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巴南区石龙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龙镇“深查实改保安全” 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镇有关部门、单位:
经镇政府同意,现将《石龙镇“深查实改保安全”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重庆市巴南区石龙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石龙镇“深查实改保安全”专项行动方案
为全面贯彻市委、市政府“稳进增效、除险清患、改革求变、惠民有感”决策部署,实现“控较大事故、防较大灾害”目标,按照《巴南区“深查实改保安全”专项行动方案》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决定于5月初至6月30日止,在全镇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领域开展“深查实改保安全”专项行动,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底线思维,紧盯道路交通、建设施工、危险化学品、工商贸、旅游、消防、特种设备、森林防火、地质灾害、防汛等10个易造成伤亡事故的重点领域,以“深查实改保安全”专项行动为总抓手,深入开展全覆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最大限度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行动,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事故隐患底数尤其是重大及突出隐患底数,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推动企业员工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企业排查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的质量明显提高;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对照“三个必须”强化安全监管,聚焦重大及突出事故隐患精准严格执法,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意愿和能力水平显著增强,杜绝一般及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杜绝因灾导致的群死群伤责任事件,推动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三、行动时间
2023年5月8日起至6月30日。
四、重点内容
在道路交通、建设施工、危险化学品、工商贸、旅游、消防、特种设备、森林防火、地质灾害、防汛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深查实改工作。
(一)道路交通领域排查重点。紧盯“三客一危一货” 和“三类车辆” ,严查“三超一疲劳” 等重点违法行为,以临水临崖、事故多发路段、农村地区通行密集路段、农村自建道路等为重点,开展道路隐患治理。(镇道安办牵头,镇规建办、镇农业服务中心、镇城管中队、镇派出所等部门和各村居按职责具体负责)
(二)建设施工领域排查重点。围绕“两防”抓好建设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和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严厉打击随意发包分包、层层转包、资质出借和盲目赶抢工期等违法违规行为。(镇规建办牵头,镇城管中队、镇农业服务中心、镇经发办等部门和各村居按职责具体负责)
(三)危险化学品排查重点。紧盯重大危险源、老旧装置、环保设施等重点区域(部位),深入推进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全面实施动态监测;对燃气经营、输送配送、燃气使用、燃气具销售安装4个环节全覆盖排查整治。(镇应急办牵头,镇经发办、镇派出所等部门和各村居按职责具体负责)
(四)工商贸领域排查重点。持续开展“四涉一有限一使用” 专项整治,对商场超市、餐饮住宿、再生资源回收等重点场所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检维修作业、临时作业、动火作业等危险作业,严格进行审批管控。(镇应急办牵头,镇经发办、镇消防工作站等部门和各村居按职责具体负责)
(五)旅游领域排查重点。持续做好国家认定的A级景区景点内游乐设施的安全管理(特种设备除外);负责文物点安全监管;负责注册地在镇域内的旅行社安全管理;协助相关部门开展旅游包车整治工作;对在体育目录内的竞赛、体育经营项目进行安全检查;牵头对在体育目录内的体育特种设备、体育特种车辆等进行安全检查。其它不为国家认定的非景区景点(含森林、水库、河流、桥梁、道路、楼街、公园、雕像、寺庙、美食、民宿、馆堂等网红打卡地),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排查和日常监管。深化各类设施、设备、场所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镇文化服务中心牵头,镇经发办、镇规建办、镇农业服务中心、镇市场监管所等部门和各村居按职责具体负责)
(六)消防领域排查重点。深化古镇古寨、老旧小区等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强化自建房、“三合一”和“九小”场所等高风险场所火灾防控。(镇消防工作站牵头,镇经发办,镇派出所等部门和各村居按职责具体负责)
(七)特种设备排查重点。以燃气、危化品、工商贸和文旅等重点领域的相关特种设备为重点开展排查整治。(镇市场监管所牵头, 镇经发办、镇应急办、镇文化服务中心等部门和各村居按职责具体负责)
(八)森林防火排查重点。严查野外违规用火行为, 严管五保户、孤寡老人、智障以及留守人员等重点人群。(镇农业服务中心牵头,镇派出所和各村居具体负责)
(九)地质灾害排查重点。已有隐患点和学校、场镇等人口密集区、易崩易滑高风险区以及房前屋后、公路沿线等区域开展雨前、雨中、雨后“三查”。(镇规建办牵头,各村居具体负责)
(十)防汛排查重点。对城市易涝点、山洪灾害点、防洪薄弱点开展检查,重点检查责任人落实、隐患排查整改、预案修编及演练开展情况。(城市易涝点由镇城管中队牵头,各社区负责,山洪灾害点、防洪薄弱点由农业服务中心牵头,各村居具体负责)
(重点行业领域重点排查清单见附件 1,第三方管理和危险作业重点排查清单见附件 2)141 -
五、排查方式
(一)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改。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责任主体,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法定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企生产经营单位要负责人要学习研究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参照《重点行业领域重点排查清单》编写本企业重点检查事项,组织研究部署开展对标对表自查自改,组织建立企业事故隐患台账清单,实行闭环管理。能立即整改的,要迅速整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要明确责任人、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重大或突出隐患及自查自改表要按分级监管原则向有关部门和属地镇街报告。
(二)各村居全面查、全面改。各村居要把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隐患排查纳入村社专职网格员日常巡查检查重点任务,构建“全覆盖、无盲区” 的安全管理网络,要加大专职网格员安全知识培训力度,提高网格员识别安全隐患能力,充分发挥村社网格员对微小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隐患“早发现、早制止、早消除” 作用,真正实现小网格筑牢大安全。各村居要将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形成台账,同时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同时上报镇应急办进行汇总。2 -
(三)部门深入查、重点治。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牵头本行业领域“深查实改保安全”隐患排查专项行动,负责督促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复核生产经营单位隐患自查自改情况,结合“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问题清单” 工作,形成“隐患问题全量库” ,面上突出问题推送至区级“蓄水池”;对发现重大违法行为、重大事故隐患和拒不执行整改指令或整改不力的情况要及时向区级部门报告。要加强对各村居业务指导,及时处置村居反映的问题,需提请镇安委会研究解决的,要及时报镇安委办;要结合正在开展的“ 9+N” 专项整治,集中治理一批“ 两重大一突出”(重大风险、重大隐患、突出问题),坚决遏制群死群伤事故事件。
六、有关要求
(一)压紧压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各村居书记要落实领导责任、属地管理责任,主动发现辖区隐患并落实整改措施。镇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要压实行业部门属事监管责任,坚持“一岗双责”原则,严格履行好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镇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一岗双责”原则,对各自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工作亲自抓,督促分管部门把“深查实改保安全”的各项工作做实做细,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狠抓监管部门精准严格执法。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要针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尤其是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精准严格执法。对企业自查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已按规定报告并正在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对排查整治不力导致重大事故隐患依然存在或发生事故的, 要依法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实行“一案双罚”;对强令违章冒险作业、重大事故隐患拒不执行责令整改等违法行为,根据刑法修正案(十一)严肃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 以严格精准执法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广泛宣传全社会共同参与。镇安委办、镇减灾办要会同宣传部门结合“安全宣传月”、“5.12”防灾减灾宣传日活动,在“深查实改保安全”专项行动期间开展全覆盖、立体式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宣传。持续推进安全知识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工作,多渠道普及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应急常识,提升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逃生能力。深化举报奖励工作宣传发动,扩大有奖举报知晓率、参与率,鼓励企业“内部吹哨人”和全社会匿名举报,查实重奖。
(四)完善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镇安委办、镇减灾办要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问题清单” 隐患问题排查发现、报告反馈、整治整改、核查验收、督查问效全过程闭环整改机制,打表推进“本镇问题清单整改” 工作,形成全流程管理、全环节管控的工作闭环。
(五)建立倒查机制严格问责问效。
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对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或查出后跟踪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严肃追责问责,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镇安全生产工作督导检查领导小组将对“深查实改保安全” 专项行动进行专项督查,要严肃指出督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对排查整治不力的单位提请镇党委政府进行反思性发言,情况严重的移交纪委监委予以问责处理。
附件:1.重点领域重点排查事项清单
2.第三方管理和危险作业重点排查清单
附件1
重点领域重点排查事项清单
序号 |
领域 |
重点排查事项 |
问题隐 患 |
整改情况 |
一 |
道路交通(两客一危一 货)(1 条) |
1.客运站经营者是否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 等安全制度(“三不进站”是指: 危险品不进站、无关人员不进站(发车区)、无关车辆不进站。 “六不出站”是指: 超载营运客车不出站、安全例行检查不合格营运客车不出站、旅客未系安全带不出站、驾驶员资格不符合要求不出站、营运客车证件不齐全不出站、 “出站登记 表”未经审核签字不出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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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 交通 (路 面管 控) (3 条) |
1.是否按照上级部门要求,针对重点车辆、重点违法开展整治工作,严查严处各类违法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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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是否按照相关文件要求,严格实施“一超四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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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是否按要求开展驻站执法和交安联合执法行动;是否完成每月委托执法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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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建设 施工 领域 (7 条) |
1.建设单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是否到岗履职,是否知晓自身安全管理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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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设单位是否审核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情况,是否参与危大工程全过程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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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监理单位是否按照规定审核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实施旁站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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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施工单位是否按要求编制、审核、论证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施工方案与现场施工是否“两张皮” 。 |
序号 |
领域 |
重点排查事项 |
问题隐 患 |
整改情况 |
5.起重机械设备安装、吊装方案编制及审核是否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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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起重机械设备司机、信号司索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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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流动式起重机械设备进场、作业前是否组织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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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城镇 燃气 (共7 条) |
1.是否对管道违法占压、场站设施周边安全间距不足建(构)筑物、穿跨越铁路管道安全隐患和密闭空间、地下空间管道安全隐患进行动态排查、及时整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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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是否对燃气管道、场站设施等进行普查建档,对灰口铸铁管、运行 20 年以上管道和运行 20 年以下但存在安全隐患管道等进行全方位安全评估,提出燃气管道更新改造工作清单及实施计划,纳入年度重点项目统筹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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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燃气企业是否严格落实定期入户安检和随瓶安检制度,及时将安检信息录入用户服务信息系统,发现隐患及时通知用户并协助处置;用户隐患未整改到位的,是否及时报送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及属地街道(乡镇);不具备安全用气条件的,是否停止供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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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是否落实城镇燃气居民使用安全“七个一 ”行动要求,完成居民用户入户安检全覆盖。是否在车库、地下半地下室、群租房等不具备通风条件场所违规使用燃气进行专项治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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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是否对餐饮、学校、医院、养老服务机构、宗教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燃气使用安全监督检查,用气单位(用气人)未签订合法供用气合同,落实逐月全面自查整改、自查情 |
序号 |
领域 |
重点排查事项 |
问题隐 患 |
整改情况 |
况公示等制度;餐饮、室内公共场所、地下半地下建筑物是否依法规范安装使用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是否严控新增底层“住改商”使用燃气经营,严禁不具备条件的底层“住改商”餐饮经营者使用燃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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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是否开展灶管阀产品质量安全排查整治,加强产品质量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 不合格产品名单;是否针对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及政府购买养老服务人员等居民用户,及时更换户内不合格灶管阀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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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是否对用气单位(用气人)进行燃气使用安全公益宣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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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 站(5 条) |
1.卸油区域是否设置静电接地装置,是否正常使用,卸油操作是否符合操作规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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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油罐高液位报警装置报警阈值是否按要求(90%报警, 95%自动停止)设置,报警是否记录并有效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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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以正压(潜油泵)供油的加油机,底部的供油管道上是否设置剪切阀,剪切阀设置是否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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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视频监控是否覆盖作业区,影响资料是否保存 90 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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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是否按照《加油站作业安全规范》(AQ3010-2022)重新编制卸油、加油、油罐计量等操作规程,并组织培训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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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领域 |
重点排查事项 |
问题隐 患 |
整改情况 |
四 |
工商 贸企 业 (共3 条) |
1.是否在机械设备设施转动部位设置安全防护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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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是否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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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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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旅游 领域 (5 条) |
1.是否严格执行“先巡查后开园,不安全不开园不运行” 和极端天气不开园的管理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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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是否按要求核定景区最大承载量,并按程序报景区主管部门审核和报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是否严格按照核定人数不超量接待游客;是否制定接待人数接近最大承载量时的人员疏导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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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临崖临边临水及其他危险区域是否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和防护设施;景区停车场是否配备交通安全引导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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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景区内施工项目区域是否按要求进行隔离,并设置安全警示和标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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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是否定期对景区内高风险游乐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并按评估要求落实相关的整改措施和防范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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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消防 领域 (6 条) |
1.公众聚集场所营业期间是否违规进行电焊、气焊、切割等明火作业;是否违规 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燃气管线、燃气用具的敷设、安装等是否符合相关安全技 术标准;电动自行车或其蓄电池是否违规在建筑内停放或充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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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室内公共娱乐场所是否使用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搭建临时用房或分隔功能分区,是否大量使用“绿植”“树木”等易燃可燃装饰装修材料。 |
序号 |
领域 |
重点排查事项 |
问题隐 患 |
整改情况 |
3.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是否存在“三合一 ”现象(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等一种或几种用途混合设置 在同一连通空间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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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人员密集场所是否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是否组织全员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员工是否熟练掌握“一懂三会” (懂得所在场所火灾危险性、会报警、会逃 生、会扑救初起火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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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单位,是否落实每班不少于 2 名持有职业资格证的人员24 小时值班制度(与消防远程监控系统联网的,可单人值班),值班人员是否熟练掌握应急处置程序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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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是否按照标准建立微型消防站;对场所进行现场拉动测试,微型消防站队员是否能及时到场并了解初起火灾处置流程及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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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特种 设备 领域 (13 条) |
1、是否办理使用登记,并在检验有效期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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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是否按要求建立设备档案,且档案齐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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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是否按要求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或者定期自行检查并有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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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是否及时对设备故障、异常情况进行处理并记录;是否进行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治并留有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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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是否按照项目岗位要求持证上岗,且证件在有效期内,并办理聘用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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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是否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定期开展培训考核并留有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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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是否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并书面任命安全责任人。 |
序号 |
领域 |
重点排查事项 |
问题隐 患 |
整改情况 |
8、是否建立并实施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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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是否制定事故应急(专项)预案并每年开展一次应急演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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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锅炉的液位(面)计是否有最高、最低安全液位标记,安全阀、爆破片等安全保护装置校验报告在有效期内,且铅封完好;压力表、温度计等安全附件检定证书是否在有效期内,且封签完好;锅炉运行运行时的压力、温度、水位在额定参数范围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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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安全阀校验报告是否在有效期内,铅封完好;爆破片是否按照铭牌要求的期限定期更换;压力表检定证书是否在有效期内,封签完好;快开门压力容器联锁 保护装置是否完整;是否在压力、温度的额定参数范围内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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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起重机械是否有额定起重量(额定起重力矩)标识,且固定在显著位置;是否按照要求设置紧急停止开关且完好,设置起重量限制器且完好,设置力矩限制器且完好,设置防坠安全器完好,设置高度限制器且完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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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是否照明系统和仪表盘正常,车辆的行车、驻车制动系统有效,有能发出清晰声响的警示装置(如喇叭),车辆后视镜有效,按要求配备灭火器(仅观光车辆),按要求配置安全带(仅坐驾式车辆)紧急断电开关有效(仅电动车辆),视频监控装置有效(仅观光列车) |
序号 |
领域 |
重点排查事项 |
问题隐 患 |
整改情况 |
八 |
森林 防火 (3 条) |
1.是否对林区内输电线路进行全面排查整改,对存在的安全距离不足,输电、配电等设施设备存在的倒塌、断线、短路、绝缘子脱落以及运行状况差等隐患进行排查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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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是否对森林消防水池“缺水” 等问题短板开展排查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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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是否对林区及林区边缘 100 米范围内的旅游景点、庙宇、工况企业、加油(汽)站、危化仓库、散坟集中点等隐患点位进行彻底排查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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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
地质 灾害 (5 条) |
1.是否组织对已有隐患点和学校、场镇等人口密集区、易崩易滑高风险区以及房前屋后、公路沿线等区域开展雨前、雨中、雨后“三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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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是否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单点撤离避险练;是否开展地质灾害防灾避险知识宣传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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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避险明白卡” 和“防灾明白卡” 是否发放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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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是否在地灾点、居民集中区等张贴宣传标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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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每个地灾隐患点是否按要求建立责任人公示牌,内容包括:地灾点名称、类型、位置、范围、规模、威胁对象、预警方式、报警电话、避险场所、四重网格人员及联系方式、管护单位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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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
防汛 (4 条) |
1.各项预案是否及时修编, “三个责任人” 是否履职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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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是否开展汛前排查,各隐患点是否落实整改措施,是否整改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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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防洪薄弱环节风险点、山洪灾害危险点是否开展应急演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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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城市排水防涝开展汛前排查:一是排查各易涝积水点位排水设施是否堵塞、通畅,水篦子是否存在缺失、破损,针对堵塞的排水设施进行清掏 |
序号 |
领域 |
重点排查事项 |
问题隐 患 |
整改情况 |
疏通、对损坏的水篦子排口等均进行了及时修复,最大限度保障排水通畅。二是排查排水防涝物资储备情况,督促排水设施运维单位已配备疏通车、 抽水泵、排涝机具等,保障了物资力量。三是排查责任落实情况,已落实易涝积水点位的责任领导、责任人员以及巡查责任,确保汛期强化巡查、 值守、处置等各项管控措施,严防城市内涝。 |
附件2
第三方管理和危险作业重点排查清单
序号 |
领域 |
重点排查事项 |
问题隐患 |
整改情况 |
一 |
第三方管理:委 外作业(共6条) |
1.是否将本企业相关作业活动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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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是否与承包方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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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是否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明确告知委外作业项目安全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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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发包单位是否对承包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是否及时督促整改,严禁发包单位对委外作业不管不顾,以包代管, “一委了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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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承包单位开展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 、高处作业等危险作业和关键工序前,是否履行作业票(证)制度,发包单位要进行全程监管,严禁未经审批擅自开展危险作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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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是否将承包单位从业人员纳入统一培训管理,建立培训档案,是否审查承包单位从业人员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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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危险作业:动火作业(共6条) |
1.是否建立健全动火作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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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是否对动火作业进行危险因素研判辨识,特别是对动火作业场所及周边环境存在的燃、爆危险和工艺、设备、用电安全等因素进行充分辨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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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是否对动火作业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和考试合格,做好安全技术交底,明确安全操作规程、劳动防护用品正确使用和应急处置措施。 |
160
序号 |
领域 |
重点排查事项 |
问题隐患 |
整改情况 |
4.是否严格执行临时动火作业审批管理、明确相应的风险防范和应对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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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是否明确专人负责对临时动火作业全过程现场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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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是否严格对作业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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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危险作业:高处 作业 (共 5条) |
1.是否建立健全高处作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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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距坠落高度基准面 2m 以上(含 2m)高处作业的平台、走道、斜道等是否设置防护栏和挡脚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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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是否对从业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并经考试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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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是否为从业人员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督促从业人员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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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是否在作业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 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