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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巴南区水生态环境保护 “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

2021-12-14
区生态环境局

前言

重庆地处长江上游和三峡库区腹心地带,是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和全国淡水资源战略储备库。巴南地处主城都市区中心城区,坐拥60公里长江岸线,是重庆生态之城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视察重庆时强调“保护好长江母亲河和三峡库区,事关重庆长远发展,事关国家发展全局”,指出“重庆是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的最后一道关口,对长江中下游地区生态安全承担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要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切实筑牢长江上游(巴南段)重要生态屏障,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系统谋划巴南区“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制定本规划。

巴南区水生态环境保护形势

“十三五”时期,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确立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党中央、国务院坚决向污染宣战。巴南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全面贯彻市委、市政府生态环境保护重大举措,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践行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路,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区通过加强生态保护修复、深化环境污染防治、促进绿色发展、开展督察问题整改,进一步筑牢长江上游(巴南段)重要生态屏障,山清水秀美丽巴南建设成效显著。但是,全区仍然存在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水生态环境保护任务艰巨,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仍存在一定差距。“十四五”时期,是全区协同推进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的重要机遇期,必须认清形势,攻坚克难,抓住机遇,切实筑牢长江上游(巴南段)和重庆主城都市区重要生态屏障,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巴南。

水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明显成效

“十三五”期间,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的重要指示批示,坚决贯彻“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战略方针,强化“上游意识”,担起“上游责任”,扎实推进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和碧水保卫战,通过加强生态保护修复、深化环境污染防治、促进绿色发展、开展督察问题整改,进一步筑牢长江上游(巴南段)重要生态屏障,山清水秀美丽巴南建设成效显著,全区水环境质量改善取得显著成效,“十三五”各项水环境约束性指标和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任务圆满完成,水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人民群众对水生态环境改善的获得感、幸福感显著增强。

碧水保卫战成效显著。深入贯彻重庆市“水十条”,扎实推进流域水污染防治,成功消除花溪河、一品河、黄溪河城市黑臭水体,长江干流(巴南段)及主要次级河流平均水质均达到水域功能要求,5个市控考核断面均达到年度目标比例。印发了《巴南区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92.6%。饮用水源地、备用饮用水源地以及全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取水点全部实行界碑管制,全面取缔了饮用水源地周边所有采沙卸沙码头、工业企业、养殖场等与饮水不相关的设施;完善饮用水源保护预警应急预案,建立了饮用水安全保障体系。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推进“两江四岸”和“清水绿岸”等生态治理,湿地面积达到5173.16公顷,新增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15.53平方千米。

强化水资源管理。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与强度双控,巴南区用水总量从2.135亿m³增加到2.312亿m³,地区生产总值用水弹性系数达到1.07,期末万元GDP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较2015年下降24.22%、23.35%,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由0.4852增加到0.5002,农业节水效能5年累计提高了3.1个百分点。全区各行业通过不同的节水措施和管理手段,实现了全区水资源利用效率及效益的明显提升,淘汰传统商贸、餐饮业中的高耗能和高耗水设备,提高了商贸流通业能源和水资源利用效率,对高耗水、高耗能的洗浴业、洗车业等进行节水改造;推广农业节水,在全区范围内积极推广喷灌、微灌、滴灌等节水灌溉技术,提高农业灌溉输水环节耗损,争取专项资金实施了0.7万亩高效节水灌溉设施,推动区内中型灌区骨干工程计量设施的安装;加强城镇节水,落实阶梯水价,在公共建筑安装节水器具,公共场所节水器具普及率达100%,鼓励居民家庭选用节水器具,完成了使用超过50年和材质落后供水管网的更新改造,降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降至8%。推动再生水、雨水等非常规水源利用,提高全民节水参与度。

加快完善环境基础设施。全面取缔“十一小”企业,巩固了“十一大”行业污染整治成果。深入推进造纸、化工等重点行业工业水循环利用,全区切实推进重点耗水企业节水型企业创建,攀钢钛业公司节水改造完成项目建设并投运,恒安纸业、攀渝钛业、南松凯博等化工、造纸重点用水企业评为节水型企业,累计建成9家节水型企业。全区2座污水处理厂、23座场镇污水处理厂、2座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和114个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正常。建成镇街二三级全雨污分流管网336.43公里。严格落实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推进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整治,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长期坚持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2020年共无害化处理161.57头当量。18、19年均超额完成生猪当量治理。“十三五”以来,全区禁养区内关闭或搬迁畜禽养殖场(户)579家,全面完成禁养区养殖场关闭搬迁任务。落实东科农业、沁鑫等7家养殖场污染整治工作,完成600亩鱼塘肥水养鱼和35家养殖场存栏生猪污染进行治理。全区主要农作物肥料平均利用率已达38.08%。三大作物统防统治面积总计12.55万亩次,统防统治覆盖率达35.55%。按要求完成对长江巴南段主要排污口调查和整治,排查沿江排水口20处、企业10余家、码头8处,船舶21艘。整治34座小水电站。

全面加强协同治理效能。严格执行河湖长制,建立了区、镇街、村(社区)三级河长体系,26个区级部门为河库牵头单位,实现了49条河流、92座水库河库长全覆盖。印发了关于河长制的8项工作制度,将会议、信息发布、督查、问责、巡查、投诉等工作制度化、常态化。累计发布区总河长令4道,从清漂保洁、水源地保护、洗车场整治、污水偷排直排乱排等方面强化治理,共排查整治“三排”问题67个、“三乱”问题57个。与南岸区,成都温江区签订环境保护战略协议,共同维护区域生态环境。制定了《巴南区生态与环境保护执法衔接工作机制》,促进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机制,严惩环境违法。依法依规及时移送、及时审查立案,统筹区域环境管理和司法联动。

强化环境监管执法。建立健全环保监管执法工作机制。“十三五”期间,严格开展区直管污染源日常监管执法,按照年度环境监察计划指导各镇街、园区对非区直管污染源进行日常监管。同时,扎实开展非区直管污染源的日常监管,调处各类环境矛盾纠纷,及时发现和制止环境违法行为并移送有执法权的主管部门执法查处。严格环境监管执法。2018年以来,持续开展“利剑执法”、“散乱污”整治、污水偷排偷放行、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等一系列专项行动,累计出动执法车辆3300余车次,执法人员7850余人次,完成1424家“散乱污”企业、3758个污染源整治;查处环境投诉举报8967件,联合公安开展专项联合执法23次。切实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精细化管理,严格落实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属地责任、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平台公司园区管理责任和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构建起了“企业主体、政府主导、行业监管、环保支撑、社会参与”全过程环境安全风险防范体系,确保了全区生态环境安全。切实保证网格化全覆盖监管。制定《巴南区环境监管网格化实施方案》,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行业履职、统筹联动、责任到人”的原则,建立以区政府为领导主体、各职能部门环境监管行业职责和各行政辖区环境监管属地职责明确的区政府—部门—镇街(园区)—村(居)四级网格环境监管体系,通过“定领域、定区域、定目标、定任务、定人员”实现全方位、全覆盖、无缝隙的环境监管,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确保监管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隐患,切实有效保障辖区环境安全,推动辖区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提升。先后出台了环境监察现场检查记录模板、环境违法案件调查证据制作模板、环境信访积案包案化解制度、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将监管职责、任务、要求、目标等分解到网格。健全绩效考核制度,将网格化管理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将各网格责任区的管理成效作为考核评优的重要依据。强化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工作的人、财、物保障,保证环境行政执法支队每个网格有一辆执法车、一套执法工具、2-3名执法人员。同时,为增强镇街网格的监管力量,在全区23个镇街(新增莲花街道)单独设立生态环保服务中心,落实2-3名专职环保人员,并逐步向每个镇街配备车辆和执法装备,做到每个二级网格机构、人员、装备三到位,为网格化全覆盖创造条件。实行网格化管理后,各网格成员按照监管重点和管理目标,想方设法管好自己的“责任田”,环境监管更加及时到位,执法人员能第一时间到达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及时报告,有效处置,加强了全区环境安全管理;同时,环境信访处理变得更加及时有效,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进一步实现了“近距监管、真诚服务、快速反应”三大效能。

专栏1 重庆市巴南区“十三五”规划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类别

指标名称

2020年(目标值)

2020年(现状值)

完成情况

环境质量

城区黑臭水体

花溪河老龙洞-入江口段(含南岸区涂山湖至老龙洞段)

消除黑臭

消除黑臭

完成

黄溪河凯川.大江东岸-入长江口段

消除黑臭

消除黑臭

完成

一品河职教城-鱼洞入江口段

消除黑臭

消除黑臭

完成

地表水环境质量

长江干流巴南段

完成

主要次级河流

一品河百节堤坎断面

完成

花溪河敬老院断面

完成

五布河砖厂断面

完成

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

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100

100

完成

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85

92.6

完成

污染治理

生活污染集中处理

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

≥95

95

完成

镇街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

≥85

85

完成

水生态环境保护任务仍然繁重

“十四五”时期是巴南区谱写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关键时期。对照“有河有水、有鱼有草、人水和谐”工作目标,巴南区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成效还不稳固,与人民群众的期待和美丽中国建设目标的要求还存在不小差距,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任务仍然繁重。

水环境质量改善任务复杂艰巨。全区阶段性环境质量改善成效还不稳固,黑臭水体长治久清处于起步阶段,次级河流仍需整治,农村面源污染综合防治还不够。位于长江一级支流的花溪河、黄溪河、一品河水环境质量状况较差,下游段环境现状为Ⅴ类水质,部分河段污染严重,群众反映强烈,受污水处理基础设施短板、沿河工业密集等因素制约,“十四五”期间河流水环境质量改善面临较大压力。花溪河等部分支流水质不能稳定达标,污染排放总量大、强度高,但一品、南彭、惠民、忠兴、东温泉等污水厂因工艺缺陷处理效率低,鱼洞污水处理厂因配套管网建设滞后处理量不足,李家沱、接龙污水处理厂因处理能力不足长期处于超负荷运行状态。加之巴南区传统优势产业以汽车、装备制造、轻工服装发展为主,小企业分布较为密集,且多在花溪河、一品河沿岸及建城区周边分布,污染治理设施不够完善,污水散排、直排时有发生。同时农村环保工作起步晚、欠债多,地方财力有限,导致农村畜禽养殖污染、农村面源污染等问题未得到有效控制,农药、化肥施用总量居高不下,利用率均不足40%,流失的农药化肥进入水体造成次级河流污染,同时已建成的部分治理设施运行和管理上仍存在着诸多困难,农村污水收集、处理设施不能全覆盖,农村公共环保服务供给仍然不足。老旧城区污水管网家底不清,仍存在雨污合流、管网错接混接、污水管网破损、污水支管不到户等问题。

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有待加强。全区缺水与水资源浪费并存,部分地区用水方式粗放加剧了供需矛盾,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不高;部分小水电站运行不规范,生态水量下泄不足,部分河流在枯水季节生态基流得不到有效保障。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仅为0.502,节水潜力有待进一步挖掘。农田灌溉以中小型灌区为主,且灌排设施标准低、渠系配套不全、老化损毁严重,农业灌溉配水能力和节水水平都十分低下。

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亟待得到重视。全区部分河湖管理范围内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四乱”问题尚未根治。全区水利工程生态流量泄放机制尚未全面形成,花溪河、一品河、二圣河、黄溪河、鱼溪河等河道内水生态环境不容乐观,河流生态流量难以保证;流域内水生动植物生物完整性指数下降,河流连通性差;部分河流存在富营养化风险。三峡水库消落区生态问题仍然存在,急需采取治理措施。农村河道数量众多,尚未全面开展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农村水脏、水少的问题十分突出。水土流失问题仍然突出,现有水土保持率68%。区内大量河道内修建大量拦河建筑物,水体连通性差,水生生物的生境破碎化严重,致使栖息地逐步退化和丧失、水生植物等无法生存,巴南区河流水生生物物种逐渐单一,植被、水生动物数量减少,水生生物群落结构简单且脆弱,流域范围内生物多样性整体较低,在河流流量减少、泥土随雨水进入水体等情况下,水体自净能力逐渐下降,河道生态功能减退,存在富营养化风险。

水生态安全依然呈高风险态势。“十三五”期间,花溪河流域是巴南区经济发展重点区域,巴南工业园区花溪组团、界石组团、重庆公路物流基地等都布设在花溪河流域,“十四五”期间巴南主要拓展空间位于长江沿线及花溪河、一品河、五布河下游河段,随着武新组团、职教城、鹿角片区的开发,长江巴南段、花溪河、一品河、渔溪河等部分河流“十四五”期间面临水环境容量透支的境地,流域的水安全风险较大,极可能爆发“小污染,大事故”的情况。巴南区城镇饮用水取水口布局在长江城区沿岸,沿岸分布的部分工业企业存在一定环境风险,影响区域供水安全。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达标率尚须进一步提升。全区28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量大,区内具有饮用水源功能的南湖、下涧口、丰岩、响水水库等地旅游发展对饮水安全保护构成不小威胁。

加强水生态保护面临重要机遇

“十四五”乃至今后更长一段时期,巴南区水生态保护工作仍然处于重要机遇期,具有多方面的优势和条件。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长江生态环境保护。长江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也是中华民族发展的重要支撑。习近平总书记一直心系长江,多次强调“当前和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期,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要求“长江生态环境只能优化、不能恶化”,为保护好长江生态环境确立了总基调、提供了遵循。“十四五”乃至今后更长一段时间,“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主旋律仍将贯穿于长江流域发展各个领域,融入各类生产生活、开发建设的各个环节,必将推动全社会形成共建共享美丽长江新格局。

长江经济带发展等国家战略为守护一江碧水带来有利契机。随着新一轮西部大开发、共建“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发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国家区域发展战略的深入实施和加快推进,使重庆战略地位凸显,为重庆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赋予了全新优势、创造了更为有利的条件。《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均明确将生态环境保护摆在重要位置,并对加强长江保护与修复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更严的要求,有助于更好地保护好长江母亲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长江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担起“上游责任”,强化“上游意识”,必将推动全市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更加巩固。巴南幅员面积大、生态条件好、发展纵深位居中心城区之首,是主城都市区南向发展重要拓展区。重大国家战略交汇为山清水秀美丽巴南建设带来新机遇,赋予了更强劲的内生动力。

长江保护法实施必将开启长江保护发展新征程。长江保护法已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是我国第一部流域法律,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全面加强流域治理、切实保护好长江的坚决态度。长江保护法有效统筹了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保护与治理,体现了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的理念,全面、综合、系统地提出了长江流域规划与管控、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修复、绿色发展等方面的具体规定,为整个长江流域的生态环境保护、绿色发展以及生态安全等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巴南区建成山清水秀美丽巴南具有良好基础与优势。“十三五”时期,巴南区上下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水十条”,扎实推进碧水行动,城市和建制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工业集聚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船舶码头污染治理设施等环境保护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为“十四五”时期持续推进水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大力推进“美丽河湖”保护建设以及实现“山清水秀美丽之地建设取得重大进展”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

“十四五”时期,巴南区面临的区域形势更加复杂,经济社会发展不确定性显著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机遇与挑战并存,总体上看机遇大于挑战,必须不断增强机遇意识和风险意识,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锚定2035年重庆基本建成山清水秀美丽之地目标,以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推进水污染防治攻坚行动,不断筑牢长江上游(巴南区)重要生态屏障。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1.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准确把握新发展要求,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以筑牢长江上游(巴南段)重要生态屏障为核心,以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水资源保护、水安全保障、水文化建设为主线,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协同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水生态共建水环境共保,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加快构建现代化水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坚持科学治水、依法治水、精准治水、智慧治水,努力实现“有河有水、有鱼有草、人水和谐”新目标,推动山清水秀美丽巴南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2.基本原则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注重保护与发展的协同性、联动性、整体性,按照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相协调,以高水平保护引导推动高质量发展。

——以人为本,人水和谐。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顺应群众对美丽河湖的向往,统筹城乡环境治理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水生态环境问题,不断提供更多优质的水生态产品,持续满足人民群众景观、休闲、垂钓、游泳等亲水需求,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系统治理,协同联动。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理念,从生态系统整体性和流域系统性出发,系统开展生态环境修复和保护,强化山水林田湖草等各种生态要素的协同治理,以河湖为统领,统筹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水生态、水文化,推动流域左右岸、上下游地区互动协作。

——多元共治,落实责任。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公众参与的多元共治格局,深入实施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地方政府规划实施和水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确保水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

3.主要目标

到2025年,巴南区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城乡人居环境更加优美,长江上游(巴南段)重要生态屏障更加巩固。到2035年,全区水生态环境根本好转,长江上游(巴南段)重要生态屏障全面筑牢,山清水秀美丽巴南基本建成,人民对优美水生态环境的需要基本得到满足。

——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到2025年,巴南区水环境质量得到阶段性改善,优良水体有所增加,长江干流重庆段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稳定为100%,市控以上断面地表水稳定达标,市控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80%,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城市建成区内无黑臭水体。

——河湖生态用水得到进一步保障。到2025年,全区用水总量控制在3.04亿m³以内;生态流量管理措施全面落实,重点河湖生态流量保障目标满足程度达90%以上,人为水土流失得到基本控制,重点地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治理,全区水土保持率控制在71%以上。

——河湖生态健康得到有效恢复。到2025年,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有效提升,长江和重要河湖湿地水生态系统功能初步恢复;长江干流水生生物完整性有所改善,鱼类生物完整性指数提升5-10%,力争达到一般及以上状态;河湖岸线保护得到强化,新增河湖生态缓冲带17千米,建设(恢复)湿地4万平方米。

——水环境安全保障能力显著提升。到2025年,城乡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城市和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分别达到100%、93%;自动监测监控能力和智能化管理水平显著提升,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自动监控、重点涉水污染源排口出水水质自动监测实现全覆盖。

专栏2 “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核心指标目标表

类别

序号

指标名称

2020年

现状

2025年

目标

指标类型

水环境

1

市控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

70

80

约束性

2

长江干流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

100

100

约束性

3

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

100

100

约束性

水资源

4

全市年用水总量(亿m3)

2.312

3.04

预期性

5

保持“有水”的河流数量(条)

以市级下达目标为准

约束性

水生态

6

长江干流鱼类生物完整性指数提升比例(%)

5-10

预期性

7

新增河湖生态缓冲带长度(千米)

17

预期性

8

新增建设(恢复)湿地面积(平方米)

4万

预期性

水安全

9

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

100

100

约束性

10

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

93

93

约束性

构建长江上游(巴南段)重要生态屏障新格局

牢固树立“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理念,立足水生态系统整体性和长江流域系统性,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等生态要素,深化“五水”统筹管理,不断筑牢长江上游(巴南段)重要生态屏障。

建立水生态环境精细化管控方案

构建分区管控格局。以重庆市确定的“流域—水功能区—控制单元—行政区域”的流域空间管控体系为基础,实施以河湖为统领的空间管控体系,以2个控制单元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的空间载体,结合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和“一区两群”水生态功能定位,构建以长江流域与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一区两群”流域区域协同治理的水生态环境保护空间管控格局,

紧扣减污降碳增效,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推进水环境、水资源、水生态、水安全、水文化系统治理。结合水生态系统保护和经济发展要求,根据水资源的自然条件和开发利用现状,优化调整全区功能区划,有序推动水环境功能区和水功能区整合。

落实空间管控“一张图”。依托巴南区水生态环境保护空间管控体系,结合各控制单元资源禀赋、发展定位、水生态环境现状等要素,合理确定各控制单元水生态环境管理目标,逐级明确行政责任主体,衔接重庆市国土空间规划布局和“三线一单”管控要求,明确流域内水域、湿地、水源涵养区、河湖生态缓冲带等重要水生态空间,形成“流域—控制单元—责任区县”空间管控目标责任“一张图”。未达到水质目标要求的流域,依法制定并实施限期达标规划,采取措施按期达标。

强化生态空间管控。严格落实岸线空间管控,划定河湖岸线保护范围,制定河湖岸线保护规划,并纳入相应层级国土空间规划中进行空间管控,严格控制岸线开发建设,促进岸线合理高效利用。禁止在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但是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禁止在长江流域重点生态功能区布局对生态系统有严重影响的产业。禁止市外重污染企业和项目向我区转移。除在安全或者产业布局等方面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外,新建有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应当进入工业集聚区,新建化工项目应当进入全市统一布局的化工产业集聚区。

推进流域区域协同治理

推进长江流域共抓大保护。坚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保障长江干流水质稳定达到优良,系统推进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江河湖库协同治理,不断改善长江生态环境和水域生态功能,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严格执行长江保护法,加强空间管控,优化沿江产业布局,开展沿江化工企业底数和环境状况排查,制定沿江“一公里”化工企业搬迁改造工作方案,推动沿江1公里范围内化工企业搬迁整治。加大环保基础设施补短板力度,推进城乡生活污水处理厂新改扩建,完善城乡雨污管网,加强污水再生利用,探索实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进港口及码头及航运污染风险管控。优化水资源配置,开加强水工程水资源调度,加强支流水电站监管,保障泄放生态流量。推进流域水生态系统修复,加强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加强珍稀特有水生生物保护,严格落实长江“十年禁渔”。推进三峡库区消落带湿地保护与修复。

深化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水生态环境联防联控。贯彻实施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及其周边地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节水行动。落实好十年禁渔,实施长江上游流域重点水域全面禁捕,严厉打击非法捕捞,执行禁捕长效机制。推动水生态共建,协同推进长江生态廊道建设,共同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加强与温江多领域合作,深化污染共治,加强双方信息互通、经验共享、课题互商、短板互补、专家共讲等合作,共享生态环境科研成果。依托两区生态资源各异、民俗文化相通等有利条件,推动两地文旅融合协调发展,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打造高品质生活宜居地。加强环境共管,完善跨省市水体监测网络,建立上下游水质信息共享和异常响应机制,开展联合巡河,加强工业污染、禽畜养殖、入河排污口、环境风险隐患点等协同管理,建立完善饮用水水源地风险联合防控体系。加强生态环境监管政策协同,坚持一张负面清单管两地,严格执行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体系,统一“长江支流”“沿江1公里”“合规产业园”等管控对象的界定标准和管控尺度,建立健全生态环境硬约束机制,为成渝地区完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健全跨区域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会商机制贡献巴南智慧。到2025年,川渝跨界河流国控断面水质达标率达到100%,河流主要断面生态流量满足程度达到90%以上。

加强“一区两群”区域协作和污染共治。深入贯彻 “一区两群”协调发展战略,加强与南岸区、江津区、九龙坡区、綦江区等周边区域协作,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深化跨流域跨区域生态保护合作,建立上下游水质信息共享和异常响应机制;加强与南岸区污染共治,依托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两区共同建立水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协作机制,推动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入河排污口等协同管理。建立生态环境联合执法机制,协同开展“整治污水偷排直排乱排”等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建立生态环境监测协作机制,推进跨界水体监测网络建设,开展跨界断面水质联合监测等。推动主城都市区生态环境保护一体化与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强化流域要素系统治理

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等要素系统治理。从生态系统整体性和流域系统性出发,找准问题症结,精准施策,推动流域上中下游、江河湖库、左右岸、干支流协同治理。加强顶层设计,从全局出发统筹兼顾、综合施策、整体推进,全方位、全地域、全系统开展水生态环境系统治理。强化整体施治,系统布局一批重大水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科学推进水源涵养区、生态缓冲带保护与建设、重要湖泊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和水生生物多样性提升。重大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要统筹治水和治山、治水和治林、治水和治田、治山和治草,形成合力。

深化“五水”统筹管理。从水环境、水资源、水生态保护修复的系统性出发,重视水文化的引领作用,制定与水环境承载能力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相适应的水生态环境管理体制,提高水生态保护治理目标的一致性和措施的协同性,提升重点区域水生态环境安全防范水平。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实施以水定城、以水定产,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确立水资源开发利用和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各区县开发、利用和调节、调度水资源时,应当统筹兼顾,维持江河的合理流量和湖泊、水库以及地下水体的合理水位,保障基本生态用水,维护水体的生态功能。

实施减污降碳协同治理。严格实施水环境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健全污染物排放总量管理及目标分解落实考核机制,通过严格控制污染排放倒逼产业转型升级。编制总磷污染控制方案,并组织实施。加强排污许可证管理,推动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探索构建水生态碳汇体系,推动湿地、冬水田、生态缓冲带、水源涵养林等建设,打造山、水、林、田、湖、草生态固碳增汇示范区。

巩固深化水环境治理

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持续推进水污染防治攻坚战。以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为抓手,统筹源头防控和末端治理,巩固深化工业、生活、农业农村、船舶污染治理,有效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推动全区水生态环境质量再上新台阶,切实保护好长江母亲河。

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

分类并建立入河排污口台账。对照重庆市生态环境局移交的入河排污口清单,开展入河排污口分类,明确责任主体,建立责任清单,结合入河排污口责任主体的单位性质、规模和隶属关系等,实施入河排污口命名和编码并建立台账。以长江巴南段及主要支流2公里范围内入河排污口底数为基础,建立水环境污染源台账,制定整治方案并持续推进整改,形成权责清晰、监控到位、管理规范的入河排污口监管体系。借鉴渝北区、两江新区试点经验,开展入河排污口标志牌树立,到2025年,完成全区排污口排查和长江干流(巴南段)沿线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

分类推进入河排污口整治。制定入河排污口整治方案,到2022年底,全区完成入河排污口整治实施方案制定,明确整治整治目标、要求和时限,根据排口分类和“查、测、溯”排查情况,按照“取缔一批、合并一批、规范一批”的要求,制定“一口一策”方案。实施入河排污口分类整治,依法取缔一批,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在生态保护红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等敏感区域内设置的排污口,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进行拆除;清理合并一批,实施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和工业园区内企业现有排污口清理整合,开展城镇生活污水排口截污纳管,完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并将集中居民点的农村生活污水排污口截污纳管,推进集中分布、连片聚集的水产养殖处理养殖尾水收集及设置统一的排污口;规范整治一批,开展入河排污口进行规范化整治,调整布局不合理排污口,更新维护设施老化破损、排水不畅的排污口。到2025年,基本完成工业排污口、城镇生活污水排污口、港口码头排污口、规模化水产养殖排污口、畜禽养殖排污口的整治工作。

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强化排污口分区管理,规范排污口设置审批,推进企事业单位排污口、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实行设置审核制;加大排污口环境执法力度,依法处罚未经同意设置或不按规定排污的行为,严厉查处私设暗管等逃避监管的行为,强化排污口责任主体职责,定期开展巡查维护。

深化工业污染防治

依法推动落后产能退出。严格落实《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指导意见》,促进产业结构持续优化升级。对对达不到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的产能,依法责令整改或关停退出。对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企业,依法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或停业、关闭。对产品质量达不到强制性标准要求的产能,依法责令整改或关停退出。对安全生产条件达不到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要求的产能,立即停产停业整顿,经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关闭。持续巩固散乱污企业集中整治成果,防止死灰复燃。继续开展专项行动集中整治“散乱污”企业,分类实施关停取缔、整合搬迁、整改提升等措施,为高质量发展腾出环境容量。

严格生态环境准入。严格落实长江经济带战略环评,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加快“三线一单”落地应用,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落实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强化规划环评引领,明确区域产业布局、发展规模和环保准入等要求,对不符合规划环评要求的项目不予审批,防止结构性的环境问题。落实环境保护综合名录、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等规定,结合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进一步健全完善负面清单内容,严控高污染、高环境风险项目和过剩产能项目上马,严格落实“上大关小”“区域替代”“倍量削减”“以新带老”等措施。

推进工业企业绿色升级。全面推行“生态+”“+生态”发展新模式,把绿色化作为全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高质量发展、培育新经济增长点的重要基石,推进绿色化与农业、工业、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推动构建以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为主体的生态经济体系。发展壮大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产业,全面推进焦化、有色、石化、化工、电镀、制革、石油开采、造纸、印染、农副食品加工等行业清洁生产改造或清洁化改造。逐步推进清洁生产,促进企业“节能、降耗、减污、增效”。鼓励其他企业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或清洁生产诊断,用更少的排放创造更多的经济效益。探索开展工业园区清洁生产试点,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构建绿色制造体系,培育发展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设计和绿色供应链。大力发展绿色服务业,促进商贸餐饮业、交通运输业绿色转型;推动文化、旅游、生态康养、农业及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积极发展生态旅游业。

提升产业园区和产业集群循环化水平。科学编制新建产业园区开发建设规划,依法依规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严格准入标准,完善循环产业链条,推动形成产业循环耦合。推进既有产业园区和产业集群循环化改造,推动公共设施共建共享、能源梯级利用、资源循环利用和污染物集中安全处置等,继续推进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推进企业内部工业用水循环利用、园区内企业间用水系统集成优化。开展石化、有色金属、造纸、印染等高耗水行业工业废水循环利用示范。

完善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水污染治理配套设施。落实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管理主体责任,开展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配套污水管网排查整治。加快实施园区管网混错接改造、管网更新、破损修复改造等,依法推动园区生产废水应纳尽纳。开展不达标、超负荷运行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站)技改扩容。推动园区实施化工企业废水“一企一管、明管输送、实时监测”。所有新建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按要求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推进流域污染源排放量管理。规范排污许可证核发与日常监管,严格落实企事业单位按证排污、自行监测、台账编制和定期报告责任,按照“谁核发、谁监管”的原则,依证严格开展监管执法,严厉查处违法排污行为。到2025年,排污许可证环境管理台账、自行监测和执行报告数据基本实现完整、可信,能够支撑流域污染源排放量管理。

深化城镇生活污染防治

补齐城镇污水收集管网短板。实施城镇管网雨污分流,新建排水管网按雨、污分流建设;对现有截留制排水管网实施雨、污分流改造,针对无法彻底雨污分流的老城区,尊重现实合理保留截留制区域,提高截留倍数,控制溢流污染;强化重点流域排水管网建设改造,推进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对进水 BOD浓度低于100 mg/L 的城市污水处理厂,实施“一厂一策”管网建设改造。减少初期雨水对地表水水质的影响,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设初期雨水调蓄池,收集初期雨水,经过净化后排放。推行“厂网一体”改革,加快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领域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建设,提升城市排水系统运行管理整体效能。加强全区污水收集主干管网清查力度,建立台账;逐步开展二三级管网清查。加大污水收集管网改造建设力度,加快实现城区和场镇雨污分流。开展市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应急医院配套污水管网工程、娄溪沟箱涵流域排水管网新改建项目、鱼洞片区污水管网新改建项目。到2025年,全区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稳定达到98%,城市生活污水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100%。

全面提高污水处理能力。统筹考虑新城、新区建设及污水直排、污水处理厂长期超负荷运行情况,加快推进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重点提升李家沱、花溪、界石、木洞、鹿角新城等片区污水处理能力,实施木洞污水处理厂扩能、界石污水处理厂提标和李家沱排水有限公司三期工程。继续推进高速公路服务区水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新建高速公路服务区必须同步建设污水治理设施。

提升污水处理厂出水标准。新建城市污水处理厂全部按照一级 A 标及以上标准设计、施工、验收,到2025年,全区城市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均不低于一级 A 标;建制乡镇污水处理厂及日处理规模100吨及以上的农村集中式污水处理站出水标准不得低于一级B标。

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继续实施中心城区水体沿线管网建设、海绵设施、绿化建设等措施,完成中心城区20条河流427公里城市水体“清水绿岸”工程,巩固中心城区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对已完成治理的黑臭水体定期开展水质监测并向社会公布水质监测结果,加强巡河管理,及时发现解决水体漂浮物、沿岸垃圾、污水直排等问题,力实现长治久清。

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

持续推进农村环境整治。以区县为基本单位,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为主要内容,开展建制村环境整治。探索建立农村环境整治成效核查评估制度,组织开展“十三五”期间农村环境整治成效检查评估,对已整治村社实施提质增效,确保“整治一个、见效一个”。

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快农村污水处理设施与配套管网建设,加强干湾场镇等乡村振兴试点区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推动惠民街道、天星寺镇等有条件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向近郊周边农村延伸,加快建设石龙镇金星村村农村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开展圣灯山镇、惠民街道、接龙镇等6个镇10个村农村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技改,实施东温泉镇、安澜镇、惠民街道等11个镇20个村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管网改造及整改,逐步实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和污水达标排放。完善农村污水处理长效机制,因地制宜推广城乡一体化运维、第三方运维和村庄自行运维等方式。十四五期间,基本完成农村常住人口200户或500人以上的农村集聚点、农家乐和民宿等乡村旅游集中区域的生活污水治理,因地制宜选择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处理与分散处理相结合的处理方式。至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的农户覆盖率达95.73%。

统筹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整治。采取“控源截污、清淤疏浚、生态修复、基流调控”等措施,逐步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污染排查、跟踪监测,建立清单,分类施治;以纳入国家监管农村黑臭水体为优先,围绕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畜禽养殖废水等污染源,开展试点示范,实行“拉条挂账、逐一销号”,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农村黑臭水体整治模式,建立农村黑臭水体共管共治机制,确保水体长治久清。到2025年,纳入国家监管的农村黑臭水体整治率达到60%以上,重点消除农村面积较大、群众反映强烈的黑臭水体。

加快农业绿色发展。加大种植业投入结构调整力度,推进农田生态系统管护与改良,加快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步伐和日常管护。探索建立完善农业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鼓励发展生态种植、生态养殖,提高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加强农膜污染治理,推进退化耕地综合治理。大力推进农业节水,推广高效节水技术。因地制宜扩大推广稻田综合种养等复合经营新模式和“畜—沼—果蔬”等循环利用新路径,支持规模种植业基地建设种养结合型家庭农场或规模企业,打造一批种养结合、循环利用的新典型、新模式。实施产地环境净化行动。依法执行养殖水域滩涂规划,推行水产生态养殖,完善长江“十年禁渔”管理制度。

防治养殖业污染。严格畜禽养殖和水产养殖“三区”划定和管理,合理引导和优化养殖产业布局,全面禁止在消落带从事畜禽养殖。大力推进水产养殖污染治理,扎实开展渔业环保问题整改。发展绿色水产养殖,开展生态渔养殖基地建设项目,提高水产养殖饵料利用率。加强水产养殖尾水监测,推动资源化利用或达标排放。推广“低架网床+益生菌+异位发酵”绿色养殖模式,鼓励水冲粪工艺改造为干清粪或尿泡粪。推广绿色生态养猪模式,全面推动生猪产业转型升级;建设完善生猪屠宰加工生产线,加强屠宰加工厂环保设施建设,推动屠宰加工企业达到欧盟标准设计的现代化屠宰及肉制品加工企业标准。支持已建养殖场与周边规模种植户建立粪肥供应关系,实现畜禽粪污就近利用、当地消纳。支持第三方专业化处理,全面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到2025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2.8%以上。

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强化规模种植户技术指导,持续推进化肥减量增效、农药减量控害,推广使用生物农药、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开展农作物秸秆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原料化、基料化综合利用,推广“稻+菇”、秸秆粉碎旋耕还田等利用模式,加大露天焚烧执法力度。推进病虫害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提高设施农业、经济园艺作物重点区域测土配方施肥覆盖率。完善废弃农膜和农业投入品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制度,深入实施农膜回收行动,积极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及无害化处理相关工作。到2025年,完成600吨农膜回收,主要农作物农药、化肥利用率达到40%,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94%以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2.5%。

加强船舶码头污染防治

推进现有船舶改造升级。继续实施船型标准化;进一步推进100总吨以下产生生活污水的船舶船舶设施改造工作,2022年底以前完成改造;加快推进船舶岸电系统受电设施改造,2025年底前基本完成商品汽车滚装船、载货汽车滚装船、集装箱船、川江及三峡库区大长宽比示范船和600总吨及以上内河干散货船和多用途船的改造工作。

加大船舶污染防治。规划建设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推动船舶垃圾收集上岸集中处理,实现船舶污染物零排放,到2025年,全区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率达到100%。。加强船舶 “收集—接收—转运—处置”全过程监管,深化落实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和处置联单制度,探索在全区水域推广船舶污染物协同治理信息平台,并与长江经济带船舶水污染物联合监管与服务信息系统联网融合,实现数据接口对接,推动实现所有船舶污染物来源可溯、去向可寻、数据共享,实现接收、转运、处置全链条全过程监管。

着力保障河湖生态用水

秉持“节水即治污”的理念,坚持节水优先,强化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深化水资源管理,落实节水措施,着力提高用水效率。强化河湖库水量调度管理,开展生态流量保障试点,督促落实水利水电工程生态流量下泄措施,切实保障河湖基本生态用水需求。

深化水资源管理

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强化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节约利用水资源。加强用水效率控制红线管理,健全用水总量、用水强度控制指标体系,加快落实主要领域用水指标,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严格用水总量控制和消耗强度控制,加强用水管理,鼓励节水和研发节水技术,发展节水型产业,建立节水型社会,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加强用水定额管理,根据各区域水资源承载力,确定水资源宏观控制指标总量控制,核定单位工业产品、人口、灌溉面积的用水定额。切实规范取水许可审批管理,强化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管理,全面推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制度,严格水资源用途管制,发展节水型产业。加强地下水资源保护,定期调查评估地下水资源状况,监测地下水水量、水位、水环境质量,并采取相应风险防范措施,保障地下水资源安全。

实施用水全过程管理。加强相关规划和项目建设布局的水资源论证工作,建立与水资源承载力相适应的经济结构体系及经济社会发展布局。完善水资源监督考核制度,依托水资源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取用水计量监测,加强重点用水户监管,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取用水监管能力。加快推进各领域、行业节水技术改造,提高水资源循环利用水平,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落实节水措施

强化农业节水。结合农业产业发展导向,对农业主产地大力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设、水肥一体化项目、农业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农业用水计量设施配置等工程。重点推进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发展高效节水灌溉。结合巴南区农业农村委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12。持续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深入推进节水行动计划,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产、以水定人,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到2025年,节水型生产和生活方式基本建立,节水产业初具规模,非常规水利用规模有所增加,用水效率和效益显著提高,全区节水意识明显增强。

推进工业节水。严格实行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以水资源供需矛盾突出及水污染严重的地区和高耗水行业为重点,加大结构调整和技术改造力度,大力推广工业水循环利用,加快淘汰落后用水工艺和技术,全面提升工业节水水平。完善工业园区管网,提高工业水重复利用率,减少工业管网损失率,建立用水单位重点监控名录,严查违法取水用水行为。推广高效冷却、洗涤、循环用水、废污水再生利用、高耗水生产工艺替代等节水工艺和技术。积极开展节水型企业建设和水效领跑者创建工作,对巴南工业园区内企业实施节水改造,到2025年,节水型企业建成率不低于40%,城市再生水利用率大于15%。

加强城镇生活节水。推进节水配套设施建设,加快城市供水管网改造,降低供水管网漏损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率先推广使用节水型新技术、新材料和新器具。通过强化生活与服务业用水管理,加强城市供水管网改造,进一步推广节水设施和器具,提高城市生活用水效率。对巴南区级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进行节水改造,城镇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低于10%,公共节水器具普及率100%,新建节水型小区不低于20%,全部区级机关和70%的区级公共机构建成节水型公共机构。

推进再生水循环利用

推进区域重点领域再生水循环利用。加强再生水、雨水、矿井水等非常规水多元、梯级和安全利用,结合区域自然状况和水资源特点,在重点排污口下游、河流入湖口、支流入干流处等关键节点因地制宜建设人工湿地水质净化等工程设施,对处理达标后的排水和微污染河水进一步净化改善后,纳入区域水资源调配管理体系,用于区域内生态补水、工业生产和市政杂用。“十四五”期间,进一步扩大再生水利用范围和利用量,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加快再生水利用项目建设,打通再生水管网“末梢”,提升再生水利用率。

推动工业废水资源化利用。开展工业企业用水审计、水效对标和节水改造,推进企业内部工业用水循环利用,推动工业园区与市政再生水生产运营单位合作,规划配备管网设施。推进园区内企业间用水系统集成优化,实现串联用水、分质用水、一水多用和梯级利用,建立企业间点对点用水系统,实现工业废水循环利用和分级回用。

推进农业农村污水资源化利用。根据区域位置、人口据季度选用分户处理、村组处理和纳入城镇污水管网等收集处理方式,推广工程和生态相结合的模块工艺技术,推动农村生活污水就近就地资源化利用。实施农业农村污水以用促治工程。逐步建设完善农业污水收集处理再利用设施,处理达标后实现就近灌溉回用。以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为重点,探索完善运行机制,开展畜禽养殖废水资源化利用,促进种养结合农牧循环发展。

合理规划布局再生水输配设施。优先解决已建成管网输配能力不足问题,完善再生水提升泵站建设。新建配套管网应与污水再生利用设施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运。管网的规划与建设应当纳入城乡市政基础设施的规划与建设一并实施。在再生水管网系统建设基础上,可根据实际情况,搭配终端设施和水车运输,进一步扩大区域内再生水用户范围。积极构建再生水调储设施,采取水库调蓄、河湖拦蓄、坑塘水窖存蓄以及以河代库等方式,增强对再生水的调配能力。

有效保障河湖生态水量

积极推进生态流量管理全覆盖。加快推进全区主要江河流域水量分配,保障分配水量执行到位,开展主要河流控制断面生态流量保障试点,加强流域内水库、闸坝等水工建筑物现状调查评估,落实河道内生态流量。水利水电、航运枢纽等工程应当将生态用水调度纳入日常运行调度规程,建立常规生态调度机制,保证河流生态流量。到2025年,生态流量管理措施全面落实。限制生态流量保障程度不足的流域开发小水电。

健全河湖生态流量保障机制。制定并落实河湖生态流量保障实施方案,明确河湖生态流量目标、责任主体和主要任务、保障措施,将生态水量纳入日常运行调度规程、年度水量调度计划,建立常规生态调度机制,保证河湖生态流量。结合河湖生态流量常态化监测和管控,强化监管与预警机制,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按照预案落实动态管理。加快建立河湖生态流量评估机制,将河湖生态流量保障情况纳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对实施生态流量保障的河流、湖库进行清单式管理,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和流域管理机构监管责任。探索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的流域生态流量保障生态补偿机制。

加强河湖生态流量监管。加快建设生态流量控制断面的监测设施,提高重要水文断面生态流量在线监测设施覆盖率以及河流小流量时的测验精度,尤其提高非汛期生态流量测报能力。依托现有水文站网和流域、区域水资源信息报送机制,扩大河湖断面水资源监测信息的接入范围,构建覆盖全区的生态流量监测网络。强化主要水利水电工程生态流量泄放的监测,水库、水电站、闸坝等水工程管理单位应按国家有关标准,建设完善生态流量监测设施,加强设备维护管理。落实专人管理生态流量监管平台,加强常态化巡查、专项督察、随机抽查,全面抓好生态下泄流量监管工作。

加强江河湖库水量配置与调度管理。优化水资源配置,将保障生态流量目标作为硬约束,突出生态用水重要性,提升生态用水量占比。强化水资源统一调度,深化流域水资源统一调度协商工作机制,科学制定江河流域水量调度方案和调度计划。以重要水利水电工程和水资源配置工程为重点,制定河湖生态流量调度方案,逐个落实水利水电工程生态流量下泄措施,推进生态调节堰(闸)建设,构建河湖绿色生态廊道。深化巩固全区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成果,促进小水电科学有序可持续发展,加强水电站运行监管。

优化河湖水资源配置。以河流为脉络、村庄为节点集中连片推进水域、岸线并治,提升水系连通能力,保障河湖生态健康。着力构建现代水网,统筹本地水、过境水和外调水一体化配置,形成以河湖水系连通和城市供水管网互联互通为纽带、江河提水和当地水资源互补互济的多水源配置格局。

大力推进水生态环境保护修复

牢固树立“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理念,从生态系统整体性和流域系统性出发,坚持保护为主、修复为辅,强化生态空间管控,提升水源涵养能力,推动重要湿地修复与建设、重点河湖水生态功能恢复,强化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初步恢复重要河湖、湿地水生态系统功能。

提升水源涵养能力

严格重要水源涵养区用途管制。加强水源涵养区管理,生态保护红线内的重要水源涵养区严格按生态保护红线进行管理,生态保护红线外的重要水源涵养区依法制定准入条件,严格保护具有重要水源涵养功能的自然植被,限制或禁止损害生态系统水源涵养功能的经济社会活动和生产方式,如毁林开荒、湿地和草地开垦、25度以上陡坡地种植农作物、无序采矿、过度放牧等,确保重要水源涵养区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降低。

强化重要水源涵养区保护修复。科学开展水源涵养林建设,设立永久性标志,围绕主要次级河流源头区,加大封育保护治理为主,加强源头区保护与修复,增强水源涵养能力。加强河流生态系统、森林生态系统的保护修复,大力推进水土流失、石漠化综合治理、土地综合整治,持续提升水土保持、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保护等生态功能,提高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重点突出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重要生态功能区、重要水源地、三峡库区生态屏障区的水土流失预防保护。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把水土保持与流域水环境整治、生态旅游、农村产业发展、美丽乡村建设有机衔接,全面提升水土保持综合效益和示范带动作用。科学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进一步加强综合治理“四岛”及消落带水土流失、石漠化严重区域,通过实施土地整治、矿山生态修复、高标准农田建设、长江巴南段“两岸青山•千里林带”等工程,重点开展莲花、鱼洞、龙洲湾、花溪、李家沱、南泉、圣灯山、接龙、安澜、木洞、双河口、麻柳、姜家等镇街的水土流失治理工作,合理配置工程、林草、耕作等措施,形成综合治理体系,维护和增强区域水土保持功能。到2025年,全区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40平方公里,水土保持率提高到73%以上。在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实施最严格的预防管护措施,保护好植被和水土保持设施,有序推进人口退出,避免新增水土流失。严格落实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坚决遏制人为水土流失。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及时掌握动态变化情况。

加强重要水源涵养区监督管理。开展重要水源涵养区基本状况、生态状况、人类活动本底情况和其他相关基础信息调查,建立重要水源涵养功能区基础信息台账。建立水源涵养监测预警机制,逐年评估重要水源涵养区面积、性质、功能变化情况,并定期向社会公布。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长效机制和多渠道增加生态建设投入机制,加强对重要水源涵养区保护的补偿。

开展湿地保护与恢复

加强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强化湿地类型自然公园建设,建设小微湿地群落。针对被侵占蚕食的滨河、滨湖湿地,到2025年底前,逐一明确整治方案,限期退出。推进长江干流(巴南段)两岸城市规划范围内滨水绿地等生态缓冲带建设。加强水系廊道保护,深化落实河湖长制,划定重要河流、湖泊、水库、湿地等水生态空间“蓝线”“绿线”和“灰线”。禁止“四岛”消落带耕种行为,扩大草海面积和岸线、消落带植被覆盖率。探索因地制宜实施排污口下游、主要入河口处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完善全区湿地生态网络体系,加强湿地宣传教育,积极培育湿地生态产业。

推动重点河湖水生态修复

推进生态缓冲带划定工作。严格执行《重庆市水污染防治条例》,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等生态要素,划定河湖生态缓冲带,将河湖生态缓冲带纳入河湖岸线保护范围。开展河湖岸线利用保护现状调查评估,分析岸线周边生产生活干扰、岸线生态空间挤占、生境条件破坏等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探索建立适用于山地河湖水生态保护的生态换缓冲带建设标准,从缓冲带功能定位出发,充分考虑与现有生态红线、河湖管理范围、城市蓝线等空间管控有机衔接,建立阻控面源污染、提升水体自净能力、降低人类活动等不同功能定位生态缓冲带的宽度。

开展重点河湖生态缓冲带建设。实施重点区域生态缓冲带修复及建设,以重点流域、城市河段及其他重要水体为对象推进滨水绿地等河湖生态缓冲带建设,积极推进“两江四岸”治理提升工程,完成花溪河综合整治和花溪青龙湖水体治理,启动一品河、黄溪河“清水绿岸”治理提升工程,构建乔-灌-草.湿复合生态系统,协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全面提升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实施木洞景区生态环保项目。实施响水水库、下涧口水库、乌烧丘水库重点水源地生态修复工程,采取清漂、杂草清除、环库污水管网修复、植物种植等措施,对水源地水生态环境进行有效的保护和修复。以花溪河为载体,积极申报创建巴南区示范河湖建设工程。

加强水生生物生境保护与修复

全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保护长江干流(巴南段)支流湿地与河流湖泊等生物多样性保护关键区域,严格落实长江流域重要水域十年禁渔政策,在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全面禁止生产性捕捞,严厉查处电鱼、毒鱼、炸鱼等破坏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的捕捞行为,逐步恢复长江生物多样性。以长江重庆段四大家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巴南区涉及该保护区实验区的“渝北区洛碛镇—涪陵区镇安镇”段)为重点,开展鱼类生境调查,划定生境保护区,实施受损生境恢复。

全面防控水环境安全

坚持预防为主,完善水环境风险应急联动机制,加强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健全环境应急能力,全力保障饮水安全。

强化重点流域水质目标管理

依据重庆市对区考核断面要求,层层压实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完善河湖长制责任体系,做深做实“一河一长”“一河一策”“一河一档”。将包含重要饮用水水源、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水体列为优先控制对象,综合运用水资源调度、水生态保护、水环境治理等措施提高水环境质量,逐步提升花溪河水质。巩固现状水质良好的断面、水体,使全区水环境质量得到持续性改善。

保障饮用水安全

巩固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成果。加强新大江水厂和长江鱼洞水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信息化、风险防范与应急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大水源地保护区管理,逐步推进重要水源耕地退耕还林,建立保护区内农业种植和经济林退出机制,逐步退出一级保护区内农业种植和经济林。“十四五”期间,全区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稳定保持100%。

加大乡镇及以下饮用水水源保护力度。以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为重点,推进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梯次推进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与勘界立标,规范制作水源地保护区矢量图层,同步完成标志标识、宣传牌和隔离防护设施设置。逐步开展分散式农村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建立健全部门间监测数据共享机制。到2025年,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完成比例达到100%,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93%。

强化饮用水水源风险防范能力。制定或修订水源地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完善应急物资储备库。加强地表水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预警监控能力建设,建立集中式饮用水源风险源名录,实施分级管理。推进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开展水质实时监测。定期开展水源地周边环境安全隐患排查,严格管理和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按照要求建设事故风险应急池等应急防护工程,建立供水安全保障机制。

加强饮用水水源环境监管。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回头看”,建立定期巡查制度,加强水源地日常监管,完善饮用水水源地信息化管理平台。加强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水、末梢水的全过程管理。建立健全水源环境档案制度,逐年开展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加大饮用水安全状况信息公开力度,引导公众监督。探索开展水源地新污染物调查研究和生物毒性监测。。

加强环境风险评估

深入开展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围绕“事前风险防控—事中应急响应—事后损害赔偿与恢复”建立全过程环境风险监控、预警、应急、处置等防控体系,严格落实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要求,督促指导环境风险企业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确定环境风险等级,强化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备案审查。落实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制度,推进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类分级管理,严格监管重大突发环境事件风险企业。2025年,全区环境风险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备案率达到100%,并进行定期修订。

开展区域性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完善重点流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建立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数据信息获取与动态更新机制,绘制重点区域、重点流域环境风险“一张图”,推动区域、流域环境风险评估信息化、动态化。开展重点饮用水源、经济园区等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2025年,全区行政区域、市级及以上化工园区、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备案率达到100%,并进行定期修订。

落实风险防控措施

落实企业环境风险防控主体责任。督促指导环境风险企业根据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建立完善环境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治理和有关应急设施设备定期检测维护,强化污染物应急收集、处理等设施规范化建设,配备完善必要的应急设备、物资和器材,提升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先期处置能力。

落实区域风险防控措施。逐步完善行政区域、流域、工业园区、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建设。以长江干流化工园区及危险化学品码头为重点,强化化工园区四级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建设,加强工业园区环境风险防范,重点加强工业园区环境应急救援队伍和物资储备,推动园区企业环境风险防控一体化建设。

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管控。严禁单壳化学品船和600载重吨以上的单壳油船进入长江干线。禁止在长江流域水上运输剧毒化学品和国家规定禁止通过内河运输的其他危险化学品。

提升水环境风险预警能力

完善环境风险预警体系。加强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定期对涉危险化学品企业、涉危险废物企业、佛耳岩码头、麻柳港区开展环境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建立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档案,实行销号制度。强化区域环境风险防范预警体系建设,落实部门协同和信息共享机制。全面推进环境风险企业“一源一事一案”及风险信息登记制度。完善部门协同和信息共享机制,利用气象数据、水利(河流)数据等以及重点河流出入境断面、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监测数据,建立完善突发环境事件监测预警机制,强化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预警。到2025年底前,市控断面全部建成水质自动监测站,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自动监控、重点涉水污染源排口出水水质自动监测实现全覆盖。

提高环境应急响应能力。建立健全生态环境部门、工业园区、重点风险源企业“三级培训”体系,加强环境应急管理业务培训。落实地方政府和生态环境部门、工业园区、环境风险企业等应急演练制度和考核评估制度,定期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推进环境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完善五级可视化环境风险管理应急指挥体系,提高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反应能力和处置能力。严格执行政府主导、企业主体、部门联动、专家支持、社会救援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机制。积极推动企业环境应急专业救援队伍参与全区环境应急抢险救援工作。实现重点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和全区环境应急预案编修全覆盖。定期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持续推进环境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完善环境应急物资储备网络,加强特征污染物应急物资储备。强化国际生物城、大江科创城、经济园区风险防范体系建设,合理布局园区风险源,分散布置环境影响较大的风险源,防止群发或链发环境事件发生。

加强环境应急监测能力建设。开展环境应急监测能力现状评估,制定应急监测能力建设计划,形成“一区域一册、一中心一册”的应急监测网络。购置及更换老旧仪器设备,提升实验室水质分析能力、现场监测能力、应急监测能力,建立与水环境安全保障需求相适应的监测能力。开展实验室用房建设及改造,建设水生态环境遥感监测系统,优化提升在线监测分析能力。十四五期间,按照应急监测能力建设计划加强应急监测能力建设,做好应急监测物资、设备储备。

完善部门间联防联控机制。结合机构改革和联防联控机制建立情况,修订完善与交通、农业农村、公安、卫生、应急、海事、铁路等相关部门单位联防联控机制,落实部门信息共享、监测预警、应急救援、应急物资保障、事故风险防控等机制要求,强化突发环境事件部门联动。

健全跨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建立健全与四川等省(市)跨省流域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机制,强化突发环境事件隐患联合排查整治,联合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推进突发环境事件跨省(市)信息互通、统一行动和共同监测处置。

积极促进水文化精神传承

立足“山水之城·美丽巴南”目标定位,坚持传承和发扬,积极挖掘优秀三峡水文化理念,传承水文化精髓,以美丽河湖和两江四岸建设为契机,推进现代水文化创建,打造人水和谐新格局。

传承水文化精髓

挖掘和弘扬精神形态的水文化遗产。系统整理总结巴南区水文化的基本内涵、核心元素和表征符号,对有关水文化的传说、歌谣、诗赋、碑文等传统文化开展精神水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将水文化理念带进校园,吸引更多高素质人才到水文化建设队伍中,通过出版杂志、图书、歌曲、画册、比赛等多种文化形式,全方位打造巴南区水文化项目。

强化水文化宣传。大力弘扬水文化,加强水情宣传是水文化发展的重要环节。加强传播载体建设、传播平台建设和内外学习交流,发挥水利工程设施、水利风景区、水情教育基地的作用,向社会公众充分展现治水兴水的人文关怀和文化魅力。针对不同的群体,不仅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街头宣传栏等传统媒介,更要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型传媒资源,开展多层次、多种类、多形式的持续宣传活动,深化社会各界人士对水的认识,营造爱水、护水、节水的社会氛围,使水文化深入人心。

推进现代水文化建设

提升岸线水生态景观。严格水域岸线、生态缓冲带等水生态空间管控,依法划定河湖管理范围,清理整治破坏水生态的人为活动。实施水环境治理、生态缓冲带建设、湿地恢复与建设、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措施,提升水生态品质。强化自然生态景观保护,合理建设亲水便民设施。协同市域周边区域探索共同推进长江生态廊道建设,协同实施长江“两岸青山•千里林带”工程,推进“两江四岸”治理提升,促进 “两江四岸”核心区岸线及滨江区域整体提升,建成“山水之城、美丽巴南”国际一流滨江水岸集中展示区,发挥水生态环境治理在城市品位提升中的驱动作用。

大力推进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以区政府为主体,因地制宜实施生态流量保障、水生态保护修复、水环境治理等措施,推动河湖实现“有河有水、有鱼有草、人水和谐”,并在维护河湖生态功能的基础上合理建设亲水便民设施,使人民群众直观感受到“清水绿岸、鱼翔浅底”的治理成效、河湖之美。

规划投资匡算

工程项目

《规划》涉及重点项目共28项,分为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保护修复、水环境安全防控等三大类。其中,水环境治理27项,水生态保护修复15项,水环境安全防控4项。

水环境治理项目:城市污水处理设施新、改扩建工程6个,管网完善工程9个,新增城市污水处理能力11万吨/天,新增雨污收集管网151.5公里;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新、改扩建工程3个,管网完善工程4个,新增乡镇污水处理能力6730吨/天;预计完成 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技改,新建农村生活污水收集管网 公里(目前6.5);完成全区22个镇街排污口整治。

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河湖缓冲带修复及建设工程15个,完成区域河湖缓冲带建设及修复21.41公里,修复面积约212公顷。

水环境安全防控项目:完成1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完善2个备用水源规范化建设;强化监测能力建设。

投资估算

规划工程项目总投资约76.62亿元。其中水环境治理(污染减排)项目投资约为20.70亿元,占总投资的27.01%;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投资为55.58亿元,占总投资的72.54%;水环境安全防控项目投资为0.35亿元,占总投资的0.46%。

保障措施

进一步强化地方政府水环境保护责任,加强宣传培训,提升党政领导干部生态文明意识。建立健全规划实施机制,严格规划实施考核,拓宽资金渠道,加强科技支撑,确保规划目标、规划任务得到全面落实。

加强组织保障

区政府是规划实施的主体,全面统筹流域和行政区边界,建立规划实施和落实的地方水生态环境保护任务清单,逐年确定分流域、分区域的重点任务和工作目标。区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水环境质量负总责,按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分解落实规划任务,推进规划项目实施,规划实施情况作为对区级政府有关部门及其负责人和下级政府及其负责人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对未履行相关职责或履行职责不到位的部门进行问责,对规划实施考评较差的不予纳入选优评优范围,造成严重后果追究责任。各级河长要加强对责任河流的巡查,分级分段组织领导、统筹协调责任河流的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工作,统筹解决河流管理保护问题,依法监督相关单位履行职责。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是落实规划各自牵头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狠抓落实,保障规划目标和任务的完成。各类排污单位是落实治污减排、环境风险防范等具体措施的责任主体,要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保护法律法规和制度,加强污染防治设施建设与运行管理,开展自行监测,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加大资金保障

拓宽资金渠道。按《重庆市生态环境领域市与区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要求,积极争取市级财政对属于市级财政的水生态环境保护项目的支持。加大政府资金投入,优化污染防治和水生态保护修复等专项资金用途,优先保障与群众健康、上级考核任务相关的饮用水源地保护、重点流域、断面等领域规划项目的实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深化以结果为导向的资金分配机制,通过“以奖促治”等措施,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各单位、各部门应积极主动,争取上级部门支持,争取财政转移支付、中央及市级预算内投资、生态补偿、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和两山基地建设、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专项规划资金、国家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等建设资金。深化落实中央和市级项目储备制度,以解决突出水生态环境问题为导向,加强生态保护修复、流域综合整治、污染治理等重大项目储备,加快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招投标等前期工作,提高项目成熟度。鼓励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方式设立环境保护基金,引导更多社会资本、民营资本参与水生态环境保护,建立民间资本和社会力量投入规划实施的多元化投资机制。

健全价格杠杆机制。推动污水处理收费和按效付费机制完善,按市级统一部署推行差异化收费和付费机制,提升污水收集处理效能。积极争取城市排水“厂网一体”管理机制改革试点,分步骤、分区域、分流域推动“厂网一体”项目先行先试,进一步理顺污水设施运维体制,引入社会资本推动污水管网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加快推进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改革,建立健全供水价格形成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落实水价收费标准和收费制度。以灌区改造为抓手,完善农业供水计量设施,继续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合理制定农业水价。建立健全农村居民用水水价形成和水费收缴机制。探索推进水权改革,开展水权交易制度研究,积极推进水权交易平台建设。

健全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完善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跨区县界重要河流全面开展生态保护补偿。推动与南岸 区等区县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完善,促进流域上下游公平、持续发展。深化毗邻区县水环境联防联控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协同。探索建立上下游镇街生态补偿机制,调动镇街水生态治理的积极性。

强化科技支撑

加强应用基础技术研究。开展五布河、一品河等重点河流水生生物多样性演变驱动因素研究,探索研究生物多样性保护和修复机制及对策。探索开展废水处理减污降碳及循环利用的协同技术开发与应用研究,构建废水净化与同步产能、废水深度处理与循环利用模式,为减污降碳协同治理提供实用型技术。

研发推广适用技术。围绕城市及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湿地保护与利用、水资源优化调度、农业面源污染控制、水产养殖废水治理、高氨氮废水处理、垃圾渗滤液处理、天地空一体化水环境监测与预警、河湖缓冲带生态保护与修复等问题,病广泛借鉴其他地区先进科学技术和成熟经验,突破一批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关键技术,形成源头控制、过程监管、末端治理的集成技术体系,在重点区域和流域推广使用,为水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技术支撑。推进标准化全区养殖尾水治理。

加强监督管理

建立规划实施考核机制。区政府定期会同有关部门调度规划实施进展,适时组织开展水生态环境会商、预警,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督促指导。建立水生态环境形势分析机制,聚焦重点流域、重点区域,及时发现和解决突出问题,确保规划顺利实施。规划规划执行情况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考核,强化考核结果应用。强化规划目标管理,督促规划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

加强环境日常监管。水利、规划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卫生健康、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等主管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要加强对有关水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切实加强日常监管与执法,从严处罚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着力解决环境违法、生态破坏、环境风险隐患突出等问题。严格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承担应尽的生态环境保护职责。

促进全民行动

健全水生态环境信息发布机制。落实人民群众水生态环境状况知情权,定期公开地表水断面水质状况、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等生态环境信息,发布水生态环境状况年度报告。定期公布全区水生态环境质量状况、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落实情况等相关信息,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建立重点排污企业环境信息强制公开制度,公开重点企业污染物排放、治污设施运行情况等环境信息。

积极引导公众参与。挖掘提炼展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蕴含的水生态环境保护理念和智慧,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加大宣传教育推广力度,提高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依托世界水日、世界地球日、国际环境日等国际性环境保护节日广泛开展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水生态环境保护体验和实践活动,引导动员社会各界积极践行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鼓励购买使用节水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依托中小学节水教育、水土保持教育、环境教育等社会实践基地,开展环保社会实践活动。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建立激励机制,引导公众在水环境保护建言献策、污染源排放监督等方面积极参与。健全举报制度,充分发挥举报热线和网络平台作用。通过公开听证、网络征集等形式,充分听取公众对重大决策和建设项目的意见。公开曝光环境违法典型案件,积极推行环境公益诉讼。引导和规范生态环保非政府公益组织发展。

附件

巴南区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重点项目清单

序号

项目

类别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建设地点

所属控制单元

实施年限(年)

投资估算(万元)

责任部门

备注



一、水环境治理项目

206931.97




1

城镇污水处理及管网建设

金竹污水处理厂新建工程

新建金竹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20000吨/天



2021-2025

12588.89

区城乡建委、相关部门,有关镇街、各平台公司

新增

附表2


2

城镇污水处理及管网建设

南部新城污水处理厂新建工程

新建南部新城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40000吨/天



2021-2023

21553.44

区城乡建委、相关部门,有关镇街、各平台公司

新增

附表2


3

城镇污水处理及管网建设

李家沱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

现有规模80000吨/天

新增规模40000吨/天



2021-2025

28004.00

区城乡建委、相关部门,有关镇街、各平台公司

新增

附表3


4

城镇污水处理及管网建设

城市雨污管网建设工程

新建84公里雨污管网



2021-2025

40460

区城乡建委、相关部门,有关镇街、各平台公司

新增

附表4

84

5

城镇污水处理及管网建设

雨污水管道新建工程

新建雨污水管道市政管道约52km,小区及出户管改造约184公顷。

龙洲湾街道、鱼洞街道、一品街道、安澜镇、圣灯山镇

和尚山

2021-2025

10660.9

区城乡建委、相关部门,有关镇街、各平台公司


52

6

城镇污水处理及管网建设

新建市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应急医院配套污水管网

新建排水管道11公里,沿鱼溪河输送污水至下游惠民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2020-2021

8006

区住房城乡建委、惠民街道 

区生态环保“十四五”规划


7

城镇污水处理及管网建设

木洞污水处理厂扩能

扩建木洞污水处理厂,提升污水处理能力为1万吨/天。



2021-2022

12987

重庆国际生物城、区住房城乡建委、区生态环境局、木洞镇

区生态环保“十四五”规划


8

城镇污水处理及管网建设

界石组团污水处理厂提标

新增部分构筑物及部分设施设备,出水提标至准四类水质



2021-2025 

8000

区经济园区公司、区住房城建乡委、区生态环境局、界石镇

区生态环保“十四五”规划


9

城镇污水处理及管网建设

初期雨水收集与处理工程

完成雨水塘6070m3,陂塘湿地10600m3,雨水湿地9600m3,初期雨水设施4240m3。

龙洲湾街道、鱼洞街道

和尚山

2021-2025

3580.2

区城乡建委、相关部门,有关镇街、各平台公司

按市级总规划附表9

修改


10

城镇污水处理及管网建设

建设海绵城市

完成约18平方公里海绵城市建设



2021-2025

3995

区住房城乡建委,相关镇街

区生态环保“十四五”规划


11

城镇污水处理及管网建设

鱼洞街道2分区雨污管道建设工程

新建雨水管道DN300-dn600约2.4km;新建雨水沟0.6km;新建污水管道DN400-dn500约2.3km;路面破除及恢复,管道疏通,现状管线保护,现状管线修复,土方开挖及回填等。

鱼洞街道

和尚山

2021-2025

4536.36

区城乡建委、相关部门,有关镇街、各平台公司


4.7

12

城镇污水处理及管网建设

鱼洞街道4分区雨污管道建设工程

新建雨水管道DN300-dn1000约3.2km;新建雨水沟0.85km;新建污水管道DN400-dn800约0.8km;路面破除及恢复,管道疏通,现状管线保护,现状管线修复,土方开挖及回填等。

鱼洞街道

和尚山

2021-2025

4301.24

区城乡建委、相关部门,有关镇街、各平台公司


4

13

城镇污水处理及管网建设

鱼洞街道5分区雨污管道建设工程

新建雨水管道DN300-dn800约2.2km;新建雨水沟1.0km;新建污水管道DN400约0.6km;路面破除及恢复,管道疏通,现状管线保护,现状管线修复,土方开挖及回填等。

鱼洞街道

和尚山

2021-2025

2892.22

区城乡建委、相关部门,有关镇街、各平台公司


2.8

14

城镇污水处理及管网建设

鱼洞街道7分区雨污管道建设工程

新建雨水管道DN400,约1.0km;新建污水管道DN400-dn600约0.8km;路面破除及恢复,管道疏通,现状管线保护,现状管线修复,土方开挖及回填等。

鱼洞街道

和尚山

2021-2025

1408.38

区城乡建委、相关部门,有关镇街、各平台公司


1.8

15

城镇污水处理及管网建设

鱼洞街道8分区雨污管道建设工程

新建雨水管道DN400-DN500,约1.6km;路面破除及恢复,管道疏通,现状管线保护,现状管线修复,土方开挖及回填等。

鱼洞街道

和尚山

2021-2025

1406.99

区城乡建委、相关部门,有关镇街、各平台公司


1.6

16

城镇污水处理及管网建设

鱼洞街道11分区雨污管道建设工程

新建雨水管道DN300-DN500,约0.4km;新建污水管道DN400约0.2km;路面破除及恢复,管道疏通,现状管线保护,现状管线修复,土方开挖及回填等。

鱼洞街道

和尚山

2021-2025

803

区城乡建委、相关部门,有关镇街、各平台公司


0.6

17

城镇污水处理及管网建设

娄溪沟箱涵流域排水管网新改建工程

对流域面积为6平方公里的娄溪沟箱涵流域实施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排水管网设计,完善污水管网系统,实施管网错接、漏接改造,实现雨污分流以及箱涵清淤及管网破损修复。

李家沱街道

和尚山

2021-2025

10000

区城乡建委、相关部门,有关镇街、各平台公司

区生态环保“十四五”规划也有,但资金为4500


18

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新建工程

一品河流域新建污水处理厂工程

新建桥口坝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500m3/d,出水标准一级A标;新建旺天新村污水处理站:设计规模50m3/d,出水标准农排一级;新建南龙社区污水处理站:设计规模50m3/d,出水标准农排一级;新建圣灯山村污水处理站:设计规模50m3/d,出水标准农排一级。

一品街道桥口坝村、圣灯山镇旺天新村、安澜镇南龙社区、圣灯山镇圣灯山村

和尚山

2021-2025

650

区城乡建委、相关部门,有关镇街、各平台公司


650

19

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改扩建及配套管网工程

巴南区圣灯山、安澜、一品、百节污水处理厂扩容提标工程

巴南区圣灯山、安澜、一品、百节污水处理厂扩容提标,现有规模4700吨/天,新增规模9300吨/天

百节社区、一品街道、安澜场镇、圣灯山场镇

和尚山

2021-2025

3280

区城乡建委、相关部门,有关镇街、各平台公司

附表6项目修改

4600

20

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改扩建及配套管网工程

一品河流域圣灯山场镇,安澜场镇泵站新建、改造工程

圣灯山污水泵站改造:原位拆除重建,设计规模720 m3/d;安澜污水泵站改造:360 m3/d扩容至1000 m3/d;新建龙浒峡漂流游客中心提升泵站:设计规模120 m3/d。

圣灯山场镇,安澜场镇

和尚山

2021-2025

1184

区城乡建委、相关部门,有关镇街、各平台公司


1480

21

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改扩建及配套管网工程

五布河沿线管网改造工程

改造整治五布片区(含五布社区、小桥村和狮子村)约6公里二三级管网;新建和改造东泉片区(含东泉社区、东泉村、锡滩村,以及五布河沿线相关居民集中点)约16公里二三级管网。



2020-2021

6500

东温泉镇、区住房城乡建委

区生态环保“十四五”规划

22

22

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改扩建及配套管网工程

木洞场镇雨、污分流改造工程

新建污水管网约3.5公里,新建雨水管网约1公里。



2021-2025

1000

木洞镇、区住房城乡建委

区生态环保“十四五”规划

4.5

23

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改扩建及配套管网工程

新建农村污水管网(纳管)

建设惠民街道胜天村、晓春村污水管网(污水纳入惠民污水处理厂)和天星寺镇雪梨村、花房村污水管网(污水纳入天星寺污水处理厂)



2022-2023

2940

区住房城乡建委、惠民街道、天星寺镇

区生态环保“十四五”规划


24

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改扩建及配套管网工程

农村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技改

石龙镇金星村新建农村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圣灯山镇、惠民街道、接龙镇、安澜镇、石滩镇、双河口镇6个镇共10个村开展农村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技改



2022-2030

380

区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委、相关镇街

区生态环保“十四五”规划


25

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改扩建及配套管网工程

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管网建设及整改

东温泉镇、安澜镇、惠民街道等11个镇共20个村开展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管网改造及整改



2022-2025

455.1

区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委、相关镇街

区生态环保“十四五”规划


26

农业农村污染防治

一品河流域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工程

垃圾收运、水土流失治理、农村散排污水治理等。

一品街道、安澜镇、圣灯山镇

和尚山

2021-2025

13359.25

区城乡建委、相关部门,有关镇街、各平台公司



27

排污口整治

排污口清查与规范化建设工程

按照“全面排查、及时监测、逐一溯源、规范整治、加强监管”的方式,对全区入河排污口进行摸排与规范化建设。

全区22个镇街

和尚山、沙溪镇

2021-2023

2000

区水务局、区生态环境局、有关镇街




二、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

555798




1

河湖缓冲带修复及建设

一品河窑坝街生态修复工程

完成一品河窑坝街生态岸线恢复,修复生态缓冲带0.55公里。



2021-2025

1140

区城乡建委、区生态环境局、有关街道

附表16

0.55

2

河湖缓冲带修复及建设

一品河龙洞湾大桥至箭滩河大桥段生态修复工程

完成一品河龙洞湾大桥至入江口段生态岸线恢复,修复生态缓冲带3.8公里。



2021-2025

1575

区城乡建委、区生态环境局、有关街道

附表16

3.8

3

河湖缓冲带修复及建设

一品河百节下堤坎生态修复工程

完成一品河百节下堤坎段生态岸线恢复,修复生态缓冲带0.3公里。



2021-2025

951

区城乡建委、区生态环境局、有关街道

附表16

0.3

4

河湖缓冲带修复及建设

黄溪河鱼洞四小至华熙文体中心段生态修复工程

完成鱼洞四小至华熙文体中心段生态岸线恢复,修复生态缓冲带1公里。



2021-2025

1925

区城乡建委、区生态环境局、有关街道

附表16

1

5

河湖缓冲带修复及建设

黄溪河鱼洞轻轨站段生态修复工程

完成黄溪河鱼洞轻轨段生态岸线恢复,修复生态缓冲带9.6公里。



2021-2025

1192

区城乡建委、区生态环境局、有关街道

附表16

9.6

6

河湖缓冲带修复及建设

黄溪河渝南大道至大江厂段生态修复工程

完成鱼洞轻轨站至大江厂生态岸线恢复,修复生态缓冲带3.16公里。



2021-2025

1724

区城乡建委、区生态环境局、有关街道

附表16

3.16

7

河湖缓冲带修复及建设

花溪河综合整治

工程重点是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实施控源截污(截污纳管、原位调蓄、面源控制)、内源控制(清淤疏浚、生物残体清理、生态驳岸)、生态修复(人工增氧、生态净化、岸带修复)、净化活水(植物净化、人工湿地、混凝沉淀、高效处理、活水调水)等



2020-2023

351958

区住房城乡建委、区生态环境局、相关镇街

区生态环保“十四五”规划


8

河湖缓冲带修复及建设

青龙湖生态修复

开展水体生态修复、维护和周边绿化维护



2021-2023

140

区生态环境局、花溪街道

区生态环保“十四五”规划


9

河湖缓冲带修复及建设

木洞景区生态环保项目

一是滨江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总用地面积约12公顷,含景观铺装、植物种植等;二是五布河河岸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面积约100公顷,含护岸治理、景观绿化等;三是木洞老街管网改造及景观提升工程,涉及石宝街、解放路、前进路等总长度约2700米,含街巷铺装、综合管网、景观提升、旅游配套设施等。



2021-2025 

9500

巴洲文旅集团、区发展改革委、区住房城建乡委、区水利局、区城市管理局、木洞镇、

区生态环保“十四五”规划


10

河湖缓冲带修复及建设

两江四岸”治理提升项目长江干流巴南段

莲花街道、鱼洞街道、龙洲湾街道、花溪街道、李家沱街道



2021-2022

60000


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


11

河湖缓冲带修复及建设

“四岛”生态修复工程

莲花街道、鱼洞街道、龙洲湾街道、花溪街道、李家沱街道的鱼洞中坝岛、木洞中坝岛、桃花岛、南坪坝岛



2021-2022

100000


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


12

河湖缓冲带修复及建设

木洞五布河河岸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始于木洞镇五布河河口,止于五家渡大桥,河段长约3公里,生态治理修复区域面积约100.15公顷。

木洞镇


2021-2022

4818


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


13

河湖缓冲带修复及建设

东温泉片区(五布河、子孙沟、鸭溪河)水美乡村综合治理工程

清淤疏浚、岸坡整治、水源涵养、水土保持



2021-2022

10300


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


14

河湖缓冲带修复及建设

惠民-二圣片区水美乡村综合治理工程

结合七星水库生态补水功能,清淤疏浚、岸坡整治、水源涵养、水土保持



2021-2022

10500


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


15

河湖缓冲带修复及建设

水生态修复及水资源保护

区内各镇街针对区内面上河流、水库进行生态修复、改善水质




75


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



三、水环境安全防控项目

3500




1

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

高洞子水库备用水源规范化建设

标识设立及防护隔离工程建设、保护区内环境违法问题整治

圣灯山镇

和尚山

2021-2023

300

区水务局、区生态环境局、有关镇街



2

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

丰岩、下涧口水库水源地规范化建设

标识设立及防护隔离工程建设、保护区内环境违法问题整治

石龙镇

沙溪镇

2021-2023

500

区水务局、区生态环境局、有关镇街



3

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

观景口水库备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

标识设立及防护隔离工程建设、保护区内环境违法问题整治

东温泉镇

沙溪镇

2021-2023

700

区水务局、区生态环境局、有关镇街



4

监测能力

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

实验室常规分析设施设备、现场监测及应急能力、环境质量自动监测能力建设、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质量控制体系与能力建设、环境监测信息化建设等

龙洲湾街道

和尚山

2021-2025

2000

区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