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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30093085972/2021-0001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教育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巴南区天星寺镇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02-23 [ 发布日期 ] 2021-02-23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高考相关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2020年高职分类考试将于5月23日至24日举行,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将于7月7日至8日举行,2019—2020学年度下学期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将于7月15日至18日举行。为切实做好三场考试保考工作,确保我区国家教育考试平安顺利,不发生聚集性疫情,确保考生和考务人员安全、试卷安全和考试安全,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清当前疫情形势,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

今年由于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确保高考相关考试的平安顺利举行已成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高职分类考试可以给学生提供多种升学发展的选择渠道,减轻部分学生的升学压力;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已成为普通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是参加高考统考的前提条件;高考是重要的教育工程、民生工程和政治工程,对国家选拔人才、提高国民素质、推动社会进步,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这三场考试关系国家发展大计,关系考生前途命运,关系家庭幸福冷暖,关系社会公平正义、和谐稳定,是社会关注度较高的热点领域,绝不能发生任何考试安全事件。加之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今年安全稳定形势非常特殊,保稳定、保平安永远都是我们开展工作的终极目标。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和相关镇街务必认清当前严峻形势,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责任感和现实紧迫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好安全责任。要以更加严谨、细致的工作态度和作风推进各项工作,从根本上杜绝疫情及其他不安全、不稳定因素对三场考试的影响,保障考生安全、考务人员安全和考试安全。

二、明确任务,夯实责任,确保保考各项工作落细落实

各部门、各单位务必强化使命担当、主动履职尽责,以更强烈的责任、更积极的态度、更过硬的作风,确保保考各项工作落细落实。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巴南考区委员会,由区委常委、区政府党组成员杨红军任主任,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蒲红冰,区教委主任唐泽奎、区教育考试中心主任陆晓霖任副主任,区招考委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杨红军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唐泽奎、陆晓霖同志是考试安全保密工作和疫情防控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及直接责任人。

(一)鱼洞街道、龙洲湾街道、李家沱街道、花溪街道、南泉街道、界石镇、木洞镇要认真做好辖区内报名学校、考点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及外地返回人员登记排查工作,确保考生有一个良好的生活学习和考试环境;要协调当地派出所,协助报名学校做好考生的安全运送及疫情防控工作;要帮助困难考生解决好实际困难,确保顺利按时参加考试。

(二)区国家保密局要在区教育考试中心保密室启用前进行检查验收。要依法开展保密法规宣传教育,督促指导区教育考试中心、考点学校落实保密规定,完善保密制度和措施,杜绝失密、泄密事件发生。

(三)区纪检监察部门要协同区教委、区教育考试中心抓好考风考纪建设,建立以防范为主的保考机制,对出现的违纪舞弊事件要及时查处,确保国家教育考试的公平、公正和严肃性。

(四)区教委要加强对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牵头制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案并组织实施,牵头对考点周边环境进行专项整治,积极会同、配合公安、工商、安全、网络管理部门开展净化涉考网络环境、打击销售作弊器材、净化考点周边环境、清理整顿涉考培训机构和助考中介、打击替考等5个专项行动。要做好监考教师的选派和抽调工作,指导督促各学校做好考生安全运送、食宿安全和考前教育工作,防止意外事故发生。督促报名学校和考点学校做好校园防疫、考生卫生健康宣传教育、考生和考务人员考前14天健康监测、食宿安全管控等工作。

(五)区公安分局要协调校保支队、交巡警支队做好安全保卫工作。要加大对考场周边交通和考生集中住宿地的监管力度,确保考生人身安全,交通安全畅通,防止因交通堵塞造成考生误时误考事件发生;加强对鱼洞街道、龙洲湾街道、李家沱街道、花溪街道、界石镇、木洞镇,特别是考点周边地区的治安管理,对可疑人员或不安全因素要迅速果断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依法严厉打击散布有关疫情的谣言,严厉打击影响考试顺利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要在考点派驻警力,协助考点维护秩序;要协调校保支队及有关镇街派出所安排警察、警车协助区教育考试中心、考点学校做好试卷运送、安全保密、考生保卫工作,确保考试工作安全顺利进行。

(六)区卫生健康委要做好医疗救治、卫生防疫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要制定和完善考试期间突发公共卫生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并指导各报名点和考点学校开展防控知识宣传、考点学校周围和考场进行清洁消毒工作。在每个考点安排一辆救护车、两名医生(含校医)、一名护士,做好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及医疗救治工作。要督促各医疗卫生单位加强值班,做好医疗应急救治工作,指导督促区有关医院做好对考试期间突发疫情准备工作和保障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工作。

(七)区交通局要确保考生运输期间疫情防控安全。加强对运送考生车辆的安全监督管理,在考前要对辖区交通运输秩序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切实做好对承运单位驾驶人员的疫情防控安全教育和至少14天的健康监测和行踪报告,对驾驶人员进行严格审查和教育,确保驾驶员思想稳定、遵章守纪、技术全面,指导承运单位对运输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运送考生的车辆性能良好。运输前后对车厢进行全面清洁消毒,驾驶人员全程佩戴口罩,积极配合考点学校进行体温监测。

(八)区城市管理局要督促自来水公司加强辖区内供水管网检查和水质检测,强化供水安全值班,保证考试期间考点用水的正常供给和安全;牵头负责考点学校周边城市综合环境整治,确保市容环境干净整洁。

(九)区经济信息委要督促供电、燃气公司加强对辖区内电力、燃气管网的检查,保障考点电力、天然气的正常供应,负责无线电的监督管理,做好各类防疫物资供应保障工作。

(十)区大数据发展局要负责协调辖区通讯网络保障工作。

(十一)区市场监管局要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监管,指导督促考点所在地的相关单位和个人做好食品卫生工作,防止和杜绝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做好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与应急处置工作;考试期间加强对考点学校、集中接待考生用餐单位的食品卫生监管,确保卫生质量合格达标;排查辖区电子销售市场,规范市场行为,防止借考试之机销售作弊器材,及时处置考试期间的有关投诉,严厉打击考试作弊器材的销售行为,营造良好的考试环境。

(十二)区委网信办负责网络舆情监控和处置,加强网络巡查,做好24小时舆情管控工作,及时处置网络舆情,防止负面报道和媒体炒作。

(十三)区消防救援支队要对区保密室、报名和考点学校食宿地的消防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彻底检查,认真排查消防隐患,发现问题及时责令相关单位整改,确保考试期间不发生安全事故。要加强消防值班,保持信息畅通,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十四)区生态环境局牵头负责噪声和环境监管,做好考试期间考点学校周边各种施工、生产噪音以及烟(粉)尘等污染的控制和管理。

(十五)区文化旅游委负责娱乐场所噪音控制,加强考点学校及附近娱乐场所的管理,控制娱乐噪音,确保考点周围安静。

(十六)区应急局要加强对地震、洪灾的监测预报,要制定完善防震、防洪应急预案,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工作,并指导学校做好防震防洪自救工作,同时做好抢险救灾等其他应急处置工作。

(十七)区机关事务中心要协助做好考试期间区保密室安全保卫和水、电、通信保障及楼层电梯安全运行工作。

(十八)区教育考试中心要抓好考试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落实保密制度和规定。认真做好试题试卷运送、分发、回收、保管和保密工作,制定切实可行措施,实现各个环节的无缝连接,确保试题试卷的安全;认真落实好各项考务工作,特别是考试指令,要精心设计操作流程,指导考点学校做好考前各项准备工作;要切实加强考务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切实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确保考试工作万无一失。

(十九)区内媒体要做好考试期间疫情发布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及时宣传考试相关信息,营造全区上下齐心协力保考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十)中国邮政重庆市巴南片区分公司负责做好录取通知书投递工作和消毒工作,保证服务质量,确保录取通知书及时、安全、准确投递。对因相关信息不详而不能及时投递的录取通知书,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处置,杜绝积压、延误、捎传、错投、丢失等问题发生。

(二十一)各考点学校要早安排、早准备、早落实考试各项具体工作,及时检查维护并保证电子监控系统、指令播放系统、舞弊防控设备等考点硬件设施的正常运行;同时要制定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和组织处置演练,掌握涉考人员(包括食堂、保洁、保安等后勤保障人员)和学生健康状况,建立健康状况台账,做好健康观察。对有疫情相关症状的人员,应督促其及时就医,暂缓返校,严禁带病上课、工作。学校每日开展校门口、食堂、厕所、教室、宿舍等重点区域、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巡查,发现潜在风险并及时通报和督促整改。考试期间要实行封闭式管理,在进入考场和离开考场等环节加强对学生的组织管理。

(二十二)各报名学校要做好考生考前教育,加强考前管理,做好考生参考各项准备工作。要提前和考点学校进行沟通,做好考生食宿运输安排。要制定考生出行方案,在考试之前要精准摸排所有考生及带队老师的健康状况,做好健康监测。切实做好对所有考生和领队老师的疫情防控教育和安全出行教育,掌握所有考生在考试期间的行踪,确保考生在考试结束后平安返回本校。         

(二十三)其他相关部门、单位,按照区政府的安排部署和各自职责分工,做好保考相关工作。

三、狠抓落实,严肃追责,全力以赴实现“平安考试”总目标

各部门、各单位要精心组织,统筹协调,通力协作,扎实有效地做好三场考试保考工作,做到领导落实、责任落实、措施落实、人员落实、工作落实。要进一步强化部门联动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体系和安全保障体系,统筹解决好考试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各部门、各单位要明确1名领导干部负责考试保考相关工作,并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工成立相应的工作组,确保职责落实到岗、任务落实到人。要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要确保我区考试工作万无一失,全力以赴实现“平安考试”的总目标。

对思想麻痹、不履行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坚决追究有关单位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对造成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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