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重庆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的意见》(渝委发〔2004〕31号)、《重庆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立巴南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及相关机构的批复》(渝编〔2005〕58号)和《中共重庆市巴南区委办公室、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巴南区文化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巴南委办发〔2005〕17号)精神,设置重庆市巴南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重庆市巴南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是主管全区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行政管理的区政府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
重庆市巴南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艺术、文物、广播电视(影)和新闻出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全区文化、艺术、文物、广播电视(影)和新闻出版事业发展规划及管理办法。
(二)管理全区文化、艺术事业,协调指导艺术创作和艺术生产,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化艺术品种;管理全区性重大文化活动;指导艺术教育和培训工作。
(三)管理全区文物、博物馆事业,指导、协调与监督文物保护、抢救、发掘和利用工作,承担项目规划、计划安排、施工组织和资金管理工作。
(四)管理全区社会文化事业和公共图书馆事业,指导、协调群众文化、少儿文化、老年文化等各类基层文化事业的建设与发展;指导图书文献资料的建设、开发和利用。
(五)依法对区广播电视台实施行政管理,检查和督促广播电视台(站)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广电法规和事业发展规划的实施情况,负责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提高广播电视人口覆盖率。
(六)监督管理广播电视节目、卫星节目收录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的视听节目;监督管理用于广播电视台播出节目源的入口;负责电影发行放映的管理和有关行政许可。
(七)管理指导广播电视新技术的推广和应用。
(八)负责全区广播电视台(站)的审查、申报;负责对广播电视网络建设方案的审批、施工质量的检查验收。负责卫星广播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的审批管理。负责文化、广播电视(影)产业发展规划的拟定,指导文化、广播电视(影)、新闻出版产业发展。
(九)负责管理全区文化市场(文化娱乐、演出、文物、美术品),拟定文化市场的发展规划,执行有关政策、法规并监督实施。按有关规定审批文化经营项目和颁发文化经营许可证,指导监督文化市场执法大队工作。
(十)负责全区出版物市场的管理,组织实施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参与全区“扫黄打非”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
(十一)负责全区文化、广播电视(影)、新闻出版工作的对外交流。
(十二)对街镇文化广播电视站实施业务管理指导。
(十三)承办区委、区政府、市文化广播电视局、市新闻出版局、市文物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重庆市巴南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设4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事务工作,制定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总结;负责人事、文秘、信息、保密、档案、办公自动化、信访、综合治理、接待、会务、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目标管理和督办工作;牵头办理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负责国有资产监管、人事工资、财务统计工作;负责各项事业经费及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负责机关后勤服务管理工作;负责离退休和代管人员的服务和管理工作;其他应由办公室承办的工作。
(二)文化事业科
拟定并实施全区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协调指导艺术创作和艺术生产,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化艺术品种;管理全区性重大文化活动,指导艺术教育和培训工作;管理全区文物、博物馆事业,指导、协调与监督文物保护、抢救、发掘,承担文博项目规划、计划安排、施工组织和资金管理工作;管理全区社会文化事业和公共图书馆事业,指导图书文献资料的建设、开发和利用;指导、协调群众文化、少儿文化、老年文化等各类基层文化事业的建设与发展;负责对外文化交流活动和文化科技的管理工作;负责文化、电影产业发展规划的拟定,指导文化、电影产业发展。协调文化、电影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协调电影发行放映的业务建设和管理电影市场。
(三)广电管理科
检查和督促广播电视台(站)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广电法规和事业发展规划的实施情况;负责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提高广播电视人口覆盖率;监督管理广播电视(影)节目、卫星节目收录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的视听节目;监督管理用于广播电视台播出节目的入口;管理指导广播电视(影)新技术的推广和应用;负责全区广播电视台(站)的审查、申报;负责对广播电视网络建设方案的审批、施工质量的检查验收。负责广播电视台(站)的年检工作;负责卫星广播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的审批管理;负责广播电视(影)产业发展规划的拟定,指导广播电视产业发展。协调广播电视(影)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四)新闻出版科(挂文化市场科牌子)
负责制定全区新闻出版业和文化市场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依法对全区图书出版发行、印刷行业实施监督管理,保护版权;对全区文化市场按有关规定进行监督管理,审批、颁发文化市场经营许可证;归口管理全区文化市场(文化娱乐、演出、文物、美术品),执行有关政策、法规并监督实施;负责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和行政诉讼的代理工作;指导监督文化市场执法大队工作;审核全区申请公开发行报刊条件并向市新闻出版局转报。
区纪委、区监察局派驻纪检组、监察室
按照中纪委党风廉政建设的五项制度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查处违纪违规,负责组织学习党纪、党规文件和法制教育培训工作。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重庆市巴南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行政编制9名,离退休工作人员专项编制2名(人员参照公务员管理)。设党组书记、局长1名,副局长2名,纪检组长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4名。
机关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