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石滩镇>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履职依据>政策文件>其他文件

[ 索引号 ] 11500113009308669T/2021-00081 [ 发文字号 ] 石滩府发〔2021〕21号
[ 主题分类 ] 林业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巴南区石滩镇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06-01 [ 发布日期 ] 2021-07-01

重庆市巴南区石滩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1年度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石滩府202121

重庆市巴南区石滩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21年度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  通知

各村、镇属各部门:

为进一步强化森林防火工作,切实做好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工作,有效保护我镇森林资源,现将《2021年度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巴南区石滩镇人民政府

                          202161

    (此件公开发布)

2021年度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森林防火工作应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坚持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则,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积极参加扑救森林火灾的义务。为了及时有效地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平衡,做好防大火,扑大火的准备,在灾情发生时迅速组织群众扑救森林大火,做到有备无患,临危不乱,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和扑救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强化灾前应急准备,提高救灾应急能力,做到扑救森林火灾机制灵敏、指挥统一、高效权威、政令畅通、扑救科学、全力以赴,将火灾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严防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二)扑救原则

1.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在区和镇护林防火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下,分级负责组织扑救辖区内发生的森林火灾。

2.实行辖区一把手负责制的原则。发生森林火灾,所在村(居)领导要及时到达火灾现场,负责组织指挥抢险扑救。

3.实行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则。发生各类野外荒火或森林火灾,快速就地就近组织扑火力量,抓住初发火小有利时机,一举歼灭林火。

4.实行扑火与控火相结合的原则。以森林火灾发生地村(居)组建的应急扑火队伍为骨干,组织带领当地群众义务扑火队伍,根据自然条件和火势变化情况,集中力量扑灭火线与开设隔离带控制火势蔓延相结合,灵活应用多种灭火战术扑救森林火灾。

5.实行先人后火原则。以人为本,指挥统一,纪律严明,确保扑火人员和林区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严防人员伤亡事故发生。

二、森林火灾扑救组织领导

(一)责任领导和办事机构人员

成立石滩镇护林防火指挥部,由镇武装部、党政办、农业服务中心、财政党群办、平安办、应急办、社保所、社事办、规建办、派出所、卫生院等单位组成。

长:张彦鹏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指挥长:陈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朱清宇镇党委委员、政法书记、副镇长

   员:  镇农服中心负责人

  平安主任

镇应急办负责人

陈俊霖镇党政办负责人

          刘永洋镇社事办主任

          赵四羽  镇财政负责人

          崔世海镇文服中心主任

          唐镜玉镇卫生院院长

赵顽石派出所所长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镇农业服务中心,由唐莉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二)镇护林防火指挥成员责任分工

1.指挥长张彦鹏:负责全镇森林防火工作的组织、检查,重大方案与措施的审定,发布森林火灾扑救命令。

2副指挥长陈洪:负责安排镇机关义务扑火队伍,镇属单位义务扑火队参加扑火。

3.副指挥长封洪波:负责组织指挥镇民兵应急分队参加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4副指挥长朱清宇:负责组织指挥森林火灾事发地的抢险救援和安全工作。

4镇农服中心:负责核实山火发生情况,及时调度力量扑救,同时协助指挥长指挥扑救

5镇平安办:负责指挥火场道路交通秩序,保证道路交通畅通,并负责火灾案的查处。同时抓好森林火灾扑救中农房的安全工作,根据火情及时疏散林区人员。

6镇应急办:负责事发地抢险救援,组织镇应急救援队、镇民兵队伍及社会救援力量抢险和现场救援,进行现场处置。

7镇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森林防火所需车辆调集和饮水、食品等后勤物资保障供给工作

8镇社事办:负责森林火灾后的民事救助及人员紧急疏散和安置工作。必要时,采取强制疏散措施,保证被疏散人员的基本生活。

9镇财政办:负责做好应急扑火经费保障工作,并积极争取上级财政和有关部门的支持。

10镇卫生院:负责所需药品的供应,救护车辆、医护人员的调度和人员伤亡的抢救;负责医疗救护、疾病控制、心理救助和人畜间疫情控制等工作;

11.镇文服中心:负责宣传报道,宣传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知识。

12派出所:负责事发地交通管制工作,确保运输畅通。

13其他:积极参与森林火灾整体应急工作,配合其他部门做好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

三、森林火灾扑救扑火队伍

(一)镇里统一抽调力量,组织精干、快速、专业性强的森林防火扑救队伍

1.扑火队伍(附名册及联系电话)由镇机关及镇属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组成,队长由政法书记、副镇长朱清宇同志担任。

镇护林防火应急分队20人,由分队队长负责组织安排参加扑火及扑火前后的人员清理工作。应急分队3个组,每个组设组长1名,组长分别由范明贵、刘永洋、李强担任。

2.医疗抢险队:由镇卫生院确定2-3人组成。

3.交通车辆指挥和物资保障组:由党政办公室负责。

4.火灾查处组:由派出所、农业服务中心负责。

5人员疏散和安置组:由社事办负责。

6.宣传报道组:由镇文服中心负责。

7交通管制组:由派出所负责。

一旦发生山火,上述队伍应根据镇护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调度,在15分钟内完成集结,及时赶赴现场,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二)村级扑火队伍建设

各村应建立不少于20人的群众性义务扑火队,由各村主要领导任队长,人员名单报镇护林防火指挥部备案,其任务是:平时坚持工作或生产、宣传森林防火法规,参加扑火知识培训;在防火期要处于备战状态,随时听从镇护林防火指挥部调度,一旦发生山火,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除负责本村的扑救任务外,还兼有支援毗邻地区扑救森林火灾的任务。

(三)扑救培训

镇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对镇护林防火应急分队开展培训工作;各村支部委员会负责本村义务扑火队的人员培训。

(四)扑火指挥

1.森林火警

按扑救森林火灾分级负责的原则,由镇护林防火指挥部组织扑救,镇护林防火指挥部领导要亲临现场组织指挥,根据火情及时调动镇、村扑火队伍,各村、社领导必须到现场组织扑救工作。

2.森林火灾

发生森林火灾后,镇护林防火指挥部应立即向区护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在区护林防火指挥部人员未赶到火场前,负责指挥镇、村、社扑火队伍进行扑救,并做好扑救队伍、物资的调度工作及交通运输、后勤保障工作。

四、扑救森林火灾物资准备

(一)扑火交通工具

1.指挥车1辆:由镇政府提供。

2.皮卡车1辆:由镇政府统一组织。

(二)扑火工具、物资供应

1.镇森林防火应急分队的扑火工具,由镇护林防火指挥部提供。

2.各村义务扑火队伍也应按需要自行配备一定数量的扑火工具和器材。

3.购置扑火物资和培训,奖励扑火队伍所需经费,由镇财政列入预算。

五、森林火灾扑救步骤和指挥

(一)预案启动条件

以下4种情况可启动镇森林火灾扑救预案:

1.森林火灾发生后,超过30分钟火势仍未控制;

2.气象条件恶劣、火险等级高、扑救特别困难的夜间森林火灾;

3.发生在与相邻镇交界处、火势得不到有效控制、危及大面积森林的森林火灾;

4.发生威胁居民区或其他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

(二)预案启动程序

镇值班人员接到森林火灾报警,立即通报给火灾发生村(居),采取多渠道核查火情;同时值班人员立即向值班领导和区防火办报告。组织扑救中,每20分钟内向区防火办报告1次火场最新情况。

(三)火场扑救

1.强化先期扑救

镇在接到火情报告并核实情况后,应立即启动森林火灾扑救预案,迅速组织机关扑火应急队、村级义务扑火队以及当地群众,由镇领导带队,亲临火场组织指挥扑救,并向区防火办报告已投入扑火力量和设备、火灾现场指挥负责人、联系方法、火场燃烧情况和蔓延趋势等。

2.制定扑火方案

镇护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召集成员,根据火场地形、气候、植被和森林资源分布等情况,分析火势蔓延趋势,结合调集火场扑火队伍、物资状况,制定科学可行扑火方案。在扑火战略上,初期发展阶段要重兵围歼,快速出击,力争打歼灭战;强盛发展阶段要采取以控制蔓延扩大为主,阻、打、清相结合;弱势发展阶段要以消灭明火、清理余火为主,彻底扑灭森林火灾。在扑火战术上,要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正面扑救与阻隔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和手段进行扑救。根据火势变化和扑火进展新情况,及时研究调整扑火方案。

3.落实扑火措施

根据扑火方案,指挥长、副指挥长指派熟知林火特性、具有扑火经验和组织能力的同志担任各扑火点现场指挥员,带领扑火队伍到达指定扑火区域、位置,进一步落实扑火措施,完成扑救任务。

1)要落实熟悉山情和林情的当地干部群众担任向导员,为指挥人员、扑火队伍带路,并当好参谋。

2)进入火场扑火队伍要遵守纪律,听从号令,行动统一,严禁单独行动、擅自行动。

3)采取人工扑打灭火,要选准时机,编队轮番扑打。从火线尾部或弱势处开始扑打,边打明火边清理余火,避免扑打后死灰复燃。

4)采取隔离控制灭火,要选准隔离位置,利用自然和人工开设隔离带相结合,将植被彻底分隔,并落实扑火人员到边缘守护扑打,严防火势蔓延越过隔离带。

5)采用灭火弹、风力灭火机灭火,要针对地表火,组织熟练操作人员实施,并与人工扑打等措施相结合。

6)采取反烧法灭火,要在火势蔓延能够完全控制情况下,选好反烧点,经请示前线指挥部同意后实施。                            

7)保持通信联络,随时报告情况和接受命令。

4.注意扑火安全

组织扑火中,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严防出现人员伤亡事故。

1)扑火队员要装备扑火用品、饮水、工具,扑火鞋、衣、裤要宽松、阻燃。

2)现场指挥人员要密切观察火场天气变化和火场地形条件,事先选择好避火区和进退路线,以防不测。

3)扑火队员不得单兵扑火,不得长时间连续扑打。

4)扑火队伍不可进入三面环山、鞍部、窄谷等地段扑火。

5)不要直接迎风打火头,不要高位打上山火头,不要在悬崖、陡坡处打火,不要在大风、大火条件下直接扑火,不要在可燃物稠密处扑火,不要在浓烟处扑火,不要扑打树冠火。

6)正确使用扑火工具,特别是油锯、风力灭火机等,要由熟练操作人员使用。

7)一旦陷入危险环境,威胁扑火人员人身安全,现场指挥人员要保持清醒头脑,果断决策,自救撤离,保证扑火人员安全。

(四)非常措施的决策权限

1.牺牲局部,保全大局

深夜扑火或火势迅猛,危及扑火人员、民房以及其他重要生产设施安全,不得不放弃扑火或舍弃部分林地,由现场扑火指挥人员提出方案,报镇护林防火指挥部决定。

2.反烧法扑火

采取反烧法扑火,需由工程技术人员汇同现场指挥人员共同提出方案,由镇护林防火指挥部研究决定,经指挥长批准,落实相应控制措施后,予以执行。

3.请求上级支援

发生镇行政区域交界处或火灾燃烧2小时以上的森林火灾,火势得不到有效控制,危及大面积森林资源,镇扑火力量严重不足,需请求上级支援的,经镇护林防火指挥部研究决定,由指挥长向区森林防火指挥部请求支援。

(五)火场清理留守

扑灭明火后,扑火队伍须在解除森林火灾警报,经镇护林防火指挥部同意,逐步撤离火场。为防止死灰复燃,镇要确定领导负责,组织干部群众沿火线逐块清除余火,落实足够人员留守火场12小时以上,经镇护林防火指挥部检查同意后,方可撤除留守人员。

六、灾后处置

(一)森林火灾案件调查处理

1.森林火警和一般森林火灾由镇派出所和镇有关部门负责调查处理。

2.案情重大、情况复杂的森林火灾,报区林业局、区公安分局调查处理。

(二)灾民安置

因森林火灾产生灾民,由镇政府负责牵头,镇社事办会同区有关职能部门,做好安置救济和灾后重建工作,维护全镇社会秩序稳定。

附件:《森林火灾应急救援队伍名单》

附件

森林火灾应急救援队伍名单

长:朱清宇  镇政法书记、副镇长

副队长:    镇平安办主任

    镇应急办负责人

一分队队长:范明贵

副队长:龚  

  :邓  、彭行军、郭文童、王东、肖棋文、陈建羽、杨  

二分队队长:刘永洋

副队长:任  

员:向琦、牟长繁、欧征察、肖炳镇、李雨桐、龚万淑、龚先凤

三分队队长:  

副队长:陈  

员:杨冰、姚松、杨清洪、陈俊霖、张讯、旷灵芝、陈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个人中心 智能问答 便民地图 民呼我为 办事服务 联系我们 新媒体矩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