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113009308669T/2021-00113 | [ 发文字号 ] | 石滩府发〔2021〕35号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 发布机构 ] | 巴南区石滩镇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1-10-28 | [ 发布日期 ] | 2021-10-28 |
重庆市巴南区石滩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滩镇关于进一步加强岁末年初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石滩府发〔2021〕35号
重庆市巴南区石滩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石滩镇关于进一步加强岁末年初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各村(居)、镇属各部门、相关单位:
现将《石滩镇关于进一步加强岁末年初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重庆市巴南区石滩镇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石滩镇关于进一步加强岁末年初道路交通
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近期,我区接连发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交通安全形势严峻。按照10月25日区道路交通安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深刻吸取教训,进一步做好岁末年初冬季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现将有关要求紧急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镇道安办、镇规建办、各村(居)要加强联动,进一步加强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一是要加强冬季道路隐患动态排查。各村(居)要全面排查辖区易受雨雾冰雪等恶劣天气影响的桥梁、隧道,并针对800米以上高海拔地区冬季天气变化的实际,滚动排查易起雾、易结冰、易积雪路段,对排查发现的隐患,要立即上报镇应急办,并抄告行业主管部门,推动隐患治理。二是要组织扫除“盲点”隐患再排查,各村(居)、镇规建办要开展一次隐患再排查、再梳理,要突出桥梁、临水、临崖、急弯、长下坡、校园周边、场镇周边、国省道交叉路口、农村新建道路等“九类危险路段”,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全面掌握警示牌损坏、缺失;护栏缺失、延伸不足;路基下沉、路面塌方等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隐患底数,分类造册、逐点建档(详见附件),并于11月20日前报送镇应急办。对隐患不能立即消除的要立即采取临时防护措施,并纳入2022年度整治计划、优先解决。
二、进一步加强农村拖拉机、摩托车(二轮、三轮)、面包车隐患排查和执法整治。
一是逐一核实数据。根据《石滩镇关于开展农村拖拉机三轮车隐患排查和执法整治的通知》,各村(居)要摸排摩托车情况,掌握上牌、保险、车辆所有人驾驶资格等信息,并及时录入“农交安”系统;各村(居)要及时对“农交安”系统“未摸底车”、“未摸底证”及时处理上报。二是加强驾驶员培训教育。各村(居)要严格落实驾驶员培训制度,提高培训质量、提升培训覆盖率,辖区内驾驶员全年培训不能少于一次。全面落实驾驶员安全责任书签订工作,辖区内驾驶员责任书签订率达到100%,此向工作将纳入镇对村目标考核。2022年1月1日起,镇应急办将在道路交通检查劝导工作中开展检查,每发现一起辖区内驾驶员未签订责任书、2021年未参加驾驶员培训扣0.1分。三是抓好执法整治。镇应急办要协调接龙公巡大队、石滩派出所开展联合执法整治,重点查处违法载人、超员超载、无牌无证、未戴头盔等行为。对违法上路行驶的,石滩派出所、接龙公巡大队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依法扣留。
三、广泛宣传教育和警示提示。
结合农村机动车车主和驾驶人交通安全精准宣传活动,加强对辖区货车、面包车车主和摩托车、三轮车驾驶人的点对点警示提示;组织“两站两员”走村入户针对性开展交通安全教育,落实红白喜事逐一上门警示提示措施;强化劝导站“面对面”宣传提示,对过往车辆尤其是自驾返乡、走亲串户车辆,提示提醒冬季安全行车注意事项和沿途路况,防止因道路不熟悉引发事故。农村“大喇叭”要全部打开,播放本地典型案例,提醒不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和超速行驶。
附件:《石滩镇道路交通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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