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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3009308394D/2023-00020 [ 发文字号 ] 双河口府发〔2023〕23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巴南区双河口镇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04-19 [ 发布日期 ] 2023-04-19

重庆市巴南区双河口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双河口镇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情 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居)民委员会,镇属有关部门:

    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双河口镇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巴南区双河口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双河口镇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羊小反刍兽疫猪瘟、狂犬病等重大动物疫病的传播和流行。确保突发重大动物疫病时,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应急处理,最大限度地减轻疫病的危害,保障我镇畜牧业健康发展,保护人民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庆市动物防疫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防治原则

坚持强制免疫、强制消毒、依法检疫、疫情监测等预防为主的原则。发生疫情后,对动物采取强制封锁、坚决扑杀、无害化处理等措施,阻止重大动物疫病向人间传播。

二、指挥机构和部门职责

(一)指挥机构

重庆市巴南区双河口镇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指挥部负责领导全镇重大动物疫病紧急疫情的防治工作,决定有关重大事项并监督本预案实施。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搜集、分析疫情及发展动态,及时提出启动或停止本预案的建议。

各村防治重大动物疫病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本辖区重大动物疫病紧急疫情防治工作,制定本村重大动物疫病防治预案。

(二)部门职责

1.农业服务中心

(1)组织开展重大动物疫病的强制免疫、消毒、检疫、扑杀和畜禽及产品的无害化处理等疫情防治工作。

(2)作好疫情的监测和预报,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对疫情做出全面评估。

(3)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提出疫区封锁及封锁的建议、并参与组织实施。

(4)监督、指导对疫点内染疫、易感动物的扑杀及其产品的无害化处理;监督、指导对疫点、疫区内污染物和场所等实施消毒和无害化处理。

(5)组织对疫区和受威胁区内易感动物实施紧急免疫接种。

(6)对疫区和受威胁区内的易感动物及其产品生产、贮藏、运输、销售等活动进行检疫检查和监督管理。

(7)建立紧急防疫物资储备库,储备疫苗、药品、器械、防护用品等。

(8)提出处理动物疫情时用于封锁、扑杀消毒、无害化处理、紧急免疫接种、实验室检测、疫情监控、扑杀补偿等专项资金使用计划。

(9)制定常年免疫计划并组织实施,培训动物防疫技术人员,组织落实动物疫情调查及处理的骨干人员。

(10)1及时通报和按规定上报疫情。

2.财政办

负责筹集、安排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紧急疫情扑灭专项资金和紧急防疫药品、器械等物资储备所需资金,设立重大动物疫病防治专项资金,常年预算安排适当的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专项经费,并监督资金的使用情况。

3.双河口派出所

负责协助做好疫区封锁、疫点内易感动物的扑杀,加强疫区社会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4.应急办

负责优先运送控制、扑灭动物疫情的人员、物资、药品和器械,配合农业服务中心做好公路运输环节动物防疫监督检查和疫区封锁工作。

5.双河口卫生院

负责做好人群中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感染情况的疫情监测和预防、抢救、治疗工作。加强与农业服务中心的联系和信息沟通,开展疫病监测技术交流合作。

6.双河口学校

负责做好学校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有关知识的宣传和教育工作。

7.党群办

负责正面引导和组织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知识的宣传、报道工作。

三、应急措施

一旦发生非洲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动物重大疫病疫情紧急后立即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遵循“早、快、严、小”的原则,统一指挥,通力协作,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尽快控制和扑灭疫情。

(一)一级疫情的应急措施

镇农业服务中心接到一级疫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区农业执法支队、疫控中心,协助区级部门迅速赶赴现场,了解疫情发生的时间、地点、疫源、发病情况,确定疫情严重程度,分析疫情发展趋势,立即向区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和市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疫情,并采集病料送市动物疫病诊断中心检测。一但疫病确诊后,镇农业服务中心必须立即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调集动物疫情处理技术人员,同时向镇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提出启动一级疫情防治应急措施的建议。镇指挥部接到疫情报告后,应当立即召开指挥部成员会议,通报情况,决定启动应急预案,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及时调整人员,安排防疫资金、物资、督促落实各项措施,及时向区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报告有关情况。镇政府将针对疫点、疫区、受威胁区分别作出封锁、扑杀、销毁、消毒、紧急免疫接种、限制动物及其产品流动等控制和扑灭疫情的决定,发布封锁令,并组织有关部门组成疫情扑灭队,启用储备资金和储备物资对疫点、疫区、受威胁区采取封锁、扑杀、消毒、无害化处理、紧急免疫接种等应急处理措施迅速扑灭疫情。同时,要做好疫区生产生活安排,保证疫情控制、扑灭工作顺利进行。

(二)二级疫情的应急措施

各村发现非洲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情或可疑疫情报告时,必须立即派兽医人员赶赴现场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对发病动物采取临时隔离措施,限制同场(户)动物及其产品的流动,并监督消毒措施的实施。同时在24小时之内向镇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疫情情况。镇农业服务中心接到可疑疫情报告后,必须立即派人员到现场调查诊断,可根据疫情情况请区级兽医专家到现场诊断,采集病料送区动物疫病诊断室诊断。疫病确诊后,必须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调集动物疫情处理技术人员,向镇指挥部提出启动二级疫情控制应急措施建议,报镇政府批准;同时,按规定向区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和市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疫情。镇政府将及时作出对疫点、疫区、受威胁区进行封锁、扑杀、销毁、消毒、紧急免疫接种、限制动物及其产品流动等控制和扑灭疫情的决定,发布封锁令,启用储备资金和储备物资,组织有关部门对疫点、疫区、受威胁区采取封锁、扑杀、消毒、无害化处理、紧急免疫接种等应急处理措施,迅速扑灭疫情。

四、保障系统

(一)资金保障

镇财政所设立重大动物疫病防治专项资金,储备一定的紧急疫情防治物资、扑杀动物补贴、疫情处理、疫情监控等所需资金,每年预算安排适当的重大动物疫病防治专项经费,并保持逐年有所增长。

(二)物资保障

要在交通方便、具备贮运条件安全保险的地方建立重大动物疫病紧急疫情防治物资储备库,确保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紧急疫情扑灭时有关物资的需要。

(三)技术、人员保障

成立重庆市巴南区双河口镇防治重大动物疫病紧急疫情诊断技术小组,负责全镇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治和扑灭重大动物疫病的技术决策、建议和现场诊断,组建扑灭处理重大动物疫病紧急疫情的预备队。接受区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的指导。镇卫生院组建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感染人检测诊断的技术小组,并组建人员感染预防、抢救的预备队。负责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感染人的监控和预防技术。各村也要组建相应的动物疫情扑灭队伍。

五、其它事项

(一)各村、镇级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本应急预案的规定。

(二)从事动物饲养、经营和动物产品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执行本预案。

(三)镇农业服务中心及相关部门要根据本预案制定相关办法、制度和技术规范。

(四)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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