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圣灯山镇>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策文件>其他文件

[ 索引号 ] 11500113009308802A/2025-0000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预案
[ 发布机构 ] 巴南区圣灯山镇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5-04-11 [ 发布日期 ] 2025-04-11

重庆市巴南区圣灯山镇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印发《圣灯山镇2025年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及依据

森林防火是一项群众性、社会性极强的工作,需要组织和动员全社会力量齐抓共管。为了深入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全面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有效地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保持生态环境,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镇境内发生的森林火灾应对工作。

(三)工作原则

森林火灾应对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以人为本、科学扑救,快速反应、安全高效的原则,实行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森林火灾发生后,各村立即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处置工作。各村是应对本行政区域森林火灾的主体,圣灯山镇根据森林火灾应对工作需要,及时启动应急响应、组织应急救援。

二、指挥体系及职责

成立圣灯山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

指 挥 长:腊丁扬     镇党委书记

副指挥长:     镇人大主席

            张文灿     镇专职副书记

赵科伟     镇人武部长、副镇长

梁万红     镇宣传、统战委员

     镇政法委员、副镇长

                 镇组织委员

     镇副镇长

            张晶晶     镇纪委书记

    员:镇属各岗位、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镇森林防火工作,是组织扑救全镇森林火灾的领导机构。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镇农服中心,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

各村成立森林防火指挥领导小组,是扑救本村森林火灾的领导机构,服从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的领导指挥。

三、分级指挥

发生重大以上森林火灾或需要启动市级预案级以上响应时,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21120号)要求,由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视情况在森林火灾现场成立火场前线指挥部,统一领导、组织指挥现场救援工作。

发生较大森林火灾或需要启动区级预案级以上响应时,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根据需要,在森林火灾现场成立火场前线指挥部,统一指挥调度。

发生一般森林火灾或接到火情报告时,我镇根据需要,在森林火灾现场成立火场前线指挥部,统一指挥调度,科学组织扑救。

森林火灾的指挥机构由镇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成员单位、扑救力量负责人组成,行政首长担任总指挥,合理配置工作组,重视发挥专家作用;根据任务变化和救援力量需求,适时相应提高响应等级。

(一)火场指挥

火场指挥工作由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立前线指挥部负责指挥。参加前方扑火的单位和个人要服从火场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执行森林火灾扑救任务。

四、队伍建设及物资储备

(一)队伍建设

1.组建以机关干部职工及村社干部居民为主体的森林扑火队伍60余人,由陈鹏任队长,杨思维任副队长。一旦发生火情,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调度,由队长带领扑火队首先赶赴火场进行扑救。

2.各村(居)组建30—50人的群众性义务扑火队,一旦发生火情,由各村(居)负责组织,统一听从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指挥,扑火队员人员名单交镇安全应急岗备案。

(二)物资储备

镇防火物资由安全应急岗负责,森林防灭火物资库房专人负责,做好日常物资设备维护管理,由指挥部统一调度。各村居管理维护好扑火物资设备。

1.后勤准备

1)车辆组织:政府车辆作为防火指挥车;社会车辆:公交客车、货车随时组织调遣。

2)物资准备:矿泉水、方便食品、照明器材等。

3)医疗准备:卫生院抽调医务人员3名,配备救护车及相关药品。

4)后勤人员:镇政府相关工作人员。

五、预警级别划分

根据森林火险指标、火行为特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将森林火险预警级别划分为四个等级,由高到低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表示。

森林火险预警等级划分

火险预警等级

预警信号颜色

危险程度

易燃程度

蔓延程度

红色

极度危险

极易燃烧

极易蔓延

橙色

高度危险

容易燃烧

容易蔓延

黄色

中度危险

较易燃烧

较易蔓延

蓝色

低度危险

可以燃烧

可以蔓延

(一)预警发布

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要组织安全应急岗、产发中心等部门加强会商,根据重庆市巴南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发布预警信息联合制作森林火险预警信号,并通过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和广播、信息网络、微信群等方式向涉险区域发布。

根据区域气象条件及其趋势演变情况,对连续3天且未来2天将持续出现二级以上森林火险预警等级的相关区域,发布森林火险橙色预警信号;连续5天且未来2天将持续出现二级以上森林火险预警等级的区域,发布森林火险红色预警信号。

(二)预警响应

镇安全应急岗、产发中心、各村密切关注天气情况和森林火险预警变化,及时向涉险区域相关单位和社会公众转发森林火险预警信息,做好森林防火宣传。当森林火险预警等级达到三级以上时,森林防火检查卡点严格落实人员扫码登记进山入林,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各村护林员加强森林防火巡护检查,做好瞭望监测,加强火源管理,落实防灭火装备、物资等各项扑火准备,全镇森林防灭火应急队伍进入待命状态。

发布橙色、红色预警信息后,镇级有关部门应加大预警信息播报频次,停止野外用火审批,进一步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增设林区路口检查卡点,开展森林防火检查,做好物资调拨准备。应急队伍视情况对力量部署进行调整,靠前驻防,带装开展巡查。

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视情况对森林防灭火工作进行督促和指导。

六、应急响应

(一)分级响应

根据森林火灾初判级别、应急处置能力和预期影响后果,综合研判确定本级响应级别。按照分级响应原则,及时调整扑火组织指挥机构和力量。火情发生后,各村应立即采取积极措施组织早期处置,力争做到打早、打小、打了。预判可能发生的一般森林火灾,由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组织处置;预判可能发生的较大以上森林火灾,报区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必要时,应及时提高响应级别。

(二)响应措施

火灾发生后,要先研判气象、地形、环境等情况以及是否威胁人员密集居住地和重要危险设施,科学组织施救。

1.扑救火灾

一旦发生火情、火灾,立即就地就近组织本村扑火小队开展扑火,同时报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镇组织消防队伍、镇应急值守队伍等力量参与扑救,并根据火情需要,组织协调临近村森林防火救援力量参与扑救,力争将火灾扑灭在初起阶段。各扑火力量在火场前线指挥部的统一调度指挥下,明确任务分工,落实扑救责任,科学组织扑救,在确保扑火人员安全的情况下,迅速有序开展扑救工作,严防各类次生灾害发生。现场指挥员要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路线、宿营地选择和扑火作业时,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变化,提前预设紧急避险措施,严格按照火情不明先侦查、气象不利先等待、地形不利先规避的原则,确保各类扑火人员安全。不得动员未经专业培训以及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等其他不适宜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的人员参加扑救工作。

2.转移安置人员

当居民点、人员密集区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及时采取有效阻火措施,按照紧急疏散方案,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和受威胁人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妥善做好转移群众安置工作,确保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和必要的医疗救治。

3.救治伤员

组织医护人员和救护车辆在扑救现场待命,如有伤病员迅速治疗,必要时对重伤员实施异地救治。视情况请求卫生应急队伍赶赴火灾发生地支援,成立临时医院或医疗点,实施现场救治。

4.保护重要目标

当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设备、输油气管道等重要目标和重大危险源受到火灾威胁时,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应立即上报区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要求迅速调集专业队伍,通过开设隔离带等手段,全力消除威胁,确保目标安全。

5.维护社会稳定

加强火灾受影响区域社会治安、道路交通等管理,严厉打击盗窃、抢劫、哄抢救灾物资、传播谣言、堵塞交通等违法犯罪行为。在金融单位、储备仓库等重要场所加强治安巡逻,维护社会稳定。

6.发布信息

火灾信息必须经镇党委、政府研究,报区委、区政府同意授权后发布新闻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向媒体发布或传播不实信息。

7.火场清理看守

森林火灾明火扑灭后,由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继续组织扑火人员做好余火清理工作,划分责任区域,并留足人员看守火场。经检查验收,达到无火、无烟、无汽后,看守人员方可撤离。原则上,增援的扑火力量不担负后续清理和看守火场任务。

8.应急结束

在森林火灾全部扑灭、火场清理验收合格、次生灾害后果基本消除后,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决定终止应急响应,恢复正常森林防火工作秩序。

9.善后处置

做好遇难人员的善后工作,抚慰遇难者家属。对因扑救森林火灾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医疗、抚恤、褒扬等工作。

七、综合保障

(一)人员保障

各村认真组建扑火队伍,不得动员未经专业培训以及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等其他不适宜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的人员参加扑救工作。农服中心牵头做好森林防灭火应急演练及培训工作。

(二)物资保障

1.防火物资专用器材库。镇建有防火物资器材库一间,建立各项管理制度,落实专人管理、维护。

2.防火物资储备。安全应急岗备足物资,及时补充。

(三)资金保障

镇人民政府将森林防灭火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全额保障森林防火所需支出。

八、后期处置

(一)火灾评估和复盘

1.火灾评估

森林火灾扑灭后,由镇产发中心、应急办及时组织技术人员对受害森林面积和蓄积、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情况进行调查和评估,并向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损失情况。必要时,上一级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可督导落实或者提级开展调查和评估。

2.复盘

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组织相关单位对森林火灾扑救过程进行复盘,总结经验和分析不足,吸取教训,全面提升森林防灭火能力。

(二)火因火案查处

镇派出所牵头,产发中心、安全应急岗及相关村配合,组织对森林火灾发生原因及时取证、深入调查,依法查处涉火案件,打击涉火违法犯罪行为,严惩火灾肇事者。

(三)约谈整改

对森林防灭火工作不力导致人为火灾多发频发的村居,由镇党委、政府及时约谈村居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求其采取措施及时整改。

(四)责任追究

为严明工作纪律,压实压紧各级各方面责任,对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中责任不落实、发现隐患不作为、发生事故隐瞒不报、处置不得力等失职渎职行为,依法依规追究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经营主体责任、火源管理责任和组织扑救责任。

(五)工作总结

镇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和各村及时总结、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和应吸取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

(六)表彰奖励

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个人,根据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扑火工作中牺牲人员符合评定烈士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重庆市巴南区圣灯山镇基层治理指挥室   2025411日印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