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公示表(三峡库区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存在薄弱环节涉及巴南区整改事项)
(任务序号九:三峡库区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存在薄弱环节涉及巴南区整改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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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实施主体 |
巴南区 |
公示日期 |
2025年11月21日至2025年12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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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任务概述 |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了我市“三峡库区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明确,要通过增强三峡库区生态环境保护修复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深入开展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加快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工程等3条整改措施,立行立改,长期坚持,达到“坚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的整改目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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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情况 |
巴南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全区上下深学笃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迅速制定整改细化方案,严格按照既定措施推进整改。 (一)增强三峡库区生态环境保护修复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 全区上下坚持深学笃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2024年区委常委会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专题会议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80余次。全区积极围绕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严守耕地保护红线、贯彻落实林长制、加强生态保护修复、强化自然资源监管和保护等工作,持续补齐三峡库区生态环境保护修复薄弱环节。 (二)稳步推进上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制定《巴南区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细化方案》,切实把13项整改任务、69条整改措施压实到部门、镇街、平台公司。将7项共性任务、9项举一反三任务纳入生态督察问题清单闭环管控,定期调度。制定《巴南区贯彻落实〈重庆市第二批例行督察报告〉整改方案》,严格打表推进32项整改任务。合力攻坚贯彻落实“河长制”“林长制”有差距、部分矿山超规模开采、部分矿山企业履行“边开采、边修复”职责不到位等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三)系统实施治山治岸,巩固生物多样性保护 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加强全区已整改绿盾问题点位巡察监管,加快格美特搬迁销号工作;有序推进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生态修复、水土流失治理、“两岸青山·千里林带”、“两江四岸”治理提升、消落带环境治理等工作,巴南区长江佛耳岩段防洪护岸综合整治工程(二期)、巴南区一品河沿河村段防洪护岸综合治理工程有序推进中,“两江四岸”延伸工程一阶段、二阶段持续推进建设中,贯通工程李家沱码头项目已完工;持续加大生物多样性保护力度,严厉惩治违法违规破坏林地行为,持续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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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验收核查情况 |
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核查验收工作方案,组建核查验收工作组,对巴南区承担的整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核查,认为整改措施有效落实,整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达到预期整改目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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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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