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3009308802A/2020-00025 | [ 发文字号 ] | 圣灯山府发〔2020〕37号 |
[ 主题分类 ] | 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巴南区圣灯山镇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0-04-01 | [ 发布日期 ] | 2020-04-01 |
重庆市巴南区圣灯山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清明期间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
圣灯山府发〔2020〕37号
重庆市巴南区圣灯山镇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清明期间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
通 知
镇各部门,各村(居),驻镇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清明祭扫、春游踏青群众出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严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现将清明期间道路交通安全重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研判部署
今年清明处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与往年相比,交通安全面临三大新挑战。一是祭扫高峰更长。根据“延时、分散、错峰”部署,今年清明出行高峰被拉长,在节前一周提前迎来祭扫高峰。二是出行峰值更高。今年春节大部分群众封闭在家未能祭扫,清明又是春节后的第一个小长假,群众祭扫、旅游意愿高涨。三是事故风险更大。由于疫情期间长期不能聚餐,非法营运没有市场,清明期间的酒驾、非法营运将反弹。要结合实际,加强分析研判,确定本镇清明期间交通管理的重点时段、重点地区、重点路段、重要节点,针对性部署墓区、散坟集中区域、景区、采摘园等出行集中区域的上岗上勤安排,提升措施针对性。
二、强化隐患排治
镇应急办、社事办、旅游发展中心、生态环保中心、派出所、各村(居)在清明节前对景区、墓区、散坟集中区域及周边道路、农村新改建道路,特别是急弯陡坡、临崖临水等危险路段开展一次全面隐患排查,发现设施损坏、缺失的,及时更换或修复,对一时不能治理到位的,要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和临时安防设施。对不能安全通行的,要坚决采取禁行、限行措施,严防车辆涉险通行。
三、加强执法劝导
劝导站每日上岗不少于6小时,防范超员的面包车、违法载人的低速货车、三轮车、拖拉机等存在违法状态的车辆出村、出镇。其间,镇清明节值班组要加大对辖区陵园墓区、景区经营单位的交通安全劝导力量,劝阻进出陵园墓区、景区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引导车辆有序停放。要在散坟集中区域做好巡逻检查和路况提示。并分别于3月27日至29日和4月4日至6日,组织开展“交安5号和交安6号”集中统一行动,以墓区、景区、农家乐、采摘园“四类区域”周边道路为重点,加大对9座以上客车、租赁客车、面包车、私家车、三轮车、变型拖拉机的路面检查力度,严查超员、超速、酒驾、疲劳驾驶、无证驾驶、非法营运等严重违法行为。(1.各村要落实专人报送。2.两次交安行动工作汇总数据于4月8日17:00前报镇应急办。报送方式:2249682699 qq.com。3.镇应急办汇总后统一上报区交安办。)
四、加强宣传引导
各部门、各村(居)要通过短信、微信、QQ群向驾驶人宣传清明、春游安全驾驶注意事项。劝导员要采取发放宣传单、农村大喇叭每天播放交通安全警示提示等方式,加大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宣传力度,切实提升宣传覆盖面和知晓度。
重庆市巴南区圣灯山镇人民政府
2020年4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