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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3009308722N/2021-00103 [ 发文字号 ] 一品办发〔2021〕129号
[ 主题分类 ] 行政事务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巴南区一品街道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06-18 [ 发布日期 ] 2021-06-21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一品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一品街道建筑弃土弃渣乱倾倒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街道各部门,相关单位:

为有效打击违法倾倒弃土弃渣的行为,严厉追究违法倾倒弃土弃渣的单位和人员责任,保障我街道城市秩序、村容村貌规范整洁,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利用6个月左右的时间集中开展弃土弃渣乱倾倒整治行动,实行多部门联合执法,通过整治存量渣土、加强渣土源头和运输环节管控、强化社会监督等方式,彻底堵住建筑渣土违法倾倒的行为,营造干净、整洁的生活环境。

二、组织领导

街道成立建筑弃土弃渣乱倾倒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行政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驻村领导任副组长,城管中队、规建办、农业服务中心、交巡警大队、派出所、纪工委办公室、各村书记和驻村组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城管中队,负责街道建筑弃土弃渣整治的日常工作。

三、整治时间

2021年6月17日—2021年12月31日

四、职责分工

城管中队职责:城管中队负责对街道辖区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的执法检查和建筑垃圾乱倾倒行为的查处工作,及时对街道建筑垃圾运输和倾倒的形势进行研判,制定规范管理的方案,采取日常上路检查和根据线索暗查的方式相结合,依法对违法运输和乱倾倒弃渣弃土的行为从严从重进行处罚。

规建办职责:规建办负责加强对辖区内在建工地的监管,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办理建筑渣土处置核准手续,签订环境卫生责任书,监督其将建筑渣土交由具备运输资质的公司承运,做到不超载,不带泥上路。

农业服务中心职责: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加强农村土地流转的监管工作,农业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流转土地,必须按照土地管理的有关规定向街道土地管理部门备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流转土地,流转后因农业生产需要外运种植土的,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土壤外运手续,且外运的泥土渣石含量不得大于5%,且只能是耕作层土壤,不得以外运种植土为由运入建筑渣土。发现外运土壤与审批不符的,立即向街道城管中队报告,查明原因后从严处理处罚。

交巡警大队职责:交巡警大队负责检查运输建筑渣土车辆的道路临时通行证明,对其通行的时间和路线实施监督管理,依法打击渣土运输车辆污染号牌、非法改装和超载等违法行为。

派出所职责:公安派出所在接到有关发现违法倾倒弃土弃渣车辆的报警后,要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维护好现场的秩序,确保现场处置人员的安全,并采取询(讯)问违法车辆驾驶人、查看有关运输手续的方式,做好现场证据收集固定工作。城管执法部门发现渣土倾倒行为有涉嫌犯罪的线索或存在黑恶势力操纵等情形,公安机关应及时介入调查。

驻村组职责:驻村组负责督促和检查本村建筑渣土整治工作,结合人居环境整治、创文明城区等,每周对本村主要通行干道和支路进行全面的巡查,发现有新倾倒的建筑弃土弃渣,要立即告知村委会,展开调查摸清渣土的来源、用途和当事人姓名,及时将调查的线索报告城管中队依法查处。

各村职责:各村要组建以村主要领导任队长的弃土弃渣日常巡查队,全面启动弃土弃渣乱倾倒行为的打击工作。对本村主要通行道路和容易发生乱倾倒的点位开展每日巡查,发现有渣土车正在倾倒弃土弃渣的,要迅速采取拍照、摄像等方式固定证据,要求其提供建筑垃圾相关手续,若其无法提供,则立即责令其停止倾倒行为,并按照村规民约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对拒不服从村规民约处罚规定的,要及时通知公安派出所和城管中队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处置。

纪工委职责:街道纪工委要坚持“零容忍”的态度,对弃土弃渣管理工作中涉及党员和公职人员、村居干部的情况严肃执纪问责。对在渣土整治工作中监管不力,履职不严或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党员干部进行严肃问责追责,一旦发现有党员干部、监察对象有直接或间接参与乱倒渣土,包庇乱倒渣土的行为,要立即启动问责调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从严从重,顶格处理。

五、整治任务

(一)整治存量渣土倾倒点。各村要对辖区内已经存在的渣土倾倒点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基本情况,对偷倒点的位置、数量、类型等信息梳理汇总建立整改台账,结合倾倒垃圾的具体类型进行分类清理。在经常发生乱倾倒的位置,要采取设置警示标志、必要的隔离设施如围墙、栏杆等,坚决制止建筑渣土长期倾倒。

(二)加强建筑渣土源头管控。街道辖区内产生建筑渣土的施工单位,应在开工前向区城市管理局申请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并将相关手续报城管中队备案。未取得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同意的,不得擅自处置建筑垃圾。规建办和城管中队要加大对辖区在建工地的检查力度,完善落实工地围挡、出入口硬化、车辆冲洗等措施,严肃查处污染环境和违反文明施工相关规定的违法行为。

(三)加强建筑渣土运输管控。进入一品街道辖区的建筑渣土的运输单位应具备建筑垃圾运输的相关手续,持《建筑工地渣车准出证》、《货运车辆临时通行证》、《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三证齐全的送街道城管中队备案,由城管中队审核后,逐级报送街道领导审批。对未经审批擅自运输建筑渣土、运输车辆未密闭运输、渣车带泥上路、不按规定的时间及路线行驶、车辆超载超限等各位违法行为从严查处。

(四)强化宣传实行有奖举报。采取设置告示牌、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方式,广泛发动群众,提高保护生活环境的意识,及时发现举报偷倒弃渣弃土的行为。各村要建立有奖举报机制,并将其写进村规民约,鼓励群众积极举报偷倒、乱倒和受纳建筑渣土的违法行为,对举报属实的给予现金奖励,在各村收缴的渣土乱倾倒罚款中解决。

(五)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建筑渣土的产生、运输、受纳、处置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城管中队、交巡警大队要按照各自职责,依照法定程序,从重从快实施处罚。

六、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1年6月30日前)

各村(社区)要通过入户宣传、开院坝会、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向辖区群众、单位进行广泛宣传建筑垃圾处置的相关法律法规,为规范建筑垃圾处置工作提供指导和服务。规建办负责召集辖区所有在建工地、物业单位召开工作会,要求其按照规定申报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手续。城管中队负责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的相关申报材料、办理流程等进行宣传和公示。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1年7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按照部门联动、各司其责的原则,采取联合执法的方式,由城管中队、交巡警大队、各村巡查队组成联合执法队伍,通过设卡临检、蹲点布控、专项检查等手段,全面整治各类建筑渣土违法处置行为,确保整治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三)常态化管理阶段(长期坚持)

在集中整治取得明显成效、乱倾倒弃渣弃土行为显著减少的基础上,进入长效管理阶段。各村、城管中队、规建办、交巡警大队、派出所等部门要按照自身职责和工作分工,继续保持整治力度,每月至少开展4-6次联合执法行动,防止偷倒、乱倒现象反弹。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整治渣土车非法运输和倾倒建筑垃圾工作的艰巨性和复杂性,把弃土弃渣乱倒整治工作纳入当前工作的重点,确保落实到位。街道城管中队要加强与村巡查队伍的沟通,结合自身职责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统一行动,相互配合,做到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二)多措并举,提升效率。弃土弃渣偷倒整治工作要“边排查、边执法、边整改”,及时堵住弃渣弃土从产生到处置过程中的漏洞,注重村巡查队伍开展日常巡查与城管执法队伍开展突击检查相结合,同时积极协调平安办在街道进出口、重要支路等地段设置高清摄像头,向区财政局、区城管局等部门申请执法人数、执法设备等方面的支持,切实提升建筑垃圾管控的技术手段和执法效率。

(三)加强督查,力求实效。城管中队要加强对各村整治行动的督促检查,对行动迅速、措施到位、治理成效明显的予以表扬;对行动迟缓、推动不力、主体责任不落实,将请示街道领导约谈该村负责人。城管部门对各村开展建筑弃土弃渣乱倾倒巡查的结果,将纳入街道对各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考核内容,对调查中发现有街道、村干部收受好处贿赂,违法接纳弃土弃渣、监管失职渎职的,街道纪工委将进行严肃查处问责。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一品街道办事处

2021年618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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