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30093085972/2025-00013 | [ 发文字号 ] | 天星寺府发〔2025〕13号 |
[ 主题分类 ] | 农业、林业、水利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巴南区天星寺镇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5-09-11 | [ 发布日期 ] | 2025-09-19 |
重庆市巴南区天星寺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巴南区天星寺镇2025年秋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镇属有关部门,驻镇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镇2025年秋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工作,从严从细落实综合防控措施,保障畜牧业发展安全、畜产品质量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特制定《天星寺镇2025年秋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巴南区天星寺镇人民政府
2025年9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巴南区天星寺镇2025年秋季动物疫病防控
行动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庆市动物防疫条例》《重庆市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管理办法》《重庆市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2023—2025年)》结合当前我镇动物疫情形势和生产流通状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国家生物安全风险控制和治理体系建设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工作定位,坚持“人病兽防、关口前移,预防为主、应免尽免”的原则,扎实开展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深入落实动物疫病综合防控措施,切实筑牢动物疫病防疫屏障,保障畜牧业发展安全、畜产品质量安全、公共卫生安全。
二、行动时间
全镇秋防行动时间统一确定为9月15日—10月20日。
三、行动目标
(一)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和狂犬病的群体免疫密度保持在90%以上,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常年保持在70%以上。
(二)畜禽存栏及动物疫病普查达到100%,畜禽养殖圈舍消毒达到100%,发生重大动物疫病报告率和处置率达到100%。
(三)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以及狂犬病、布鲁氏菌病、牛结核病等人畜共患传染病有效控制,不发生区域性动物疫情。
四、行动内容
按照“动物防疫工作地方政府负总责,生产经营者承担主体责任,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的要求,集中做好强制免疫、消毒灭源、宣传普查、防疫监管、疫病净化五项重点工作。
(一)抓好强制免疫。根据《重庆市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2023—2025年)》要求,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狂犬病4种动物疫病实施强制免疫。对规模养殖场,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要督促其做好常年程序化免疫,指导做好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对散养户,要落实好秋防集中免疫与定期补免,实现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应免尽免”。开展免疫时防疫人员应严格按照《农村散养畜禽免疫注意事项》要求。做好畜禽标识佩戴、《动物免疫证明》填发(农村散养户)和《防疫档案》建立等工作。开展狂犬病强制免疫时,要及时与镇派出所沟通,确保录入数据信息填写规范齐全。免疫结束后,要对所有养殖场户开展免疫效果监测评价,对抗体不合格的场点,要及时组织补免。
(二)抓好消毒灭源。各村要明确“谁养殖、谁消毒,谁经营、谁消毒,谁运输、谁消毒”的主体责任。秋防期间各村集中开展一次大清洗、大消毒行动;督促养殖、屠宰、流通、无害化处理等各环节的生产经营者做好日常消毒工作。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要统一建立散养户消毒台账,指导规模养殖场自行建立消毒台账。
(三)抓好宣传普查。各村要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庆市动物防疫条例》《重庆市养犬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做好强制免疫“先打后补”等相关政策解释,集中开展动物疫情普查,动态更新畜禽档案,准确掌握养殖情况。普查时发现重大动物疫病的,要依法依规及时报告处置。
(四)抓好防疫监管。各村要严格按照“卫生评估、风险分级、量化监督、痕迹管理”要求,对养殖场户进行精细化监管,督促指导养殖业主严格落实免疫、消毒、检测、隔离、净化、消灭、无害化处理等动物防疫工作。对拒不履行强制免疫义务、因免疫不到位引发动物疫情、对规定禁止免疫的病种(如布鲁氏菌病)实施免疫的养殖场户,要依法依规上报处置。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要严格按照农业农村部新颁布的检疫规程实施检疫,要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非法调运、不按规定进行免疫接种、不报告疫情、不建立防疫制度、不落实防疫措施、不接受防疫监督等行为。
(五)抓好疫病净化。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要以种畜禽场为核心,以垂直传播性动物疫病、人畜共患传染病和重大动物疫病为重点,扎实推进布鲁氏菌病、牛结核病等人畜共患传染病和非洲猪瘟、猪伪狂犬病等动物疫病净化,对有意向有能力的养殖企业要全方位做好净化指导和培训,加快无疫小区和动物疫病净化场创建。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秋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工作的重要性,严格工作标准,强化措施落实,确保防控成效。
(二)强化经费物资保障。镇经济发展办公室要做好免疫工作的经费保障。畜禽免疫注射按照150元/人/天标准发放务工补助;消毒按照100元/人/天标准发放务工补助;张贴宣传资料、发放驱虫药及填防疫统计表按50元/人/天标准发放务工补助。
(三)严格规范行为。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加强疫苗使用管理,建立发放领用记录,规范疫苗运输、储存和使用,避免出现因疫苗保管不当而影响免疫效果。严格冷链储运和调拨管理,确保疫苗质量,减少使用浪费。免疫工作开展前要对防疫人员进行免疫技术培训,做到“真苗、真打、真有效”,防止不打针、打假针、减量注射。免疫时,要严格做好个人防护,严防因操作不当造成动物疫病传播和人员感染。免疫结束后,要做好疫苗瓶回收及无害化处理工作。
(四)加强信息报送。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明确专人通过“重庆市畜牧兽医云平台防疫系统”每天实时填报免疫信息,秋防工作结束前通过“重庆市畜牧兽医云平台防疫系统”填报消毒信息和疫情普查信息。秋防工作结束后,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填写秋防相关表格形成秋防总结报告,于2025年10月25日前报送至区动物疫控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