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互动交流>“民呼我为”诉求选登

诉求标题 咨询士兵转业安置条件
诉求时间 2025-08-08
诉求摘要 綦江人,入伍地在綦江,父母也是綦江户口。在巴南区买房已经满五年,我可以转业到巴南吗!
办结时间 2025-08-08
办理情况 根据《退役军人安置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令 第787号)第四章第四十五条:退役义务兵和以自主就业、安排工作、供养方式安置的退役军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易地安置:(一)服现役期间父母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变更的,可以在父母任何一方现户口所在地安置;(二)退役军士已婚的,可以在配偶或者配偶父母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安置;(三)退役军士的配偶为现役军人且符合随军规定的,可以在配偶部队驻地安置;双方同时退役的,可以在配偶的安置地安置;(四)因其他特殊情况,由军队旅级以上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出具证明,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批准,可以易地安置。退役军士按照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在国务院确定的中等以上城市安置的,应当结婚满2年。以上为当前的易地安置政策。若您的退役时间还较长,请您在退役前关注易地安置政策是否有调整。若您在退役时满足当时的易地安置政策,可在退役前到巴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安置科办理易地安置申请。
办理单位 重庆市巴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