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巴南区石滩镇人民政府关于公开招聘应急救援大队专职人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经石滩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应急救援大队专职人员3名。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体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应急救援大队专职人员3名(具体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1)。
三、工作内容
负责驾驶消防车辆、开展辖区火灾扑救、应急救援(含溺水、坍塌、交通事故救援)、防火巡查、消防宣传培训、消防救援器材日常维护、保养等工作,需熟练操作消防装备,具备伤员初步救护能力。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招录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热心为群众服务,热爱消防事业,志愿从事消防工作,无违法违纪记录。
3.身体素质好,无重大疾病,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招聘政审条件。
5.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身高1.65米及以上,年龄18-40周岁(即1986年2月11日至2008年2月12日期间出生)。
6.同等条件下退役军人、消防相关专业毕业生、持有《消防设施操作员》《急救员证书》者优先录用。
(二)其他条件
详见附件1《重庆市巴南区石滩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应急救援大队专职人员岗位一览表》。
(三)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全日制在校大学生;法律规定的不得聘用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依次开展。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2026年2月27日—2026年2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2. 报名地点:石滩镇人民政府2楼206办公室,联系人:晏老师,联系电话:023-66474396。
3.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报名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驾驶证,提供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A4纸),大专以上学历需提供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无犯罪记录证明,近期1寸彩色(红色或蓝色)登记照1张。报考人员毕业证书、学历证书遗失或损坏的,需要由原毕业学校出具相关证明材料(需加盖公章),有优先条件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填写附件《应急救援大队专职人员报名表》,方可办理报名手续。
(二)资格审查
由基层党建岗在报名现场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体能测试环节。
开考比例:拟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的比例应达到1:2及以上。若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经镇党委研究同意,可取消或保留招聘岗位名额。
(三)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项目共三项:1500米跑(8分钟合格)、100米跑(15秒30合格)、立定跳远(2.1米合格),体能测试合格者方可进入面环节。体能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在确定体检人员时,若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以退役军人、消防相关专业毕业生、持有《消防设施操作员》《急救员证书》者为第一优先顺序;如第一优先顺序相同时,以1500米跑用时最短为第二优先顺序;如第二优先顺序相同,以加试面试题的方式确定最终进入体检人员。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考察人选到石滩镇政府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义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书面向石滩镇人民政府提出复检申请,由石滩镇人民政府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组织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察,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有无违法犯罪记录等。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公示
政审合格的人员,经石滩镇党委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石滩镇人民政府公示栏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凡因体检、政审、公示不合格以及在公示前考生确认自动放弃资格所出现的缺额,在应聘参考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本次面试合格的参考人员均进入“待派遣人员信息库”,在同岗位人员空缺时,经石滩镇人民政府同意,可根据招聘要求,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录用和薪酬待遇
(一)录用人员与贝思特公司签订《派遣员工劳动合同》,派遣到石滩镇人民政府工作,录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二)工作期间食宿均由单位免费提供,每周轮流休息两天。在森林防火期和法定假期内,将根据实际情况实行准军事化管理,轮流24小时值班备勤。
(三)聘用人员入职后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另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工资待遇:基本工资2400元,另发放绩效考核及其它补贴,以上收入含社保个人部分。
本简章由重庆市巴南区石滩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附件:1.重庆市巴南区石滩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应急救援大队专职人员岗位一览表
2.应急救援大队专职人员报名表
重庆市巴南区石滩镇人民政府
2026年2月12日
重庆市巴南区石滩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应急救援大队专职人员
岗位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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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招聘 单位 |
招聘 岗位 |
岗位数量 |
相关要求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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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专业 |
年龄 |
工作内容 |
其他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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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石滩镇人民政府 |
应急救援大队专职人员兼驾驶员 |
1 |
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
不限 |
年龄18-40周岁(即1986年2月11日至2008年2月12日期间出生) |
负责驾驶消防车辆、开展辖区火灾扑救、应急救援(含溺水、坍塌、交通事故救援)、防火巡查、消防宣传培训、消防救援器材日常维护、保养等工作,需熟练操作消防装备,具备伤员初步救护能力。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
身高1.65米及以上;需持B2驾照。 |
受聘担任专职人员兼驾驶员岗位的人员,须长期持有有效的B2机动车驾驶证,任职期间不得降低准驾车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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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应急救援大队专职人员 |
2 |
负责辖区火灾扑救、应急救援(含溺水、坍塌、交通事故救援)、防火巡查、消防宣传培训、消防救援器材日常维护、保养等工作,需熟练操作消防装备,具备伤员初步救护能力。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
身高1.65米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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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救援大队专职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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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性别 |
民族 |
照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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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政治面貌 |
婚姻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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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高 |
体重 |
健康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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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学位) |
毕业学校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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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居住地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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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 号码 |
驾照 类型 |
是否复员退伍军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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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经历 及获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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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 关系 |
与本人 关系 |
姓名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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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者 承诺 |
以上信息填写真实有效。如发现不实,愿意承担相应后果和相关责任。
本人签名:年月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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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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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岗位: 岗位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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