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巴南区石滩镇人民政府关于公开招聘应急救援大队专职人员的公告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府办发〔2024〕72号)精神,我镇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石滩镇应急救援大队专职人员,负责辖区火灾扑救、应急救援(含溺水、坍塌、交通事故救援)、防火巡查、消防宣传培训、消防救援器材日常维护和保养、消防车辆日常维护、保养、安全驾驶等工作,需熟练操作消防装备,具备伤员初步救护能力。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及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石滩镇应急救援大队专职人员4名。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
2.品行端正,热爱应急救援事业,志愿从事救援工作;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2025年9月23日),身高不低于1.65米,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
4.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6.中共党员、退役军人、消防相关专业毕业生、持有B2及以上驾驶证、持有《消防设施操作员》《急救员证书》者提供相关佐证材料,资格审查属实,可笔试加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在职的国有林场森林消防队员;法律规定的不得聘用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方式及流程
本次招聘采取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方式进行,各流程具体内容如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0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
2.报名地点:石滩镇人民政府2楼206办公室,联系人:晏老师,联系电话:023-66474396。
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登记照片2张;笔试加分者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填写《报名表》(详见附件),方可办理报名手续。
(二)资格审查
由镇党建办组织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笔试环节。若报名并经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比例不足1:3的,经镇党委集体研究后,可保留招聘名额或相应减少、取消选聘名额。
(三)笔试
笔试实行100分制,主要检测胜任工作的综合知识能力。中共党员、退役军人、消防相关专业毕业生、持有B2及以上驾驶证、持有《消防设施操作员》《急救员证书》者的笔试成绩可以分别加2分确定总成绩,加分可累计。以总成绩从高到低按应选名额不低于1:2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如应选名额比例小于1:2的,经党委会研究确定面试人员。
(四)面试
1.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从仪表举止、语言表达、应变能力、综合协调和专业知识等五个方面进行相应考核。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有效数字。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结束后,依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若进入体检最后一名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时,以中共党员、退役军人、消防相关专业毕业生、持有B2及以上驾驶证、持有《消防设施操作员》《急救员证书》者为第一优先顺序;若第一优先顺序相同时,以面试成绩为第二优先顺序;若第二优先顺序也相同时,以加试面试题的方式确定最终进入体检人员。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考察人选到石滩镇政府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义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书面向石滩镇人民政府提出复检申请,由石滩镇人民政府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组织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察,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有无违法犯罪记录等。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以姓氏笔画为序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
公示期间,对受到投诉且经查实不符合应聘资格的,不予录用;对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拟录用人员放弃录用资格或者公示期间发现问题不予录用的情形造成岗位空缺,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本次面试合格的参考人员均进入“待聘用人员信息库”。
五、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
1.录用人员与贝思特公司签订《外包员工劳动合同书》,录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实行准军事化管理,轮流24小时值班备勤,工作期间食宿均由单位免费提供,每周轮流休息两天。
3.录用人员由区应急管理局和相应镇街进行日常管理,试用期满后可根据工作需要进行调配。
(二)待遇
聘用人员按规定购买五险一金,并另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工资待遇包含基本工资2400元/月(含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部分)、工会福利、食堂用餐、住宿。
六、附则
本公告由重庆市巴南区石滩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附件:1.石滩镇公开招聘应急救援大队岗位一览表
2.石滩镇公开招聘应急救援大队报名表
重庆市巴南区石滩镇人民政府
2025年9月23日
附件1
石滩镇公开招聘应急救援大队岗位一览表
序号 |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岗位 数量 |
相关要求 |
备注 | |||
学历(学位) |
专业 |
年龄 |
其他要求 | |||||
1 |
石滩镇人民政府 |
专职人员 |
4 |
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
不限 |
18周岁及以上、45周岁及以下 |
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及以下,身高不低于1.65米,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 |
中共党员、退役军人、消防相关专业毕业生、持有B2及以上驾驶证、持有《消防设施操作员》《急救员证书》者提供相关佐证材料,资格审查属实,可笔试加分。 |
备注:1.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及专业报考;
2.年龄为18周岁及以上、45周岁及以下指1980年9月23日至2007年9月22日期间出生,以此类推。
附件2
石滩镇公开招聘应急救援大队报名表 报考岗位: | |||||||||||||||||||
姓 名 |
性别 |
文化程度 |
政治面貌 |
贴本人照片 | |||||||||||||||
户籍住址 |
毕业 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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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居住地址 |
所学 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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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状况 |
身高 |
体重 |
健康 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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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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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特长 |
持有证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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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士官退役 |
是□ |
否□ |
是否持B级驾照 |
是□ |
否□ |
是否服从调剂 |
是□ |
否□ | |||||||||||
工作经历 及获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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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 和主要 社会关系 |
姓名 |
关系 |
工作单位 |
联系电话 | |||||||||||||||
报名者承诺 |
以上信息填写真实有效。如发现不实,愿意承担相应后果和相关责任。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 ||||||||||||||||||
资格审查 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