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3009308685G/2025-00010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巴南区石龙镇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5-07-29 | [ 发布日期 ] | 2025-08-07 |
关于印发《2025年石龙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
根据重庆市巴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巴南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巴南区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巴南农业发〔2025〕19号)文件要求,2025年继续开展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经镇政府研究,现将《2025年石龙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巴南区石龙镇人民政府
2025年7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5年石龙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重庆市巴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巴南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巴南区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巴南农业发〔2025〕19号)要求,为切实保护我镇耕地地力不降低和提高农民收入,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原则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用于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对非农征(占)用耕地、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予补贴。同一地块,一年只能享受一次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截留、滞留、挤占、挪用和骗取。村社干部不得代领补贴,不得直接抵扣任何农业生产费用或“一事一议”等筹资款。
二、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兑付
1.兑付对象。一般农户的耕地地力保护资金原则上补贴给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与耕地面积挂钩,直接补贴到户;同时鼓励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与实际种粮农民的种植面积直接挂钩。经农户(或业主)主动向村社申报、镇村复核和公示、区级审核和公示后,确定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并对抛荒、撂荒一年的耕地和已改变用途的耕地,取消了补贴资格。
2.兑付依据。原则上为二轮承包耕地面积(1998年)。确因其他原因未确定二轮承包耕地面积(1998年)的,需经镇村社充分研究后确定补贴依据,报区农业农村委备案。
3.兑付标准。补贴标准根据区农业农村委核定标准执行。
4.资金兑付。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系统发放到户。
三、2026年一般农户耕地地力保护面积申报
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和财政管理岗指导各村民委员会负责本辖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组织实施工作,强化面积和资金2次公示程序,实行逐级审核责任制。
(一)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的申报。实施了耕地地力保护的农户或经营主体主动向合作社申报补贴面积,以二轮承包耕地面积(1998年)为补贴依据,按“自下而上”的程序进行核定,种植集体机动地的核定给种地农户或经营主体。退耕还林土地不得申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扣减退耕还林地块面积,按退耕还林地块“二轮承包”时确认的面积核定。严禁以个人或村、社名义将未种植的集体机动地纳入申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但鼓励村、社成立专业合作组织对撂荒耕地复耕复种并申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各村申报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原则上不得超出本村二轮承包(1998年)耕地面积之和;农户种植社未发包部分耕地时,需由村出具土地面积证明;种植新开垦未发包耕地应由镇、村和镇规划建设岗出具土地面积和性质相关证明。补贴面积大于10亩的,镇、村填写补贴面积大于10亩台账,逐户收集土地确权证、土地流转证明等能证明面积数据的材料、种植台账(若涉及流转或代耕其他农户的地块情况,提供农户的姓名、身份证号、面积等信息台账),检查申报人种植台账中流转或代耕的申报面积、其他农户的申报面积是否属实,杜绝出现多享受和重复享受补贴的情况。
(二)对抛荒、撂荒一年和已改变用途的耕地,取消次年补贴资格。各村、社对2025年本区域已改变用途和现仍处于抛荒、撂荒状态的耕地及农户进行逐一摸排,填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清理登记表。在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申报截止时间前仍然撂荒的,取消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申报资格。
(三)耕地地力保护公示和核实。持续更新死亡人员信息变更台账,更新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分户申报表,并在备注中明确变更缘由。已死亡的特困供养人员不得申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社负责本社农户申报、核实和分户公示;村负责本村各社农户补贴面积的再核实和分社分户再公示;每级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并保存图片资料,公示无异议后,各村根据公示数据最终情况,入户进行签字确认,于2025年9月15日前将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报报镇产业发展中心存档。镇负责农户补贴面积复核和分村社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于2025年9月30日前函告区农业农村委申报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附耕地地力保护面积汇总申报表和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大于10亩台账报区农业农村委种子管理站备案,作为2026年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兑付的依据。
四、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要求
(一)切实落实工作职责。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对本辖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的宣传落实,积极组织村社申报,最大程度用好用活补贴政策;镇财政管理岗负责“一卡通”核实和更正。镇产业发展岗和镇财政管理岗要加强配合,相互支持,确保补贴工作平稳推进。村负责政策宣传、申报面积的再次审核并公示,社负责社员的申报工作并核实种植情况,新开设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原则上采用社会保障卡发放,逐步实现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二)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各村要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的宣传工作。要加大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宣传力度,把“耕地抛荒、撂荒一年和改变用途的,次年不得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政策宣传到户,做到补贴范围和补贴依据宣传到户、补贴金额核定到户、补贴申请表填写到户、补贴数额通知到户、补贴资金兑现到户,实现补贴政策家喻户晓,有效调动农民保护耕地地力的积极性。
(三)认真做好补贴面积申报核实工作。强化申报程序、强化公示程序,工作责任明确到人,实行逐级签字责任制,严格把关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面积审核、公示、各类佐证资料等过程纪实,确保面积准确、程序合规、佐证齐全、档案完善。
(四)认真落实监督检查。镇要根据补贴工作进展情况,组织检查组深入村社进行检查,区农业农村委、区财政局将适时开展重点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坚决杜绝虚报冒领、挤占、挪用、滞留资金,以及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一经发现存在上述问题的,将严肃处理,并按程序将相关线索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五)全力保障信访稳定。要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认真做好农民群众举报个案的调查处理工作,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把农民反映的实际问题解决在基层。
镇产业发展岗联系人:刘祥菊,联系电话:13883373058
镇财政管理岗联系人:吴娅兰,联系电话:18716842731
附件:1.石龙镇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清理明细表
2.石龙镇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分户申报表
3.石龙镇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汇总表
4.石龙镇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大于10亩台账
附件1
石龙镇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清明细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单位:亩
序号 |
农户编号 |
户主姓名 |
家庭住址 |
身份证号 |
耕地信息 |
备注 | |||
承包地面积 |
撂荒地面积 |
改变用途面积 |
享受面积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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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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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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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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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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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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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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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填表说明:1.本表在镇街保存,期限10年。
2.承包地面积-撂荒地面积-改变用途积=享受面积
3.享受补贴面积≥实际种粮面积
村负责人(签字): 复核人(签字): 登记人(签字):
附件2 石龙镇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分户申报表 | ||||||||||||
填报单位(盖章):填报时间:年月日单位:亩 | ||||||||||||
序号 |
姓名 |
联系电话 |
身份证号码 |
银行账号 |
基础面积 |
增加面积 |
减少面积 |
补贴面积 |
家庭住址 |
农户签字 |
申报时间 |
备注 |
1 |
若存地死亡或分户,需备注 |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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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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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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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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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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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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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签字):复核人(签字):登记人(签字): |
附件3
石龙镇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单位:亩
序号 |
村 |
社数 |
户数 |
基础面积(补贴依据) |
扣除面积(扣除撂荒一年和改变用途的耕地) |
耕地保护补贴面积 |
备注 |
合计 |
原则上二轮承包面积(1998年)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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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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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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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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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负责人(签字): 复核人(签字): 登记人(签字):
附件4
石龙镇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大于10亩台账
填报单位(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单位:亩
序号 |
村 |
社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土地承包面积 |
流转面积 |
申报面积 |
村核实情况 |
是否存在多申报或重复申报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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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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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