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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3009308802A/2022-0000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社会保障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其他
[ 发布机构 ] 巴南区圣灯山镇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01-29 [ 发布日期 ] 2022-01-29

经济核查授权资料审查要点

一、授权签属合法合规

1. 签名、指模、授权时间、经办人必须齐全,缺一不可。

2. 签名及指模应在授权书签名、指模处,不应超出表格,字迹、指纹应清晰,不可严重涂改,轻度涂改处应加盖指模。

3. 签字应签姓名,不能以符号代替,不能以姓名印章代替。文盲可照笔画自行描写留本人字迹,或口头委托他人代签并录音录像存档。

4. 本人不能亲自签署授权书的,应由有权签署人签名,并附有合法性备注,合法性备注有三种,一是精神残疾,监护人签;二是未成年人,监护人签;三是某些原因不能亲自签(如在外地、肢体残疾、文盲),有代签委托书或口头委托代签录像。代签合法性备注参见样表。监护人为村社的,应写明原因,并加盖村社公章。

5. 授权书、委托书、申请书时间顺序应符合逻辑。

6. 授权时身份证件应在有效期内。

7. 不可出现无授权核查(人员死亡、失踪等)。近期死亡核查的,应由其法定第一顺位继承人、遗嘱继承人(如有)全部签字授权。

8. 签字应使用黑色签字笔,不可使用铅笔、圆珠笔代替。

二、授权材料上传规范无误

1. 系统录入核查人员姓名、证件号码应与证件保持一致。

2. 系统录入核查人数应等于或小于授权人数,不可大于。

3. 授权书上传应完整,包括表头和备注1、备注2

4. 身份证上传应有正反两面;户口页上传应一人一页。

5. 授权书、身份证件等资料上传应清晰,不可模糊不能辨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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