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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待遇领取人员指纹采集认证申办流程

日期:2021-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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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集人员范围

参加我市各类社会养老保险、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或养老待遇的企业退休人员、个人参保人员、城乡居民老年人员、征地农转非老年人员、超龄人员。

二、采集内容

1、人脸图像采集。

2、指纹采集。

3、养老待遇领取人员基本信息采集。

三、采集方式

1、现场采集。养老待遇领取人员原则上于每年生日当月持本人《二代身份证》、《退休证》或《待遇领取资格证》等有效证件在户籍所在地镇街社会保障服务所或村居采集。也可持有效证件就近到现居住地(含重庆市内各区县)镇街社保所或村居采集。市内区外养老待遇领取人员居住在我区的,也可就近到现居住地镇街社保所或村居采集。在采集信息时,采集点工作人员应核对待遇领取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联系人、联系电话、居住地址、邮政编码等基本信息。若有变化,应及时更改,并及时上传数据。

2、书面采集。对行动不便等原因不能完成采集的养老待遇领取人员,由本人或其亲属提出申请,到现居住地镇街社保所或村居填写认证表格。

3、异地协助认证。市外居住的养老待遇领取人员,不能回参保地采集的,可暂不采集。其资格核查按照劳社厅发;〔20048号文件规定采用异地协助认证方式完成(《领取养老金资格协助认证表(样表)》),也可通过互联网人脸认证完成。出国、出境定居的待遇领取人员,不能回参保地采集的,可暂不采集。其资格核查按照外领函〔200735号文件规定通过我国驻外使、领馆或当地公证机构协助提供健在证明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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