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113009308802A/2023-00014 | [ 发文字号 ] | 圣灯山府发〔2023〕42号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 发布机构 ] | 巴南区圣灯山镇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3-05-15 | [ 发布日期 ] | 2023-05-19 |
重庆市巴南区圣灯山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3年全镇“小火亡人”防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巴南区圣灯山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23年全镇“小火亡人”防控
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有关单位:
《2023年全镇“小火亡人”防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重庆市巴南区圣灯山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3年全镇“小火亡人”防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全镇重点人员消防安全工作,有效遏制“小火亡人”频发势头,维护辖区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特制定全镇“小火亡人”防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问题为导向,实事求是、因地制宜,摸清全镇重点人员消防安全现状,开展针对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进一步落实重点人员消防安全帮扶措施,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有效预防“小火亡人”事故发生,确保全镇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二、重点对象
(一)分散供养特困人员;
(二)居家护理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员;
(三)65岁以上高龄、失能失智、留守、空巢老人,低保户以及与子女分开单独居住老年人;
(四)未满14周岁独自生活的未成年人;
(五)其他老弱病残等“小火亡人”高风险人员。
三、工作步骤
(一)集中摸排阶段。(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6月底)各村(居)、楼栋长、社区民警等基层力量通过上门入户、数据比对、电话询问等方式,建立各村(居)重点人员基础信息台账,并录入镇街消防安全协同管理系统。根据重点人员消防安全现状,建立家庭监护人、村社网格人员、志愿服务人员等“多对一”消防安全精准帮扶名录,确保重点人员人人有人管,户户有人问。
重点排查三方面情况:
一是“安全有没有人管”。家庭成员或监护人是否履行照护义务,是否落实对重点人员的日常消防安全监管职责;了解重点人员及监护人是否具备基本的应急逃生自救常识。
二是“住得安不安全”。是否存在使用土灶、乱堆柴草问题;是否存在堆放易燃可燃违禁物品、疏散通道被杂物堵塞、防盗网未开逃生窗问题;是否存在电动车违规充电、电气线路老化、超负荷用电、私拉乱接等消防安全隐患。
三是“生活习惯好不好”。是否存在随意烧荒、明火取暖、卧床吸烟、燃烧蚊香不当、室内焚香烧纸等不良生活习惯。
(二)排查整治阶段。(时间:2023年7月至10月底)各村(居)针对排查的隐患,建立重点人员消防安全隐患台账或重点关注问题清单,实行清单化管理,按照定人、定时、定责原则实行隐患限期整改,确保全部隐患闭环销号。重点落实如下措施:
一是有序推动群众开展自建房房改、灶改、电改等工作,对部分土木、砖木等耐火等级低的老旧居住建筑进行改造,对短期内无法改造建筑应畅通疏散通道、加强防范措施。逐步改造取缔传统土灶,短期内无法改造取缔的传统土灶应规范柴草堆放,实施有效防火分隔措施。
二是整改居民家庭电表表后电气线路隐患,安装漏电保护装置和实施线路穿管保护,持续推进安全用电创建。
三是村(居)在重点人员家庭试点或引导、鼓励有条件的家庭安装独立式感烟探测器和监控通讯装置,配备必要的报警、灭火、逃生器材。
(三)长效监管阶段。(时间:2023年7月至2024年2月底)将重点人员纳入基层网格进行长效监管,根据重点人员消防安全现状和实际情况,实行消防安全“红、黄、蓝”三色管理。“红色”高风险人员,监护人员应陪同居住或引导重点人员到相关机构集中居住,村社网格人员、志愿服务人员等人员每周开展不少于一次的上门检查;“黄色”中风险人员,家庭成员每日应上门看望,村社网格人员、志愿服务人员等人员每月开展不少于一次的上门检查;“蓝色”低风险人员,监护人员每周应上门看望,村社网格人员、志愿服务人员等人员每季度开展不少于一次的上门检查。
(四)宣教提升阶段。(时间:2023年7月至2024年2月底)各村(居)、相关部门结合职责,开展精准化宣传。通过设立固定的消防宣传栏,定期进行防火、灭火、逃生、消防法规、火灾案例等方面内容的宣传教育;村(居)夜间巡查播放消防安全注意事项,镇机关公务用车全部安装宣传喇叭出车时播放,提醒公众注意防火;利用赶集日在场镇广场进行消防宣传,消防演练,向公众发放宣传资料,提升公众对消防安全重要性的认识,让公众掌握一般的防火、报警和逃生等知识;通过“村村通”大喇叭、院坝会等形式,常态化普及消防常识提高用电用火安全行为认知。
(五)验收总结阶段。(时间:2024年1月至2024年2月底)镇消安委结合相关部门组成检查组对各村(居)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验收考核,考核结果纳入镇消防工作年度综合检查必查范畴。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村(居)要高度重视“小火亡人”防控工作,结合辖区和行业实际,逐级分解任务、逐一压实责任、逐项明确进度,因地制宜、因情施策,科学开展“小火亡人”防控工作,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督查考核。镇消安委将建立完善月通报、季调度、年总结工作制度,定期对防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将防控工作成效纳入年度消防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发生亡人火灾的责任单位和人员开展延伸调查,严肃追责问责。
(三)强化信息上报。从5月起,请涉及“小火亡人”防控工作的村(居)每月23日前向镇消安委报告宣传教育、志愿服务、业务指导等工作开展情况;各村(居)每月23日前向镇消安委报告重点人员摸排、隐患整治、宣传教育等工作开展情况和《圣灯山镇小火亡人防控重点对象消防安全情况统计表》(附件)。
联系人:柯旭辉,联系电话:18996429188。
附件:圣灯山镇小火亡人防控重点对象消防安全情况统计表
附件
圣灯山镇小火亡人防控重点对象消防安全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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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所属镇 |
村社 |
姓名 |
居住地址 |
性别 |
年龄 |
人员类型 |
监护人及联系方式 |
村社网格帮扶人员及联系方式 |
村社网格帮扶人员上门帮扶次数 |
发现消防安全隐患数量 |
发现消防安全隐患具体情况 |
已整改消防安全隐患数量 |
未整改消防安全具体情况 |
"红、黄、蓝"三色管理等级 |
其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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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镇 |
张三 |
… |
男 |
76 |
特困人员、残疾人员… |
李四,135…… |
王五,136…… |
1、…;2…. |
红或黄 或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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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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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员类型指重点对象分类涉及类型,如特困人员、残疾人员等;2、监护人主要是指法定监护人或其日常照顾人员,若为孤寡老人请备注;3、"红、黄、蓝"三色管理等级,由各镇街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4、在敬老院或养老院的老人不在统计范围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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