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3009307930M/2023-00074 | [ 发文字号 ] | 鱼洞办发〔2023〕91号 |
[ 主题分类 ] | 公安、安全、司法、法制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巴南区鱼洞街道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3-12-19 | [ 发布日期 ] | 2023-12-27 |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鱼洞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鱼洞街道安全生产责任清单》《鱼洞街道部分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划分清单》《鱼洞街道生产经营行为监管责任清单》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安委〔2020〕10号)《巴南区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巴南区部分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划分清单》《巴南区生产经营行为监管责任清单》等有关规定,《鱼洞街道安全生产责任清单》《鱼洞街道部分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划分清单》《鱼洞街道生产经营行为监管责任清单》已经街道办事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围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强化和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以高水平安全服务保障全街道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分工原则
(一)职责“法定”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三定”职责和重要指导性文件等依据,除法律法规明确的外,负有行业领域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同时行使其安全监管职责。
(二)“三管三必须”原则。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明确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安全生产任务分工。
(三)业务相近原则。按照业务相近原则和“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确定新兴行业领域的行业主管部门和专项监管部门的职责内容。
三、履职原则
(一)齐抓共管原则。强化应急办的综合监督管理、各行业科室的行业监管、专项站所和各村居属地监管的协同配合。行业监管加强与行业内各专项领域监管的协同,形成一家牵头、多家协助、各负其责的安全监管体系。
1.强化综合监管。应急办负责组织实施鱼洞街道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督查。组织和指导全街道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形势研判和统计分析,通报有关情况,提出对策措施。
2.强化行业领域监管。经发办、农服中心、文服中心、规建办、城服中心、城管大队、社事办、社服中心等负有行业行政管理职责的部门对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市场监管所对本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实施专项监督管理,支持配合行业相关部门开展安全检查,强化监管执法,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3.强化属地监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条第二款“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以及开发区、工业园区、港区、风景区等应当明确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机构及其职责,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力量建设,按照职责对本行政区域或者管理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监督检查”,鱼洞街道对行政区域(管理范围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属地监管和委托执法,协助区级行业主管部门和专项监管部门开展工作,履行属地安全监管(管理)责任。
(二)全范围原则。生产经营单位划定生产经营场所红线内所有生产经营行为均为行业监管部门监管对象。经其他部门审批、备案等的内容,其他部门要按照职责进行安全监管;未经其他部门审批、备案等程序,行业监管部门又认为其生产经营活动不属于本部门监管职责的,要主动联系其他领域监管部门对其实施监管。
(三)全过程原则。安全监管过程包含项目准备、项目实施、项目收尾、投入生产经营、停产关闭等阶段。
(四)全职责原则。安全监管责任包含日常检查、执法处罚等行政行为(法律、法规,区委、区政府以上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全覆盖原则。安全监管对象既包含合法的生产经营单位,也包含非法的生产经营行为。各单位在履行安全监管职责时,同时也是各自领域“打非”的主体。
(六)属事、属地分级负责原则。按照《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巴南委发﹝2017﹞29号)第(七)条“按照中央、市属在区企业,规模(限额)以上企业,各类功能区以区级为主,规模(限额)以下企业以镇街为主,个体经营单位以村(社区)网格为主的分级原则”,鱼洞街道负责管辖范围内市属驻区企业分支机构(如加油站、加气站、车站等)、区属企业的安全属地管理,负责规模(限额)以下工商贸企业安全的直接监管职责。
四、工作要求
(一)应急办要按照职责清单,制定鱼洞街道安全生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依法向社会公示。
(二)应急办要在街道安委会的统一领导下,定期组织召开会议研究部署鱼洞街道的安全生产工作,协调解决存在的各种问题,对《鱼洞街道部分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划分清单》以外的综合性较强(如危化品、道路运输)的行业领域,需要各个科室、村居参与协调配合的,要进一步细化多跨协同的责任分工,夯实各环节的安全监管责任。
(三)其他文件明确的安全监管职责内容与本文不一致的,按本文规定执行。在本文印发后如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规定与本文所规定的有关安全职责有调整、变化的,有关科室(村居)要及时上报应急办,经应急办研究后按有关程序上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审定后实施。
附件:1.鱼洞街道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2.鱼洞街道部分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划分清单
3.鱼洞街道生产经营行为监管责任清单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鱼洞街道办事处
2023年12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