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
2022年春运从1月17日开始至2月25日,共计40日。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4部门《关于全力做好2022年春运工作的意见》和2022年全国、市、区春运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全市“1•8”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市安委会《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的通知》要求,区相关会议精神和区安委会《关于开展全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力做好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保障群众平安出行、欢度新春佳节。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统筹做好春运交通安全管理和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实现“两个不发生、三个同比下降”目标(即:不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和长时间长距离交通拥堵,确保道路交通事故、死亡和较大事故同比下降),为市“两会”、北京冬奥会、春运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和2022年全镇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打好基础。
二、职责分工
镇道安办:负责统筹、协调辖区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明确辖区派出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农服中心、道路建设主管部门、村居以及辖区道路运输企业的春运交通安全职责,根据辖区交通安全形势不定期组织成员单位参与春运安保研判会;加强乡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督促指导农村交通安全劝导队(站)开展春运安全工作。组织“6+5支力量”开展常态联合执法检查和“交安”行动。
镇派出所:按照市安委会《关于深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体系建设的意见》(渝安委〔2020〕8号)、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加强新时代公安派出所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渝公发〔2020〕133号)、《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乡镇派出所管理乡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渝公发〔2014〕184号)要求,带领“6+5支力量”开展乡村道路执法,严格落实驻劝导站执法制度。
镇社事办:牵头会同有关部门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督促学校落实学生错峰放假、返校及寒假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和教育。
镇城管中队:负责场镇道路相关安全设施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维护管理,开展渣车、工程运输车的违法整治。
镇规建办:负责加强辖区道路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建筑施工单位超限超载治理,打击非法营运。督促、客运场站、公路业主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镇农业服务中心:开展农业生产便道的隐患排查治理。强化辖区拖拉机所有人、驾驶人及运输业主落实各项制度和春运防范措施,督促业主粘贴拖拉机两侧和尾部的反光标贴。参与“交安”行动、变型拖拉机整治。
镇文化服务中心:负责督促旅游行业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强化旅游包车安全管理,开展游客春运期间交通安全宣传,加强景区内道路隐患排查治理。
镇应急办:负责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综合监督、协调、指导工作,依法开展事故责任调查。及时发布春运期间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
镇经发办:负责监管和查处企业违规生产、改装不合格货车的行为,要责令其限期整改。
道安办其他成员单位要按照交通安全职能职责,各司其职,协同抓好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三、阶段安排
(一)春运启动前(1月16日前)。全面分析研判春运安全形势、提出措施、提请汇报、制定方案、完成部署;开展“人车路企”隐患排查治理;开展春运交通安全宣传;做好应急预案等准备工作。
(二)春运前期(1月17日至1月31日)。针对交通事故、交通违法高发的重点路段、重点企业、重点车辆、重点驾驶人进行“点对点”指导提醒,对问题突出的开展挂牌整治。
(三)春节和北京冬奥会开幕(2月1日至2月7日)。结合北京冬奥会的安保工作,进一步强化节日期间自驾出行、中短途客运集中出行的交通安全管理,做好场镇、景点的上路检查。
(四)北京冬奥会安保和节后返程(2月8日至2月25日)。坚持措施不变、力度不减、防控不降,持续做好节后返程阶段和北京冬奥会的交通安全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分析研判部署
受疫情影响,今年春节出行以短途为主,场镇人流、车流集中。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受“双拉尼娜”冷冻天气的影响,凝冻天气仅次于2008年,增加了交通安全风险。各单位要参照2022年春运形势预判(见附件1),强化辖区的交通安全形势分析研判,逐一查摆风险源、隐患点,制定针对性措施。
(二)排查治理道路隐患
镇规建办要对对2021年完成整治的道路隐患进行“回头看”,特别是要推进结冰起雾高危路段治理;对尚未完成治理的要落实临时防护措施。
镇农业服务中心对农业生产便道的安全隐患开展一次排查治理,对不能通行车辆的生产便道,要采取物理隔离,禁止车辆通行。
各村居针对通往群众祖宅、墓地的长期没有进行维护的道路的隐患排查治理。对不具备通行条件的自建道路、隐患严重的道路要果断封路,尤其是临水田(塘)、临坎以及路基不牢固的,要提醒村民禁止使用。
(三)强化路面管控
(1)农村道路方面。一是强化劝导站的上岗履职。从1月13日起,全面启动劝导站,严格落实警保合作标准化劝导站每天上岗不少于6小时,其他劝导站每天上岗不少于4小时工作制度,切实加强农村道路管控。同时根据车流量变化,动态调整上岗时间,针对自驾返乡群体进行警示提示,防止道路不熟导致的翻坠事故。要在赶场日、民俗活动、冰雪恶劣天气延长上岗时间,强化劝导管控。二是镇派出所每周上路巡逻执法不少于3次,进驻劝导站执法每周不少于2次,每次上路和驻站均不少于4小时的路面执法。三是镇道安办要落实领导上路检查规定,加强对“6+5”力量的统筹安排和调度指挥,并根据群众赶场日出行特点,春运期间每周驻站执法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4小时。四是村级路长以及综治专干要全员上路巡线,排查隐患,劝导交通违法。五是各相关单位要按照“四定一表”(定时间、定点位、定人员、定上岗时长,提前一周制定勤务排班表)要求,调整优化勤务部署,落实全员上路,加强乡村道路管控。
(四)抓好交安行动。春运期间,市道安办将组织四次“全市交安集中执法整治行动”。(其中,1月25日-26日第一次,重点查处超员、三轮车违法载人;2月2日-3日第二次、2月14日-15日第三次,在夜间时段以酒驾为重点;2月23日-24日第四次,重点查处超员、三轮车违法载人)。镇道安办要组织辖区派出所、农业服务中心等部门加强联合执法,针对交通流量、流向规律,合理安排时间、选择路段、设置岗位、提升查处效能,形成严管态势。
(五)强化宣传提示
要针对“三客一危”驾驶人、学生、自驾返乡、务工人员、农村群众开展针对性宣传,并充分利用与保险企业的合作平台,推动企业开展春运交通安全宣传,营造宣传氛围。结合疫情期间“5桌以上聚餐活动需报备”的要求,督促指导村干部、村级路长、劝导员对红白喜事主动上门打招呼、做警示,提醒不酒驾、不无牌无证上路、不超员。
(六)强化应急管理
镇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联动,一旦出现突发情况,迅速启动应急机制,防止大规模、长时间交通拥堵和多车相撞事故、二次事故的发生。遇冰雪雨雾恶劣天气,要组织铲冰除雪,并根据道路通行条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通过限速通行、间断放行、分车型放行、警车(执法车)带道等措施,最大限度保障主干公路通行。同时协调客运站调整发班时间,严禁客车擅自绕行。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由镇相关职能部门参与的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小组。各部门要立足本行业、本部门实际,加强领导、搭建专班,协同做好春运交通安全工作。
(二)强化动员部署。一是召开辖区春运交通安全工作部署会,明确目标任务,明晰部门职责。二是召开镇街道安办工作例会,细化部门任务,制定督导方案。三要明确辖区6+5支力量上路、上岗工作职责,量化领导指导检查要求。
(三)强化督促指导,严格倒查问责。春运期间,镇道安办将提请镇纪委对各村居、各部门春运交通安全进行督导检查,凡发生一次死亡1至2人或重伤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区交巡警支队要按照“一案一追究”要求,依法开展深度调查,并将负有责任的单位报请区安委办依法依规严格追究。对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事故的,报请区安委会按规定开展责任倒查,对失职失责实行“一案双查”,严肃问责。
附件:2022年春运道路交通形势分析研判
重庆市巴南区石龙镇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8日
附件1
道路交通事故分析研判
2022年春运道路交通形势分析研判
2022年春运从1月17日开始至2月25日结束。通过对历年春运期间道路交通事故状况进行回溯性分析研判,结合2022年总体形势变化发展,形成2022年春运分析研判,为抓好春运工作提供相关支撑。
一、从总体形势分析看,“两高一严峻”态势明显,即:2022年春运事故防控压力明显高于往年、事故风险隐患明显多于往年,总体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严峻复杂。
综合分析看,2022年春运主要面临以下“五重”压力挑战:一是客流大幅增长压力。据交通运输部初步预测,2022年春运全国客运量较2021年8.7亿人次将有较大幅度增长,甚至超过2020年的14.8亿人次,预计2022年春运量将比去年同期增长1倍。二是恶劣天气侵扰压力。受“双拉尼娜事件”影响,春运期间发生阶段性极端强降温事件的可能性较大;市气象部门预测我市可能在2022年1月下旬至2月上中旬,800米以上高海拔地区有明显的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我区的高海拔农村地区面积较大,应引起高度重视。三是重要活动叠加影响。2022年春运叠加市“两会”等,对各项工作的要求更高、更严。四是农村事故防控压力。春运期间乡村道路、自建道路、农耕道路等“三无”(无标志、无标线、无安全防护设施)道路事故风险突出,较大事故发生频率加快。五是疫情防控面临的不确定性压力。当前新冠疫情仍然呈现多点散发态势,春运期间客流、车流频繁,疫情对春运交通安全带来不确定性影响。
二、历年春运事故数据分析
近三年春运期间,全区共发生涉及人员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43起,造成12人死亡,占相应总数的6.47%和6.52%。较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前的平均值下降有约5个百分点。平均每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14.3起,死亡4人,平均每天死亡0.1人,低于平时的平均每天死亡0.17人。均未发生较大事故,在2019年度发生1起一次死亡2人事故。
城区片区事故总量突出,界石片区死亡事故较突出。
从近三年春运期间片区事故情况看,城区的鱼洞、李家沱片区共发生18起事故,死亡事故5起死亡5人;郊区的界石片区发生13起事故,死亡事故4起死亡5人;木洞片区发生7起事故,死亡事故1起死亡1人,一品片区发生2起事故,死亡事故1起死亡1人,接龙片区发生3起事故,无死亡事故发生。在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后,政府采取多种措施对人员跨区域流动予以管控后,在春运期间死亡事故发生较以前明显下降趋平稳。
整个支队辖区未发生较大事故。从片区一次死亡2人事故来看,仅在界石片区2019年度发生过1起1次死亡2人事故。
(二)城市道路死亡占比最高,且高于平时;公路(特别是省道)事故高于平时,证明春运总体人流车流还是在是城郊结合部流动。
从事故发生的道路类型来看,近三年春运期间,城市道路发生25起,较平时下降十二个百分点,公路发生18起较平时上升。死亡事故情况,城区道路死亡人数占总数的58.33%(高于平时的50.07%),死亡事故在疫情爆发以后呈下降趋势;其次为省道占死亡总数的25%,高于平时三个百分点,但按年度2021年最高;第三为乡村道路、国道均占死亡总数的8%(乡村到低于平时的13.62%、国道平时为3.76%,但2021年度未发生);最少的为县道未发生,低于平时的7.04%。
(三)私用小型客车肇事突出且高于平时,重型货车、摩托车三年总体下降,且低于平时。
从肇事车型来看,近三年春运期间,私用小型客车肇事最多,死亡人数占总数的约48.0%(远高于平时的34.27%),2021年较前两年呈下降趋势;其次为摩托车肇事死亡约占死亡总数的28.0%(低于平时的31.92%),前两年持平2021年大幅度下降;排在第三位的为重型货车肇事,死亡占20.0%(低于平时的23.94%)。另外,轻型货车无(与平时为4.23%);公路客运、公交客运、旅游客运、危化品车近三年春运期间发生死亡事故。
(四)6-9时、15-18时、18-21时出现三个事故高峰。
从事故时段分布来看,春运期间事故总体跟平时一致,但是下午时段明显高于平时;分别在6-9时、15-18时、19-20时出现三个死亡事故高峰,分别占三年死亡总数的16.0%、16.0%和12.0%,占比较高。
从近三年春运40天的逐日事故死亡人数看,春节前总体呈上升趋势,到春节前5天达到峰值。春节后逐渐回落,慢慢趋于平稳。
(五)未按规定让行、无证驾驶等是主要肇事原因。
从事故原因上看,近三年春运期间,除“其他影响安全的行为”(40.0%)外,违反交通信号肇事最为突出,死亡人数占总数的16.0%;不按规定让行、违法变更车道、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无证驾驶、酒驾、违法超车、超速超载等也是导致事故的重要原因,事故数量分别占其总数的8.0%、8.0%、8.0%、8.0%,4.0%、4.0%相对占比突出。
三、2022年春运风险提示
一是行人事故风险。春运期间行人事故风险仍然突出。今年以来辖区行人事故多发特征一致持续,就近3年春运期间行人事故死亡人数占总死亡人数的36.0%,占比较高,对行人事故的防范任务依然艰巨。
二是重点车辆事故风险。春运期间务工返乡流、学生放假流、群众自驾游、外出度假游等多种客流叠加,部分货运车辆多拉快跑抢效益,“两客一危一校”等重点车辆运输频率加快,事故风险上升;春运期间返程返乡客流集中,部分线路在部分时段运力运量矛盾突出,营转非大客车、租赁大客车、面包车等从事非法营运、非法包车、违规旅游运输等违法易发,事故风险加大。
三是农村地区事故风险。春运期间农村地区年货采购、走亲访友、祭祀扫墓、乡村旅游等较多,农村面包车、班线客车超员、超速,拖拉机、三轮车违法载人,摩托车超员、私家车超速、酒驾等违法易发,事故风险上升。春运农村道路翻车坠车事故风险较为突出。
四是天气变化带来的风险。春运期间降雨、降温、霜冻等恶劣天气多发,易导致路面湿滑、道路结冰、团雾、浓雾等多发,易诱发车辆追尾、侧翻、多车相撞等事故,影响道路通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