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南区商贸产业集群扶持政策
(征求意见稿)
为提高全区商贸产业集群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全区商贸经济持续、科学发展,根据《重庆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渝商务〔2020〕7号)等有关规定,按照 “真实可靠、简便易行、压实责任”、本着“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结合巴南区实际,制定扶持政策如下。
一、对外贸易类
(一)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对上年度参加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即“广交会”)的企业,展位费用按照不超过实际支出额的7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每个标准展位资助不超过2.5万元,且最多支持4个标准展位。
备注:该政策为新增政策,旨在支持外贸企业利用展会树立企业形象,寻求代理合作,建立品牌知名度,预计每年支出150万元。有助于提升外贸企业国际竞争力,开拓新市场新客户。
(二)支持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
对上年度出口额在300万美元以上,6500万美元以下的企业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按不超过保费的40%给予补助,每个企业每年支持一个保单项目;对上年度出口额在300万美元(含)以下,自愿加入巴南区小微出口企业统保平台的企业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信保易”产品,按不超过保费的40%给予补助。每个企业每年享受区级出口信保扶持不超过50万元,且市区两级补助金额不超过保费总额。
备注:该政策为市级政策配套,依据市商务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外经贸企业融资担保和出口信保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渝商务发〔2018〕49号)政策文件,旨在支持外贸企业开展出口业务,预计每年支出200万元。有助于降低企业出口风险,增强外贸企业承接订单信心。
(三)支持公平贸易
对上年度积极应对国外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知识产权争端、贸易投资壁垒、世贸组织争端和其他新型贸易摩擦的企业,在贸易摩擦案件应对中所发生的费用(包括律师费、翻译费、听证、抗辩、诉讼等费用)按不超过实际支付费用的10%给予补助,每个项目资助不超过50万元。
备注:该政策为新增政策,旨在支持外贸企业积极应对国际贸易摩擦,预计每年支出100万元。有助于保护外贸企业合法权益,推动我区外贸企业稳定发展。
(四)鼓励企业提升业务素质及综合管理水平
对上年度获得海关AEO高级认证的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上年度获得海关AEO一般认证的企业,给予3万元一次性奖励。
备注:该政策为新增政策,旨在支持外贸企业提升业务素质及综合管理水平,预计每年支出30万元。有助于外贸企业提升海关信用等级,享受海关便利性措施。
(五)鼓励外资企业加快到资
对在巴南新设和增资的外资企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及类金融业项目除外)予以奖励。对上年度累计外方实际到账资金(不含外方股东贷款)达100万美元以上的外资企业,经按规定程序认定后,按照实际到资金额(按美元计)的1%给予奖励(按人民币计),每个企业补贴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备注:该政策为市级政策配套,依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稳外贸稳外资稳外经有关工作的通知》(渝府发〔2018〕50号)文件,旨在支持外资企业加快到资,预计每年支出200万元。有助于鼓励外商投资,稳定我区外资基本盘。
二、会展餐住类
(六)国家钻级酒家、绿色饭店创建
国家钻级酒家、绿色饭店创建。被全国酒家酒店等级评定委员会新评定为三钻级、四钻级、五钻级(含白金五钻级)酒家,被全国绿色饭店工作委员会新评定为三叶级、四叶级、五叶级绿色饭店的分别给予一次性扶持资金4万元、6万元、8万元。对晋级的钻级酒家、绿色饭店实行补差。
备注:国家钻级酒家扶持政策为沿用巴南府办发〔2012〕305号文件规定,绿色饭店扶持政策为新增政策。此项政策目的为打造本地特色餐饮品牌,提升餐饮企业知名度,带动我区餐饮行业规范化发展。预计每年支出20万元。2020年国家钻级酒家、绿色饭店创建计划共2个,预算经费10万元。
(七)星级农家乐(乡村酒店)创建
被新评为三星级及以上星级农家乐(乡村酒店)的分别一次性给予:三星3万元、四星4万元、五星5万元补助。对晋级的星级农家乐(乡村酒店)实行补差。
备注:星级农家乐(乡村酒店)扶持政策为沿用巴南府办发〔2012〕305号文件规定。此项政策目的为提高巴南区农家乐知名度,提升我区农家乐产业整体水平,引导行业特色化、品牌化发展。预计每年支出50万元。2020年计划创建星级农家乐10家,复检复审和新创建评审费用,共预算经费40万元。
(八)特色餐饮
店(名菜)评选
对新获得区级特色餐饮名店(名菜)称号的餐饮单位(每年最多评选20个),每个一次性补助8000元。
备注:特色餐饮
店(名菜)补助政策为沿用巴南府办发〔2015〕258号文件规定。此项政策目的为挖掘、鼓励巴南区特色餐饮品牌,提升我区餐饮行业整体水平,拉动餐饮经济增长。预计每年支出50万元。“味道巴南”餐饮名店评选活动按两年举办一次的原则今年不计划,无经费预算。
(九)老字号创建
新获得商务部“中华老字号”称号的,给予一次性扶持资金10万元;新获得市商务委“重庆老字号”称号的,给予一次性扶持资金5万元。
备注:老字号扶持政策为新增政策。此项政策目的为挖掘、宣传巴南区老字号品牌,鼓励做好老字号品牌保护和发展。预计每年支出20万元。
(十)会展业发展
在巴南区范围内举办的有一定影响力的专业性展会,展场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参展企业200户以上,并在会展举办前30个工作日前向区商务委提交相关备案材料的,按单个项目给予主办单位最高20万元补助(按参展企业每户500元计算)。区内企业参加市、区商务部门组织的区外国家级、市级会展活动给予2000元一次性补助。
备注:此项政策为沿用巴南府办发〔2015〕258号文件规定。经费预算需视具体情况确定,不超过年初预算。预计每年支出30万元。
三、商贸流通类
(十一)应急保供
1.按照《重庆市巴南区应急保供物资储备计划》中储备物资的市场折算价金额为基数,每年给予储备企业一次性10%的资金占用利息和轮换等管理费用补贴。全区共储备应急生活物资价值282万元。(补助金额以合同既定金额为准)
2.按照《重庆市主城九区应急物资储备协议》中储备物资价值234万元的10%,每年一次性给予企业利息和保管费补贴,费用由主城九区平均分摊。(补助金额以合同既定金额为准)
备注:按照市区政府有关文件要求,储备应急生活物资,保障突发事件必备生活物资所需的供应。每年预算35万元。
(十二)4S店引进培育
对2016年11月14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在区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汽车销售类企业,被确定为限上企业的当年,按销售额大小给予一次性奖励。即:年销售额0.5-1亿元,奖励5万元;年销售额1-3亿元(含3亿元),奖励10万元;年销售额3-6亿元(含6亿元),奖励20万元;年销售额6-10亿元(含10亿元),奖励30万元;年销售额10-15亿元(含15亿元),奖励40万元;年销售额15-20亿元(含20亿元),奖励50万元;年销售额20亿元以上,奖励70万元。
备注:鼓励4S店入驻巴南,为巴南创造社零。2019年新引进3家,补贴金额20万元,实现社零2.75亿元。
(十三)肉菜追溯体系建设
按照《重庆市肉菜等重要产品流通追溯体系运行评价办
法》(渝商务发〔2018〕40号)对试点企业进行逐月考核,每个试点企业合格1个月给予区级配套补贴资金3000元,按当年实际合格月数计算。
备注:该政策继续延用,市商务委根据考核结果拨付资金,2020年区级配套资金15万元。达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追溯体系,提升肉菜质量,确保群众吃上放心肉菜,增加群众满意度。
(十四)促进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
农产品电商扶持政策以正式出台的文件为准。
备注:该政策为新增政策。全年最高补贴150万。2019年度全区农产品网上销售约3.7亿元(其中网上平台销售1.5亿元,“微信电商”等销售2.2亿元)。该政策实施3年(2020-2022年),预计到2022年全区农产品网上销售将达到6亿元以上,2025年达到10亿元以上,年均增长20%。
备注:该政策为新增政策。体验馆建设全年最高补贴企业30万元。
(十五)电商数据统计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选择一家第三方机构,统计全区网上销售农产品等相关数据,每年服务费用15万元。
备注:该政策为新增政策。全年最高补贴企业15万元。
(十六)开展商务业务工作培训
举办的行业企业及从业人员的培训,按照每人每天100元的标准,根据实际参加培训人数对参训人员进行补助。
注:该政策为新增政策,依据为区财政局、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关于转发市财政、市委组织部、市公务员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市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巴财局发〔2018〕49号),预计全年需用经费约32万元,通过培训提高商务企业从业人员的素质,为巴南商贸发展提高人员队伍素质。
(十七)电子商务
1.对已落户的限额以上电子商务法人企业,其年线上销售新增长200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企业在申报扶持政策时,申报扶持金额不得高于享受扶持年度对区级税收贡献额度。
2.对我区限额以上商贸服务企业,在淘宝、天猫、京东等电商平台开设网上商城(网店)且运营1年以上,年线上销售额达到50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给予1万元奖励。企业在申报扶持政策时,申报扶持金额不得高于享受扶持年度对区级税收贡献额度。
备注:凡已享受区级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不再享受本扶持政策。享受本扶持政策的企业,应书面承诺在我区持续经营10年以上。预测需要资金10万元。
(十八)商贸流通统计监测及培训
开展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重点流通市场监测、重点商贸企业统计监测、重点菜市场猪肉监测、监测企业及限上单位统计业务培训。预测需要资金20万元。
备注:根据市商务委要求和我区商贸发展情况,开展商贸统计监测,为全市、全区商贸流通产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数据支持,在服务决策、行业管理、应急预警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市商务委每年下拨商贸流通统计监测专项资金9万元。
(四)已出台政策
(十九)城区标准化菜市场及乡镇农贸市场规范化建设
对经验收合格的新建、改(扩)建城区菜市场或乡镇农贸市场,每个给予投资额50%,且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备注:该项目是乡村振兴考核内容之一,是民生项目,为沿用政策。按照《重庆市巴南区商务局关于做好城区菜市场标准化乡镇农贸市场规范化建设改造验收工作的通知》巴南商发〔2018〕108号)文件申报,每年约需80万元左右,乡镇农贸市场是提供农产品销售场所,城区菜市场是满足周边居民日常生活所需。
(二十)特色商业街创建
经评定新命名的特色商业街(区)(包括美食街区、夜市街区),给予相应资金扶持(按照《重庆市巴南区特色商业街(区)扶持政策》(巴南府办发[2014]176号)文件执行)。
备注:此项政策为沿用政策,2020年经费预算20万元。
按照区发展改革委、区商务委《关于印发<巴南区服务业和商贸企业升规升限奖励实施细则>的通知》(巴南发改发〔2019〕834号)文件精神执行,
备注:该政策为已出台政策,预估需要资金900万元。预计该政策需要资金2007万元。
七、有关要求
(一)同一事项享受扶持政策若与中央、市级、区级现行优惠扶持政策存在重复的,企业原则上不得重复享受(政策中明确可以重复享受的除外)。
(二)本政策扶持资金总额不突破商贸产业集群专项资金预算额度,若申报后应补贴金额突破预算额度,则按比例缩减。
(三)本政策自2020年 月 日起施行,由区商务委负责解释并负责组织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