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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3009307930M/2022-00071 [ 发文字号 ] 鱼洞工委发〔2022〕82号
[ 主题分类 ] 法制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巴南区鱼洞街道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07-06 [ 发布日期 ] 2022-07-08

中共重庆市巴南区鱼洞街道工作委员会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鱼洞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鱼洞街道开展法治宣传 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鱼洞工委发〔202282

中共重庆市巴南区鱼洞街道工作委员会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鱼洞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鱼洞街道开展法治宣传

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各村(社区)党委(党总支)、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街道各科室:

现将《鱼洞街道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重庆市巴南区鱼洞街道工作委员会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鱼洞街道办事处

20227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鱼洞街道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加大全民普法力度,根据《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转发〈中共重庆市委宣传部、重庆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渝委发〔2021〕20号)、《中共重庆市巴南区委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巴南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的通知〉精神,结合鱼洞街道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鱼洞街道普法工作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服务大局,坚持与法治实践深度融合。到2025年,公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升,全民普法工作体系更加健全。

二、全民普法重点内容

(一)习近平法治思想

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民普法的首要任务,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列入干部职工学习重点内容,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网络,让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二)宪法

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国旗法、国歌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学习宣传。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加强宪法实施案例宣传。常态化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持续开展“学宪法讲宪法”活动,依托多种媒介形成宣传声势,形成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社会氛围。

(三)民法典

深入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街道党政机关要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强化对青少年的民法典教育,推动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重点阐释好民法典的精神特质、基本原则、基本要求、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

(四)与推动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大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强化“十四五”期间制定和修改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大力宣传有关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防范风险、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法律法规,加强乡村振兴、生态文明建设、长江保护、优化营商环境等专项法治宣传教育,大力宣传党的民族、宗教、统一战线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大力宣传我国涉外法律法规等。

(五)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国防法、反恐怖主义法、生物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等国家安全领域的法律法规,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持续加强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宣传教育。围绕服务和保障民生,大力宣传医疗卫生、食品药品安全、扫黑除恶、网络空间秩序、反诈骗、未成年人保护、残疾人权益保护、消防安全、防范邪教、禁毒防艾、社区管理服务、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防治家庭暴力、个人信息保护、养老继承、退役军人服务保障等法律法规,依法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安宁。

(六)党内法规

聚焦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切实加大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力度,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教育广大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正确把握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深化拓展“以案四说”“以案四改”,深入开展党内法规学习测试、知识竞赛等学习教育活动。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

三、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

(一)加强教育引导

深入实施市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体系、国民教育体系、社会教育体系,推行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

加强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着重抓好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提高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探索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分级分类明确领导干部履职应当学习掌握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落实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述法制度,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

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贯彻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针对不同学段明确重点普法内容,从课时、师资、教材等方面加强学校法治教育保障。组织教师参加网络法治教育培训,5年内对所有道德与法治课教师进行1次轮训。开展各类适合青少年的普法活动,推动青少年法治教育的规范化、常态化开展。支持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推广法治实践教学和案例教学。推动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学习宣传。不断推进政府、司法机关、学校、社会、家庭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新格局。

分层分类实施法治教育。加强村(社区)“两委”干部法治培训,落实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等会前学法和道德宣讲制度,街道各村(社区)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群众学法活动。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培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加强对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管理和从业人员的法治教育。加强对媒体和互联网平台(账号)相关从业人员的法治教育。加强对公交、营运客车、危化品车辆等重点驾驶人员的法治教育,提高驾驶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根据妇女、残疾人、老年人、进城务工人员、失业待业人群和困难群众等不同群体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其依法维护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二)推动实践养成

推动公民法治素养提升与依法治理实践活动等有机结合,引导群众自我教育、自我提高,规范各类社会主体正确行使法律权利、理性表达诉求、自觉履行法定义务、承担社会责任。加大对《重庆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重庆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的宣传实施,在居民公约、村规民约、学校规章制度和章程、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的制定中融入公民法治素养的基本要求,通过文明创建、法治示范创建和平安建设等活动,推动市民在遵守交通规则、实施垃圾分类、杜绝餐饮浪费、养成良好卫生健康习惯等方面提高规则意识。

(三)完善制度保障

宣传推广我街道公民常用法律指引和公民法治行为规范,建立健全对守法行为的正向激励和对违法行为的惩戒制度。推动公民法治素养与诚信建设有机衔接,健全信用奖惩和信用修复机制。加大群众身边先进典型选树力度,积极参与“重庆市十大法治人物”评选等活动,教育引导群众向崇法向善、坚守法治的模范人物学习。

四、推动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一)夯实法治文化阵地建设

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城乡规划,把法治元素融入公共设施建设和公共空间打造,推动法治文化与鱼洞传统文化、红色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发展融合。推进法治文化设施与公共文化服务设施一体规划建设。注重提升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质量,打造具有鱼洞特色的法治文化公园,成“一街道一普法讲堂、一村(社区)一法治宣传栏(长廊)”的阵地体系。合理使用法治文化阵地,探索建立法治文化阵地管理使用长效机制,积极参与市级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和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创建。

(二)促进社会主义法治文艺繁荣发展

贯彻落实全市和全区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指导性文件。大力培育法治文化精品,将法治文艺作品纳入文化作品评奖内容,积极组织参与法治动漫、法治微视频和法治故事征集评选展播活动。鼓励创编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艺作品,适时组织法治文艺作品展、法治文艺巡演等活动。促进法治文化惠民生,组织法学专家、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艺团体,通过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治文化基层行等活动推动法治文化融入群众生产生活。

(三)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和红色法治文化

挖掘中华传统法律文化精华,将中华法系的优秀思想、理念根据时代精神加以转化、普及和传承保护弘扬善良风俗、家规家训等传统文化中的法治内涵。大力发掘、研究、保护和弘扬红色法治文化,推动红色抗战文化和法治宣传教育相融合,讲好红色法治故事,传承红色法治基因。支持鼓励法治部门、法律服务单位就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和红色法治文化开展研讨交流活动。

(四)培育法治文化品牌

按照全市“法润千里 治汇广大”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统一部署,积极参与全市法治文化产品资源库建设鼓励法治文化创作,打造法治文化精品。

五、推动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结合

(一)加强基层依法治理

深化法治乡村(社区)建设。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不断完善民主法治村(社区)自治、法治、德治“三治结合”建设,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强化乡村(社区)依法治理。按照“社区力量+、社会力量+、专业力量+”相结合的模式,探索实行积分制,推进社区“法律之家”建设,完善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培育“学法用法示范户”和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推动“枫桥经验”实践出成效。

深化依法治校。深化“法律进学校”,积极参与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督促各类学校健全依法治理制度体系,加强校园法治文化建设,开展防范校园欺凌、毒品、诈骗、非法传教、网络沉迷、性侵害等方面的法治教育,深化学校及周边环境依法治理。落实法治副校长工作制度,实现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全覆盖,推动政法系统干部兼任法治副校长,加强业务培训,开展法治副校长年度普法述职评议工作。

深化依法治企。深化“法律进企业”,落实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推动企业法治文化建设,教育引导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强化企业合规建设,提高企业法治化水平。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园区行”和民营企业“法治体检”等法律志愿服务活动,帮助我街道困境企业破产重组、优质企业做大做强。

(二)深化行业依法治理

支持引导各行业深化行风建设,依法制定规约、章程,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推进业务标准程序完善、合法合规审查到位、防范化解风险及时、法律监督有效,依法维护成员合法权益。

坚持“送法进网络”,强化网络空间依法治理,加强依法管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加强全社会网络法治和网络素养教育,督促网络企业依法依规经营,全面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

(三)推动专项依法治理

加强社会应急状态下专项依法治理,深化公共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治、防灾减灾救灾、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方面依法治理专项行动,强化应急时期法律服务,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促进全社会在应急状态下依法行动、依法办事,依法维护社会秩序。

推动依法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有机结合,积极参与多层次多领域法治示范创建活动,不断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六、着力提高普法工作质效

(一)让普法贯穿执法、司法全过程

在执法、司法过程中普法。落实执法办案中开展普法的工作指引,加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复议等相关法律规范的普法宣传力度。注重在执法过程中,对行政相对人、利害关系人以及社会公众加强法律法规和政策宣讲,在案件办理中实现全员普法、全程普法。在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中,加强普法宣传。建立落实“一街镇一法官”工作机制。

在法律服务过程中普法。强化法律服务工作者在法律服务、调处矛盾纠纷、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处理过程中的普法教育和释法析理,引导公众依法维权、表达诉求。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网络、热线三大平台建设,落实基本公共法律服务标准,推动优质公共法律服务资源更好地服务基层。

加大以案普法力度。完善以案普法长效机制,发挥以案释法的履责主体作用,积极参与典型案例资源数据库建设和典型案例编辑、典型案例发布、以案释法宣讲等制度建设,严格落实办案过程法律告知制度,将以案释法纳入行政执法工作流程和岗位职责,推动各单位根据自身职能职责,分行业、分领域组建普法骨干队伍,开展以案普法活动,培育以案普法品牌。

(二)充分运用社会力量开展公益普法

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健全完善政府购买、社会投入、公益赞助等相结合的社会普法机制,深化惠民金融服务与普法宣传结合的创新实践,推动普法工作社会化、项目化。

壮大社会普法力量。发展和规范公益性普法组织,壮大普法讲师团和普法志愿者队伍,畅通和规范市场主体、新社会阶层、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等参与普法的途径,组织或支持退休法官检察官、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等开展普法志愿服务。

(三)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

强化普法平台建设。充分发挥街道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的法力量,推动与全区、全市、全国智慧普法平台的互联互通,构建上下贯通、同频共振的立体普法矩阵。

优化普法产品供给。针对不同受众群体的不同法治需求,探索提供个性化、差异性、菜单式的普法产品。鼓励公众创作个性化普法产品。

拓展普法传播方式。推进传统媒体与新媒体深度融合,注重短视频、微电影等新形式在普法中的运用,推动形成融“报、网、端、微、屏”于一体的全媒体法治传播体系,提高普法内容的到达量、阅读量。

七、严格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坚持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严格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求,坚持将履职情况列入年度述职内容。把推进全民普法纳入法治建设总体部署,纳入目标考核、平安建设、文明创建等考核评价体系。要建立健全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

(二)健全体制机制

健全完善全民普法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党工委领导、办事处主导、人大监督、政协支持、科室各负其责、社会参与、人民群众为主体的大普法工作格局。宣传办、司法所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组织推动、督促指导各项普法任务落实到位。

(三)落实普法责任

强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健全完善街道各科室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并实施动态管理,严格落实年度普法计划申报评审实施制度,严格评审整改、督导实施和效果评估。推行“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促进和引导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加强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人员学法用法,加强对管理服务对象普法。

(四)强化保障支撑

加强基层建设,强化政策、制度、机制保障。加强能力建设,坚持落实普法骨干集中培训制度,强化对普法工作人员的系统培训,加大对开展普法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力度。加强经费保障,把普法工作经费列入办事处财政预算并建立普法经费动态调整机制。按规定把普法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根据年度普法计划安排专项经费用于普法工作。积极鼓励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支持普法工作,加强规范和管理。

(五)加强评估检查

坚持将普法宣传教育纳入考核指标体系,促进普法措施落地见效。加强规划实施中的督促指导,并按照市、区统一部署开展“八五”普法中期评估和终期总结验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解决,经验做法及时推广。支持人大加强对全民普法工作的监督和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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