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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3009307930M/2025-00017 [ 发文字号 ] 鱼洞办发〔2025〕32号
[ 主题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法制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巴南区鱼洞街道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5-07-25 [ 发布日期 ] 2025-07-25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鱼洞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鱼洞街道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 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街道相关岗位、相关单位:

现将《鱼洞街道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鱼洞街道办事处

                                    2025724

(此件公开发布)




鱼洞街道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科学规范、协调有序、快速高效开展地质灾害防范应对工作,避免或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重庆市巴南区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处置原则

地质灾害应急是实施紧急防灾和抢险的行动,按照“预防为主、科学救援、统一领导、分工联动”的原则,进行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鱼洞街道行政区域内,因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地质灾害灾情(险情)的应对工作。

三、应急指挥机构

(一)组织机构

成立鱼洞街道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指挥、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全街道地质灾害防治救援工作。由街道党工委书记任指挥长,办事处主任任常务副指挥长,各分管领导任副指挥长,街道规划建设岗、安全应急岗、经济发展岗、产业发展岗、社区事务岗、民生服务岗、城乡环境岗、城管大队、财政管理岗、综合事务岗、各村(居)民委员会、鱼洞规资所、重庆一三六地质队、公安派出所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指挥部办公室设在规划建设岗,由规划建设岗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地质灾害防治救援等事务性工作。

(二)指挥部工作职责

一是负责全街道地质灾害防治和应急处置工作的领导、组织与协调,建立健全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二是在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发生时,迅速组织村(社区)、街道相关岗位、相关单位进行研判会商和决策部署,快速调度处置并向上级报告。三是安排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处置专项资金,保障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指挥部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是负责制订更新街道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二是负责街道地灾隐患的排查、巡查与治理,指导、管理和监督群测群防员做好监测预警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指挥部报告。三是开展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分析研判,向指挥部提出切实可行的应急处置方案。四是协调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统筹调度应急处置人员和物资,协调伤员救治、灾民安置,处理善后事宜。

(四)指挥部成员工作职责

1.街道规划建设岗。负责街道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牵头修订完善街道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综合协调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包括:对已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工程建设诱发地质灾害隐患、农村切坡建房边坡、乡村公路及周边的地质安全隐患巡查、排查;对排查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明确专人负责监测;组织开展年度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当街道辖区发生地质灾害灾情或险情时,区规划自然资源局报告,联系重庆一三六地质队等专业技术单位,协同街道相关岗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街道安全应急岗。负责统筹街道地质灾害应急抢险物资的储备和管理,督促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企业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包括:对企业及周边地质灾害安全隐患的巡查、排查;当街道辖区发生地质灾害灾情或险情时,向区应急管理局报告,组织相关单位制定应急抢险方案,联系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组织应急人员和物资,开展应急处置和抢险救灾工作。

3.街道经济发展岗。负责工业企业、农贸市场、商贸企业及周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包括:对企业及周边地质灾害安全隐患的巡查、排查;督促责任单位对发现的地质灾害安全隐患进行整治;当地质灾害威胁到以上场所及周边群众安全时,协助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街道产业发展岗。负责农业及水利设施及周边地质灾害防治和因洪水引发地质灾害的预防工作。包括:负责做好洪水、山洪、山坪塘引发地质灾害的防范治理和巡查工作;负责在建农业、水利工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督促责任单位对发现的地质灾害安全隐患进行整治;当地质灾害威胁到以上场所及周边群众安全时,协助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5.街道社区事务岗。负责物业小区及服务设施周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包括:对物业小区及周边地质灾害安全隐患的巡查、排查;督促责任单位对发现的地质灾害安全隐患进行整治;当地质灾害威胁到物业小区及周边群众安全时,协助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6.街道民生服务岗。负责养老服务机构、福利机构及周边地质灾害安全隐患防治工作。包括:对养老服务机构、福利机构及周边地质灾害隐患的巡查、排查;督促责任单位对发现的地质灾害安全隐患进行整治;当地质灾害威胁到以上场所及周边群众安全时,协助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当街道辖区发生地质灾害灾情时,参与核查灾害情况,向区民政局报告灾情,帮助安置灾民生活,联系医疗机构及时进入灾区救治伤员,做好灾后防疫消毒工作。

7.街道城乡环境岗、城管大队。负责市政设施、垃圾处理站及周边地质灾害安全隐患防治工作。包括:对各类市政设施、垃圾处理站周边地质灾害隐患的巡查、排查;督促责任单位对发现的地质灾害安全隐患进行整治;当地质灾害威胁到以上场所及周边群众安全时,协助开展应急处置工作,迅速恢复相关设施功能。

8.街道财政管理岗。负责筹集救灾资金,根据地质灾害监测、调查、勘查和治理所需资金的实际需要,提出上报资金方案,争取纳入财政预算。

9.街道综合事务岗。会同安全应急岗,负责应急救灾物资采购及调度等后勤保障工作。

10.各村和社区。负责本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严格执行值班值守制度,关注气象预报和天气情况,在强降雨等来临或出现险情时,按照“三个紧急撤离”原则或上级指示,动员组织受威胁群众提前撤离;制定完善本村居应急预案,做好应急物资和应急队伍准备;在发生地质灾害后立即组织抢险救灾队伍,疏散受威胁群众,对现场进行应急管控和排危处置,组织力量抢救伤员;统计上报涉危范围户数、人数、受灾情况等灾害情况;负责组织群众开展自救,安排好受灾群众生活,处理善后事宜。

11.鱼洞规资所、重庆一三六地质队。负责提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面的政策指导、技术支撑等,指导并参与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监测预警、涉危人员避险搬迁、应急抢险等,协助街道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

12.公安派出所。负责在地质灾害发生后的现场警戒、道路交通管制、地质灾害现场的治安,疏导救灾车辆,参与地质灾害抢险救援,维护灾区交通秩序与社会治安,保障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四、应急队伍及物资准备

根据突发性地质灾害抢险工作需要,指挥部及时组织机关干部、村社干部、应急队员、民兵等力量组成应急抢险队伍,开展灾害发生时的应急抢险工作。

街道安全应急岗及各村(社区)提前储备抢险救灾必备器材和充足的帐篷、棉被等生活用品,强化抢险救灾物资保障,在灾害发生后能随时调用,保障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顺利进行。

五、灾情上报

(一)报告时间

灾情(险情)发生后,各村(社区)应在第一时间同时向街道值班室、指挥部办公室报告,街道在30分钟内电话报告区政府值班室,1小时内书面报告区政府值班室,并抄报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和区应急管理局。

(二)报告内容

突发地质灾害事件信息报送的主要内容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灾害类型、灾害体规模、伤亡人数、经济损失、采取的措施、可能的引发因素和事件发生趋势等。

六、避险转移撤离响应

(一)临灾预警

当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和区气象局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报或地质灾害临灾预警预报后,各村(社区)、街道相关岗位、相关单位根据预警预报级别,适时启动应急响应,密切关注雨情、水情,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加大排查处置力度,强化对地质灾害隐患点、高边坡高切坡等重点区域的巡查排查。采取入户通知、打电话、鸣锣或盆、呼喊、广播等方式向受威胁群众进行预警,严格落实叫应机制,逐一叫应到户到人。

(二)避险转移撤离范围及人员

根据避险转移撤离启动条件,结合街道地形地质条件、隐患点稳定性及危害性等条件,初步圈定避险转移撤离范围及人员,重点为受地质灾害影响较大的群众及有人居住的土坯结构房屋人员。避险转移撤离范围及人员根据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气象预报及雨情变化动态调整。

目前,街道共有已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5处。其中,封家片滑坡、周家片滑坡等2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直接威胁范围内已无人居住,幺磨咀滑坡、槽房湾滑坡、石猪圈危岩带等3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直接威胁范围,需撤离的常住人员共计712人,详见下表。

序号

灾害点名称

位置

规模(万立方米)

规模分级

稳定性

受威胁

户籍人口

受威胁

常住人数

集中安置点

1

幺磨咀滑坡

仙池村8社

0.54

小型

基本稳定

4户12人

2户3人

仙池村

村委会

2

封家片滑坡

仙池村5社

103

小型

基本稳定

0户0人

0户0人

3

周家片滑坡

仙池村5社

16

小型

基本稳定

0户0人

0户0人

4

槽房湾滑坡

干湾村8社

2.25

小型

基本稳定

1户2人

1户2人

干湾村

村委会

5

石猪圈危岩带

干湾村7社

2.7

小型

基本稳定

8户19人

4户7人

(三)避险转移启动条件及组织实施

已有的5处地质灾害隐患点达到一定条件时必须采取相应措施撤离,其他没有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村(社区)根据雨量和隐患实际情况撤离。达到以下条件,立即启动避险转移撤离响应:

1.根据区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会商研判,将鱼洞街道纳入避险转移范围。

2.发现已有隐患点出现山体泥石滑落、地面或墙体裂缝等变形时,达到三个紧急撤离原则,即危险隐患点强降雨时紧急撤离、隐患点发生异常险情时紧急撤离、对隐患点险情不能正确研判时紧急撤离。

达到撤离条件后,村(社区)迅速组织受威胁群众按照应急撤离路线或灾害体两侧最近的路线,全部撤离灾害威胁区域,做到应转尽转、应转早转。指挥部办公室做好撤离避让情况的跟踪督促和检查指导。

在避险撤离工作中,对不理解不配合转移的受威胁群众,要耐心细致做好思想工作。对不服从指挥且危险情况紧迫的,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采取强制措施要求群众搬离,确保应撤尽撤,全员安全撤离,不落一人。

已撤离的受威胁群众必须在地质灾害灾情(险情)解除,接到指挥部可以回迁居住的通知后方可回迁,在此之前严禁私自回流居住,各村(社区)应安排专人值班值守。

七、应急处置主要措施

发生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后,事发地村(社区)及街道相关岗位应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第一时间派人赴现场,进行地质灾害先期处置,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1.划定危险区范围。组织开展应急调查,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范围,设立明显标志,落实好值守人员,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2.转移安置受灾群众。组织受威胁群众避险转移;开放应急避难场所或设置集中安置点,对安置场所进行地震、洪灾、地质灾害等风险评估,确保安置场所安全;组织和调运食品、饮用水、帐篷、衣被等各类救灾物资,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需要。采取以村(社区)统一落实地灾避险点进行临时安置为主(办公阵地、学校等),分散安置为辅(投亲靠友或群众互助)两种方式,安排好受灾群众生活。鼓励受灾群众采取投亲靠友等方式解决临时困难,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安置受灾群众。

3.开展人员搜救。组织村(社区)、专业救援队伍、相关单位和广大干部群众开展自救互救,组织各方应急救援力量,调配救援装备,开展被困或失联人员搜救。

4.抢修基础设施。抢修因灾损毁的公路等交通基础设施,协调运力优先保障应急抢险救援人员、救灾物资和伤病员运输需要。协调相关单位抢修供电、供水、通信、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保障灾区群众生活需要和应急处置工作正常开展。

5.开展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协调组织应急医疗队伍赴现场,抢救受伤群众,确保被救人员得到及时医治,最大程度减少人员致伤致残。加强卫生防疫。开展心理援助。

6.开展应急监测与处置。地灾防治工作人员、群测群防员协同驻守地质队员和相关部门,开展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分析、监测预警及周边隐患排查,会商研判灾情(险情)及发展趋势,开展排危除险及应急治理等应急处置措施,为抢险救援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和安全保障。

7.维护社会治安。加强灾区治安、道路交通管制,加强重点单位、重点部位安全保卫工作,依法打击各类犯罪活动,做好社会治安风险监测、矛盾纠纷化解,严密防范、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

8.涉及应急处置和救援的其他工作。

八、返回论证和后期处置

(一)返回论证

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由驻守地质工程师、地质灾害防治员、群测群防员及时开展雨后核查,结合核查情况,指挥部组织避险转移风险源所在村(社区)负责人、驻守地质工程师、鱼洞规资所开展专项论证,确定无变化的风险点,可组织撤离人员返回。对于有变化的风险点可采取监测、应急处置等措施降低风险后返回居住。

(二)后期处置

经专项论证,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得到有效控制或已消除,指挥部宣布终止应急响应。地质灾害应急响应结束后,在区政府指导下,各村(社区)会同街道相关岗位、相关单位,按有关法规和政策,对地质灾害受灾人员给予救治、救济,做好灾民安抚、转移安置、灾后后续监测及必要的防范等善后工作。对地质灾害现场进行清理,排除障碍、恢复交通、保障公共设施功能,统筹安排灾区的生产生活和恢复重建工作,配合相关单位开展调查评估工作。对于因灾导致房屋损毁或因地质条件无法保障安全的情况,根据政策启动搬迁避让或工程治理工作。

九、灾情发布

地质灾害灾情(险情)信息由指挥部组织应急、规划自然资源、地质队等部门进行评估认定,内容包括地质灾害类型、规模、影响范围、人畜伤亡、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灾害等级评定和救援情况等。

地质灾害灾情(险情)信息由区政府或由其指定部门统一组织对外发布,其他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对外发布有关信息。

附件:鱼洞街道地质灾害点群测群防监测塌滑防灾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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