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3009308669T/2022-00464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巴南区石滩镇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2-05-12 | [ 发布日期 ] | 2022-05-13 |
巴南区石滩镇在乡村治理中深化推广运用“清单制”实施方案
巴南区石滩镇在乡村治理中深化推广运用“清单制”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在乡村治理中推广运用清单制工作要求,根据巴南区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巴南区在乡村治理中深化推广运用清单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巴南委农办发〔2022〕10号)精神,切实减轻村级组织负担,提高乡村治理效能,形成制度化、规范化的乡村治理方式,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
原则上,到2022年年底,全镇所辖4个行政村实现清单制全覆盖;到 2023 年年底,清单范围内容持续扩展,权力清单、自治清单、协助清单、证明清单、服务清单、负面清单等“六张清单”健全,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工作效果更加明显。
二、清单内容
本着依法依规、简便直观、便民利民的原则,制定各类清单,绘制各类清单运行流程图,确保村干部履职有依据、群众办事有指南。各类清单制定要求如下:
(一)权力清单。主要包括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有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支撑等内容,如村级工程项目建设、集体资产资源处置、物资和服务采购等重大决策类,村级组织印章管理等日常管理类,监测户建档立卡、危房改造、户口办理等便民服务类。
(二)自治清单。主要包括村民议事会、红白理事会和道德评议会等议事协商类,移风易俗、行为约束、积分评定等村规民约类,以及矛盾化解类等。
(三)协助清单。主要包括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事项清单(2021 年版)》明确村级组织应当依法协助政府做好社会救助、维护辖区社会治安等工作清单。
(四)证明清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规定,主要包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办理变更事项证明、乡村建设规划许可村民委员会书面意见、申请法律援助的经济状况证明等事项。
(五)服务清单。按照公共服务最大化、社会效益最优化、服务形式标准化要求,主要包括法律政策、咨询服务、跑腿代办、邮寄带储、志愿行动及“互联网+政务服务”等清单。
(六)负面清单。根据村级组织易发多发违法违纪问题,主要从政治立场不坚定、重大决策不合规、组织生活不严肃、财务规定不执行、服务群众不作为、工作纪律不遵守、履行职责不廉洁、自身形象不端正等方面着手,制定村干部负面清单。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2年4月20日-2022年4月30日)。各村通过网络平台、入户走访等多种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乡村治理“清单制”的推广意义、方式方法,不断提高群众的满意度、认可度。
(二)清单及方案制定阶段(2022年5月5日-2022年5月20日)。各村对照“六张清单”参考模板,充分考虑村级党组织建设、经济社会发展、历史文化风俗等差异,因地制宜制定“特色清单”及工作方案,并于5月12前将“清单制”工作方案和“六张清单”表格及各类清单运行流程图纸质件报送镇振兴办。
(三)有序推进及总结推广应用阶段(2022年5月21日-2022年12月30日)。稳步推进清单制落地见效,及时总结清单制推广应用经验;根据政策法规立改废释情况,适时变更清单,形成制度化、规范化的乡村治理方式。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乡村治理“清单制”工作纳入村两委重要议事日程,迅速成立工作专班,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要求,提高乡村治理效能。
(二)强化工作指导。镇纪委、党群办(组织、宣传)、平安办、社事办、财政办、司法所、社保所等相关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通过工作指引、问答手册等,让群众心中有数、按图办事,干部心中有戒、照单履职。
(三)建立监督机制。有效整合镇人大、镇纪委、村务监督委员会、村民、社会等各方监督力量,形成监督合力,切实为基层减负赋能,推动提升乡村治理水平。
(四)加强统筹调度。“清单制”推广应用情况纳入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统筹调度,定期调度工作推进情况,确保“六张清单”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