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巴南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职能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和市、区政府有关质监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计量、标准化、质量等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和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提高产品质量的发展规划及政策措施,负责指导各行业的质量管理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监管,负责制定和实施辖区内产(商)品质量监督检查计划;负责组织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宣传贯彻实施并依法进行监督;负责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依法实施计量监督,组织实施强制计量检定;负责贯彻执行国家质量认证认可制度;负责管理锅炉、压力容器及电梯、防爆电器、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厂内机动车辆、游艺机、游乐设备的安全监察监督工作。负责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重庆市巴南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设五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文秘、档案、保密、信息、会务等日常政务工作;负责机关的后勤服务和安全保卫工作;负责编制和实施全局发展计划,执行上级下达的各种计划;负责统计工作。
负责全局的财务预决算,统一管理财务经费;负责财务票据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审计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罚没物品的处理工作。
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本单位干部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工资及专业技术职称的管理;负责职工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及服务工作;负责全局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党务工作和工、青、妇工作及其他的宣传工作;协助本局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行业建设。
(二)质量科
负责组织实施国家、地方质量振兴规划和名牌战略实施工作;负责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负责对区县属企业争创名牌产品进行培育、推荐、审核;负责本地区质量指标的考核、统计并及时上报;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生产许可证、准产证)监督、查处工作。
负责提出产品质量监督计划,报市局批准并组织实施;监督验收产品质量不合格企业的整改工作;负责组织实施行政执法的查处工作;负责联系市局受理产品质量鉴定、质量仲裁检验;负责受理质量投诉、调解质量纠纷;负责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的申报和推荐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质量技术监督的法律、法规;负责本地区普法宣传和培训工作。
(三)计量科(标准化科,认证认可科)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计量法律法规,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按照统一规划的原则组织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依法实施计量监督,规范市场计量行为;依法实施强制计量检定;对制造、修理、销售、进口、使用计量器具和商品量实施计量监督;调解计量纠纷,受理投诉;指导企业计量工作,推行工业计量现代化管理,建立和完善计量检测体系。
负责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宣传、贯彻和监督检查工作;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负责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和企业执行标准的登记工作;组织推行农业标准化、信息标准化和服务标准化;负责本地区的代码、条码管理。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质量认证认可工作的规章制度;制定质量、计量认证认可的规划、计划;推动企事业单位开展质量体系认证和产品质量认证工作;参与国家对企业认证后的跟踪检查;负责对与质量技术监督有关的社会中介组织实施监督;依法实施对检测技术机构计量认证的日常监督;实施强制性安全认证产品的监督管理;查处有关违反认证法律法规的行为。
(四)食品安全监督科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负责本区域内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开展食品生产企业的年审、巡查、回访、换证等日常监管工作;按照规定组织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负责处理食品质量的纠纷和投诉举报;通报食品质量监督信息。
(五)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负责管辖区域内锅炉、压力容器及电梯、防爆电器、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厂内机动车辆、游艺机和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监督工作;协助市局对特种设备实行证照管理;参与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修理、改造检验、使用等环节质量的监督;负责或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对有关事故进行统计分析;负责宣传、贯彻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有关法律法规,查处有关违法行为。
直属行政单位
设立重庆市巴南区质量技术监督执法大队,为巴南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直属行政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