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巴南区石龙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龙镇摩托车综合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镇属各部门、驻镇单位:
经镇政府同意,现将《石龙镇摩托车综合治理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巴南区石龙镇人民政府
2022年7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石龙镇摩托车综合治理行动方案
为切实规范摩托车(包括电动自行车)行停秩序,有力遏制突出交通违法行为给交通安全、畅行秩序带来的影响,进一步提升我镇场镇创文品质,为全镇人民出行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按照市区摩托车综合治理行动统一部署,经镇政府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9月30日,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摩托车综合治理行动。为确保行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组 长:陈其静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张 跃 镇政法委员、副镇长
成 员:镇应急办、镇宣传办、镇规建办、石龙镇城管中队、镇司法所、镇市场监管所负责人,各村(居)书记,石龙派出所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综合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落实等工作。办公室设在镇应急办,由镇应急办负责人刘明祥任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目标
针对违规加装遮阳伞、场镇乱停乱放、“飙车炸街”、超员、不戴头盔等突出问题,以规范管理为重点,通过开展源头管控、部门共治、路面纠正、教育引导等综合治理工作,力争实现“四个一批”和“两减少一提升”工作目标,即:纠正一批摩托车加装遮阳伞等违规改装行为,清理一批摩托车违规占道停车点,规范设置一批摩托车停车位,警示教育一批摩托车驾驶人;摩托车违规改装明显减少,摩托车“飙车炸街”、噪声扰民警情舆情明显减少,摩托车守法率明显提升。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车型:两轮摩托车、两轮电动自行车。
(二)重点违法:加装遮阳伞等违规改装行为,违法停车、飙车炸街、不戴头盔、超员等影响安全畅通和城市环境的交通违法行为。
(三)重点区域:
1.石龙场镇,石龙新区及学校大门50范围内;
2.石龙老街路口、跳蹬坝子公路界内;
3.石龙场镇路段、石龙互通至石龙街上路段、石龙街上至中伦村委会。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教育阶段(即日起—7月31日)。村(居)、宣传办就综合整治工作开展全方位宣传,积极动员群众主动参与,配合整治工作,在镇属主流媒体广泛开展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整治氛围。
(二)执法整治阶段(8月1日—8月31日)。深化开展部门联合共治行动。采取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方式,查纠突出交通违法行为,组织违法驾驶人下车学习,引导其自觉遵法守法,切实将违法乱象整治到位。
(三)巩固提升阶段(9月1日—长期)。全面总结专项整治的主要做法经验,在严防反弹的前提下,合理调整工作强度和节奏,持续做好宣传引导和路面执法,加强日常监管力度,完善部门协作措施,建立长效治理机制,巩固集中整治成果,切实提升我镇交通出行环境和城镇品质形象。
五、职责分工
镇宣传办:负责牵头综合治理行动社会面宣传引导工作(镇应急办提供宣传初稿);负责指导责任单位开展综合治理行动相关网络舆情应对处置。
镇城管中队:负责查处摩托车占用、堵塞人行通道等违法行为,在城市道路、人行道新增摩托车临时停车位;查处占道经营等行为;会同石龙派出所开展联合执法。
镇规建办:加强对已备案的维修企业进行宣传引导;对维修企业巡查检查,对非法从事改装摩托车的维修企业进行查处;会同石龙派出所开展联合执法。
镇司法所:指导属事属地部门处置整治工作引起的信访事项。
石龙派出所:负责综合治理行动的统筹协调,开展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负责完善道路标志标线;严厉查处妨碍执法的违法犯罪行为;配合相关单位做好新增临时停车位工作;配合做好社会面宣传发动工作。
镇市场监督管理所:以摩托车销售门店为重点,对摩托车销售门市开展检查,依法查处销售不合格摩托车、摩托车遮阳伞、消声器的违法行为;配合石龙派出所开展联合执法整治。
各村(居):组织开展本辖区摩托车综合治理行动的各项排查统计和宣传劝导工作。
六、工作措施
(一)党政主导,实施部门共治
牵头单位:镇应急办
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
任务措施:一是开展源头治理。由镇应急办,会同规建办、派出所、市场监管所等部门,将监管工作前移至源头,对违规销售遮阳伞、消声器和非法改装等开展大排查、大检查、大执法行动,严禁出售遮阳伞,严厉打击非法改装消声器,从源头上遏制违法行为。二是组织联合执法。由镇应急办牵头,成立由派出所、城管中队、规建办、市场监管所等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队伍,形成部门齐抓共管的有力工作格局。
(二)广泛宣传,共同抵制违法
牵头单位:镇宣传办
责任单位:镇宣传办、石龙派出所、各村(居)
任务措施:一是集中开展主题宣传。利用报刊、广播等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分批次、分步骤、全方位开展摩托车综合整治宣传,引导市民共同抵制摩托车违法行为。二是深入开展入户宣传。将摩托车违法整治宣传作为6至8月的宣传主题之一,组织机关干部、社区干部、社区民警、网格员、志愿者等逐一入户开展宣传,张贴发放宣传海报、资料、设置安全提示牌,劝导自行拆除遮阳伞、恢复非法改装的消声器,签订《守法出行交通安全承诺书》。
(三)执法管控,规范行停秩序
牵头单位:石龙派出所
责任单位:镇城管中队、石龙派出所、镇规建办、镇市场监督所、各村(居)
任务措施:一是协同规范停车秩序。镇城管中队牵头,以场镇为重点,会同相关单位开展联合执法整治,依法严查摩托车占用、堵塞人行通道等违法行为。二是显性用警加强路面管控。石龙派出所每周在场镇、镇主次干道等重点路段开展摩托车整治工作,重点查处摩托车各种违法行为。
(四)疏堵结合,开展综合治理
牵头单位:石龙派出所
责任单位:镇城管中队、涉及村(居)
任务措施:一是规范设置停车区域。镇城管中队牵头,针对车辆使用停放较为集中区域,在周边有条件的人行道、车行道合理设置一批停车位,组织人员加强管理,切实规范停放秩序。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组织建立“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强化措施、层层落实、精心组织,全力推进整治行动。
(二)规范文明执法。要坚持理性平和公正文明执法,配齐各种执法装备。路面执勤执法时要坚持理性平和,严禁随意呵斥、调侃当事人,严禁暴力拆除,严禁违规拖移扣留车辆,严禁因执法工作激化矛盾,带来负面舆情事件等,确保社会效果和执法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