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巴南区监察局主要职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规定,对区政府各部门及其国家公务员、区政府及任命的其他人员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其领导人员实施监察。监察局的主要职责包括: 1、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和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遵守和执行纪律、法规和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中的问题; 2、受理对巴南区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 3、调查处理巴南区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 4、受理巴南区国家公务员和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不服主管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监察机关履行的其他职责。
巴南区监察局局长:陈晓辉
巴南区监察局副局长:申泽健、杜咸惠、李世龙
巴南区监察局对外联系电话:66222616
巴南区监察局举报电话:66222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