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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巴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公开征求《重庆市巴南区推动中医药产业融合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5—2027年)(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日期: 2025-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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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巴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起草了《重庆市巴南区推动中医药产业融合融合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52027年(征求意见稿)》,现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5611日—711日。如对征求意见稿有意见建议,请于2025711日前与区卫生健康委中医与健康管理科联系。凡以单位名义提出意见的材料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意见的材料需出具实名并留下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366246028

电子邮箱:2267275893@qq.com

联系地址:重庆市巴南区龙洲湾街道龙海大道6号;

收件地址:巴南区卫生健康委中医与健康管理科;

邮编:401320

附件:1.重庆市巴南区推动中医药产业融合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52027年)(征求意见稿)

2.关于《重庆市巴南区推动中医药产业融合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52027年)(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重庆市巴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611


附件1

重庆市巴南区推动中医药产业融合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5-2027年)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推动全区中医药产业融合创新发展,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推动中医药产业融合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5—2027年)〉的通知》(渝府办发〔2025〕4号)精神,结合巴南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中医药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及重庆市委市政府推动中医药产业融合创新发展的总体要求,建设中医药医疗、康养、教育、科研、产业、文化阵地,着力打造立足巴南、辐射全市、面向全国,具有巴南辨识度的中医药产业聚集区和中医药旅游康养目的地。推进中医药和现代科学相结合,中医药和西医药相互补充、协调发展,推进中医药现代化、产业化,形成良好的中医药产业生态,为更好的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提供强有力支撑。到2027年,全区中药材生态化、规范化种植水平稳步提升,中医药大健康产业和产品不断丰富,现代中医药产业全面发展,产业规模、集聚效应、创新能力、科研水平、品牌影响力大幅提升,基本建成现代中医药产业体系,形成良好的中医药产业生态。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中药材种植业提质增效行动

1.优化空间布局。根据发布的重庆市道地药材目录,与其他区县差异化发展和协同发展,培育和种植适宜我区的道地药材。依托圣灯山、石滩、接龙等镇街中药资源,加快培育道地药材种植基地,助力乡村振兴。

2.支持“渝十味”。支持“渝十味”中药材品种培优、种植落地巴南。到2027年,“渝十味”中药材种植面积在巴南区稳定在0.5万亩以上。

3.推动规范化种植。支持中药材“三品一标”建设,建设GAP基地1个。推广“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模式,鼓励建立“定制药园”,并以“订单种植、保护价收购”方式发展。推进中药材基地绿色防控和中药材质量安全。到2027年,全区中药材种植面积稳定在1.5万亩以上,产值在0.8亿元以上

4.加强资源保护利用。加强中药材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推动建设中药材种质资源战略储备基地。强化新品种选育和道地药材良种繁育,合理布局中药材种业基地1个,支持建立种子种苗商业化平台1个。鼓励发展中药材加工规上企业1家。开展珍稀中药资源调查评估,加强珍稀中药资源的繁育、仿生、替代等关键技术攻关。支持建设人工抚育冬虫夏草、林麝等珍稀濒危中药材种植(养殖)基地

(二)实施现代中药振兴发展行动

5.打造现代中医药产业集群。推动重庆市中医药科技产业园等中医药产业集群建设。支持园区引育中药提取物、中药功能食品及用品、中医药设备制造等市场主体,建设技术服务、成果转化、产业孵化、检验检测等公共服务平台。

6.大力开展中药企业引育。支持市级中药企业在我区建设国家级大基地、大平台,带动全区中医药产业链上下游互联互通互补。支持全区中药企业通过自研、商务合作、利用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盘活中药批准文号等方式丰富产品管线。引进中成药企业来区布局,开展“一企一策”精准辅导与服务。支持全区中药企业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建设一批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

7.培育“渝产中药”大品种。鼓励区级中医药企业对藿香正气液、甘桔冰梅片、复方枣仁胶囊、还少胶囊等中成药大品种实施二次开发。

8.推动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创新发展。鼓励市级中药企业早期参与区内医疗机构协方制定和人用经验收集,促进人用经验向临床证据转化,探索“名医名方—中药制剂—中药新药”的发展路径,支持在全区范围内调剂使用。探索建设区域制剂中心,提供委托配制中药制剂服务。到2027年,全区新增医疗机构中药制剂不少于2 个。

(三)实施“中医药+”衍生产业拓展行动

9.研发“中医药+”衍生产品。持中医药企业开展以中药提取物为有效成分的日用品、化妆品研发,培育牙膏、洗发水等系列产品3—5个。加快研发中药材残渣向中药化肥的转化。

10.发展“中医药+”文旅康养。加强中医药文化宣传基地、文化场馆建设,支持建设中医药特色街区(小镇),推介发布“中医药+”温泉、森林、康养等精品旅游线路1条和产品1个。

(四)实施科技创新赋能行动

11.完善科研体系。支持区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医疗机构、医药企业构建产学研医紧密结合的中医药科研融合发展体系。建立多学科交叉创新、多部门联合攻关机制,加强中医药基础研究。支持科研院所开展知识产权使用、科研成果管理、评价与激励等改革,探索开展中医药科技成果“以权代股”改革试点,建立中医药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和风险共担机制。支持省部级及以上中医药科技创新平台在区内建设

12.强化人才引育。以豫巴、川渝合作为契机,加强人才培养,培育中医药重点学科、重点领域科技创新人才。支持区内高等院校与辖区医院深化中医领域合作,培养中医药复合型人才。加强中药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培育中药种植技能型人才、中药炮制紧缺人才和中药领域青年岐黄学者。到2027年,新增重庆市名中医或重庆市基层名中医1名。

13.强化科技创新。鼓励国际生物城聚焦重点渝产优势中药材,加强品种选育培育、高效种植(养殖)、病虫害防治、抗生素替代等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聚焦重大慢性病、重大疑难疾病、新发突发传染病以及儿童用药等,大力培育中药创新药,支持建设中医类国家医学中心和中医药领域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鼓励中医药科研成果就地转化和引进转化。

(五)实施全链条服务优化行动

14.强化流通储备。打造1个区域性中医药成果转化中心,指导企业在大宗中药材产地建设中药材储备库,推动“丰储欠补”,保障生产需求和市场供应。

15.支撑临床应用。在龙洲湾商圈建设“岐黄体验馆”,设置VR针灸模拟、AR药草识别等交互项目。推进中药集采,推动中药饮片实现优质优价。促进中西医协同发展,支持非中医类别医师按规定开具中成药及中药饮片处方,持续提高中药制剂、中药饮片及中成药在医疗机构的使用占比。开展智慧共享中药房建设试点。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加强区中医药产业融合创新发展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区级中药材产业链有关指导部门工作力量,卫生健康委牵头研究重大事项、重大政策,加强督促指导,建立扁平式运行调度机制。各部门严格落实中医药产业发展主体责任,推动中医药产业发展规划实施。

(二)强化政策支持。统筹多渠道资金,强化中医药多元化投入机制,鼓励中医药企业和科研机构增加研发投入。加大对中药材种植、新药研发的保险力度,支持将中药材纳入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范围,加大种植养殖补贴力度。鼓励市级产业投资基金市场化参与中医药产业股权投资。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丰富专属信贷产品供给,开展中药企业仓单质押贷款、中药产业复合式供应链融资,优化贷款及融资流程。

(三)强化宣传引导。推进“渝岐黄”文化宣传活动,开展中医养生保健、文旅康养等宣传推广。发挥中医药协会作用,提升行业发展水平。开展中医药文化“五进”活动,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培养健康消费观念,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四)强化监测评估。建立健全中医药产业统计监测机制,加强对中药材资源、种植、加工、流通、服务等各环节指标的统计分析,形成统计指标体系。做好中医药政策实施绩效的监督检查、量化评估等工作,适时优化完善政策供给。

附件:1.中医药产业发展主要指标

2.重点任务分工表

附件1

中医药产业发展主要指标

序号

主要指标(单位)

2025

2027

责任单位

1

全区中药材种植业产值(亿元)

0.5

0.8

区农业农村委

2

支持省部级及以上中医药科技创新平台在区内建设

0

1

区卫生健康委

3

2027年,新增重庆市名中医或重庆市基层名中医1名。

0

1

区卫生健康委

注:以上指标为预期性指标。

附件2

重点任务分工表

序号

重点工作任务

责任单位

配合单位

一、2027年主要预期目标(共6项)

1

渝十味中药材种植面积0.5万亩

区农业农村委

区林业局

2

全区中药材种植面积1.5万亩

区农业农村委

区林业局

3

全区中药材种植业产值0.8亿元

区农业农村委

区经济信息委、区林业局

4

全区新增医疗机构中药制剂不少2个。

区卫生健康委

区市场监管

5

2027年,新增重庆市名中医或重庆市基层名中医1名。

区卫生健康委

6

支持省部级及以上中医药科技创新平台在区内建设

区卫生健康委

区科技局

二、重点工作任务(共35项)

(一)实施中药材种植业提质增效行动

1

与其他区县差异化发展和协同发展,依托圣灯山、石滩、接龙等镇街中药资源,加快培育中药材种植基地,助力乡村振兴。

区农业农村委

区林业局、区发展改革委

2

支持渝十味中药材品种培优、种植落地巴南。到2027年,渝十味中药材种植面积在巴南区稳定在0.5万亩以上。

区农业农村委

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商务委、区卫生健康委、区林业局

3

支持中药材三品一标建设,建设中药材GAP标示基地1个。

区农业农村委、区林业局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4

推动建设中药材种质资源战略储备基地

区卫生健康委

区农业农村委

5

强化新品种选育和良种繁育,建设高质量良种繁育基地。

区农业农村委、区卫生健康委

区科技局、区林业局

6

开展珍稀中药资源调查评估,加强珍稀中药资源的繁育、仿生、替代等关键技术攻关。

区卫生健康委

区科技局

7

支持建设人工抚育冬虫夏草、林麝等珍稀濒危中药材种植(养殖)基地。

区农业农村委、区林业局

区经济信息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实施现代中药振兴发展行动

8

支持园区引育中药提取物、中药功能食品及用品、中医药设备制造等市场主体。

区招商投资局

区经信委、区科技局、国际生物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9

打造CRO+CDMO/CMO一体化服务平台。

区经济信息委、

区科技局、国际生物城

10

建设技术服务、成果转化、产业孵化、检验检测等公共服务平台。

区经济信息委、

区科技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国际生物城

11

支持市级中药企业在我区建设国家级大基地、大平台,带动全区中医药产业链上下游互联互通互补。

区经济信息委、

区科技局、国际生物城

12

支持全区中药企业通过自研、商务合作、利用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盘活中药批准文号等方式丰富产品管线。

区经济信息委、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国际生物城

13

引进中成药企业来区布局,开展一企一策精准辅导与服务。

区招商投资局

区经信委、区科技局、国际生物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14

支持全区中药企业深化数字化改革,建设一批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

区经济信息委

15

探索名医名方中药制剂中药新药的发展路径,支持在全区范围内调剂使用。

区卫生健康委

区经济信息委、区医保局

16

鼓励市级中药企业早期参与区内医疗机构协方制定和人用经验收集,促进人用经验向临床证据转化,探索名医名方中药制剂中药新药的发展路径。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区科技局、区经济信息委、区卫生健康委区知识产权局

17

探索建设区域制剂中心,提供委托配制中药制剂服务。

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区经济信息委

(三)实施中医药+”衍生产业拓展行动

18

支持中医药企业开展以中药提取物为有效成分的日用品、功能性化妆品、中医药美妆品等产品研发。

区经济信息委

区科技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19

促进研发中药材残渣向中药化肥的转化。

区经济信息委、区科技局

区农业农村委

20

加强中医药文化宣传基地、文化场馆建设,支持建设中医药特色街区(小镇),推介发布中医药+”温泉、森林、康养等精品旅游线路1条和产品1个。

区文化旅游委、区卫生健康委

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区林业局

(四)实施科技创新赋能行动

21

支持区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医疗机构、医药企业构建产学研医紧密结合的中医药科研融合发展体系。

区卫生健康委

区教委、区科技局、 区经济信息委

22

支持科研院所开展知识产权使用、科研成果管理、评价 与激励等改革,探索开展中医药科技成果以权代股改革试点,建立中医药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和风险共担机制。

区科技局

区教委

23

以豫巴、川渝合作为契机,加强人才培养,培育中医药重点学科、重点领域科技创新人才。

区卫生健康委

区科技局、区人力社保局

24

支持区内高等院校与辖区医院深化中医领域合作,培养中医药复合型人才。加强中药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培育中药种植技能型人才、中药炮制紧缺人才和中药领域青年岐黄学者。

区教委、区卫生健康委

区经济信息委、区农业农村委

25

支持建设中医类国家医学中心和中医药领域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

区卫生健康委、 区科技局

26

强化中药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研究探索企业主导的中药重大科研选题机制,带动关联产业关键共性技术攻关、中试验证和产业化能力。

区科技局、区经济 信息委

27

鼓励国际生物城聚焦重点渝产优势中药材,加强品种选育培育、高效种植(养殖)、病虫害防治、抗生素替代等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区科技局

区农业农村委、国际生物城、

28

聚焦重大慢性病、重大疑难疾病、新发突发传染病以及儿童用药等,支持企业培育中药创新药。

区科技局、区经济信息委

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国际生物城、

29

推动中医药科研成果就地转化和引进转化。

区科技局

区经济信息委、区卫生健康委

(五)实施全链条服务优化行动

30

支持企业在大宗中药材产地建设中药材储备库,推动丰储欠补,保障生产需求和区场供应。

区经济信息委

31

在龙洲湾商圈建设岐黄体验馆,设置VR针灸模拟、AR药草识别等交互项目。

区卫生健康委

32

推进中药集采,推动中药饮片实现优质优价。

区卫生健康委

33

促进中西医协同发展,支持非中医类别医师按规定开具中成药及中药饮片处方,持续提高其在医疗机构的使用占比。

区卫生健康委

34

开展智慧共享中药房建设试点

区卫生健康委

区经济信息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附件2

关于《重庆市巴南区推动中医药产业融合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5—2027年)(征求意见稿)》

的起草说明

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推动全区中医药产业融合创新发展,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推动中医药产业融合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5—2027年)〉的通知》(渝府办发〔2025〕4号)精神,巴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起草了《重庆市巴南区推动中医药产业融合融合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52027(征求意见稿)》,明确巴南区中医药产业融合创新发展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等。

二、制定过程

为推动工作落实,巴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多次组织相关部门、有关科室开展研讨,起草《重庆市巴南区推动中医药产业融合融合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52027)》征求意见稿,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和建议,修改完善后形成本方案。

三、主要内容

《重庆市巴南区推动中医药产业融合融合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52027)》共3部分。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建设中医药医疗、康养、教育、科研、产业、文化阵地,着力打造立足巴南、辐射全市、面向全国,具有巴南辨识度的中医药产业聚集区和中医药旅游康养目的地。到2027年,全区中药材生态化、规范化种植水平稳步提升,基本建成现代中医药产业体系,形成良好的中医药产业生态。

第二部分,重点任务。包括5大行动,一是实施中药材种植业提质增效行动。根据重庆市道地药材目录,差异化与协同发展,依托特定镇街中药资源,加快培育道地药材种植基地。支持“渝十味”中药材品种培优、种植落地巴南,到2027年种植面积稳定在0.5万亩以上。建设GAP基地,推广“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模式。鼓励建立“定制药园”,确保中药材种植面积与产值稳定增长。保护中药材种质资源,推动战略储备基地建设,强化新品种选育,合理布局种业基地,促进中药材产业可持续发展。重点支持建设人工抚育冬虫夏草、林麝等珍稀濒危中药材种植(养殖)基地。二是实施现代化中药振兴发展行动。推动中医药科技产业园建设,形成中医药产业集群。支持园区内中药提取物、功能食品及用品、设备制造等企业的引入和培育。提供技术服务、成果转化、产业孵化、检验检测等全方位支持。鼓励市级中药企业在区内建设国家级基地和平台,促进产业链上下游互联互通。支持中药企业通过自研、合作等方式丰富产品线。引进中成药企业,并提供精准辅导与服务。推动中药企业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提升生产效率和质量。鼓励区级中医药企业对现有中成药大品种进行二次开发,提升产品竞争力。鼓励中药企业早期参与医疗机构协方制定和人用经验收集,促进经验向临床证据的转化。探索“名医名方—中药制剂—中药新药”的发展路径,支持中药制剂在全区范围内调剂使用。探索建设区域制剂中心,进一步推动中药制剂的创新与发展。三是实施“中医药+”衍生产业拓展行动。持中药企业研发以中药提取物为有效成分的日化品系列产品。加快研发中药材残渣向中药化肥的转化。加强中医药文化宣传,建设特色街区(小镇),推介发布“中医药+”温泉、森林、康养等旅游线路和产品。四是实施科技创新赋能行动。构建产学研医紧密结合的中医药科研体系,加强基础研究。探索中医药科技成果的转化机制,支持知识产权使用和科研成果管理改革。支持省部级及以上中医药科技创新平台在区内建设。以豫巴、川渝合作为契机,培育中医药重点学科和领域的科技创新人才。支持高等院校与医院深化合作,培养中医药复合型人才。加强中药专业技术人才培养,中药种植技能型人才。聚焦重点渝产优势中药材,加强关键技术攻关。大力培育中药创新药,支持建设相关医学中心和重点实验室。鼓励中医药科研成果的转化。五是实施全链条服务优化行动。强化中药材流通储备,打造区域性中医药成果转化中心。指导企业建设中药材储备库,保障生产需求和市场供应。建设“岐黄体验馆”,设置交互项目,提升中药认知。推进中药集采,推动中药饮片实现优质优价。促进中西医协同发展,提高中药制剂、中药饮片及中成药在医疗机构的使用占比。开展智慧共享中药房建设试点。

第三部分,保障措施。主要包括有关部门落实工作要求、加强经费保障、文化宣传推广、监测评估等4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