查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公示栏上墙、经营场地规范性管理等情况。督促无证经营户办理卫生许可证,负责督导辖区公共场所经营户改善硬件设施、从业人员培训和卫生管理等,符合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要求,达到巩卫标准。各村居要结合验收情况及时更新整治台帐,按单销号,定期将辖区整改进度反馈街道民社办。
(四)重点整治
南泉市场监管所、南泉派出所、南泉医院及街道相关部门针对各村居重点难点区域集中重点整治,查处仍然存在问题的单位,督促落实整改,确保市级、国家级复审前各项指标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协作配合。南泉市场监管所、南泉派出所、南泉医院、街道相关部门、各村居要各司其职,加强协作,立即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和执法行动,对专项整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沟通协调,强化各单位,各部门,各村居协作配合,共同推进公共场所整治工作。
(二)强化考核督查。街道具体负责督促和指导各部门和各村居按时间节点完成整治任务。街道不定期组织督查组,对各村居、部门整治工作完成情况实施考核、督查、通报。
(三)加强信息互通。各村居要明确重点场所责任人,确定1名联络员,并于5月23日10:00前将联络人信息(附件1)反馈街道民社办联系人临时QQ邮箱。建立每周信息报送制度(攻坚阶段每天报送),每周一10:00前将最新整改台帐和汇总表电子版(附件3、4)报送民社办联系人临时QQ邮箱;附件3、4盖章后纸质件报送街道民社办,作为复审迎检重要资料之一。重点难点问题要随时沟通联系。
民社办联系人:黄敏,电话13629778557,邮箱:769238291@qq.com。
附件:1.南泉街道公共场所暨“五小行业”专项整治镇街分管领导及联络员信息表
2.巴南区“五小行业”巩卫验收标准
3.南泉街道公共场所暨“五小行业”清理整治汇总表
4.南泉街道公共场所暨“五小行业”清理整治台帐
附件1
南泉街道公共场所暨“五小行业”专项整治联络员信息表
村(居) | 姓名 | 职务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或QQ |
附件2
巴南区“五小行业”巩卫验收标准
一、小旅店验收标准 | ||||||||||
项 目 | 评查内容 | 分值 | 评查标准 | 扣分 | 扣分原因 | |||||
证照 管理 | 卫生许可证 | 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一票否决指标)。 | ||||||||
健康体检证明 | 10 | 从业人员均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明(有效期一年)。 | ||||||||
卫生知识培训 | 5 | 从业人员均持有效卫生知识培训证明(有效期一年)。 | ||||||||
信息 公示 | 卫生信息公示 | 15 | 有卫生安全公示栏:卫生许可证、健康证明、量化等级、检测报告公示完整。 | |||||||
卫生检测报告 | 8 | 能提供一年以内卫生检测报告。 | ||||||||
档案 | 卫生管理档案 | 5 | 档案装袋:有管理人员、制度、消毒记录、检验报告、培训记录、应急预案等。 | |||||||
经营 场地 | 硬件设施配备 | 5 | 客房通风良好,无自然通风条件的客房须安装独立的机械排、送风设施;使用分体空调的房间,空调滤网应定期清洗,每月不少于1次。 | |||||||
10 | 有专用布草贮物柜,柜内物品分类分装,有布草卫生管理制度。 | |||||||||
7 | 有专用清洗消毒间,配备专用的清洗消毒工具及容器,墙砖上顶,有消毒制度。 | |||||||||
3 | 有脏布草回收区,内设加盖回收桶。 | |||||||||
5 | 床上用品外洗的须有外洗合同且有清洗公司资质;自洗的须设清洗、消毒池,清洗及晾晒区域干净、整洁。 | |||||||||
5 | 床上用品、茶杯等一客一换,长住客一周一换,经清洗消毒后,感官性状良好,无毛发、无污迹、无异味、无潮湿感。 | |||||||||
5 | 卫生间为水冲式,有流水洗手设施,有机械排风设施,室内无积水、无积粪、无蚊蝇、无异味,淋浴室有机械排风设施,室内不得安装直排式燃气热水器和放置液化石油气瓶。店内有鼠、蚊、蝇、蟑螂防制的措施,密度达到国家标准要求。 | |||||||||
2 | 饮用水采用市政自来水。 | |||||||||
公用具 清洗消毒 | 5 | 提供茶具的,须有茶具清洗消毒专间,有1-2个洗消池、1个消毒池(柜)、保洁柜,茶具经清洗消毒后方可提供顾客使用(提供一次性杯具的除外)。 | ||||||||
5 | 提供脸盆、脚盆、塑料拖鞋的,须设盆、鞋浸泡消毒容器(提供一次性用拖鞋的除外) | |||||||||
公共场所禁烟 | 5 | 场所内无售卖香烟,张贴有醒目禁烟标识,无人员吸烟。 | ||||||||
二、小美容美发店验收标准 | ||||||||||
证照管理 | 卫生许可证 | 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一票否决指标)。 | ||||||||
健康体检证明 | 10 | 从业人员均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明(有效期一年)。 | ||||||||
卫生知识培训 | 5 | 从业人员持有效卫生知识培训证明(有效期一年)。 | ||||||||
信息公示 | 卫生信息公示 | 15 | 有卫生安全公示栏:卫生许可证、健康证明、量化等级、检测报告公示完整。 | |||||||
卫生检测报告 | 8 | 能提供一年以内公共用品卫生检测报告。 | ||||||||
档案 | 卫生管理档案 | 7 | 档案装袋:有管理人员、制度、消毒记录、检验报告、培训记录等。 | |||||||
经营场地 | 硬件设施配备 | 8 | 理发、美容分区设置,室内整洁。 | |||||||
7 | 染发、烫发区域相对独立分开设置,设有皮肤病专用工具箱。 | |||||||||
5 | 室内有机械排风设施,使用燃煤或液化气供应热水的应使用强排式通风装置。店内有鼠、蚊、蝇、蟑螂防制的措施,密度达到国家标准要求。 | |||||||||
饮用水卫生 | 5 | 有给水排水设施,使用市政供水。 | ||||||||
公用具 清洗消毒 | 10 | 有理发美容的公共用品清洗消毒等设施。 | ||||||||
8 | 理发工具做到一客一消毒或一客一换。 | |||||||||
7 | 理发、美容用毛巾、脸巾、脸盆等用品用具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提供毛巾的须配备毛巾消毒设施、保洁柜。 | |||||||||
公共场所禁烟 | 5 | 场所内无售卖香烟,张贴有醒目禁烟标识,无人员吸烟。 | ||||||||
三、小浴室验收标准 | ||||||||||
证照管理 | 卫生许可证 | 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一票否决指标) | ||||||||
健康体检证明 | 10 | 从业人员均持有有效健康合格证明(有效期一年) | ||||||||
卫生知识培训 | 5 | 从业人员均持有效卫生知识培训证明(有效期一年)。 | ||||||||
信息公示 | 卫生信息公示 | 15 | 有卫生安全公示栏:卫生许可证、健康证明、量化等级、检测报告公示完整。 | |||||||
卫生检测报告 | 7 | 能提供一年以内室内空气、公共用品卫生检测报告。 | ||||||||
档案 | 卫生管理档案 | 8 | 档案装袋:有管理人员、制度、消毒记录、检验报告、培训记录等。 | |||||||
经营场地 | 饮用水卫生 | 5 | 有给水排水设施,使用市政供水。 | |||||||
硬件设施配备 | 5 | 地面采用防滑、不渗水易于清洗的材料,墙体采用防滑、防霉无毒材料覆涂,浴池池壁光洁。 | ||||||||
5 | 室内通风良好,使用燃煤或液化气供应热水的应使用强排式通风装置。淋浴间内不得设置直排式燃气热水器和放置液化石油气瓶。店内有鼠、蚊、蝇、蟑螂防制的措施,密度达到国家标准要求。 | |||||||||
5 | 提供的修脚工具用后需消毒;脸巾、浴巾等公共用品用具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 | |||||||||
5 | 棉织品外洗的须有外洗合同且有清洗公司资质;自洗的须设清洗、消毒池,清洗及晾晒区域干净、整洁。 | |||||||||
公用具 清洗消毒 | 10 | 提供茶具的,须有茶具清洗消毒专间,有1-2个洗消池、1个消毒池(柜)、保洁柜,茶具经清洗消毒后方可提供顾客使用(提供一次性杯具的除外)。 | ||||||||
10 | 提供脚盆、塑料拖鞋的,须设盆、鞋浸泡消毒容器(提供一次性用拖鞋的除外)。 | |||||||||
禁浴标识 | 5 | 有禁止患有传染性皮肤病和性病者入浴的标识。 | ||||||||
公共场所禁烟 | 5 | 场所内无售卖香烟,张贴有醒目禁烟标识,无人员吸烟。 | ||||||||
四、小歌舞厅验收标准 | ||||||||||
证照管理 | 卫生许可证 | 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一票否决指标)。 | ||||||||
健康体检证明 | 10 | 从业人员持有有效健康合格证明(有效期一年)。 | ||||||||
卫生知识培训 | 5 | 从业人员持有效卫生知识培训证明(有效期一年)。 | ||||||||
信息公示 | 卫生信息公示 | 15 | 有卫生安全公示栏:卫生许可证、健康证明、量化等级、检测报告公示完整。 | |||||||
卫生检测报告 | 10 | 能提供一年以内室内空气、公共用品卫生检测报告。 | ||||||||
档案 | 卫生管理档案 | 10 | 档案装袋:有管理人员、制度、消毒记录、检验报告、培训记录、应急预案等。 | |||||||
经营场地 | 硬件设施配备 | 5 | 室内设有换气扇等机械通风装置,环境整洁。 | |||||||
10 | 使用分体空调的,空调滤网应定期清洗,每月不少于1次,保持滤网整洁无积尘;使用中央空调的,须提供清洗消毒合同和每年清洗消毒记录。 | |||||||||
10 | 有清洗消毒间(区),设置有清洗池、消毒池(柜)、保洁柜等,地拖池至少1个。 | |||||||||
5 | 提供果盘、凉卤菜的,须设立独立的制作专间,配备空调、冰箱等。店内有鼠、蚊、蝇、蟑螂防制的措施,密度达到国家标准要求。 | |||||||||
公用具 清洗消毒 | 10 | 提供茶具的,须有茶具清洗消毒专间,有1-2个洗消池、1个消毒池(柜)、保洁柜,茶具经清洗消毒后方可提供顾客使用(提供一次性杯具的除外)。 | ||||||||
5 | 话筒应有话筒罩,且一客一换一消毒。 | |||||||||
公共场所禁烟 | 5 | 场所内无售卖香烟,张贴有醒目禁烟标识,无人员吸烟。 | ||||||||
五、小网吧验收标准 | ||||||||||
证照管理 | 卫生许可证 | 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一票否决指标)。 | ||||||||
健康体检证明 | 15 | 从业人员持有有效健康合格证明(有效期一年)。 | ||||||||
卫生知识培训 | 10 | 从业人员持有效卫生知识培训证明(有效期一年)。 | ||||||||
信息公示 | 卫生信息公示 | 15 | 有卫生安全公示栏:卫生许可证、健康证明、检测报告公示完整。 | |||||||
卫生检测报告 | 10 | 能提供一年以内室内空气、公共用品卫生检测报告。 | ||||||||
档案 | 卫生管理档案 | 10 | 档案装袋:有管理人员、制度、消毒记录、检验报告、培训记录、应急预案等。 | |||||||
经营场地 | 硬件设施配备 | 10 | 室内设有换气扇等机械通风装置,环境整洁。 | |||||||
10 | 使用分体空调的,空调滤网应定期清洗,每月不少于1次,保持滤网整洁无积尘;使用中央空调的,须提供清洗消毒合同和每年清洗消毒记录。店内有鼠、蚊、蝇、蟑螂防制的措施,密度达到国家标准要求。 | |||||||||
公用具清洗消毒 | 10 | 提供茶具的,须有茶具清洗消毒专间,有1-2个洗消池、1个消毒池(柜)、保洁柜,茶具经清洗消毒后方可提供顾客使用(提供一次性杯具的除外)。 | ||||||||
公共场所禁烟 | 10 | 场所内无售卖香烟,张贴有醒目禁烟标识,无人员吸烟。 | ||||||||
六、其他公共场所创卫基本要求: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在醒目位置公示卫生许可证、卫生信誉度等级和一年内的卫生检测报告。配备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有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卫生管理档案。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并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和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公共场所配备相应的清洗、消毒、保洁、通风等卫生设施设备,并在醒目处设有禁烟标识。
|
说明:95分以上为合格。
附件3
南泉街道公共场所暨“五小行业”清理整治汇总表( 月 日)
村居(盖章):
辖区公共场所单位总数 | 无有效卫生许可证单位数 | 无有效卫生检测报告单位数 | 缺有效健康证单位数 | 公示栏未上墙单位数 | 公示栏未完整公示数 | 无消毒设施单位数 | 已整改 单位数 | 关停转行单位数 | 未落实整改单位数 | 已达标单位数 |
填表人: 时间:
附件4
南泉街道公共场所暨“五小行业”清理整治台帐( 月 日)
村居(盖章): (第 页,总 页)
序号 | 单位名称和招牌名称 | 经营类别 | 经营地址 |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有无卫生许可证 | 有无有效的卫检测报告 | 从业人员数 | 执健康证明数 | 是否完整公示 | 有无消毒设施 | 存在的问题 | 整改情况 |
备注:单位名称(证上名称)和店招牌名称一致的,可以填写一个,不同名称的,都需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