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3009308685G/2021-00124 | [ 发文字号 ] | 石龙府发〔2021〕43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巴南区石龙镇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1-02-22 | [ 发布日期 ] | 2021-02-23 |
关于印发《石龙镇全面开展农村红白喜事 大操大办陋习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石龙府发〔2021〕43号
重庆市巴南区石龙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石龙镇全面开展农村红白喜事
大操大办陋习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镇属各部门:
为扎实开展好移风易俗工作,坚决遏制农村红白喜事大操大办陋习,经研究同意,现将《石龙镇全面开展农村红白喜事大操大办陋习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巴南区石龙镇人民政府
2021年2月22日
石龙镇全面开展农村红白喜事大操大办
陋习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2020年,石龙镇大兴村结合自身实际,对接区、镇提出的目标任务,精心安排部署,狠抓工作落实,强力推进红白喜事大操大办陋习整治示范点创建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社会普遍赞誉。为持续开展农村红白喜事大操大办陋习整治工作,将大兴村示范点创建成功经验向全镇推广,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农村红白喜事大操大办陋习整治,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让舌尖上的节约成为习惯,全社会营造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良好氛围”重要批示精神,遏制农村地区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盲目攀比等陋习,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建设文明乡风。
二、目标任务
通过一年的努力,坚决遏制“红白喜事”大操大办、铺张浪费、互相攀比等不良现象,在全镇范围内提倡“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其他喜庆事宜不办”的新风尚,切实减轻广大群众人情负担,形成全社会崇尚文明、秉持节俭的良好风尚,促进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
三、实施步骤
2021年农村红白喜事大操大办陋习整治工作分为三个步骤:
第一阶段(2021年2月-3月底):成立组织机构,建立规章制度。各村(居)召开动员大会,成立红白理事会组织机构(由党委书记任会长,村内德高望重的老党员、群众为成员),制定红白理事会章程和整治农村宴席大操大办制度,并送至镇平安办审核确定。
第二阶段(2021年4月初-10月底):强化宣传、综合施策,狠刹陋习。一是强化宣传。公开红白理事会章程和整治农村宴席大操大办制度,制作制度牌上墙。镇平安办印发石龙镇严禁大操大办宴席的倡议书2万份,同时,采用广播、宣传标语、横幅、喇叭喊话等方式,大力宣传红白喜事办理制度,营造浓厚舆论氛围,树立良好文明新风;二是严格申报制度。村(居)民操办宴席前在所在村(居)委会填写《操办红白喜事申报表》,村(居)红白理事会应对本村红白喜事办理制度进行提前告知,同时,将《申报表》发至镇市场监管所备案,市场监管所应在操办宴席当日到现场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三是加强巡查监管。各村(居)加强对辖区村(居)民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宴席的巡查力度,发现违规操办的立即报告所在村(居)委会,并严格按照红白喜事办理制度进行惩处。
第三阶段(2021年11月初-12月底):督促检查,巩固整治成果。镇平安办和市场监管所对各村(居)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各村(居)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提高,及时修订完善红白喜事操办规范、标准,常抓不懈。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农村红白喜事大操大办陋习整治活动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的重中之重,各村(居)主要领导要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落实,创造良好社会风气。
(二)狠抓工作落实。镇平安办联合市场监管所切实加大对各村(居)红白喜事大操大办陋习整治工作的检查力度,确保整治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三)严格责任追究。各村(居)是红白喜事大操大办陋习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严格落实组织机构建设、宣传发动、巡查监督等措施,因整治工作不力造成社会风气恶化,村(居)民操办宴席未明显减少的村居,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附件:1.操办红白喜事申报表
2.石龙镇严禁大操大办宴席的倡议书
重庆市巴南区石龙镇人民政府
2021年2月18日
附件1
XX村操办红白喜事申报表
家宴举办者 姓 名 | 性别 | 年龄 | |||
家庭住址或 工作单位 | |||||
办理事由 | |||||
办理时间 | |||||
办理地点 | |||||
邀请对象 | |||||
宴席规模 | 桌 人 | ||||
宴席标准 (含酒水) | 元/桌 | ||||
举办者类型 | 党员囗村居干部囗社长囗建档立卡贫困囗五保户囗低保囗残疾人囗(在对应的方框内打勾) |
填报人: 村主要领导签字 : 填报时期:
附件2
石龙镇严禁大操大办宴席的倡议书
全镇党员、干部及村居民朋友:
崇尚礼仪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宴请客人是我国的传统习俗,是亲友间沟通情感增进友谊的一种方式。但是,近年来,我镇村(居)民乱办滥办酒席,趁机聚敛钱财,败坏了社会风气,造成严重浪费,群众反映强烈。为倡导崇尚文明、厉行节约的社会新风,有效遏制乱办滥办宴席之风,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减轻广大人民群众负担,特发出如下倡议:
一、适用对象
全镇党员、干部(村居专职干部(含本土人才)和镇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公职人员,下同)、普通群众以及长期居住在本镇的外地居民。
二、操办范围
(一)本人及子女结婚(初婚);(二)直系亲属去世;(三)60周岁及其以上的整旬寿宴。
三、宴席规模
因上述事由确需操办宴席的,镇各级党员、干部所设宴席(婚宴、丧酒和寿酒)不得超过20桌,普通居民所设宴席不得超过30桌。
不能以同一事由重复操办,异地操办规模同样按此标准执行。
四、规定要求
(一)宴席标准不超过本地平均水平,控制在400元/桌以内(不含酒水,单餐计算,不能以中晚餐套算);赠送礼金不超过100元。
(二)党员、村(社)干部等国家财政供养人员不准操办,以及组织、协助、参与村(居)民操办本规定以外的宴席。
(三)取消各类红白喜事搭台演唱乐队,婚事丧事提倡新办简办,婚车不超过8辆。丧事乐鼓不超过3支,送葬车辆不超过8辆。
(四)疫情期间国家有明文规定的,禁止举办任何形式的宴席。
五、审批程序
(一)事前审批:应当在操办宴席前3—5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申请。普通群众和党员向所在村(居)委会申请;镇、村(居)专职干部(包括不参与直接操办直系亲属宴席的党员干部)填写《巴南区党员干部办理喜庆事宜申报表》,由分管领导或驻村(居)领导审核,报镇主要领导审批后报镇纪委备案,待审核审批备案后方可办理。
(二)事后备案:应当在操办宴席后进行书面备案。普通群众和党员由所在村(居)委会进行书面备案;镇、村(居)专职干部(包括不参与直接操办直系亲属宴席的党员干部)由申请人向镇纪委进行书面备案。备案内容包括操办事项、时间、地点、规模等。
六、违规处理
对未申报备案的及违反以上条款的操办宴席者,实行有奖举报,奖励办法由各村居制定细则,并对普通群众违规操办者按所在村(居)制定的《村(居)规民约》的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对党员干部违规操办者按照党纪法规有关规定予以从重从严处理,绝不姑息。
重庆市巴南区石龙镇党政办公室 2021年2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