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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灯山镇机关食堂劳务外包公告

日期:2020-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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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灯山机关食堂拟进行劳务外包,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机关食堂劳务外包单位资格条件为拥有独立资格的法人。食堂配备人员4人,主厨1人、副厨1人、杂工2人(厨师均有厨师资格证),从业人员年龄55岁以下,持有有效健康合格证。

二、机关食堂劳务外包每月包干金额为1.9万元(含外包单位提供支付劳务费的正式发票的税费)。不提供住宿。

三、食堂负责提供职工早、中、晚餐,节假日的值班、加班、应急工作餐,接待餐。因镇工作需要另增加人员就餐,不再额外支付劳务费。

四、早餐类型为稀饭、包子、馒头、鸡蛋和面条等,中餐为两荤两素一汤(根据实际需求灵活调整)。

五、劳务外包单位的确定方式,根据职工对劳务外包单位在机关食堂试营业满意度确定,试用天数根据报名人数由镇人民政府确定。试营业工资标准:工作日(4人)按700/天的标准支付、双休日(一厨一杂工)按400/天的标准支付。

六、外包单位报名时须带本单位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厨师资格证书附件,且缴纳10000元保证金。待试菜结束后未能确定为镇机关食堂劳务外包单位的退还缴纳的保证金,确定为镇机关食堂劳务外包单位的,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劳务外包到期后退还履约保证金。

七、劳务外包时限为1年,若劳务外包单位需提前解除劳务外包合同,需提前2个月告知。

八、如有意向者,请于2020810日前在党政办马华明处报名(提供厨师证复印件)。

特此公告

报名地点:圣灯山镇人民政府办公楼二楼205办公室

联系人:马老师

联系电话:18996037376

重庆市巴南区圣灯山镇人民政府

                       20207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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