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1130093085972/2022-00055 | [ 发文字号 ] | 天星寺府函〔2022〕45号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 发布机构 ] | 巴南区天星寺镇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2-03-16 | [ 发布日期 ] | 2022-03-16 |
重庆市巴南区天星寺镇人民政府关于镇第二十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第2号 建议的复函
龙启均等代表:
您在镇第二十届人大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对场镇危旧房进行改造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镇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其次,您反映对场镇危旧房进行改造。根据《重庆市城镇房屋解危改造规划管理办法》,国有土地上具有合法产权的危险房屋,可以由房屋所有权人向区规资局提出解危改造申请。因我镇场镇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因历史遗留问题未办理“两证”(土地证和房产证),故目前暂无法正常办理危房改建。镇政府已责成相关部门就场镇危旧房改造事宜积极对接区规资局,待具体流程明确且手续完善后即可进行办证或者危房改建。
以上答复已经镇政府镇长张贵彬审阅。您对此有何意见,请填写在《代表建议答复函回执》上,分别交镇人大办公室和办理部门,以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联系人:罗源;联系电话:18996989150。
特此函复。
重庆市巴南区天星寺镇人民政府
2022年3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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