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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3009308685G/2022-0008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巴南区石龙镇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05-16 [ 发布日期 ] 2022-06-03

重庆市巴南区石龙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龙镇禁渔护渔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镇属相关部门:

经镇政府同意,现将《石龙镇禁渔护渔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重庆市巴南区石龙镇人民政府

                                            2022年5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石龙镇禁渔护渔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区关于长江流域禁捕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网格化基层禁渔护渔队伍建设,实现长江十年禁渔任务目标,有效保护我镇渔业资源和水生态环境,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原则

按照“镇政府总体部署、村居具体实施”的原则,以落实芦沟河、蒲河(别名孝子河)石龙镇段岸线日常巡查监管、垂钓秩序规范等为核心,以村社为基础,按上级相关文件要求充实必要的人员及装备,承担禁渔护渔日常巡查监管和协助执法队伍取证任务,建立石龙镇芦沟河、蒲河禁渔护渔网格化基层管理队伍(以下简称护渔队伍),为我镇全面完成长江十年禁渔目标任务提供保障。

(二)工作目标

完成芦沟河、蒲河(别名孝子河)石龙镇段沿线5个村(居)禁捕水域网格化划分,我镇禁渔水域24小时有序监管,实现长江十年禁渔任务目标。

(三)覆盖范围

《重庆市巴南区长江流域(其他重点支流水域)禁捕区名录》我镇2条已整体纳入长江流域十年禁渔范围的天然河流:芦沟河石龙镇段,长度约19.5公里;蒲河石龙镇段,长度约16公里。

二、运行方式

(一)建立网格化管理体系

石龙镇镇长为一级网格的第一责任人,牵头组织实施清理整治非法捕捞工作责任,责任范围为芦沟河、蒲河(别名孝子河)石龙镇段禁捕水域。分管农业领导为一级网格员,统筹全镇禁捕工作,具体由镇农业服务中心统筹协调镇执法支队、镇派出所、镇市场监管所、各村(居)等部门和单位落实禁捕工作。各村(居)书记是二级网格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村(居)范围内的所有禁捕水域,组织本村(居)党员、村民代表、村(居)干部、巡护人员等为二级网格员。

(二)分配网格化管理任务

一级网格员负责及协助辖区内和上级交办的本辖区禁捕工作、市场整治,开展禁捕政策宣传,规范垂钓行为,落实涉渔维稳及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排查消除非法捕捞风险隐患,指导、监督、考核村(居)二级网格员开展禁捕管理网格化工作;二级网格员负责本辖区禁捕政策宣传、日常巡查、走访摸排、信息收集、群防群治及上级交办事项等工作。发现涉渔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劝阻,做好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芦沟河、蒲河(别名孝子河)石龙镇段禁捕水域所辖河段各级河长,要切实履行河长责任,将非法捕捞纳入日常巡河重要检查内容,督促各级网格做好非法捕捞清理整治工作。

(三)增强网格化巡查监管频率

禁渔期间,一级网格对网格内水上、市场、餐饮场所和捕捞工具生产、维修、销售等场所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暗访督查全覆盖。二级网格对所涉村(居)要每周至少开展一次涉渔走访摸排全覆盖。高发水域要增加巡查频次。巡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和隐患情况,应及时反馈相关责任部门予以查处或组织排除,并记录归档。芦沟河、蒲河(别名孝子河)石龙镇段各级河长要积极开展巡河履职,及时排查责任河段非法捕捞行为,镇级河长每月巡查不少于1次,村(居)级河长每月巡查不少于2次。

三、工作职责

(一)完善护渔队伍建设。各村(居)按照各自管理的岸线长度综合评估,建立各村(居)自己的护渔队伍,作为二级网格员;网格员要切实做好辖区江河岸线的24小时巡查监管、垂钓秩序规范等护渔日常监管工作,发挥好基层宣传员、劝导员、情报员作用;及时劝导非法捕捞、非法垂钓行为;配合区、镇级相关部门开展渔政执法工作,为打击非法捕捞,规范垂钓秩序提供有力支持。

(二)广泛开展禁渔宣传。由镇、村(居)工作人员通过各种形式的广泛宣传,并在各个辖区主要位置安装警示标志、标语,让辖区广大市民群众知晓长江禁渔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市民群众守法意识和保护渔业资源环境的自觉性,形成共识和合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使禁渔观念深入人心。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属地责任

各村(居)要根据本方案并结合各自辖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工作计划,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护渔队伍建设有效,提升岸线日常巡查监管能力,适应辖区芦沟河、蒲河(别名孝子河)石龙镇段禁捕日常巡查监管需求,确保禁渔护渔工作收到实效。各村(居)禁渔护渔工作纳入河长制考核内容。

(二)强化统筹推进,严格工作督导

坚持上下联动、相互配合,结合河长制工作召开禁渔护渔工作会议;将禁捕水域网格化管理情况纳入各村(居)相关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与打击非法捕捞等重点工作同向发力、同步推进、常抓不懈。镇相关部门加强网格化管理工作开展状况的督促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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